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标志检查表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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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标志检查表完整版
呆志检查表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安全警示标志检査表
禁止标志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1
定义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3.3条
强制
2
基本形式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1条
强制
3
“禁止吸烟”标
志
设置在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和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等,如:
木工车间、油漆车间、沥青车间、纺织厂、印染厂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4
“禁止烟火”标志
设置在有甲、乙类、丙类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
面粉厂、煤粉厂、焦化厂、施工工地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5
“禁止带火种”标志
设置在有甲类火灾危险物质及其他禁止带火种的各种危险场所,如:
炼油厂、乙烘站、液化石油气站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6
“禁止用水灭
火”标志
设置在生产、储运、使用中有不准用水灭火的物质的场所,如;变压器室、乙烘站、化工药品库、各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种油库等。
7
“禁止放置易燃
物”标志
设置在具有明火设备或高温的作业场所,如:
动火区,各种焊接、切割、锻造、浇注车间等场所。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8
“禁止堆放”标
志
设置在消防器材存放处、消防通道及车间主通道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9
“禁止启动”标志
设置在暂停使用的设备附近,如:
设备检修、更换零件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10
“禁止合闸”标志
设置在设备或线路检修时,相应开关附近。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11
“禁止转动”标志
设置在检修或专人定时操作的设备附近。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12
“禁止叉车和厂内机动车辆通行”标志
设置在禁止叉车和其它厂内机动车辆通行的场所。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13
“禁止乘人”标志
设置在乘人易造成伤害的设施,如:
室外运输吊篮、外操作载货电梯框架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14
“禁止靠近”标志
设置在不允许靠近的危险区域,如:
高压试验区、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高压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
15
“禁止入内”标志
设置在易造成事故或对人员有伤害的场所,如:
高压设备室、各种污染源等入口处。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16
“禁止推动”标
志
设置在易于倾倒的装置或
设备,如车站屏蔽门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17
“禁止停留”标
志
设置在对人员具有直接危害的场所,如:
粉碎场地、危险路口、桥口等处。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18
“禁止通行”标志
设置在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爆破现场,道路施工工地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19
“禁止跨越”标
志
设置在禁止跨越的危险地段,如:
专用的运输通道、带式输送机和其他作业流水线,作业现场的沟、坎、坑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20
“禁止攀登”标
志
设置在不允许攀爬的危险地点,如:
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旁。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21
“禁止触摸”标志
设置在禁止触摸的设备或物体附近,如:
裸露的带电体,炽热物体,具有毒性、腐蚀性物体等处。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22
“禁止伸入”标志
设置在易于夹住身体部位的装置或场所,如有开口的传动机、破碎机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23
“禁止抛物”标志
设置在抛物易伤人的地点,如:
高处作业现场、深沟(坑)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24
“禁止戴手套”标志
设置在戴手套易造成手部伤害的作业地点,如:
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附近。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25
“禁止穿化纤服
装”标志
设置在有静电火花会导致灾害或有炽热物质的作业场所,如:
冶炼、焊接及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26
“禁止穿带钉
鞋”标志
设置在有静电火花会导致灾害或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如:
有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的车间及带电作业场所。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27
“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标志
设置在火灾、爆炸场所以及可能产生电磁干扰的场所,如加油站、飞行中的航天器、油库、化工装置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1.3条
强制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区等。
警告标志
序号
项目名
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1
定义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3.4条
强制
2
基本型式
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二角形边框。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1条
强制
3
“注意
安全”标志
设置在易造成人员伤害的场所及设备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4
“半心火灾”标志
设置在易发生火灾的危险场所,如:
可燃性物质的生产、储运、使用等地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5
“半心
爆炸”标志
设置在易发生爆炸危险的场所,如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储运、使用或受压容器等地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6
“半心腐蚀”标志
设置在有腐蚀性物质(GB12268中第8类所规定的物质)的作业地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7
“半心
中毒”
设置在剧毒品及有毒物质(GB12
268中第6类第1项所规定的物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序号
项目名
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标志
质)的生产、储运及使用场所。
8
“半心
触电”标志
设置在有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如:
配电室、开关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9
“半心
电缆”标志
设置在在暴露的电缆或地面下有电缆处施工的地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10
“洛心
自动启动”标志
设置在配有自动启动装置的设备。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11
“半心机械伤人”标志
设置在易发生机械卷入、轧压、碾压、剪切等机械伤害的作业地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12
“洛心塌方”标志
设置在有塌方危险的地段、地区,如;堤坝及土方作业的深坑、深槽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13
“半心
坑洞”标志
设置在具有坑洞易造成伤害的作业地点,如:
构件的预留孔洞及各种深坑的上方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14
“半心
落物”
设置在易发生落物危险的地点,如:
高处作业、立体交义作业的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序号
项目名
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标志
下方等。
15
“半心
吊物”标志
设置在有吊装设备作业的场所,如:
施工工地、港口、码头、仓库、车间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16
“半心
碰头”标志
设置在有产生碰头的场所。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17
“洛心挤压”标志
设置在有产生挤压的装置、设备或场所,如自动门、电梯门、车站屏蔽门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18
“半心烫伤”标志
设置在具有热源易造成伤害的作业地点,如:
冶炼、锻造、铸造、热处理车间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19
“半心伤手”标志
设置在易造成手部伤害的作业地点,如:
玻璃制品、木制加工、机械加工车间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20
“旳心
夹手”标志
设置在有产生挤压的装置、设备或场所,如自动门、电梯门、列车车门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21
“洛心扎脚”标志
设置在易造成脚部伤害的作业地点,如:
铸造车间、木工车间、施工工地及有尖角散料等处。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22
“半心
设置在山于弧光造成眼部伤害的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强制
序号
项目名
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弧光”
标志
各种焊接作业场所。
(GB2894-2008)第4.2.3条
23
“半心高温表面”标志
设置在有灼烫物体表面的场所。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24
“半心
低温”标志
设置在易于导致冻伤的场所,如冷库、气化器表面、存在液化气体的场所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25
“半心电离辐射”标志
设置在能产生电离辐射危害的作业场所,如:
生产、储运、使用GB12268-2005规定的第7类物质的作业区。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26
“洛心裂变物质”标志
设置在具有裂变物质的作业场所,如:
其使用车间、储运仓库、容器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27
“半心义车”标志
设置在有叉车通行的场所。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28
“半心
车辆”标志
设置在厂内车、人混合行走的路段,道路的拐角处、平交路口;车辆出入较多的厂房、车库等出入口处。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序号
项目名
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29
“洛心坠落”标志
设置在易发生坠落事故的作业地点,如:
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沟(池、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场所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30
“半心障碍物”标志
设置在地面有障碍物,绊倒易造成伤害的地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31
“半心跌落”标志
设置在易于跌落的地点,如:
楼梯、台阶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32
“半心滑倒”标志
设置在地面有易造成伤害的滑跌地点,如:
地面有油、冰、水等物质及滑坡处。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33
“半心缝隙”标志
设置在有缝隙的装置、设备或场所,如自动门、电梯门、列车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第4.2.3条
强制
指令标志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1
定义
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彳小志。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3.5条
强制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2
基本型式
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1条
强制
3
“必须戴防护眼镜”标志
设置在对眼睛有伤害的各种作业场所和施工场所。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3条
强制
4
“必须配戴遮光护II镜”标志
设置在存在紫外、红外、激光等光辐射的场所,如电气焊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3条
强制
5
“必须戴防
尘口罩”标
志
设置在具有粉尘的作业场所,如:
纺织清花车间、粉状物料拌料车间以及矿山凿岩处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3条
强制
6
“必须戴防
毒面具”标
志
设置在具有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气溶胶、烟尘等作业场所,如:
有毒物散发的地点或处理山毒物造成的事故现场。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3条
强制
7
“必须戴护
耳器”标志
设置在噪声超过85dB的作业场所,如:
钏接车间、织布车间、射击场、工程爆破、风动掘进等处。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3条
强制
8
“必须戴安
全帽”标志
设置在头部易受外力伤害的作业场所,如:
矿山、建筑工地、伐木场、造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3条
强制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厂及起重吊装处等。
9
“必须戴防
护帽”标志
设置在易造成人体碾绕伤害或有粉尘污染头部的作业场所,如;纺织、石棉、玻璃纤维以及具有旋转设备的机加工车间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3条
强制
10
“必须系安
全带”标志
设置在易发生坠落危险的作业场所,如:
高处建筑、修理、安装等地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3条
强制
11
'‘必须穿防
护服”标志
设置在具有放射、微波、高温及其他需穿防护服的作业场所。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3条
强制
12
“必须戴防
护手套”标
志
设置在易伤害手部的作业场所,如:
具有腐蚀、污染、灼烫、冰冻及触电危险的作业等地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3条
强制
13
“必须穿防
护鞋”标志
设置在易伤害脚部的作业场所,如:
具有腐蚀、灼烫、触电、砸(刺)伤等危险的作业地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3条
强制
14
“必须洗
手”标志
设置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后。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3条
强制
15
“必须加锁”标志
设置在剧毒品、危险品库房等地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3条
强制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16
“必须接
地”标志
设置在防雷、防静电场所。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3条
强制
17
“必须拔出
插头”标志
设置在在设备维修、故障、长期停用、无人值守状态下。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3.3条
强制
提示标志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1
定义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
(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3.6条
强制
2
基本型式
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4.1条
强制
3
“紧急出口”标志
设置在便于安全疏散的紧急出口处,与方向箭头结合设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等处。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4.3条
强制
4
“可动火
区”标志
设置在经有关部门划定的可使用明火的地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4.3条
强制
5
“击碎板
面”标志
设置在必须击开板面
才能获得出口的地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4.3条
强制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点。
6
“急救点”
标志
设置在设置现场急救仪器设备及药品的地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4.3条
强制
7
“应急电
话”标志
设置在安装应急电话的地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4.3条
强制
8
提示标志的方向辅助标志
提示标志提示U标的位置时要加方向辅助标志。
按实际需要指示左向时,辅助标志应放在图形标志的左方;如指示右向时,则应放在图形标志的右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
94-2008)第4.4.4条
强制
文字辅助标志
序号
项目名
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1
基本型
式
文字辅助标志的基本型式是矩形边框。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
8)第4.5.1条
强制
2
文字辅助标志横写
文字辅助标志横写时,文字辅助标志写在标志的下方,可以和标志连在一起,也可以分开。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
8)第4.5.2.1条
强制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禁止标志、指令标志为白色字;警告标志为黑色字。
禁止标志、指令标志衬底色为标志的颜色,警告标志衬底色为白色。
3
文字辅助标志竖写
文字辅助标志竖写时,文字辅助标志写在标志杆的上部。
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均为白色衬底,黑色字。
标志杆下部色带的颜色应和标志的颜色相一致。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
8)第4.5.2.2条
强制
安全标志牌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1
设置数量
无论厂区或车间内,所设标志牌其观察距离不能覆盖全厂或全车间面积时,应多设儿个标志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
B2894-2008)第7.4条
强制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牌。
2
设置高度
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
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
B2894-2008)第8条
强制
3
设置位置
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H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LI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
B2894-2008)第9.1条
强制
4
设置在固定物
体上
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标志牌随母体物体相应移动,影响认读。
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
B2894-2008)第9.2条
强制
5
设置角度
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
应接近90°角,观察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
强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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