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安防和信息安全行业分析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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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壁垒20
四、行业主要企业情况20
1、智能安防领域的行业内公司20
(1)东方网力20
(2)宇视科技21
(3)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21
2、信息安全领域的行业内公司21
(1)启明星辰21
(2)绿盟科技21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22
1、有利因素22
(1)国家政策支持22
(2)IT产业步入高速发展的新时代22
(3)全面建设“平安城市”带动智能安防业务的发展23
(4)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23
2、不利因素23
(1)市场竞争秩序有待规范23
(2)高素质人力资源稀缺23
一、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管理部门和管理体制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并发布软件产品测试标准和规范;
(二)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的软件产品进行备案;
(三)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的软件产品管理工作;
(四)指导并监督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及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测;
(五)制定全国统一的软件产品登记号码体系、制作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六)发布软件产品登记公示。
行业内部管理机构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能为:
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负责软件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工作;
订立行业行规、行约,约束行业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性等。
目前,我国软件企业认证、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登记管理的具体情况是:
软件企业认证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软件企业认证标准,软件企业的认证和年审由经上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以上的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协会具体负责,先由行业协会初选,报经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后正式公布。
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行业协会的工作实绩,也授权部分行业协会作为其所在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
软件产品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产品的登记、报备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委托所在地的软件产品登记机构,负责软件产品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主要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2000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在投融资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技术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对软件行业进行大力扶持。
200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制定了《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2005)》,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发展。
2000年10月,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确定了软件企业的认定办法。
2000年10月,信息产业部发布《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确定了软件产品的认证和登记办法。
2000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制定了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税收政策。
2002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决定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政府先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
2006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提出了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目标,并将大型应用软件的发展列入优先发展主题。
2006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在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2006年8月,信息产业部发布了《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纲要》,提出了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持续突破核心技术,全面掌握关键技术,以点带面,逐步实现信息产业科技的整体性突破和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思想,并明确了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
2007年3月,信息产业部发布了《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将壮大软件产业作为发展核心基础产业的主要任务。
2008年1月,信息产业部发布了《软件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提出在“十一五”期间,促进自主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健全产业链条,大力发展软件服务。
将基础软件、信息安全软件、软件服务以及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社区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等行业应用软件作为发展重点,并提出了大力支持民族软件产业发展、提升和增强软件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的具体政策措施。
2008年1月,信息产业部还发布了《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提出重点支持信息技术和传统产业技术相结合的集成创新。
200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能源、环境保护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
将扶持信息产业核心技术专利、计算机软件版权等相关产业发展作为专项任务;
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运用等方面的战略措施。
2009年2月,国务院通过《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强调以应用带发展,大力推动业务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强化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运用;
并提出要加强政策扶持,加大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实施力度。
2009年3月,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了《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在2000年实施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完善了软件产品的认证和登记办法,加强了对软件产品在销售环节上的监管。
2011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
根据本政策,我国将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
同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
2012年1月,科学技术部发布了《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以信息技术为主的高新技术要在十二五期间取得较大进展,以加速现代服务业的科技化、信息化转型,必须改善目前我国生产性服务业规模偏小、新兴服务业引领作用不强、科技服务业支撑能力薄弱的问题,准确把握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科技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撑和引领能力。
2012年4月,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要实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稳较快发展,要使产业的整体质量效益得到全面提升,显著增强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应用水平,显著增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服务支撑能力。
2012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2012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9号),明确了对部分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规范了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认定工作。
2013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了《软件企业认定管理方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履行全国软件产业管理职责,指导软件产业发展,组织管理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强调软件企业认定须符合财税[2012]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条件。
201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进一步明确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3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等发布了《关于请组织开展2013―201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规范了2013-201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认定工作。
(2)智能安防及信息安全行业
2011年3月,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安防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到“十二五”末期实现产业规模翻一番的总体目标。
2015年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实现增加值1,600亿元。
深挖传统市场,着力培育新兴市场,大力开发民用安防市场。
2011年11月,工信部发布了《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将信息感知技术、信息传输技术、信息处理技术、信息安全技术作为关键技术创新工程,将智能安防、智能工业、智能农业、智能物流、智能交通等作为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工程。
2011年12月,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了《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指出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是国家“十二五”的重要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是政务部门提升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版),将“城市智能视觉监控、视频分析、视频辅助刑事侦查技术设备;
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工业自动检测仪表与传感器”列为鼓励发展行业。
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着成效。
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等9个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按照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实际需要,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整合各类视频图像资源。
《意见》还要求注重统筹规划、推进重点建设、强化系统联网、健全共享机制、加强科技创新,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二、行业市场状况
1、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市场的整体状况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附加值高、应用领域广、渗透能力强、资源消耗低、人力资源利用充分等突出特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发展和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于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国家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到2015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业务收入突破4万亿元,占信息产业比重达到25%,年均增长24.5%以上。
信息技术服务收入超过2.5万亿元,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收入比重超过60%。
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nternationalDataCorporation)发布的数据,发达国家软件业务收入占IT产业的比重在50%到70%之间,而目前我国软件服务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4年1-12月软件业经济运行情况》,2014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软件业务收入3.7万亿元,同比增长20.2%。
近年来,我国软件产业收入增长情况如下图所示:
我国软件产业收入不仅保持较快速度增长,同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也逐步攀升,2007年占比为2.16%,2014年上升至5.85%。
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2014年,我国软件产业收入按构成分为软件产品收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收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收入、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收入、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和集成电路设计收入,其中软件产品收入占比最大,具体如下图所示:
2、细分市场状况
(1)智能安防市场
加强社会综合治理,采用各种手段,保证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是我国经济和持续发展的一个基本国策,安防产业的升级换代需求也日益突出,重点体现在数字化、智能化、高度集成化和大规模化。
《中国安防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综合安防集成平台技术应用创新”作为安防科技发展的重点应用领域的重点之一,指出“要建立以多源信息的动态监控和安全态势预测的综合预警系统”,“加强多信息系统、多技术的融合,研究和开发适应城市报警、监控以及综合安防集成应用的平台和关键技术”,“大力发展中间件产品,实现各类信息资源之间的关联、整合、协同、互动和按需服务,解决系统间的互操作、可靠性、安全性等问题,实现应用系统从硬件为核心向软件为核心的转变。
”
根据《中国安全防范行业年鉴2013版》,截至2013年底,我国安防企业已达3万家左右,当年新增企业在5%左右。
安防企业总数大致与2012年持平,但企业成员有所变化,视频监控、实体防护、报警等产品生产型小微企业有所减少。
全行业从业人员约为150万人,大致与2012年持平。
安防行业总产值达到3,650亿元,其中安防产品产值约为1,650亿元,安防工程和服务业约为2,000亿元;
全行业实现增加值约1,300亿元。
2011年至2013年我国安防市场的发展情况如下图所示:
201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增长7.7%。
另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公报,我国2013年全部工业增加值21.0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
2013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总规模达到12.4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其中,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软件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4.6%。
与全国工业企业、电子信息业的增长进行比较,我国安防行业的增长尽管增速有所下降,但相比之下还是保持了较高的增速。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理事长王彦吉表示:
据统计测算,2014年我国安防行业总产值达到4,280亿元左右,五年来平均增长17.4%;
2014年全行业实现增加值1,540亿元,五年来平均增长16.7%。
根据《中国安防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部署,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安防产业规模将翻一番,2015年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年增长率达到20%左右。
由此可见,我国智能安防市场的前景非常广阔。
《意见》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在加强治安防控、优化交通出行、服务城市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全域覆盖。
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新建、改建高清摄像机比例达到100%;
重点行业、领域的重要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逐步增加高清摄像机的新建、改建数量;
2)全网共享。
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100%;
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资源联网率达到100%;
3)全时可用。
重点公共区域安装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8%,重点行业、领域安装的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5%,实现视频图像信息的全天候应用;
4)全程可控。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应用的分层安全体系基本建成,实现重要视频图像信息不失控,敏感视频图像信息不泄露。
《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扩展了我国智能安防领域的市场空间。
(2)信息安全市场
信息安全在中国的信息化建设进程中是一个新兴的产业,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和信息系统的普及,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关系企业的数据安全和业务安全,甚至关系到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及其产业的发展,出台了多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
自2007年以来,我国信息安全行业维持在17%以上的增速。
中国信息安全市场规模2013年为265.52亿元,2014年达到318.2亿元。
随着以“棱镜门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安全事件持续发酵,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网民对信息安全的重视度也在不断提高。
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宣告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小组的成立是我国把网络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标志,将从战略地位和政策上解决国家网络安全的顶层设计问题。
国家对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网络安全投入大幅增加,政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国内的信息安全产业将在未来长期处于行业景气度向上的通道,有望保持长期较快的发展。
未来三年,我国信息安全市场规模预测情况如下图所示。
由于信息安全审计的政策合规性要求、行业规范性要求以及企业内控要求,我国信息安全审计市场正处在高速发展期,信息安全审计的业务范围、产品与市场均处于快速发展壮大的过程中。
在多种因素的推动下,作为信息安全市场的细分市场,以行业审计和内部审计为重点的业务审计市场也将进入快速发展期。
4、行业经营模式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需要深度理解客户硬件环境和业务流程,需要具备一定的行业应用经验、软件技术与产品开发能力以及后续维护服务的保障能力,因此,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商在研发、运营、服务方面的投入较大,而对固定资产依赖较少。
三、进入行业的障碍和壁垒
1、行业资质壁垒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参与市场竞争,需要企业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软件企业、ISO9000和CMMI等资质认证。
这些行业资质等级代表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行业经验、专业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
此外公司所在的信息安全领域,国家建立了严格的资质认证许可制度,重点支持国内厂商,参与市场竞争的信息安全产品都必须通过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等资质认证。
公
2、核心技术壁垒
智能安防和信息安全审计业务运用专业化的信息技术、较高要求的行业相关领域背景知识和业务经验及关乎公共安全的行业特性使该行业的技术壁垒相对较高。
具体来说,智能安防和信息安全审计采用的信息技术是计算机技术、视频流媒体技术、模式识别技术、网络技术、数据挖掘技术、数据建模、统计学、运筹学等技术的综合运用,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跨学科性,随着应用范围的扩大和智能化要求的提高,未来可能还要求企业掌握人工智能技术、无线移动技术、云存储技术等新技术的应用和研发能力,同时该行业的相关产品需要长时期的不断的调试和实地运用,不断积累技术经验和调整参数指标,方可使产品与实际应用环境相适应和匹配,更好的满足客户要求,因此能够进入这一领域的企业需要具备较强的行业应用知识,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以及长期在该行业的时间,因此客观上形成了较高的行业技术壁垒。
3、行业经验与客户资源壁垒
软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要求软件开发企业对客户所在行业的业务规则、流程及应用环境有较深刻的理解,具有一定的行业经验。
特别是政府客户等大型客户,对应用软件的安全性、稳定性要求较高,更加关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商以往行业成功案例,行业经验壁垒较高。
同时,经过长期、良好的应用和服务,先进入者在其竞争领域能够建立起良好的用户基础、积累丰富的成功案例。
客户更换信息技术服务商可能会承担较大的成本。
所以客户通常会选择与其认可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商长期合作,客户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商具有较高的黏性。
行业新进入者往往缺乏行业经验和成功案例,也难以在短期内培养出稳定的客户资源,对其构成一定的进入障碍。
4、资金壁垒
一方面,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需要大量的研发资金投入;
另一方面,大型智能工程、IT整体解决方案、系统集成项目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商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较大的资金需求对行业新进入者构成了壁垒。
四、行业主要企业情况
在智能安防领域的行业内企业主要有东方网力、宇视科技、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在信息安全领域的行业内公司主要有启明星辰、绿盟科技等。
1、智能安防领域的行业内公司
(1)东方网力
东方网力主要面向平安城市市场提供城市视频监控管理平台产品及解决方案,包括城市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的研发、制造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
PVG网络视频管理平台、NetPosaNVR网络硬盘录像机、PVG网络视频编解码器及相关技术服务,分别为城市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的管理控制及应用部分、记录部分、数字化部分提供所需要的各种功能。
(2)宇视科技
宇视科技是IP网络监控的专业企业,拥有端到端全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的IP视频监控产品,包括IP摄像机、智能交通、视频编解码器、NVR/HNVR、监控网络、监控存储、监控平台、大屏等产品,并面向不同行业提供解决方案。
(3)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为大客户提供ICT整体解决方案、为电信运营商提供应用软件开发和IT服务支撑、为中小企业客户提供综合信息化服务。
2、信息安全领域的行业内公司
(1)启明星辰
启明星辰是网络安全产品、可信安全管理平台、安全服务与解决方案的综合提供商,为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提供专业安全服务,横跨防火墙/UTM、入侵检测管理、网络审计、终端管理、加密认证等技术领域,帮助其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
(2)绿盟科技
绿盟科技为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提供专业安全服务。
主要服务于政府、电信运营商、金融、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的企业级用户,向用户提供网络及终端安全产品、Web及应用安全产品、合规及安全管理产品等信息安全产品,并为其提供专业安全服务。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
近年来,国家为了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发展,先后出台了大量的法规和政策,形成了以自主创新、信息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的制度环境。
为了在全球新一轮的产业发展中占据有利位置,国家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利用各种基金(电子发展基金、创新基金等)引导并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国家从战略层面推动“两化融合”、“三网融合”以及“智慧城市”、“平安城市”等重点项目的建设,以需求培育市场,推动产业的升级。
(2)IT产业步入高速发展的新时代
经过多年的发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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