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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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96-1999(2003年版)住宅设计规范
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
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3096-8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DL/T599-1996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13术语和定义
3.1住宅小区
本规定中住宅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配建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2公共服务设施
一般称公建,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含幼儿园、卫生所、会所、居委会、储蓄所、粮站、小商铺、小餐饮店、小娱乐场所等)。
3.3高层住宅
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
3.4中压电网
本规定指额定电压为10kV的电网。
3.5低压电网
指额定电压为380V/220V的电网。
3.6小区公用变电所
指为小区内中小用户服务,由供电部门管理的公用变电所,简称小区公用变。
3.710kV环网站
指10kV进出线电缆都设负荷开关,用于10kV电缆分接的设备及其配套建筑物(构筑物)。
3.8户内变电所
指把中压设备、变压器、低压设备等设在建筑物户内的变电所,简称户内变。
3.9箱式变电站
指把中压设备、变压器、低压设备装在一个箱体内的组合配电设备,简称箱式变。
3.10中压电缆分支箱
指用于10kV电缆简单分支,进出线均不设开关的箱体,简称中压箱。
3.11低压电缆分支箱
指用于低压电缆简单分支,进出线都设开关的箱体。
3.12电能表计箱
指内设电能计量表计、进出线开关等设备的箱体,简称表箱。
3.13低压住户配电箱
指内设进出线低压开关等设备的箱体,简称配电箱。
3.14住宅户外配电工程
指由10kV环网站,10kV/0.4kV的小区公用变电所,10kV电缆线路,380V/220V电缆线路,380V/220V封闭母线,电力电缆沟,低压电缆分支箱,路灯线路(含电缆、灯柱、路灯、路灯配电箱),380V/220V接户绝缘线路,电能表计箱等组成的配电工程。
3.15住宅户内配电工程
指电能表计箱以后的配电工程,由表后进户电缆、电线,低压住户配电箱,室内绝缘线路、插座、灯具、开关等组成。
14供配电方式
4.1十九层及以上的住宅楼的消防电气及应急照明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并在消防设备末端加置双电源自动投切装置,其它电梯及生活给水泵应采用双回路供电,100m及以上的超高层住宅还应配置自备电源。
4.2十层至十八层住宅楼的电梯及给水泵宜采用双回路供电,消防电气及应急照明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并在消防设备末端加置双电源自动投切装置。
4.3十层以下住宅楼含重要负荷(电梯、给水泵、消防电气及应急照明)宜采用双回路供电。
4.4除上述以外的用电设备及居民用电可采用单电源供电。
4.5住宅小区内设若干10kV/0.4kV小区公用变电所,小区的住户采用380/220V供电,装表到户。
4.6属小区物业管理的公用设施(含消防设施、生活给水泵、电梯、楼道灯、地下室照明、应急照明、通风设施等),以一个单体建筑(含地下室)为单位计算容量(如消防设施装机容量大于非消防设施装机容量,按消防设施装机容量计算),宜采用380V供电,由本小区公用变电所接入,装表接电;
小区公用变只有一台变压器,且公共设施容量小于100kW的,宜采用由临近小区公用变电所380V供电,装表接电;
15负荷容量统计
5.1住宅用电容量按以下原则确定:
多层按30~35W/m2(指建筑面积,以下同)计,高层按40~45W/m2计,其中别墅按50~60W/m2计。
5.2配套公建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
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100~150W/m2计。
5.3住户用电负荷配置
住户用电负荷配置一般可按表1选择。
表1负荷配置
住宅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
用电负荷
〔千瓦/户〕
电源性质
备注
普通多层
150以下
4.5~5
单相
按30~35W/m2配电
150-200(含150)
8
200及以上
起点8KW,超过按实际确定
三相四线
高层住宅
5~6
按40~50W/m2配电
10
起点10KW,超过按实际确定
别墅(含连体)
200及以下
12
按50~60W/m2配电
200以上
起点12KW,超过按实际确定
1注:
以上配置为最小控制值,住宅设计中对电气容量有特殊要求时,按实际计算确定。
5.4小区公用变压器容量
5.4.1小区公用变应按不小于40VA/m2配置变压器。
5.4.2综合电压降、线损、安全经济运行及远期负荷增长等因素,规划设计时,每台小区公用变供电范围宜控制在8000m2左右,最大应控制在10000m2内,小区公用变应尽可能深入负荷中心,满足环境、环保、消防等要求。
小区公用变压器单台最大容量,近期一般宜控制在不大于630kVA,远期宜控制在不大于800kVA;
对于高层或负荷密度比较高的小区,近期宜控制在不大于800kVA,远期宜控制在不大于1000kVA。
16住宅户外配电工程
6.1小区公用变容量及周边配网网架一般参参考表2执行:
表2负荷配置
核定容量S(kVA)
建筑性质
开关站
双电源
新出10kV线路
备注
S≤3200
多层及以下部分
/
建筑面积8万平米以下
(小)高层部分
是
3200<S<5200
宜新出
建筑面积约8~13万平米
S≥5200
建筑面积13万平米以上
2注:
以上三类小区处于网络连接的枢纽地段均宜设置开关站。
其10kV网主接线见附录A中的图A-2、图A-3、图A-4、及图A-5,供电方式宜采用变压器组形式供电,小区内按建筑面积计算设若干小区公用变电所,按小区容量的大小,可分为若干组(500+315)kVA、(630+400)kVA和(800+500)kVA等变压器组供电。
6.2小区变电所的设置原则
6.2.1住宅小区在规划、方案设计阶段,应根据小区总平规划、区域电网发展规划,按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便于管理并留有发展可能的原则考虑小区变电所的建设,并应符合6.10.1条规定的供电半径。
6.2.2小区变电所应采用户内变电所模式,宜为独立建筑物,在建独立变电所有困难的情况下可采用箱式变。
6.2.3当小区变电所设于建筑物本体内时,应设在地上层面,并应留有电气设备运输和检修通道。
当条件限制且有地下多层时,应设置于地下负一层,严禁设在地下最底层。
小区变位置严禁设置在卫生间、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下方。
6.2.4小区变电所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排水、排风、防潮与隔音措施。
6.2.5小区公用变内变压器容量和台数,应按实际需要设置。
当最终容量在800kVA及以上时,宜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
6.2.6小区变电所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范要求,对于独立式小区变,可采用油浸式变压器;
对于楼内式小区变,应采用干式变压器或耐燃油型变压器和无油开关设备。
小区变电所净高宜达4.0m以上,小区变不包括附属用房其有效建筑面积:
采用干式变压器的小区变电所不小于50m2/台,采用油浸式变压器的小区变电所不小于60m2/台。
6.2.7小区配电室应预留10kV进出线及低压出线线路走廊各二回以上。
6.3小区公用变的主接线
6.3.110kV采用箱变(配变)组的形式供电。
6.3.20.4kV侧采用单母线4~8回出线,其中变压器容量630kVA及以下采用4~6回出线,800kVA~1000kVA采用6~8回出线,,低压出线开关额定电流不应小于400A,主接线见附录图A-1。
6.4小区公用变应采用低压电容器集中补偿,电容器安装在小区变压器的低压侧,经补偿后Cosφ≥0.9,其中低压电容器容量不应小于变压器容量的20%,电容器应根据功率因素值自动投切。
6.5小区公用变应配置配变综合测试仪,对变压器低压侧的三相电压、电流,有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素,电度数及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负载率,负荷曲线等进行监测。
6.610kV环网柜
6.6.110kV环网柜的选用应满足“小型化、免维护、无油化”的原则。
6.6.2环网柜进线单元(柜)应采用负荷开关;
变压器馈线单元可选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单元(变压器容量不大于1250kVA时)。
6.6.3新装环网柜线路单元应加装以下设备元器件:
1负荷开关电动操作机构;
2电流互感器;
3短路及接地故障指示器。
6.6.4根据小型化、紧凑型的要求,宜采用SF6负荷开关可扩展式环网柜。
6.6.5真空开关柜应为全工况绝缘、五防产品,并加装CT,PT。
6.7中压电缆
6.7.1中压电缆应采用三芯统包型交联聚乙稀绝缘电缆,并根据使用环境采用防水护套、阻燃型。
6.7.2中压电缆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主干线电缆不宜小于300mm2,变压器进线电缆不宜小于50mm2。
6.8变压器
6.8.1变压器选型应符合节能、低噪音、免维护的要求。
6.8.2变压器额定损耗应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政策和规定。
6.8.3额定电压及分接头开关10×
(1±
2×
2.5%)kV/0.4kV
6.8.4变压器额定容量可选用315kVA、400kVA、500kVA、630kVA、800kVA及1000kVA,其中1000kVA不应选用箱式变。
6.8.5额定频率/相数50HZ/三相
6.8.6额定阻抗单台箱式变压器4.0%500kVA及以下
4.5%630~800kVA
单台油浸式变压器4.0%500kVA及以下
4.5%630~1000kVA
单台干式变压器4.0%630kVA及以下
6.0%800kVA~1000kVA
箱式变压器组4.0%(500+315)kVA和(600+400)kVA
4.5%(800+500)kVA
油浸式变压器组4.0%(500+315)kVA和(600+400)kVA
4.5%(800+500)kVA、(1000+630)kVA
和(1000+800)kVA
干式变压器组4.0%(500+315)kVA和(600+400)kVA
6.0%(800+500)kVA、(1000+630)kVA
和(1000+800)kVA
6.8.7结线组别D.Yn11
6.8.8额定绝缘水平
工频耐压35kV/1min
冲击耐压75kV
6.9低压配电设备
6.9.1低压配电柜选用
6.9.1.1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居民住宅区宜选用抽屉式、插拔式柜。
6.9.1.2普通居民住宅区可选用抽屉式低压柜或固定式低压柜。
6.9.2框架断路器
6.9.2.1进线主开关额定电流应按高于变压器低压额定电流一级选定,出线开关额定电流应按高于低压出线回路计算电流一级选定。
6.9.2.2短路分断能力:
≧40kA(400-415V范围内),具体应按实际选择。
6.9.2.3应选用智能型脱扣器,具备长延时、瞬时、短延时保护功能,有较大的电流和时间调节范围。
6.9.3塑壳断路器
6.9.3.1额定电流应按高于低压出线回路计算电流一级选定。
6.9.3.2短路分断能力:
≧35kA(400-415V范围内),具体应按实际选择。
6.9.3.3应具备过载、瞬动保护功能。
6.9.3.4附件应齐备并且更换方便,不应采用下进线。
6.10低压配电网
6.10.1低压配电网采用供电半径不宜超过150m。
6.10.2低压电缆、母线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
6.10.3多层住宅的主干线宜采用截面不小于120mm2的铜芯聚氯乙稀绝缘电缆,别墅型住宅低压主干线截面可根据实际计算电流确定。
6.10.4高层住宅应采用低压封闭母线或预制式阻燃低压电缆分层供电,在竖井内敷设,母线及电缆截面按实际计算确定。
在十九层及以上高层内宜采用低压封闭母线,并应配置2条及以上。
竖井内应加置照明设备并留有检修人员足够的维护空间,高层建筑电气竖井在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时,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与专变的低压出线共用竖井通道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10.5电缆分支箱可采用6-8回路分支箱,进线开关应采用额定电流不小于400A的塑壳断路器或刀熔隔离开关,出线开关宜采用160A刀熔隔离开关。
6.10.6多层住宅的接户电缆应采用截面不小于35mm2的铜芯聚氯乙稀绝缘电缆,高层住宅的接户电缆的截面按实际计算确定。
6.10.7为公建供电的低压线路不应与为住宅供电的低压线路共用一路。
6.11计量表箱
6.11.1各类计量表箱应按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制造,并经当地供电部门确认后使用。
6.11.2表箱内应设进线开关、电涌保护器、电能计量表及分路出线开关。
进线开关应具备隔离、过电压保护、过载保护、漏电及短路保护功能。
6.11.3表箱位置应有利于抄表人员观察表计,箱底高度不小于0.5m,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11.4多层住宅按单元设置表箱,每只表箱内可设置不大于12只(预留1只)单相电表或6只(预留1只)三相电表,各类表箱应考虑单、三相电能表互换的可能性。
表箱应安装在1层,嵌入墙内暗装。
6.11.5高层住宅每层装表,每只表箱内可设置不大于8只(预留1只)单相或6只(预留1只)三相电表,表箱宜设在电缆竖井附近的墙内暗装。
6.11.6别墅住宅宜数户集中装表,表箱应设在户外(围墙、围栏外),应具有防雨和防阳光直射计量表计等防护措施。
6.11.7当多层住宅同一单元户数超过12户或高层住宅同一单元同层户数超过6户时,可装设多个表箱,应分别敷设表箱供电电源。
6.11.8小商铺宜集中装表,安装在户外,便于抄表和维护。
6.11.9住宅区宜采用集中抄表和远程自动抄表方式。
6.12小区路灯
除由当地路灯管理所管理的路灯外,小区内其余的路灯由开发单位投资建设,物业管理部门管理,装设路灯计量表计,路灯设计应符合有关标准。
6.13户外配电工程的防雷及接地
6.13.1防雷
10kV电缆网与10kV架空线联接部位应设置避雷器,小区变的避雷器一般宜设在10kV进线处,避雷器应采用无间隙氧化锌避雷器,在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或小电阻接地系统,宜采用17kV/50kV的避雷器。
在10kV中阻、低阻或调谐接地系统内,宜采用16.5kV/45kV的避雷器,变压器的低压侧宜加置氧化锌避雷器。
6.13.2接地
10kV避雷器的接地,如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如与变压器低压零线共同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为保证主接地良好,小区变采用二点接地,低压电网每路出线的中间及末端应加置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电缆分支箱的外壳、接户铁板、电表箱等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当住宅楼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高层住宅竖井内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17住宅户内配电工程
7.1住宅表后总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0mm2铜芯电缆、绝缘导线穿管暗敷;
户内导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穿管暗敷。
7.2高层住宅等应满足消防要求,宜采用阻燃型绝缘导线及保护管。
7.3住宅总线入户后,应设置配电箱,配电箱内设隔离开关、进线开关及若干分路出线开关。
为保证人身安全及家用电器设备的安全,总进线开关应具备过电压保护,过载及短路保护功能,并能同时断开零线功能;
除供照明、空调电源回路外,其余回路应设漏电保护装置,其漏电动作电流≤30mA。
单相进线的总开关应采用单相双极断路器开关,三相进线的总开关宜采用三相四极断路器开关,其过电压动作电压宜选用280×
5%)V。
分路的原则:
户内照明分路单独设置,其它分路可按功能(如空调分路,厨房分路,卫生间分路,其它电器分路等),配电箱内接线方式可采用附录图A-6或图A-7,开关容量按实际确定。
三相供电的住宅,户内每相负荷配置应相对平衡。
7.4住户插座
7.4.1插座的容量应满足最大负荷的安全运行要求,插座安装高度低于1.8m时,应采用安全型插座,插座宜采用单相三极型,尤其是洗衣机、卫生间、电扇、空调、冰箱、厨房电器等应使用单相三极插座,其中卫生间应采用防溅型插座,插座安装位置按功能需要设置。
7.4.2住户空调电源插座及其它电源插座,应与照明回路分别设计;
厨房和卫生间电源插座宜设置独立回路。
7.5照明
7.5.1照明设计应贯彻“绿色照明”的有关方针、政策,积极推广应用高效光源,高效节能照明设备。
7.5.2住宅建筑照明的照度参考表3标准。
表3居住建筑照明标准值(单位:
勒克司)
房间或场所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
照度标准值
Ra
起居室
一般活动
0.75m水平面
100
80
书写、阅读
300·
卧室
表1一般活动
75
床头、阅读
150·
餐厅
0.75m餐桌面
150
厨房
操作台
台面
卫生间
注:
·
宜用混合照明。
7.5.3住宅照明系统中的每一个单相分路,不宜大于16A。
7.5.4高层住宅的应急照明采用带直流应急电源装置的照明灯具,应急照明时间不应小于20min,100m及以上的超高层住宅其应急照明时间不应小于30min,电源可接自本层的分配电箱的专用回路或从防灾专用配电箱引接。
7.5.5多层住宅的楼道照明,可设置专用计量表计。
7.6接地及电气安全
7.6.1住宅楼的户内配电应采用“TN-C-S”或“TN-S”制,其接线方案见附录图A-8,住宅进线电源处应做总等电位连接,且应做好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卫生间厨房内应作局部等电位连接。
7.6.2住宅楼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采用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Ω。
附录A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附图
附录D
附录E(资料性附录)
附录F用词说明
B.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B.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表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
B.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B.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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