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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对人与自然冲突的描写。
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剖析作品的三大主题——遗传定律、强者生存、回归自然,来揭示其主题的多重性。
首先,本文简单地介绍了杰克·
伦敦及其作品《野性的呼唤》;
然后,又以巴克的外形、对主人的忠诚以及它与人、狗之间的斗争等方面,也就是从遗传决定论、环境决定论以及回归自然三个方面,阐述了该作品反映的不同主题。
最后,可以说,该篇论文深刻分析了“回归”的含义,在对原著透彻理解的基础上阐述了环境对人类的重要性,揭示了主题;
同时,主人公巴克最终的回归行为也是作者渴望自由的象征,是在当时社会环境下受压迫人们的迫切愿望。
关键词:
野性的呼唤 遗传定律 强者生存 回归自然
TheCalloftheWildisthefirstsellerofJackLondon,oneofthebestnovelsintheearlytwentieth-centuryAmerica.Itwasthisbookthatmadeitsauthorfamousintherepublicofletters.Althoughithasasimpleplot,itisconsideredasaclassicofAmericanliterature.ThearticlevividlyanalyzesthecharacteristicsofJackLondon’swritingthemethatisthedescriptionoftheconflictsbetweennatureandhuman.Thereforethisthesisattemptstodisclosethemultiplicityofthethemefromthreeaspects:
geneticlaws,thesurvivalofthefittest,backtothenature
Firstly,thepaperbrieflyintroducesJackLondonandhisbookofTheCalloftheWild;
thenitcontinuestogiveananalysisofBuck’sbuild,loyaltyanditsconflictsbetweenhumanbeingsandbetweendogsandthuselaboratesdifferentthemesfromthreeaspects:
geneticlaws,thesurvivalofthefittestandbacktonature.
Finally,thisthesisanalyzestheconnotationof“return”deeply.Basingonthethoroughunderstandingofthenovel,thisthesisexpoundstheimportanceofenvironmenttohumanbeings,andrevealsthetheme.AndatthesametimethebehaviorofitsprotagonistBuck’sfinalreturnisthesymbolofyearningforfreedomoftheauthoraswellastheurgentaspirationofpeoplewhowererepressedatthesocialcircumstanceofthattime.
Keywords:
TheCalloftheWild;
geneticlaws;
thesurvivalofthefittest;
backtothenature;
一、绪论
(一)研究现状
伦敦最重要、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作品。
我国对他的研究也比较早,开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新文化运动,当时主要从翻译的角度进行的,即把该作品译为汉语引进国内。
而真正对这部作品的研究可以说主要集中在这近十年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97年至1999年,这一时期为继承和总结期。
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对以前的杰克·
伦敦研究做了总结性的梳理,对于《野性的呼唤》的研究多为概述性的、社会历史批评性的,并将它和杰克·
伦敦的其它作品一同加以总结。
郑克鲁在其主编的《外国文学史》中呼应前人的观点:
在《野性的呼唤》(1903)和《白牙》这两本书中,作者“通过对动物的描写表现‘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思想”。
[1]常耀信也在其主编的《美国文学史》中写到:
“巴克适应环境的进化过程充分体现出斯宾塞社会达尔文论的基本命题。
”[2]
第二阶段:
2000年至2007年,方法论解读期。
这一时期的研究者们纷纷尝试用西方的各种理论对《野性的呼唤》进行不同角度的解读。
虽然对这部作品的研究论述很多,研究的面也比较广泛。
但从多重主题方面阐述的文章则为少见。
因此,本文欲从多重主题方面来分析这部小说。
(二)本论文的目的及意义
在《野性的呼唤》的研究历史中,留下了时代的烙印,也折射出一些蕴藏在国人心灵深处的文化特征,任何异质文化间的文学交流总不可避免地发生误读和遗漏,这些误读和遗漏背后往往是文化的本质性差异。
“作为美国小说家的杰克·
伦敦,他所真正打动欧美读者的,未必能在中国人心目中留下最深刻的印象。
”[3]当中国读者和研究者们根据自身的文化取向和情感习惯阅读和研究杰克·
伦敦时,得出的结论往往是中国式的,并且这些结论还会随着中国的时代演变而改变。
因此,通过对《野性的呼唤》的分析,笔者期望我们能够理解《野性的呼唤》的生命力就是来源于对它的意义的不断发掘,只有在对它不断的解读和阐释中,完成对文本的超越,从而更加接近生命的本真。
由于作者使狗性与人性在巴克身上得到了统一,也能使我们对杰克·
伦敦那个时代的社会有所了解,从侧面的反映出当时的人们对自由的渴望及向往。
(一)作家介绍
美国小说家杰克·
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贫困不堪的底层阶级,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
十岁上街卖报,十四岁进工厂当童工,在旧金山曾做过“嚎贼“,又随去日本的轮船当了一年多的水手。
毛信德指出“坎坷的经历使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残酷无情有着远比他人更为真切而深刻的认识,在尔虞我诈,充满残酷无情的资本主义竞争的社会生活舞台上,杰克·
伦敦感悟出许多惨痛的生活哲理,并将这种感受和认识贯注到他的艺术形象之中。
”[4]美国传记小说家伊尔文·
斯通在他的《马背上的水手》里称他是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
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泛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
在美国文学史上,杰克·
伦敦一直被认为是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美国最富有批判精神的现实主义作家,素有“美国的高尔基”之称。
杰克·
伦敦是一位勇敢忠诚的艺术家,他的作品渗透着对社会不公平的愤怒和反抗精神。
正如评论家菲力普·
方纳所指出的:
“没有一个作家比杰克·
伦敦更能作为时代的明确而出色的发言人,因为他打破了冻结美国文学的坚冰,使文学与生活产生了有意义的联系。
”[5]
伦敦24岁开始写作,去世时年仅40岁,十六年中他共写成长篇小说19部,短篇小说150多篇,还写了3个剧本以及相当多的随笔和论文。
这些作品共同为我们展示了一个陌生又异常广阔的世界:
那荒凉空旷又蕴藏宝藏的阿拉斯加,波涛汹涌岛屿星罗棋布的太平洋,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线,形形色色的鲜活人物,人与自然的严酷搏斗,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
(二)作品介绍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CalloftheWild)是杰克·
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著名小说。
故事叙述一名叫巴克的狗,经历种种磨难,最终回到了自然的野生环境。
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
巴克是一条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
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
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但后来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
这个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它还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
它学会了偷食以慰饥肠,破冰取水解渴。
而且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斗争、残杀。
巴克还是天生的领导者,它体力超群、机智勇敢,绝不愿久居人下。
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
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最后巴克终于击败领队狗斯皮兹,成为新的领队。
它似乎很能发挥管理才干,恩威并施,把狗队治理得井然有序,使得每天的行程因而大增。
张立新曾在其文章中指出:
“巴克的世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
杀,或是被杀;
吃,或是被吃。
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6]
它先后换过几个主人,元气大伤最后被约翰·
桑顿收留。
在桑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的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
巴克对桑顿非常忠诚,它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桑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
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
最终,它响应自身野性的呼唤,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越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
“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
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
”[7]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如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物种)才有生存的可能。
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主人公也很简单,就是这条叫巴克的狗。
小说以美国北部冰天雪地的原始荒野为背景,给我们描绘了一个残酷、寒冷而又充满魅力与挑战的荒野世界,将荒野的壮阔与严酷展现在读者面前,具有强烈的震撼力,似乎在召唤着自然的回归与野性的复苏。
作品带给人们许多哲学的思考,因此,小说本身就具备了多重主题,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去获得启示。
(一)遗传决定论
伦敦深信“遗传和出身背景的重要性,《野性的呼唤》充分地表明了他的这一创作思想。
”[8]聪慧忠诚,生物遗传决定论的完美阐释。
生物遗传论的体现之一是巴克的优良种族和血统带给他超乎寻常的聪颖与诙谐,体现了它的卓尔不群与善解人意,巴克具有的种族血源决定了它无愧于“狗的英雄”。
其次遗传决定论还体现在巴克的忠诚上,狗的天性之一便是忠心,情谊深长,巴克也不例外。
1、巴克的形象
生物遗传论的体现之一是巴克的优良种族和血统带给它超乎寻常的聪颖与诙谐。
由于巴克是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它深得父亲的遗传,仪表堂堂,深受母亲的影响,体重多大达140磅。
这一优良基因造就了巴克的聪颖、可爱、善解人意以及体力和智力上的出类拔萃:
它那顺着脖颈下去披满双肩的大片鬓毛,虽然是静止的,却半耸立着,好像随着它的一举一动而起伏一样。
宽阔的胸脯、粗壮的前腿和身体的其余部分完全相称,那皮下的筋腱结实的圆滚滚的,人们摸摸那些肌肉,说是像铁一样。
它的视觉和嗅觉极为敏感,听觉也异常灵敏,即使睡着了,它也能听到最微弱的声音,并且分辨出它预示的是危险还是平安。
当弗朗索斯忘记给它穿上简易脚套时,它居然就赖在地上,四脚朝天,摇着身子表示没有鞋子它就不上路了。
[9]
巴克皮毛华丽、身材魁梧,体现了超强的体魄和旺盛的生命力;
巴克嗅觉敏锐、“隔夜闻风”,体现了它的“超狗”天性;
巴克聪明诙谐、撒娇逗乐,体现了它的卓尔不群与善解人意,巴克具有的种族和血缘决定了它无愧于“狗的英雄”,“双料魔鬼”,“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狗”,在北国阿拉斯加的严寒中,当巴克带领它的狼群驰骋在闪烁的北极光下时,杰克·
伦敦把一种强者的力度投向了人间,反映了作家深受达尔文“适者生存”理论以及尼采“超人哲学”的影响,凸显了自然主义作品的主题所在。
2、巴克的忠诚
在遇到最后一位主人约翰·
桑顿之前,巴克落到了几个毫无北方生活经验的人手里,受尽折磨,奄奄一息,幸好被约翰·
桑顿收留,从此告别了极端繁重的苦役生涯与桑顿相依为命,桑顿也唤起了巴克那种因狂热而燃烧的属于崇敬和疯狂的爱。
这个人救了它的命,这是其一。
但更进一步,他是它理想的主人。
“别的人看待他们的狗,只是从工作平安的角度,从生意上便利出发的,可他却把狗看成是他自己的孩子。
”[10]因为主人无法去做一些事,才由他的孩子去做。
巴克承受着桑顿极大地爱,这种在北极地区竟然还会有的爱,这种看起来好像是预先就受到文明影响的爱,唤起了巴克对原始奋斗的巨大的爱,而它也仍然活生生的、鲜明的保留着这种原始奋斗的爱。
忠诚和献身,这种诞生于血和火之中的爱,在它的内心存在着。
巴克对其他旅行者的赞扬与宠爱都很冷淡,倘若有人太过明显地对巴克有所偏爱,它都会站起来跑开。
由此可见巴克对桑顿的忠诚与爱。
对桑顿,巴克的爱越来越强烈,只要桑顿下命令,没什么事情太巨大而不能去做的。
他们心灵相通,不用语言,眼光就能传达出彼此的心灵之光。
作者写道:
“桑顿为了试验巴克,轻率地让巴克跳悬崖,巴克毫不犹豫地准备跳下去,以死来表达对桑顿的忠诚;
”[11]在酒吧,性格暴力的伯顿向一个新手挑衅找茬,桑顿上前做和事老,冷不防被伯顿打了一拳,巴克从地板山腾空而起,扑向伯顿,最后,伯顿虽然保住了一条命,却被巴克咬破了咽喉。
在巴克的心中,只有桑顿,它全身心地爱着桑顿,时刻保护着桑顿:
桑顿在河里遇险,巴克三次跳进激流,冒着生命的危险,将桑顿救了上来,为此它折断了三根肋骨,受了重伤;
桑顿与人打赌,让巴克去托一部载重100磅的雪橇。
巴克按照桑顿的要求,拼尽全身力气,拖动雪橇,走完了一百码的距离,为桑顿不仅赢得了一大笔钱而且赢得了荣誉。
巴克知恩图报,对桑顿的爱毫无私心也毫无保留。
但是,好景不长,桑顿在淘金营地不幸被一伙野蛮的伊哈兹人杀害了。
巴克回到营地,得知这一切后,它如恶魔附体,如同一股暴怒的风,带着摧毁一切的气势冲向伊哈兹人,它跳到最前面的人(那是伊哈兹人的酋长)身上,撕开那人的喉咙,接着又扑向第二个、第三个……它又撕又咬,动作极快,使射向它的箭都扑了空,伊哈兹人惊慌失措,魂飞魄散,死伤惨重。
正是出于对约翰·
桑顿的爱与忠诚,巴克才这样不顾一切,它杀人,杀了万灵之长的人,桑顿死后,巴克和人类的最后联系断裂了。
从此,巴克自由地加入并且领导狼群,尽情地过起野性的生活,充分地体现了它野性的潜在自我。
然而每年夏天,它都会来到山谷悼念它深爱的主人。
(二)强者生存,环境决定论
约瑟夫·
斯吉姆布拉(JosephSciambra)指出:
“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从达尔文那里找到灵感,相信社会如同生物一样随着时间而进化,大自然会让强者生存,弱者消亡。
”[12]杰克·
伦敦认为某些更具有优势的种族注定会幸存,他们在保存自己的过程中排挤掉他者。
斯图尔特·
到布尔迪(J·
StewartDoublday)也曾指出:
“适者生存的哲学思想贯穿了伦敦先生书(《野性的呼唤》)的每一页。
”[13]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是残酷的,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作品中给我们展现了这样一场残酷的斗争,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来,没有同情,只有争夺生存权的法则,能生存下来的才是胜利者。
傅景川在《二十世纪美国小说史》中用“‘生存斗争,适者生存’的观点来解释《野性的呼唤》的主题”。
[14]
1.巴克与人的斗争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而变化,从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自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
巴克被穿红汗衫的男人毒打了一阵,可是它没有被打垮,却也不再反抗。
它并没有被吓到,反而把它潜在的狡黠的生存本能全部唤醒了,这是它进入原始洪荒领域,接受原始严酷法则的前奏曲。
“巴克得到了那刻骨铭心的教训:
手持棍棒的人就是立法者,就是主宰,你不得反抗,必须服从。
穿红汗衫的男人给巴克上了一课,一节极其重要的课。
它明白了权力的暴行,明白了统治者的残酷,也明白了在“立法者”面前反抗的无力和唯一的明智选择。
”[15]然而巴克还是保持了它的尊严,它从没向主人摇尾乞怜。
他们比它强大,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必须服从他们。
后来巴克看到一条狗既不服从又不妥协,最后被活活打死,这使巴克进一步清醒了,面对强者必须服从,否则就是死亡。
巴克首先是一个生存者,它被打了,但它的精神和勇气都没有被打垮。
之后,它遇到了平生中的第三任主人帕劳欧与法兰士。
他们和后来的第四人主人都是正派人,做事冷静而公平,并且对狗有透彻的认识。
后来,巴克给查尔斯、哈尔和梅西子一伙人托雪橇,巴克沿途受尽了折磨,吃尽了苦头,同其它狗一样,每天起早贪黑,拖着沉重的雪橇在冰雪里行走,风餐露宿,手挡挨饿。
随着劳动强度的增大,休息的时间越来越短,这些疲惫不堪的狗,还时常遭到主人皮鞭的抽打。
眼看它们不中用了,主人便将它们卖掉,从它们身上榨取最后一点油水。
一次,当走到约翰·
桑顿营地的时候,哈尔要继续赶路去道森,那群狗听了命令后都不起来。
哈尔将鞭子一扬,朝它们打来,别的狗都慢慢挣扎着爬起来,唯独巴克静静地卧在跌倒的地方,鞭子一次又一次地抽打它,它既不哀叫也不挣扎。
在强权和暴力之下,它的表现是宁死不屈。
因此遇见了最后一个主人约翰·
桑顿,对桑顿非常的忠诚,彼此相互信赖,然而当它发现桑顿被伊哈兹人杀害时,它愤怒地向那伙野蛮人扑去,又撕又咬,使他们死伤惨重。
巴克投奔荒野之后,仍怀着对伊哈兹人的刻骨仇恨,时常劫掠他们的猎物,扑杀他们的猎狗,而且连他们最勇敢的猎手都不放在眼里。
这是它公然的对迫害它的人类所进行的报复和反抗。
2.巴克与狗的斗争
爱斯基摩狗是残忍的狗,是爱争斗的狗,是食狗的狗。
柯丽的友好,换来的是被攻击,被杀死和被吃掉。
巴克醒悟到:
“那就是适者生存的法则,而不是公平的游戏,你一旦倒下,就完蛋了。
它必须提高警惕,永远不能倒下。
这个创伤的记忆反复出现在它的梦里。
”[16]
“巴克意识到,在这个“吃,要么被吃”的社会环境里,只有将自己变成野兽,不畏强暴,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17]经历了数不胜数、血淋淋的争斗,巴克逐渐由弱变强。
作为外来户,巴克深受欺凌,时刻渴望改变命运。
当巴克意识到权力的重要性后,时刻渴望能有一天取代斯皮兹,成为狗队首领,为了争得够领头的霸主地位,它先是在狗队中秘密煽动对领头斯皮兹的不满情绪,唆使大家消极怠工,干坏事。
当斯皮兹出来惩罚消极怠工或玩忽职守者时,巴克便出面为它们撑腰,与斯皮兹展开针锋相对的斗争。
由于巴克在暗地里捣鬼,狗队中不服管教的现象普遍发生,而且日益严重。
因此,狗队的工作效率大大降低,斯皮兹的权威受到了挑战。
在随后发生的巴克与斯皮兹的殊死决斗中,巴克凭借着自己的想象力,采取声东击西的手法,终于将斯皮兹置于死地,从而当上了领头狗。
在与狗群的抗争中,巴克不仅锻炼了“蛮力”,更增长了“智力”。
巴克上任后,立即对狗队进行整顿。
以前,在斯皮兹的领导下,那些消极怠工者受到巴克的庇护,而今,它们吃惊地发现,巴克一反常态,毫不留情的惩罚它们,与斯皮兹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巴克令行禁止。
于是,狗队的整体状态马上得到了恢复,重现了往日的统一性。
一个食肉兽,靠着活物生存,孤立无援,靠着自己的力气和勇敢,在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的敌性环境里,胜利的生存着。
由于这一切,它对自己感到自豪,而这种自豪又像热病一样传遍它的全身。
(三)回归自然、爱的消亡
小说从开篇到结尾,无不贯穿着对自然的渴望和野性的回归。
那广阔而迷人的冰雪荒原,来自荒野的狼群的呼唤,似乎预示着巴克最终的命运必然要走向自然,走向野性的回归。
巴克有着超常的体力和智慧,极强的适应能力。
这使它能够越来越自信的面对残酷的生存竞争,这为它最终回归自然提供了先决条件。
随着来自荒野的那种神秘的呼唤一遍遍地回响,巴克体内本性的复苏冲动也越来越强烈,它愈加渴望远离人类,投身于荒野之中。
在巴克心中,只有狂野奔驰,才是寻回了自己的独立、自由和尊严,才是返璞归真、回归自然,恢复了自己种族的天性。
“巴克之所以徘徊在所谓的‘闻名世界’与自由荒野之间,原因就在于它对最后一任主人桑顿的爱,一种难以割舍的爱,它像雨后甘露一样,唤醒了巴克久已干涸的爱。
”[18]当巴克奄奄一息时,在桑顿的悉心照料下,巴克迅速恢复了健康,再次获得新生。
巴克与桑顿在一起度过了一段宁静温馨的快乐时光,桑顿像对待孩子一样给予了巴克最无私的仁慈和关爱,让巴克平生第一次学会了爱。
巴克和桑顿经常生活在互相的感情交流中,这是肮脏龌龊、腐化堕落的闻名世界留给巴克唯一最珍贵的东西,是它对人类的唯一留恋,是联系巴克与人类唯一的纽带。
尽管它对桑顿怀着深厚的爱,北方在它身上激发起的原始气质依然存在并且很活跃,但是当巴克的主人被无情的杀害的时候,巴克感到巨大的空虚,这空虚类似饥饿,但让它痛苦不止。
食物是无法填满的,忧思和哀悼中的巴克听到了远处的呼唤,声音比以前更富于诱惑了和强制力,但和以前不同的是,巴克准备随之而去。
现实世界彻底击碎了巴克对人类的留恋,最终导致巴克坚定信念、解脱枷锁、奔向了自由荒野,回归了自然的怀抱,完成了从徘徊不定到坚定的转变过程,也完成了巴克自我的实现。
在一个和谐相处、充满仁爱、享有自由自尊的世界里飞奔。
巴克得到了解脱,最终离开了人类社会。
这也可以理解为它对人类文明的背叛和对自由的追求。
野性的呼唤对巴克来说,就是希望,就是前途,即使返归野性,毕竟可以摆脱人类的枷锁,摆脱痛苦的深渊。
虽然投进冰天雪地的荒野,但那毕竟是可以自由奔腾的天地。
巴克的回归揭示了作者伦敦终于能在心理上从他挣扎的生活中逃遁出来,对不可更改的社会现实弃而远之,回到那更加简朴、原始的世界里去——大自然。
当巴克失去最后的牵挂转身走向荒野对月长嗥之时,我们看到那是本性的呼唤,但更多的却是一种无奈。
毕竟是人类把一只早已驯服的狗又逐渐地推向了荒野,让它从文明的生活退回到久远的荒野时代。
“人类太高估自己在大自然中的地位,自诩为万物之灵。
文明越发展,人类越重视个体,对大自然越索求无度,甚至在人类内部也开始自相残杀。
当人类完全脱离文明走入以暴制暴的社会的时候,不仅巴克要离开人类,而且整个大自然也将会把人类抛弃。
”[19]
总之,本文从遗传决定论、环境决定论以及回归自然对《野性的呼唤》进行分析发现,巴克最终的回归影响是多方面的,而这也体现出了本文多重性的主题。
结论
《野性的呼唤》帮助我们解读了作者所生活的那个动荡的时代。
一只原来生活在上层社会家庭里的驯服的狗最终在荒野间退化成了狼,犬与犬、犬与狼、犬与人之间的联系千丝万缕,以最原始的状态共存并互相影响着……当巴克失去最后的牵挂转身走向荒野对月长嗥之时,我们看到那是本性的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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