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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技术标准
一、规范要求
除另有注明外,本产品及其安装工程须符合设计要求、图纸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2007)
《防火门》(GB12955-2008)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协议期间规范变更风险,由厂家承担。
钢质门加工前,厂家须完成图纸深化和门板色卡、锁具确认(由设计部、采购部确认)。
二、功能要求
入户门防火级别为:
乙级,防盗级别为:
丙级。
进户门产品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认证合格证明,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7565-2007《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的技术要求及GB-12955-2008《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合格证必须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并有生产企业所在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部门及消防管理部门发放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准产证及消防产品准产证和上海市公安部门安全技术防范部门及消防管理部门发放产品准用证。
入户防火防盗门制作过程中乙方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公司的质量抽查,防火、防盗、保温等各项性能均应按相关的国家规范进行检测并提供合格证、形式检验报告,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金件的耐火性能按GB7633试验,均应不融火、不串火、门锁锁体应结构完整;
耐火时间不小于90min。
入户防火防盗门产品根据其安全级别、防火等级、结构型式、门扇关闭方向进行分类,相应标记均应符合GB-17565-2007及GB-12955-2008的规定。
三、材料要求
1门扇
(1)钢板:
门扇采用冷轧镀锌钢板(材质Q235),钢板厚度须满足防盗防火等级规范要求,且钢板厚度不得小于0.8mm;
(2)门扇骨架:
门扇在内部和周圈应设有钢骨架。
门框采用不小于1.8mm厚冷轧镀锌钢板,表面单色静电粉末喷涂。
(3)门板为室、内外侧装饰PVC覆膜木门板;
(4)门扇内骨架采用厚度不得小于0.8mm厚冷轧镀锌钢板;
(5)门框气密槽内嵌三腔式PVC密封条;
(6)拉丝不锈钢门槛;
防火防振锁盒;
(7)门扇内填充:
防火门填充材料要求符合消防规定的填充物,采用膨胀珍珠岩、防火板等材料,但应满足GB8624-2006规定燃烧性能A1级要求及GB/T20285-2006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2,并出具检测报告。
防盗门填充材料采用优质岩棉或高强度蜂窝纸。
表面油漆应在生产车间制作完成,经过3底2面工艺处理,油漆表面应均匀、平整、光滑、不得有堆漆、麻点、气泡、漏漆以及流淌现象。
(8)门体构造:
门扇厚度不小于70mm。
(9)门扇密封:
防火门门框与门扇之间应设防防火膨胀密封条,防火膨胀密封条应安装在门扇上,密封条应满足GB16807-2009《防火膨胀密封件》,并出具检测报告,防火膨胀密封条颜色选用与门扇相近颜色。
(6)门扇锁盒:
防火门锁盒四周须满包多层防火板。
2门框
门框采用不小于1.8mm厚冷轧镀锌钢板,表面单色静电粉末喷涂,钢板厚度须满足防盗防火等级规范要求。
(2)门框上、左、右三侧应镶嵌EPDM密封胶条。
EPDM密封胶条应满足GBT24498-2009《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之要求,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3)门框的铰链一侧应焊有两个防撬销,防撬销与销孔定位应准确,不得出现顶堵、擦边现象。
如锁点已满足规范要求,可不设置。
(4)门框下槛采用标准不锈钢(标号SUS304)地框,应根据现场室内地坪实际完成面标高适当放大门槛高度(防止门扇开启不便),不锈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
(5)锁插角片应采用不锈钢材质,厚度同门框钢板,且应包框倒角,防止门框和锁舌之间的碰撞和摩擦损伤。
(6)门框锁孔须配置底盒。
3合页
(1)合页采用二维可调喷涂大铰链每扇不少于2个,折页厚度不小于3mm。
具体颜色、款式以封样为准
(2)门扇合页应转动灵活,在49N的拉力下,门扇应能灵活启闭,无阻滞现象(现场用弹簧秤连在门执手上进行试验)。
(3)合页安装处应设有3mm厚合页加强板,起到固定合页以及防撬防冲击作用。
(4)合页有防撬钩。
(5)防火门的合页应出具达到相应防火等级的检测报告。
4锁具要求
1、工程替代锁:
验收前需安装工程替代锁并满足如下要求:
(1)防盗门锁具须符合相应防盗锁等级的检测报告。
(2)防火锁需具有相应等级的检测报告
2、密码锁:
验收完成之后,按甲方要求时间替换安装完成工程锁
(1)锁具选型由甲方指定,所有锁具均为外执手固定形式。
(2)锁把手中心点离地面完成面高度1050±
50mm,现场实施时,以确认的深化图为准。
(3)配合消防验收提供相关资料。
5表面处理
1.门框采用标准静电粉末喷涂,并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
2.具体项目门框、门扇表面颜色以设计确定的样板为准。
3.正常使用状态下5年之内不得出现起鼓、褪色现象(转动摩擦接触面除外)。
4.门扇表面如由外力造成的细微划痕,须有现场应急维修措施。
6入户门五金技术参数
合页采用二维可调喷涂大铰链每扇不少于2个,折页厚度不小于3mm。
具体颜色、款式以封样为准。
门挡:
1个(需送样)
1、地面或墙面安装
2、材质:
304#不锈钢
第三章入户门安装质量要求
具体的交付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1活动间隙要求
部位
防盗门间隙要求
防火门间隙要求
门扇与上框
3mm
门扇与下框
5mm
门扇与铰链侧
门扇与锁具侧
门框与铰链边贴合面
2mm
门框与开启边贴合面
2成品保护要求
1.产品出厂前,门扇1.5m以下须两面贴一层柔性材料和一层瓦楞纸双层保护,门扇上部贴保护膜,保护层不可影响门扇的安装(门扇安装时,保护层不需拆除),门扇安装完成,该保护层须保留。
2.门框安装完成后,边框用PE膜包覆避免二次污染,下槛用U型方槽遮盖,禁止小推车来往;
自地面起1m包覆木盒防撞。
3.门框安装并成品保护完成后,经监理验收后书面移交土建总承包或装修总承包单位。
4.门扇安装完成并成品保护完成后,经监理验收后书面移交土建总承包或装修总承包单位。
3安装要求
1.门框、门扇安装外口与墙面平齐。
门框安装后,门框内的间隙处必须满填水泥砂浆填至门框固定片饱和度达80%以上(门框内水泥砂浆由乙方负责实施,门框与墙体之间的间隙塞缝由总包实施);
水泥砂浆凝固后,方可安装门扇。
与墙体的连接方式采用连接铁脚,连接铁脚必须采用经防腐处理的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
镀锌铁片的间距不大于600mm,并应确保钢门框安装安全牢固。
2.乙方加工供应的进户门门框外包尺寸可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洞口尺寸每边缩小≤20mm(即洞口顶、左、右三边),具体尺寸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并经需方同意后确定。
3.门扇、门框尺寸要求(参见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门扇和门框的高度、宽度±
2,门扇厚度偏差(+2,-1),对角线允许误差≤3.0mm(使用钢尺测量高度、宽度、对角线)。
(2)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mm(用钢尺测量该项目数据)。
(3)门框垂直度允许误差≤2.0mm;
门扇表面扭曲度允许误差≤5.0mm(现场拉线测量或者放在平台上用塞尺检查);
门扇高度方向弯曲度允许误差≤2.0mm(用直尺与塞尺测量)。
(4)门扇安装完毕后,必须完全挤压密封条,关门严密(观察检查,如门扇变形,密封条相对松懈),不得出现启闭碰擦、异响、反弹,开关困难。
4检验
1.由需方或工程监理单位随机进驻供方加工场所进行检验,并保留现场破坏性抽检的权利(每400樘抽检1樘,不足400樘抽检1樘)。
2.抽检项目:
门框、门板、骨架钢板厚度(用游标卡尺);
保温性能;
门扇平整度;
加强钢板是否符合确认的图纸要求;
表面处理检测(涂层附着力,硬度,抗冲击性,耐久性)送交上海建科院及各地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检测费用:
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按供方违约论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溯责任权利。
5入户防火防盗门运输和贮存
设备/材料的包装由乙方负责,按适合运输及仓储的方式设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乙方应在设备/材料的明显部位应注明产品标志:
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安装部位、编号、产品等级、堆放要求、生产商地址等资料标识,因标示缺少或不清导致安装、推放、保管错误并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对丙方造成工程工期、人力资源浪费等情况的,丙方有权提出索赔。
设备/材料的包装应根据材料/设备特点具备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的功能,乙方对包装的风险负责,因包装设计、制作、质量等原因造成产品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由此引起的对丙方造成工程工期、人力资源浪费等情况的,丙方有权提出索赔。
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前,乙方应用专用自粘性塑料包裹材料包装。
运输过程中门扇、门框用毛毯逐个分离,周围绳索捆绑处也用毛毯做护垫。
甲方、丙方、监理有权拆除包装验收,甲方、丙方还可以在包装出厂前派人员(或监理人员)到生产厂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产品才能进行包装出厂,乙方必须积极配合,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不配合甲方、丙方(或监理人员)验收。
对没有进行保护或受损的产品,甲方将不予接受。
由此产生的一切工期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提供材料/设备安装后的详细保护措施,供甲方参考进行成品保护。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保护方案对成品进行保护,直至工程验收通过为止。
门扇的保护塑料膜在安装过程中不许拆除,安装好的门框、门扇经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由甲方负责进行保护,保护塑料膜如有局部损坏,由甲方负责用塑料薄膜并包扎好,并在门扇正面用厚纸板保护。
包扎标准可由乙方先做一个样板供甲方参考。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安装好的产品进行监督和保护,直至工程验收通过为止。
入户门在乙方移交给甲方前发现有划痕等破坏现象,每樘门扇、门框超过三处的,乙方必须保证无条件接受甲方、丙方、监理提出的整改或更换要求,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将设备/材料移交给甲方后,由于甲方保护不力造成产品损坏,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更换、维修费用和工期延误的责任。
6其他要求
入户防火防盗门配置明装不锈钢或者钢制防火铰链(合页);
入户防火防盗门的产品代号应符合GB-12955-2008的规定;
。
入户防火防盗门产品按其结构型式(门型)为全封闭平开门,用P表示。
入户防火防盗门均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
标志应有下列内容:
1)、按GB-17565-2007及GB-12955-2008规定的有关代号及标记;
2)、防盗、防火等级均做永久性标记。
入户防盗门/入户防火防盗门外包装应保证产品表面不受损坏和划伤,在运输贮放过程中不产生变形;
门框与门扇之间应捆扎;
报警装置与锁具等附件应单独包装。
入户防盗门的内衬保温材料应为环保难燃材料,入户防火防盗门的内衬保温材料应为无烟无毒防火隔热材料。
门整体传热系数为2.5>K≥2.0W/m2.K。
入户防火防盗门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生产及供货周期、安装能力及质量均应满足本工程需要,并在投标书明确具体的保证措施;
维保措施必须及时、有效并在投标书中明确。
入户防火防盗门的外观应一致,颜色及形式应做样板,样板门的材质、面漆、龙骨加强、钢板厚度、防火措施等应符合GB-17565-2007《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的技术要求及GB-12955-2008《防火门》的要求。
样板为招标评审的重要依据,并在中标后进行封样以验收所提供的产品。
入户门门框周边需做灌浆处理,下门槛需灌实或进行加固处理(内衬U型钢或工字钢)以保证其强度、刚度,并在投标书中明确相关措施。
7售后服务
在售后服务中,如遇到产品损坏、缺少,经双方确认,乙方应首先保证在第一时间内提供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则在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由丙方按照有关规定从甲方的工程结算款中予以一次性扣除,并转付给乙方。
第四章现场管理要求
一、安全文明管理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公司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公司和相关管理单位认可后实施。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提前14日书面通知监理公司,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公司认可后实施。
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总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事先预防由于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因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及责任。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
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如乙方未按时完成以上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拆除清运,相关费用另加20%管理费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境卫生和场外避免污染等有关手续,造成的违约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文明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二、现场工程管理
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产品不能按期交付,工期每拖延1天,乙方应偿付丙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二的罚金。
并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丙方的相应的所有间接损失。
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起24小时内须严格按照甲方通知要求执行。
如因乙方产品质量原因导致丙方工程质量缺陷,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的20%的罚款,并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乙方所供合同产品经现场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并无条件退货。
乙方应保证不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生产进度。
乙方应用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必须及时向甲方及监理交验质量证明书并提供样品,经甲方及监理签字认可备案后,才能应用到本工程中。
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书(含所有材料)、准用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分别交甲方、监理备案。
乙方负责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对本单位施工人员严格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技术防范教育,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如由违反,甲方将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乙方供货期间应指派1-2名厂方人员驻工地现场,协调处理供货数量、供货进度和安装质量等各类现场问题;
参与入户门安装质量验收。
乙方应对总包提供的结构门洞口尺寸、洞口位置垂直偏差、设计门窗表进行全面复核,按各类型号汇总编制门图集(包括型号、大样、节点详图、材料表等内容)。
以上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偏差和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按照协议约定设备/材料清单、合同价款、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和时间向甲方供应满足协议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的产品。
承担因乙方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因素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公司盖章后提交甲方和监理单位,否则,甲方、监理有权拒收。
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随函附上拟任项目经理的详细资料和工作业绩,并征得甲方同意。
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乙方必须按照附件合同要求采购相关锁具,锁具的价格不超过甲方指定价格要求,采保费及维修服务费用乙方自行考虑。
三、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部重视合同的执行,或忽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任何工作及责任,而且从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5日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并体现效果的,甲方、监理协商一致后有权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提取补偿。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监理共同决定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可重复计算。
本合同中所有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未及时支付给甲方的,甲方有权通知在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五章维护保修要求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建设单位同意的首批业主集中交付入住之日起计算。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不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保修期限:
2 年;
保修阶段乙方必须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指定一名现场维修负责人及充足的维修小组成员。
维修负责人全面负责保修期间内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的对接及实施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
现场维修人员管理、钥匙领用、函件签收、维修任务单领取和维修实施、配合甲方处理重大投诉、索赔的谈判及费用承担确认、保修期到期回访等工作。
乙方的现场所有维修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建设单位或甲方的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各项维修事务,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职务,未经甲方和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否则甲方或建设单位可另委托他人完成乙方责任内的保修工作,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保修期内,乙方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认真履行保修责任。
乙方在上述配备人员不够时,接到甲方或建设单位通知24小时内需另增加人员赶到现场。
维修负责人一旦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或建设单位。
乙方维修负责人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如乙方关机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或建设单位无法取得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或建设单位传达之信息。
乙方派出维修人员须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并由乙方进行培训后上岗,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维修负责人须提供施工单位书面授权、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免冠照片一张到项目维修中心存档,并提供有效联络方式。
乙方所有维修人员必须到项目维修中心办理小区出入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乙方人员出入小区内须佩戴《出入证》,一人一证,不得擅自涂改、转借他人使用。
维修负责人处理保修期间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时,必须到维修中心相应的记录表格中登记签名,包括:
《钥匙领用登记表》、《维修服务单》等,并请当面核实清楚。
维修工程完工后,须将维修物品、工具、杂物等一并清理干净,不得遗留任何杂物,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
如在空置房维修,严禁将空置房当仓库使用。
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维修完毕后把需归还的物品如数归还项目维修中心。
乙方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的统一管理,服从建设单位维修主管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乙方人员衣着整洁,礼貌用语,举止文明。
第六章竣工资料(通用)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技术说明书,产品的电路图、安装装配图、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壹套。
工程竣工前15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套,交招标人审核;
竣工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三套(须与招标人审核后的图纸保持一致),统一向招标人、物业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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