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单位安全防范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8018807
- 上传时间:2022-12-12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1.82KB
重点单位安全防范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重点单位安全防范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点单位安全防范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GB10408.6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T10408.8振动入侵探测器
GB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5208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GB15209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15210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条件
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308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36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B20815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DB31/329.3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3部分:
金融营业场所
DB31/329.4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
公共供水
DB31/329.5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5部分:
电力系统
DB31/329.10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0部分:
党政机关
YD5003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通信局房
承载基础电信业务通信设施和辅助设施,并由多个通信机房组成的专用建筑物(或部分)。
3.2
通信机房
通信机房是指安装有通信设备和其他辅助设施附属的房间。
3.3
通信基站
是移动通信中组成蜂窝小区的基本单元,完成移动通信网和移动通信用户之间的通信和管理功能的基础设备。
3.4
电信营业厅
办理各类电信业务,并进行现金收费的营业场所。
4系统设计和施工要求
4.1总体要求
4.1.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经型式检验合格、生产登记批准或“CCC”认证。
4.1.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GB50348的规定,以及现行工程建设和规范。
4.1.3通信单位的重要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根据表1的要求配置。
4.1.4通信单位的营业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参照DB31/329.3的要求。
4.1.5通信单位的办公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参照DB31/329.10的要求。
4.1.6通信单位的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泵房、水箱(水池)等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符合DB31/329.4的规定。
4.1.7通信单位的变(配)电站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符合DB31/329.5的规定。
4.1.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
4.1.9通信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应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4.2各子系统和集成要求
4.2.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4.2.1.1系统应包括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处理/控制设备和记录与显示设备四部分。
4.2.1.2摄像机工作时,监视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宜不小于200Lx。
4.2.1.3出入口安装的摄像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安装应牢固,且应固定焦距和方向,并减少或避免图像出现逆光;
b)不应有盲区;
c)通过监视屏应能清楚地显示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号;
d)出入人员面部的有效画面宜不小于监视屏显示画面的1/60。
表1通信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组成及设施基本配置表
4.2.1.4其它区域安装的摄像机,通过监视屏应能清楚地显示监视区域内人员的体貌特征及活动情况。
4.2.1.5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厢门前上方的一侧,且应配置电梯楼层信号叠加器。
4.2.1.6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不低于GB50198规定的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回放图像质量不应低于3级的要求。
4.2.1.7系统应能切换图像,并具有时间、日期的字符叠加、记录功能,与标准时间误差应在±
30s以内。
字符叠加不应影响图像记录效果。
4.2.1.8系统应采用硬盘录像机进行24h图像记录,并应根据实际监控要求,设置和开启图像运动变化的声光提示。
4.2.1.9系统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0d。
硬盘录像机应符合GB20815中Ⅱ类机(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或Ⅲ类机(综合型数字录像设备)A级产品的要求。
并应有模拟视(音)频输入/输出接口,数字数据输出应为DVD格式。
4.2.1.10具有16路至32路视频输入的系统,宜配备视频矩阵切换器;
具有32路以上视频输入的系统应配备视频矩阵切换器。
4.2.1.11系统配备的监视器和显示器数量应能满足监视和管理要求。
4.2.1.1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95和GA/T367的规定。
4.2.2入侵报警系统
4.2.2.1系统应包括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处理/控制/管理设备和显示/记录设备四部分。
4.2.2.2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
4.2.2.3紧急报警采用公共电话网传输的系统,不应在通讯线路上挂接其它通信设施。
4.2.2.4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并具有防误触发措施,触发报警后应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需采用人工操作方式,同时应启动现场声光告警器。
4.2.2.5入侵探测器安装应按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4.2.2.6防盗报警控制器应安装在便于日常维护、检修的部位,并置于入侵探测器的防护范围内。
4.2.2.7防盗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入侵探测器和紧急报警装置发出的报警及故障信号,具有布防和撤防、不可撤防模式、外出与进入延迟的.设置和编程,以及自检、防破坏、声光报警、报警记录与储存、打印输出、密码操作保护等功能,能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实时显示发生报警的区域、日期、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
4.2.2.8入侵报警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应不少于30天。
4.2.2.9入侵报警系统的备用电源应满足8h正常工作。
4.2.2.10入侵探测器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GB10408.1、GB10408.3、GB10408.4、GB10408.5、GB10408.6、GB/T10408.8、GB15209的要求。
4.2.2.11防盗报警控制器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GB12663的要求。
4.2.2.12入侵报警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94和GA/T368的规定。
4.2.3出入口控制系统
系统应符合GB50396和GA/T394的规定
4.2.4电话来电显示系统
电话总机或公开对外的电话应具有来电显示功能,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在±
4.2.5安防中心控制室
4.2.5.1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紧急报警)的终端设备均应设置在监控中心,能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记录和打印。
4.2.5.2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并应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
4.2.5.3有人值守的场所应配置能与报警同步的终端图形显示装置,能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实时显示发生警情的区域、日期、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
4.2.5.4有人值守的场所应配备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和专用防护器械。
4.2.5.5安防中心控制室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GB50394、GB50395和GB50396的规定。
4.2.6实体防护装置
4.2.6.1通信局房、通信机房、技术档案室、客户资料室墙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墙厚不小于200mm。
4.2.6.2通信局房、通信机房、技术档案室、客户资料室玻璃窗安装的钢栅栏应采用单根直径不小于φ20mm、壁厚不小于2mm的钢管(或单根直径不小于φ16mm的钢棒、单根横截面应不小于8mmX20mm的钢板)组合制做。
单个栅栏空间最大面积应不大于600mmX100mm。
4.2.6.3防盗安全门应符合GB17565的规定。
4.2.6.4通信机房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5003)规定
5检验、验收、维护
5.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后应进行检验。
系统检验应按GB50348的规定进行。
5.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后应按照本标准第4章和GB50348、GA308的规定进行验收。
5.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每年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
系统出现故障后,应及时修复。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重要部位安全防范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保障重点单位内部人员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方针,坚持“政府监管、单位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
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是指对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和生活起关键作用和有着重要影响,须加强重点防范的部位。
第五条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需要,按照以下范围确定:
(一)秘密部位:
单位中保管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机要室、档案室(馆)、文件库、资料室、计算机软件库、计算机中心、网络中心;
涉及本单位重要的科研秘密、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的部位。
(二)生产、科研等业务活动中的关键部位:
公交、长途客运、通讯枢纽、电力输送的调度中心、载波、微波、总机房、变电站、开闭所、数据传输站、发电厂(加压站、中控室、储油、燃油区、蓄电池室);
城市源水的泵站、大型水厂、加压站;
邮政、通信机(库)房、调度(配)中心和主要传输站(点);
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射传输台的主控机房、演播大厅、直播室、传输接口、报社编排室;
科研实验室、研发中心;
金融单位的数据处理中心;
工厂的总装车间、配方岗位,产品检测岗位等。
(三)危险物品部位:
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管制药品、有害菌种、毒种的部位;
涉及枪支和管制刀具的部位。
(四)重要供给部位:
粮食、食用油供应、储备库和主要转接站;
油库、加油站;
燃汽的汽源站、加汽站、存储罐站;
提供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位。
(五)重要设备部位:
在生产、科研中起决定作用的贵重、稀有、关键的仪器设备。
(六)财物集中部位:
单位内部的财务部门、售票处、收费窗口、收银台;
重要原材料库和成品、半成品库、物资仓库;
金融营业场所、金库、业务库;
文博单位的展厅、展室、藏馆、库房;
教学或培训的电教室;
在用地下空间、地下车库。
(七)人员集中部位:
医院门诊大厅,单位内部礼堂、体育馆、教学楼、集体宿舍、食堂等。
(八)其他应列入重点防范的部位。
第六条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将治安保卫重要部位填表登记,列入本单位保卫工作档案,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治安保卫重要部位应当落实人员防范、物理防范、技术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人员防范具体要求:
1、治安保卫重要部位应确定安全防范责任人,按照重要部位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实行重点值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单位内部保卫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治安保卫重要部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巡逻值守人员负责定时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进行巡逻值守,并作好工作记录、交接-班记录。
3、单位应根据占地面积和重要部位分布等情况配备必要的巡逻力量,每班次最低不得少于2人。
4、巡逻值守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2)无刑事犯罪记录;
(3)应当接受有关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能按照预案处置突发事件,熟练操作与安全保卫工作有关的装备器材。
(二)物理防范具体要求:
1、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的各类集中存放财物、资料的仓库(资料室)、财会室等部位以及生产、经营等场所墙体应采用砖混、钢混结构,对墙体有特殊要求的从其标准、规范、规定。
2、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的各类仓库(库房)、财会室、重要车间、重点办公室、资料室以及其他重要部位的门应采用符合标准的防盗安全门;
窗户应安装坚固的实心金属防护栏,高度大于400mm的应用钢质横档加固;
对门、窗有特殊要求的从其标准、规范、规定。
加油(气)站、医院等单位的收费处应安装防砸玻璃、透明防护板或实心金属防护栏。
安装金属防护栏的,高度大于400mm的应用钢质横档加固。
3、治安保卫重要部位使用的保险柜,应使用达到安全防范标准的产品;
存放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保险柜应当固定,做到非使用期间锁柜乱号,钥匙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
单位财会部门保险柜内存放过夜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准的备用金数目,临时存放2万元以上现金过夜的,须设专人值守;
非财会部位的保险柜内不得过夜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三)技术防范要求:
1、治安保卫重要部位应根据防范需求安装防入侵报警设备、电视监控设备、周界报警、门禁控制等单项或组合式技防系统设施,遇有案件和突发事件时能保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单位保卫部门报告。
2、电视监控系统应当采用较为先进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等作为图像记录设备,录像回放能清晰分辨人和物的外表特征,录像资料应保存一个月以上。
电视监控探头应能有效摄录监控区域内的情况。
3、单位应当落实专人使用、管理、维护技术防范设施,完善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图像保管、使用等制度。
第八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应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安全防范工作有规定的,相关单位依照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职责。
第十条治安保卫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员将依据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我市非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点 单位 安全 防范 制度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