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十项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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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十项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十项制度
一、一日生活制度
(一)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二)合理安排幼儿的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幼儿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日不少于2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
制订餐、点数,幼儿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午睡时间根据季节每日2-2.5小时。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教师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幼儿在幼儿园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膳食管理制度
(一)膳食管理
1.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为幼儿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保证幼儿按需饮水,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幼儿膳食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
工作人员与幼儿膳食严格分开,幼儿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
4.幼儿食品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
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食堂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
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
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2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填写留样记录,食品留样存放的留样柜专用,并专人负责保管。
7.进餐环境卫生、整洁、舒适。
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幼儿情绪愉快,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根据幼儿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制订幼儿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每周更换一次。
食物品种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幼儿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
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幼儿的进食兴趣。
4.每学期进行一次膳食营养分析。
幼儿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达到“DRIs”的80%以上。
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
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午餐热量分配比例4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三、体格锻炼制度
(一)根据幼儿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幼儿身体素质。
(二)保证幼儿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
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幼儿体格锻炼。
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
运动中注意观察幼儿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幼儿的反应,若有不良反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幼儿健康状况,患病幼儿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幼儿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幼儿的体格锻炼进程较健康幼儿缓慢,时间缩短,对幼儿运动反应进行仔细观察。
四、卫生与消毒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天各班卫生及时打扫,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并记录,确保卫生清洁、整齐,为幼儿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集中消毒应在幼儿离园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
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并按要求摆放,拖把清洗后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被褥每月暴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玩具清洗至少一次,图书翻晒一次。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
要求每人每日一巾一杯专用,每人一床位一被。
2.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衣服干净整洁。
3.工作人员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饭前便后和护理幼儿前用洗手液、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幼儿活动室、卧室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每日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2.餐桌每餐使用前擦拭消毒,餐具每餐后清洗并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小毛巾每周清洗消毒至少2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幼儿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一次。
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
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符合要求。
五、健康检查制度
(一)幼儿健康检查
1.入园健康检查
(1)新幼儿入园前经甘州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2)幼儿入园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3)幼儿入园时查验“儿童健康体检档案”、“甘肃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及“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的幼儿,及时与饮马桥社区卫生服务站取得联系,并督促监护人带幼儿到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
2.定期健康检查
(1)幼儿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
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3岁以上幼儿每年健康检查1次,4岁以上幼儿每年检查1次视力,所有幼儿每年委托妇幼保健院进行1次血红蛋白检测,体检后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幼儿离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幼儿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幼儿转园健康证明”、“甘肃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幼儿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和午间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幼儿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幼儿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教师每日深入班级巡视至少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幼儿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
(4)患病幼儿应当离园休息治疗。
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甘州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取得《甘肃省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食堂工作人员经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幼儿预防接种,配合甘州区饮马桥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幼儿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
园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立即向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
对因病缺勤幼儿,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向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报告。
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幼儿园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及时将疑似患儿带到隔离室,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
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内爆发和续发。
(五)幼儿园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幼儿园应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幼儿。
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级相对隔离,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
(七)卫生保健教师定期对幼儿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
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幼儿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幼儿园。
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
七、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幼儿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幼儿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幼儿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幼儿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幼儿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幼儿,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幼儿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幼儿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幼儿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幼儿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八、伤害预防制度
(一)幼儿园的各项活动以幼儿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幼儿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幼儿园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幼儿园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幼儿园加强对工作人员、幼儿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定期接受预防幼儿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幼儿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九、健康教育制度
(一)根据不同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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