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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绿色广东和生态组团式佛山的重要阶段。
制定和实施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对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精神,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实现我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和谐三水,促进我区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实现生态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面临的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
(一)“十五”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
“十五”期间是我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区委、区政府坚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在“工业强区”战略的指导下,坚持环境优先理念,确保了环境质量没有因为经济快速发展而恶化,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整体保持良好,局部地区有所改善。
2005年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北江、西江三水段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标准。
1.以功能区划为引领,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十五”期间,区政府提出了以三水大道作为经济发展轴,东部为工业走廊,西部为生态保护、农业、第三产业走廊的空间发展格局。
该格局的提出,合理解决了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冲突,有力促进了我区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以环保审批为突破口,提高参与综合决策水平。
为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我区坚决把好环保审批第一关。
“十五”期间,先后出台制定了《三水区餐饮业禁设区划分方案》、《三水区禽畜禁养区划分方案》、《三水区建筑陶瓷行业环保准入指南》、《佛山市三水区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发展规划方案》、《佛山市三水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措施和办法,有力防止了大量污染严重企业的涌入。
对国家、地方明令禁止的项目,坚决不审批;对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项目,设定了准入门槛,选择性审批;对高科技含量、低污染、高产出的项目,创造条件,大力支持。
据统计,五年来因选址不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污染严重等原因而未通过审批的项目超过100多个。
“十五”期间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
3.以珠江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强区域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
为实现“一年有成效,三年江水不发黑不发臭,五年江水变清”的珠江综合整治任务,我区加大了河涌整治力度。
“十五”期间,投入3,427多万元开展西南涌城区段2.44公里的整治,并相继开展了樵北涌、左岸涌、大棉涌等主干河涌的整治。
加快了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步伐。
为配合河涌整治工作的开展,采用BOT形式的中心城区驿岗生活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工程于2005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总投资约5,000万元;白坭镇1000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厂是全市首个投入使用的镇级污水处理厂;芦苞镇、乐平镇和西南街道金本片、河口片的4间镇级污水处理厂,也开始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项目建设等工作。
加强了陶瓷、造纸、印染等行业的废水治理,实现了陶瓷球磨废水、造纸废水零排放;加大了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三水工业园区大塘园3.6万吨/日工业废水处理厂已完成首期1.8万吨/日的建设并投入了使用。
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的力度。
通过协助制定《佛山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规划纲要》,《三水区供水总体规划》、《三水区禽畜禁养区划分方案》,划定了我区的水源涵养区、餐饮业禁设区和禽畜禁养区,明确了饮用水源保护范围;严格控制审批水源区内建设项目,清理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企业,先后关闭影响饮用水源的建陶集团企业、金南水泥厂、白坭8间临江电镀厂等一批污染企业;并结合珠江综合整治,关闭北江水源涵养区内临江第一重山的5间采石场。
4.以水泥行业整治为突破口,推进大气环境的综合整治。
“十五”期间,我区以水泥厂行业立窑粉尘的治理为突破口,投入资金2,548万元启动了我区以行业统一治理为特点的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全区16家水泥厂、49条机立窑于2004年底前已全部完成了治理(其中关闭省石膏矿水泥厂),并通过了监测验收,初步实现了无烟无尘排放。
整治后各水泥厂机立窑排放口的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广东省地方排放标准,粉尘去除率普遍在99%以上,二氧化硫去除率普遍在50%以上。
全区49条机立窑每天可回收粉尘245吨,全年可达9万多吨,明显改善了我区的空气环境质量,群众反映强烈的水泥粉尘污染投诉急剧减少,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认同。
在水泥行业整治的基础上制定了《三水区陶瓷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方案》。
通过每座喷雾塔由区、镇两级财政各给予5万元补助的方式,采用布袋、湿式(包括新明珠模式和漩流板塔模式)和高能电子3种技术,对区内36家大中型陶瓷企业(包括玻璃马赛克企业5家),共80个喷雾塔,熔块炉23条开展治理。
到2005年底止,除佳景等2家企业因停产不进行整治外,区内所有陶瓷玻璃马赛克企业全部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
据统计经过整治后喷雾塔平均除尘效果达到99%,脱硫平均效果达到74%,平均每条喷雾塔每日粉尘排放减少3.5吨、二氧化硫减少336千克;全区陶瓷企业经过整治后,每年减少粉尘排放7.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7338千克,达到陶瓷行业“消烟除尘”的效果。
加大了对各行业大气污染的整治:
投入1,200万元完成恒益电厂有限公司脱硫设施建设,对河口发电厂有限公司完成采用脱硫剂技术脱硫改造;依法关闭三水西南发电厂、芦苞冠达陶瓷厂、乐平雄乐马赛克厂、省石膏矿水泥厂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制定《三水区粘土砖厂整治方案》,按期对区内52间实心粘土砖厂实施了关闭和改造;推进中心城区饮食服务行业全面改用清洁能源工作。
5.以生态示范村镇建设为重点,有效推进生态建设。
2005年,我区建成区绿化面积为6.5平方公里,人均拥有公共绿地8.6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8.23%;全区实有林地面积21.8万亩,森林覆盖率18%。
“十五”期间,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生态示范区”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活动。
目前,全区有27间中小学校和3间幼儿园通过了佛山市绿色学校(幼儿园)初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2间;芦苞镇长岐村等7条村获得了省“生态示范村”称号,西南街道耀华社区和沙头社区获得佛山市“绿色社区”称号,侨鑫生态园被评为省“生态示范园”。
2005年,三水工业园区及三水工业园区大塘园成功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4家企业自觉申报了省清洁生产企业认证。
6.以环境管理为重点,有效推进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1)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得到提高。
“十五”期间,环保执法人员先后出动24659人次,到现场进行执法检查约10000多厂次,其中开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和“保障群众利益,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检查约5521厂次;对200多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其中提请区政府实施限期治理的30多间,整改95间,停产38家,共处罚款108万多元。
“十五”期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共2120宗,受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8宗,案件处理率100%,办结率达到98%以上,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加大对环保违法行为查处的同时,还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方案》,对占我区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总量80%的36家企业实现了治理后全面达标。
(2)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取得突破。
先后在金三角水泥有限公司等8家水泥企业安装高清晰视频在线监控系统,青岛啤酒(三水)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迅达染整厂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广达织造有限公司、广东省金盛新威印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COD视频在线监控系统也已投入使用,提高了环境执法的现代化水平,为建立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技术保障。
(3)环境监测能力得到改善。
2001年投资186万元,在森林公园、健力宝山庄、环保监测站建成了中心城区大气自动监测站,2002年拨款90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大气自动监测站的防雷设施建设和部分配套设施建设。
2003年加强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能力建设,确保顺利通过计量认证转版,并在2004年斥资约35万元购置了气相色谱仪等一批仪器设备。
省环保局在我区西南街道青岐片建设西江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五年来完成各项常规监测、污染源监测、验收监测和调研监测任务,共取得有效数据57220多个有效数据。
在各项监测项目中,煤中的含硫量通过了国家认可委组织能力验证,PH、硫酸根项目通过了佛山市监测站酸雨普查质控考核,水中PH、COD、SS、BOD5、氨氮、动植物油等项目达到了佛山市监测站实验室间比对要求。
(4)环境宣教力度加大。
“十五”期间,坚持多渠道、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每年围绕“6·5”世界环境日主题,以增强全民环境意识为目的,利用宣传画、标语、小册子、宣传卡、环保警句、电视环保知识大赛、大型环保摄影图片展等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方针政策。
定期出版《三水环保工作简讯》,在佛山电视台三水分台《法制之窗》、《三水纵横》、《环境与你》节目上制作电视专题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我区通过加大了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环境质量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总体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
二氧化硫和尘类污染仍较明显,尤其二氧化硫总量未得到有效削减,酸雨频率呈上升趋势,部分内河涌水质污染严重。
主要表现在:
1.结构性污染严重。
“十五”期间,我区仍以陶瓷、水泥、电力、纺织印染、饮料等能耗大、排污量大的行业为支柱产业。
2005年,纺织印染废水、火力发电业(主要是冲灰水)、饮料行业和金属制品业四大行业工业废水排放占全区重点调查企业工业废水量的91.6%;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及电力行业工业废气排放量占全区88.0%,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区62.0%,烟尘排放量占全区38.0%,粉尘排放量占全区99.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纺织业占全区工业固废的84%。
可见,我区结构性污染、行业污染依然比较突出,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升级。
2.酸雨频率居高不下。
“十五”期间,西南城区大气降水年度共取得降水样品372个,其中酸雨样品248个。
大气降水PH值五年均值(逢雨必测)为4.44,降水监测值范围在3.62~7.63之间,最小值出现在2004年6月份,最大值出现在2001年11月份。
五年酸雨频率为66.67%,酸雨水量占总降水量的比例为70.38%,2003年酸雨频率为79.6%,为五年最高,2005年酸雨频率有轻微降低。
酸雨频率居高不下,除与空气污染有直接关系外,南方地区特有的气候、土壤等自然因素,也对降水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酸雨类型由硫酸型向硫酸硝酸复合型转变,氮氧化物将成为酸雨形成的主要原因。
虽然近地面的二氧化硫浓度得到控制,但由于高空排放及远距离传输等一系列原因,致使酸雨污染依然十分严重。
只有通过积极推行能源燃料改造,实施跨区域的联合污染整治,建立有效的脱硫设施,才能有效地控制酸雨污染。
3.内河涌水质恶化。
我区的城市内河河道窄、流量小,且由于西江、北江饮用水源的限制,内河涌成为纺织、染整、造纸等行业的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的主要纳污河道,致使水体的污染程度远远超过水体的自净能力。
我区的地表水以内河涌水质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大棉涌、西南涌、左岸涌由于受有机耗氧量污染,水质继续恶化,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劣Ⅴ类水体依然存在。
有部分镇还未建成污水处理厂,绝大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加重了水质的污染程度。
4.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较低。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危险废弃物难以处理,处理率过低。
陶瓷废渣和污泥得不到合理处置,工业废水净化过程产生的污泥难以处置,对危险、有害物缺乏有效的处置手段。
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多。
2001~2004年间,生活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理。
从2005年开始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采用卫生填埋的方式,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2.04%。
5.生态破坏与农村环境问题。
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区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经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如何在《佛山市生态可持续发展纲要》提出的组团式生态城市骨架下分区域发展,值得统筹考虑。
农村环境问题已经凸现。
一方面,城市和工业排放的大量污染物已经对农业、农村和农民产生了十分严重、恶劣的影响。
另一方面,农业、农村也正在产生大量污染影响环境、破坏生态,例如大量化肥、农药随着地表径流排入水体,畜禽养殖业排放的大量有机污染物,农业废料的任意堆放,都是地表水体的面污染源,已经在水污染中产生了十分显著的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必须关注农村的饮用水问题、养殖污染、面源污染和环境卫生等问题。
6.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仍显薄弱。
当前,我区环保系统队伍的整体素质、监督管理能力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环境监察人员偏少,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影响了环境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由于监督管理不能完全到位,我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情况比较严重,偷排废水、直排废水的情况时常发生。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仍存在不足,监测人员偏少。
同时,环境信息化建设和环境预警机制尚未建立。
(三)“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机遇,为我区“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氛围,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思路。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继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特别是《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出台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更加确立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战略地位,环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环保工作进入了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阶段,为从根本上改变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倾向,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障。
环境容量成为区域布局的重要依据,环境管理成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环境标准成为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环境成本成为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因素。
广东省在“十一五”规划中强调必须加快建设绿色广东。
实施绿色广东战略,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目标,发展循环再生的绿色经济,构筑系统安全的绿色生态,建设优美高质的绿色环境,培育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文明,促进自然生态环境系统与经济社会发展系统良性循环,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2006年召开的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黄华华省长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阐述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主要集中在:
着力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以科学发展推进环境保护;着力解决重点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着力强化环境监督执法,保障环境安全;着力加快机制体制创新,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着力加强环境队伍和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最近,省已下文要求编制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佛山市城市规划也提出了生态组团式规划布局。
与此同时,环境保护也面临严峻挑战。
“十一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到201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1%;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区工业化进程和“工业强区”战略必将继续推进,因此“十一五”发展目标对我区的环境将是一种很大的压力,特别是在当前我区经济增长方尚未根本转变、传统企业改造提升进展缓慢,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等尚缺乏强有效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情况下,这种压力和挑战将持续加大,主要表现在:
1.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压力。
根据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佛山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到“十一五”期末,即2010年末,我区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年排放量要从22370.94吨削减到15000吨以下,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6000吨以下。
这一指标的实现,需要多方面配合,难度很大。
2.面临西江、北江水源地保护和内河涌综合整治的压力。
西江、北江流经我区,是下游许多城市的水源地,因此广东省对西江、北江水质控制严格,而我区的内河涌依然存在劣Ⅴ类水体,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
因此,我区在发展的同时,也担负着保护的重任。
3.实现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压力。
我区“十一五”期间的各类固体废弃物产生量都将增加,而现有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都不足以支撑如此大量的废弃物处置量。
因此,我区面临着通过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固体废弃物,加快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基地建设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重任。
4.实行生态分级控制管理的压力。
如何科学划定我区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实行生态分级管理面临多方面协调的困难。
此外,我区还面临着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区、旅游区,构建及维护生态安全格局,恢复重建退化生态系统以及在《佛山市可持续发展生态规划纲要》中划定的三水区生态功能区划等任务。
5.跨越式发展面临的压力。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吸取珠三角以往“先污染后治理”发展模式的教训,面临着如下三大压力:
一是从忽视环境保护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向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转变,把强化环境管理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向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推进转变,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转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二、环境目标与规划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通盘考虑,树立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理念。
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
探索经济发展与环境退化脱钩,经济发展与环境进步良性耦合的途径,努力实现“富裕三水、效益三水、绿色三水、活力三水、和谐三水”。
(二)规划原则。
1.协调发展,互惠共赢:
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解决环境问题,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状况,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
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循环经济。
着眼于我区资源环境承载力,从三水区域整体的角度,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规划、布局城镇和产业,强化城镇环境与农村环境之间的协调、有序和动态平衡。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
对于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必须采取必要的末端治理措施,治理多年累积的环境污染。
从长远来看,环境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争取不欠环境新帐。
3.分类指导,分区控制:
根据我区环境容量空间分布及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提出分区控制、分类指导对策,突出规划重点,并按照发展与保护的双赢理念,提出发展的准入门槛,完善发展的引导指标,主动引导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以三水大道为界,分为以发展工业为主的东部板块和以发展生态农业、居住、旅游及物流为主的西部板块。
对东部板块,以污染治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对西部板块,以生态环境保护、养育、发展生态旅游和生态农业为重点。
4.总量控制,实施严格: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
在总量控制指标尚未完成前,涉及超过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按照“先削减、后投产”的原则管理,腾出总量指标后再审批。
5.完善机制,强化调控:
必须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导作用,明确职责,落实分级目标、任务,建立长效管理和监督机制,采取措施,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强化调控。
6.典型示范、带动全面:
按照典型示范、带动全面的要求,重点抓好西江、北江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示范,内河涌治理的典型示范,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陶瓷、水泥、印染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治理及产业提升,生态示范区建设,清洁生产示范,工业园区的循环经济示范。
(三)规划依据。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年12月3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实施方案的函》(粤环函〔2005〕111号);
《佛山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规划纲要》;
《佛山市景观生态规划(规划说明·详本)》(复旦大学城市生态规划与设计研究中心,佛山市环境保护局,2004年7月);
《佛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3月);
《佛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专项规划》(2005年3月);
《佛山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征求意见稿)》(2006年11月21日);
《佛山市三水区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2004年);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06年1月);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跨越式大发展——三水“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构想(征求意见稿)》(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2005年9月);
《将三水工业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观试验区的产业规划研究(初稿)》(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2005年9月);
《佛山市三水区供水专项规划(摘要)(2005~2020年)》(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原区市政管理局,2005年5月);
《佛山市三水区农业产业与农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华南农业大学,2005年8月);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质量报告书(2001~2005年度)》(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2006年5月);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环境监测年鉴(2005年度)》(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总体发展策略研究》(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2004年);
《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产业规划研究》。
(四)总体目标。
到2010年,实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目标和考核验收,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在全区GDP年均增长21%的情况下,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达到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佛山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西江、北江100%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内河涌60%以上水体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全年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全年的95%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明确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划分方案,实行生态分级管理,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循环经济建设初见成效,三水工业园区成为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园区。
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环境监督和环境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科学长效的环境管理机制,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逐步建成生态城市。
(五)规划指标。
1.环境质量指标。
全年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全年的95%以上,酸雨频率逐步下降;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内河涌60%以上水体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年均等效声级达到国家二类混合区标准。
2.污染控制指标。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达到佛山市下达的指标要求,即到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在15000吨,化学需氧量控制在6000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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