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第三轮复习纲要必修4《生活与哲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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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思维和存在是否有同一性的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即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
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注:
唯物主义不等于可知论,唯心主义不等于不可知论)
※为什么:
①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人们在生活和实践活动中首先遇到和无法回避的基本问题。
②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一切哲学都不能回避、必须回答的问题。
③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贯穿于哲学发展的始终,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确定着各种哲学的基本性质和方向,决定了他们对其他哲学问题的回答。
重点突破3: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区别
【唯物主义】
(1)唯物主义基本观点:
物质是本原,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
意识是物质的派生。
(2)唯物主义的三种基本形态:
①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不足:
物质=物质具体形态)
例:
五行说,“天地之变,阴阳之化”,“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气者,理之依也”,“形存则神存,形灭则神谢”;
②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不足之一:
物质=自然科学的原子;
不足之二:
历史唯心主义)。
③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参见上图:
三个“第一次”)。
【唯心主义】
(1)唯心主义基本观点:
意识是世界的本原,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
意识决定物质,不是物质决定意识,物质依赖于意识。
(2)唯心主义的两种基本形态有:
①主观唯心主义(人的意识决定物质)例:
王守仁“心外无物”,朱熹“理主万物”贝克莱“存在即是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
②客观唯心主义(上帝、理念、绝对精神决定物质)
【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
(不是哲学的基本问题,而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
重点突破4:
哲学与时代的关系
(1)哲学一定是社会和时代的经济政治在精神上的反映。
(2)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正确而深刻地反映了时代的本质,牢牢的把握时代的脉
搏,正确地总结和概括时代的经验和认识成果,可以称为时代精神的精华。
(3)哲学不仅是时代的产物,还引领时代的发展。
(哲学的社会作用见框架图)
重点突破5:
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三大基础和基本特征(参见左图)
第二部分:
唯物论
主干知识体系:
(世界本原)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存在方式)运动→规律(客观性、普遍性、可知性)
1、什么是物质: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1)物质≠物质的具体形态:
物质概括了宇宙间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共同本质,而不是指某一具体的物质形态,物质和物质的具体形态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而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2)客观实在≠客观存在:
客观实在是物质的唯一特性,而客观存在指的是物质的具体形态。
客观实在和客观存在之间也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2、世界的物质性原理:
自然界是物质的;
人类社会是物质的;
因此,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原理的简单表述:
物质决定意识
方法论:
想问题、办事情,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3、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的原理
※意识的本质(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1)意识的内容来自于客观存在,意识在本质上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而内容则是客观的。
(2)无论正确的意识还是错误的意识,都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正确的意识是指人脑如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而错误意识则是歪曲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
二者的区别不在于
是否对客观事物做出了反映,而在于对客观事物做出了不同性质的反映。
(3)意识的形成离不开社会实践。
※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1)原理:
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能动=主动,和“被动”相对)。
表现为:
①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
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
意识活动具有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
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之物,而没有不可认识之物。
②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
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有指导作用,即人通过实践把意识中的东西变成现实中的东西,创造出没有人的参与永远也不可能出现的东西(正确的意识推动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事物的发展)。
意识对于人体生理活动有调节和控制作用。
高昂的精神,可以催人向上,使人奋发;
萎靡的精神会使人悲观、消沉、丧失斗志。
(2)方法论:
要求重视精神的力量;
树立正确意识,反对错误的意识。
4、规律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
※规律的含义: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非主观强加)的、本质(非现象)的、必然(非偶然)的、稳定(非多变)的联系。
规律具有客观性,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规律具有普遍性:
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的思维,其运动变化和发展都是有规律的。
必须遵循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而不能违背规律。
否则,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5、规律具有可知性原理
规律虽然是客观的,但是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和利用规律。
6、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原理
(1)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和利用规律的必要条件
(2)尊重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
(3)方法论:
必须把尊重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片面强调任何一方面都是错误和有害的。
(既要尊重规律,即尊重规律的客观性,按客观规律办事。
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即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克服不利条件,创造新的条件,按规律办事,求真务实。
7、一切从实际出发
(1)~是什么:
就是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经过调查研究,找出事物本身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以此作为我们行动的依据。
(2)为什么要坚持~: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们做好各种事情的基本要求;
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和依据。
(3)应该如何坚持~:
(与时俱进、两个结合、两个反对)
①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探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要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把高度的革命热情和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结合起来。
③既要反对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意志主义,又要反对片面强调客观条件,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思想。
8、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1)区别:
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
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
静止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说事物在它发展的一定阶段和一定时期,其根本性质没有发生变化,二是说物体相对于某一参照系来说没有发生某种运动,或者说物体在一定条件范围内没有进行某种特殊的运动。
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暂时的。
(2)联系:
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
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和暂时的。
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是形而上学的不变论;
只承认运动而否认静止,则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3)方法论:
要求我们既要承认事物的绝对运动,又要看到事物在运动中存在着相对静止;
既要反对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的形而上学不变论,又要反对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的相对主义和诡辩论,坚持任何事物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第三部分:
认识论
1、实践的含义与特点
(1)含义:
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物质性活动(注意:
它有两层基本含义:
①凡是实践,都是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物质性活动。
②实践是一种直接现实性活动,它可以把人们头脑中的观念的存在变为现实的存在)。
(2)特点:
①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理解:
第一,实践的基本要素——实践的主体、实践的手段、实践的对象都是客观的;
第二,实践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也受到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制约因而也具有客观性)。
②实践具有主观能动性(理解:
第一,实践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在改造自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实践中,人创造出自然界中原来没有的新的物质生活资料;
第二,在改造社会的过程中,人创造出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
第三,实践给客观世界打上了深深的人的活动的烙印。
③实践具有社会历史性。
〖理解:
第一,实践不是单个人的孤立的活动而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活动,离开了他人和社会的纯粹个人的实践活动是根本不存在的(社会性);
第二,人的实践活动是历史的发展着的。
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人类实践的内容、形式、规模和水平是各不相同的,都受到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历史性)。
〗
2、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认识)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①为什么: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这种反映只有在实践中,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完成。
②怎么样:
在实践活动中,人们借助一定的工具作为手段,同客观物质对象发生关系,使客观对象发生某种改变,并从中获得对客观事物的认识。
※注意:
分清认识的来源和获得认识的途径。
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
获得认识的途径有两个:
亲身参与实践活动获得直接经验,通过知识的学习和传递获得间接经验。
获取认识虽然有两个途径,即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但从根本上讲,无论是自己亲自获得的认识,还是前人或他人的认识,都离不开实践。
认识只能在实践中获得,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①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人们在实践中不断遇到的新问题、产生的新要求,推动人们去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
②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这些工具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促进人类认识的发展;
③实践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实践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着自己的主观世界,提高自己判断和推理的能力,从而推动认识的不断深化。
(3)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第一,要检验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必须超出认识的范围(认识不能检验认识);
第二,客观事物自身也不能回答认识是否正确反映了它。
(客观事物不能“自言其明”)第三,只有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和对照的东西,才能检验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是否相符合。
唯一满足这一要求的,就是处在主观与客观交汇点上的实践。
②怎么样检验:
人们把自己指导实践的认识和实践所产生的结果加以对照,其中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认识就是真理,不符合的认识则是谬误。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要求我们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重视实践,积极参加实践。
3、真理具有客观性(真理最基本的属性)
(1)真理的含义: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2)人们由于立场、观点、方法、知识结构、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不同,对同一确定的对象,会产生多种不同的认识,但是,其中只能有一种正确的认识,即只能有一个真理。
(即在同一时间、地点、条件下,人们对同一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只有一个)真理与谬误的界线不容混淆。
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4、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1)真理是有条件的:
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
如果超出了这个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
(2)真理是具体的:
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方法论】
(1)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要求我们,如果不顾过程的推移,不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只是照搬过去的认识,或者超越历史条件,把适用于一定条件下的科学认识不切实际地运用于另一条件之中,真理都会转化为谬误。
(2)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表明,真理和谬误往往是相伴而行的。
在人们探索真理的过程中,错误是难免的。
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正确对待错误。
5、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和上升性
(1)认识的反复性:
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在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原因:
①从认识的主体(人)来看,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总要受到具体的实践水平(特别是社会实践所达到的广度与深度)的限制,还会受到立场、观点、方法、知识水平、思维能力、生理素质等条件的限制。
(不同的主、客观条件的限制)
②从认识的客体看(客观事物),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变化着的,其本质的暴露和展现也有一个过程。
(2)认识的无限性:
人类认识是无限发展的。
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①认识的对象是无限的变化着的物质世界。
②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类是世代延续的。
③作为认识基础的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
(3)认识的上升性:
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的循环,是一种波浪式的前进或螺旋式的上升。
(4)方法论: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是我们不懈的追求和永恒的使命。
第四部分:
辩证法
一、联系(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整体和部分、系统和要素)
1、含义P54:
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注意】
(1)联系具有普遍性,不等于任意两个事物之间都有联系。
(2)联系具有客观性,一要注意自在事物的联系和人为事物的联系都具有客观性。
;
二要注意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
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创造条件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
3、联系的形式(注:
整体和部分可分为三个原理)
【注意1】整体和部分相互关系的原理可分解为三个原理:
1.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
2.整体是由部分构成,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要求我们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3.整体和部分相互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既要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
又要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注意2】系统和要素相互关系原理(或系统优化的方法)的方法论要求(有二个方面的要求)
1.从实践方面:
①要求我们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
(因为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它的每一个要素都不能单独具有的功能)
②要求我们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
(因为系统内部都具有层次等级式的结构,系统的各要素总是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方向发生作用)
③要求我们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因为系统内部各要素的结合使整体的功能具有了趋向强化的特征,整体的功能不是部分的简单相加,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2.从认识方面:
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
既着眼整体,又统筹考虑,优化组合,形成对事物完整准确的认识。
【注意3】系统和要素相互关系的总原理和总方法论的表述(参见上图)
二、发展(实质、源泉、普遍性、原因、趋势、状态)
1、发展的实质:
(P63-1)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2、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准:
(P64—1)是否符合客观规律;
是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
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3、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要求我们承认、分析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反对回避和掩盖矛盾)
4、发展具有普遍性:
(一切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
P60-62三句话:
自然界是发展的,人类社会是发展的,人的认识是发展的,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补充)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反对静止的看问题的观点。
5、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事物发展的原因)(此原理可分解为三个小原理)见教材P82
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内部矛盾)是根据(根本原因),外因(外部矛盾)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要求我们在分析事物发展的原因时,要着重抓住事物发展的内部矛盾(内因),又不忽视事物发展的外部矛盾(外因)。
6、事物的发展趋势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事物发展的趋势)(此原理可分解为2个小原理)
(1)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①新事物是对旧事物的“扬弃”和发展,具有旧事物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②社会历史领域的新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③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要求我们要对未来充满信心,积极鼓励,热情支持和细心保护新事物的幼芽,促使其成长壮大。
(2)新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第一,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弱到强的过程;
第二,人们对新事物的认可与接受也有一个过程。
第三、旧事物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要求我们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与考验,在曲折的道路上问鼎事业的辉煌。
7、事物的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事物发展的状态)(此原理可分为四个小原理和三方法论)
(1)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要求我们(一分为二)要重视量的积累;
(2)事物的量变到了一定程度时,才会引起质变,要求我们(当我们想保持事物的原有性质时)要坚持适度原则;
(3)事物的量变到了一定程度时,又必然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要求(当我们想改变事物的原有性质时)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
(4)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事物的变化发展就是经由量变到质变的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8、运动、变化、量变、质变、发展的关系图
三、矛盾-------结构框架图
【注1】P67:
引言:
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
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提供了理解一切现存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
认识世界就是认识矛盾,改造世界就是解决矛盾。
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注2】矛盾分析法包括三种方法:
一分为二的方法;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
善于把握重点和主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方法。
1、矛盾含义: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见下图)
2、矛盾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
(或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P69-1:
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
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
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2)方法论(补充)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孤立的观点。
3、矛盾具有普遍性:
P69-2: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没有的,即“事事有矛盾”;
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每一事物从产生到灭亡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总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都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4、矛盾具有特殊性:
P70:
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都各有其特点。
(~表现在
不同事物的矛盾都各不相同,具有不同的特点;
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
同一矛盾的双方也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是世界上诸种事物之间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依据。
(补充)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对千篇一律地用一种方法去解决不同矛盾的“一风吹”、“一刀切”。
【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P73-74:
(1)含义P73-3:
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主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2)重要性P73-P74:
①~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②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1)原理P71:
一方面,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
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同时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么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
另一方面,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场合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论依据。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必须把两方面辩证地统一起来,既要从特殊性中概括出普遍性,又要在普遍性地指导下研究特殊性,也就是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
(要求坚持共性与个性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6、主、次矛盾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
(分解为三个原理)
(1)主要矛盾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要求办事情要抓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
(2)主次矛盾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同时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要求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3)(总原理和总方法论)主次矛盾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其次也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7、矛盾的主次方面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
(1)原理P73:
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矛盾的主要方面;
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次方面一方面是“对立”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力量上超过矛盾的次要方面,在地位上支配着矛盾的次要方面,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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