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关于公交的考察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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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财政补贴补偿公交330万元,2009年补贴补偿公交600万元,2010年规划在城区东、西、南、北四个出口,由政府投资建四个公交场站。
目前公交东站已建成投入使用,又拨付3590万元启动了公交北站建设,同时驻马店市已启动编制《驻马店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规划编制所需资金刘国庆市长已于8月6日,批示列入2011年财政预算。
自2011年起,每年新增和更新中高档、环保型公交车不少于60辆,争取到2015年达500台以上,每年新增更新车辆的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2011年建成智能化GPS公交出行查询、线路运营显示、运营调度和IC卡一卡通应用系统,全面提升城市公交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方位服务市民出行,所需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焦作市对城市公交的做法是:
自2007年政府出台《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以来,连续四年将加快公交发展作为民生工程,列入向市民承诺的十件实事来抓,连续四年累计投入资金5000万元,更新公交车辆158台,给予政策性亏损补贴1234万元。
目前焦作市公交车总台数647台,其中空调车159台,绿色环保天然气车115台。
今年7月13日焦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立坤到焦作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调研时强调,民生大如天,市委、市政府一如既往的支持好公交事业的发展,今后要建立四个机制:
1、建立政府对公交公司的发展投入机制;
2、建立政府对公交公司的补贴补偿机制;
3、建立稳定的职工劳动保障和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4、建立政府对公交公司的成本费用、政策性亏损监督评价机制。
郑州市对城市公交的做法是:
自2006年起财政每年拨付1000万元购车补贴,票价补贴每年3000万元,老年人免费乘车专项资金补贴5500万元。
今年7月16日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到郑州公交总公司调研,近期增加空调车500台,所需资金有财政拨付。
今年8月1日起将空调车票价由2元降为1元,财政补贴7000万元。
公交场站建设用地采取划拨形式供给,建设费用由财政提供启动资金1000万元。
开封市对城市公交的做法是:
开封市实行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2006年以来开封市政府每年拨付专项补贴100万元。
但是随着近年来,运营成本逐年增加,公交公司面临着种种困难,为使城市公交事业健康发展,更好的服务广大市民,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汴政【2009】104号)文件,政府每年增加老年人免费乘车专项补贴至300万元。
在车辆投入方面,开封市政府近年来对开封市公交车辆更新投入加大,特别是2007、2008、2009年,开封市政府连续三年把提升城市公交运营能力列入市委市政府为全市承诺办好的15件实事,累计投入资金2700万元,购买了156台公交新车。
今年,开封市政府再次把提升城市公交运营能力列入市委、市政府为全市承诺办好的15件实事之一,目前已投入1200万元新增加56台新公交车。
2010年9月8日上午,市长周以忠在公交总公司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关问题。
要求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和专项补偿的长效机制。
建立职工工资增长的有效机制。
自2010年7月1日起,市公交总公司在岗职工人均月增长工资200元。
明年7月1日起在今年的基础上,由市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成本核定,再增加不少于200元。
从明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增加更新公交车辆专项经费3500万元,列入市财政预算。
江苏宜兴市对城市公交的做法是:
2009年政府出台《市政府关于宜兴市公共财政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的实施办法》,政府公共财政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所需投入的资金由公交经营性亏损补贴、车辆发展补助、场站建设投入和其它建设投入四部分组成。
2007—2009年三年市财政共投入2300万元,新增和更新92台公交车,2010年市财政一次性投入1800万元,新增50台豪华空调车,2009年宜兴公交亏损1700多万元,财政补贴了2000万元。
二、四个城市的经验做法对加快我市城市公交发展的启示
四个市公交快速发展的态势,使我们看到了差距,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作用,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商丘公交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启示一、公交公司改制与否,其公益性不变。
我省驻马店公交和江苏宜兴公交都是改制企业,过去对改制的公交认识不够清晰。
通过考察,使大家认识到,公交无论改制与否,其公益性不变,履行政府职能不变,继续承担政府对社会的公益活动和义务,享受改制前与改制后政府给予的一切优惠政策。
启示二、政府扶持公交发展是关心民生的具体体现。
城市公交的基本特性是社会公益性。
这一性质不因公交企业所有制的改变而改变,政府扶持公交发展是公共财政购买公交公共服务的一种具体表现。
比如亏损补贴,是公交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质决定的,是政策的补贴。
老年人及免费乘车补贴,是惠及民生,为广大老百姓服务的。
购车投资是政府提供的运输工具,是购买公交服务,改善群众乘车条件,树立城市形象的。
场站建设投入,公交场站是政府的,是国家的,不是企业的,公交只有使用权,无处置权,更不能改变其用途,只是政府提供的公用设施,供公交使用,服务于民。
启示三、发展公交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
近年来我市城市公共交通有了较快发展,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市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
我国土地资源稀缺,城市人口密集,群众收入水平总体还不高,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符合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实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三、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市公交始建于1958年,2006年3月按照豫政办【2004】106号和商政办【2005】68号文件要求进行了改制,成立了股份制企业——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公司现有员工2561人,下设9处2室,7个运营公司,已开辟公交线路38条,线路长度605公里,运营车辆792台,年客运总量6900万人,运营里程6568万公里。
先后荣获国家、省、市多项殊荣,目前拥有国家、省级文明线路7条,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安全、方便、快捷、舒适、经济的乘车环境,为商丘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目前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场站建设滞后。
公司仅有总公司院内一处停车场,大部分车辆均沿路停放,收发无序,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低。
IC卡、智能调度系统没有推行,公交运营、管理、调度效率较低。
三是企业负担重。
公交承担着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等群体免费乘车义务,而且没有为享受免费的乘车者办理意外伤害险。
四是资金不足。
我市给公交各项补贴补偿每年共90万元,其中40万元是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远低于我省其它地市。
五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按照商政办【2007】117号文件规定,“要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金收入应主要用于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资金占城市建设资金支出比例应保持在5%以上”,但目前落实不到位。
六是存在不稳定因素。
公交是老企业,人员多,工资待遇低。
目前公司职工月平均工资仅为920元,远低于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据了解,我市2009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04元)。
近期开封市自2010年7月1日起,开封市公交在岗职工人均月增加工资200元,明年7月1日起在今年的基础上,再增加不少于200元,到后年基本达到开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做法,对我市公交职工冲击很大,司机队伍不稳定。
为了商丘公交的健康发展,市政府也先后出台了对公交的扶持政策《关于市公交总公司改制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商政阅【2006】10号)。
纪要提出“改制后的企业,继续享受改制前与改制后政府给予的一切优惠政策”,《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商政【2007】27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豫政办【2007】87号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通知》》(商政办【2007】117号)、《关于市公交总公司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商政阅【2010】85号),这些文件的出台,大家看到了商丘城市公交发展的前景,对今后城市公交的健康发展有了法律保障。
四、加快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建议
(一)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公交的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视察郑州公交时的重要指示精神:
“公交是为民,公交是形象,公交要优先,公交当自强”。
各级政府部门要更加重视和支持公交事业,加大对公交发展的扶持力度,在政策上、资金上、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建立政府购买公交服务机制,落实低票价、老年人免费乘车等各项财政补贴补偿的长效机制。
将市政府出台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给予公交优先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建立政府对公交场站建设专项投入机制。
按照商政办【2007】117号、商政【2007】27号文件精神,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要用划拨方式供地。
不得随意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
政府要对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要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公共交通倾斜;
要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资金占城市建设资金支出比例应保持在5%以上。
以上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的各项资金要测算出具体数额,每年度要支付多少,或将各项补贴补偿及公交基础设施投入资金综合拨付一定的数额,一并纳入财政预算,按年度拨付,以不断改善公交基础设施。
(三)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和专项补偿的长效机制。
按照商政办【2007】117号文件精神,“对城市公共交通因低票价政策和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残疾人等免费乘车及学生和成年人持月票乘车)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的支出,要给予等额的补贴和补偿”。
按照商政【2007】27号文件精神,“对政府确定的城市公共交通建设项目、车辆更新要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一是对公交企业承担老年人等免费群体乘车,给予等额的补贴和补偿。
根据测算,并结合我市实际,应给予公交补贴360万元,今后在这个基础上逐年递增。
二是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建立我市城市公交运营成本评价体系,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和专项补偿的长效机制,对公交企业因低票价政策造成的亏损,给予相应的补贴和补偿。
三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政府每年购买60台中高档、环保型公交车,以改善和满足广大乘客的乘车条件和需要。
(四)建立稳定的公交职工劳动保障和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根据卢展工书记的指示精神,政府有关部门在经费安排、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方面要向公交行业倾斜,建立职工工资增长的有效机制,给予广大职工应有的保障,切实解决公交职工在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广大公交职工解除后顾之忧,是他们全身心的投入到公交事业中,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交通服务。
(五)科学编制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一是政府要在对我市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公共交通为核心,通过编制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
城市交通规划要与城市总体布局和人口产业分布相协调,确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有关技术和经济政策;
综合考虑各种交通方式、换乘枢纽配置,以及与对外交通的衔接,重点确定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分布、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
二是政府要大力支持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将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编制任务的完成。
要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保障规划的组织实施。
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的行为,保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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