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模拟题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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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及智能终端的日益普及,即时通信服务的发展速度惊人,引人瞩目。
腾讯公司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即时通信服务应用程序“微信”,因其具有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通过网络快速(需消耗少量网络流量)发送等种种优势,更因其陆续开发的种种服务插件,大受网民好评。
据统计,腾讯微信月活跃用户接近4亿,微信公众账号总数580万个,已成为亚洲地区最大用户群体的移动即时通信软件。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8月7日下午正式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十条规定规范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简称为“微信十条”。
“微信十条”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1.服务提供者从事公众信息服务需取得资质;
2.强调保护隐私;
3.实名注册,遵守“七条底线”;
4.公众号需审核备案;
5.时政新闻发布设限;
6.明确违规如何处罚。
“微信十条”的出台引起众多用户的关注,有舆论认为新规定是压制言论自,打击、限制互联网企业的发展。
问题:
1.联系实际,分析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服务的利与弊。
(10分) 2.材料中有人认为“微信十条”会压制言论自,请谈谈你的看法?
(10分)【材料解读】 材料1告诉我们目前的中国是一个“网络大国”,“网络安全”非常重要,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材料2告诉我们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即时通信服务因其自身的诸多优势被广泛接受,发展速度惊人,此时出台的“微信十条”引发诸多争议。
【题目解析】 题目1要求分析即时通信服务的利与弊,属于概括分析题,作答对象有“利”“弊”两部分。
阅读材料,不难发现关于“微信”“利”的答题要点,在材料2的第一自然段中已有部分内容,只需运用自身储备知识将材料中的信息具体、完善化即可;
关于“微信”“弊”的答题要点,需大家融合自身储备知识作答。
联系实际,关于秦火火“网络谣言”事件、“浅阅读”、利用“微信”“摇一摇”犯罪等诸多信息都是“网络”“微信”的弊端,拣择作答要点,整体上第一个题目难度不大。
题目2要求针对“微信十条”压制言论自的观点,谈谈看法,属于观点分析题。
结合材料1的大背景、题目1中分析的“微信”弊端以及材料信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8月7日下午正式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不难判断“有人认为?
微信十条?
会压制言论自”是不正确的,难点在于如何将上述信息在答案中条理清楚地阐述出来。
【参考答案】 1.联系实际,分析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服务的利与弊。
(10分) 利:
一是基于智能终端的日益普及,“微信”等即时通信服务是一种为大众提供的应用程序,具有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通过网络快速发送(需消耗少量网络流量)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的功能;
二是即时通信服务“微信”可以共享、交流媒体资料,部分基于位置定位的社交插件服务更方便、快捷,如“摇一摇”“朋友圈”等与传统的短信沟通方式相比,更灵活、智能,且节省资费。
弊:
一是即时通信工具平台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谣言是在一个封闭的圈子里传播,辟谣收效甚微,谣言危害更大。
如:
朋友圈,是熟人的圈子,有较强的可信度,在这种环境中的谣言很容易被人接受,辟谣的信息很难进入该封闭圈。
二 是即时通信服务本身带有很强的诱导性,对青少年易造成不良的影响,诱发不良的交友风气,养成不良的阅读习惯。
三是即时通信服务“微信”所具有的基于位置定位的社交插件“摇一摇”等服务功能,易被犯罪嫌疑人利用,实施诈骗、抢劫、强奸等犯罪活动。
2.针对材料中有人认为“微信十条”会压制言论自,谈谈你的看法?
(15分) “微信十条”看似限制了言论自,实则相反,它更好地保护了合法的言论自。
【明确观点】目前,即时通信已成为互联网的一大客户,影响着千千万万人的生活,关乎国家战略安全【材料背景】;
但当“即时通信”成为谣言、暴力、欺诈、色情、恐怖等不良信息传播的摇篮、危害社会时,出台“微信十条”维护“国家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微信”弊端】自与秩序是辩证的关系,任何个人的自必须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行使,不能突破底线,妨碍他人自。
“微信十条”出台的依据是全国人大、司法机关、管理部门通过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它要求用户承诺的“七条底线”,是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的最大公约,现实可行;
它提出的加强管理,目的是为了促进发展,更好的发展是“微信十条”出台的根本所在。
【国信办出台的依据】总之,“微信十条”的出台,有利于行业发展、企业服务提升、维护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真正的言论自。
【重申观点】因此,我们每人都应该积极呼吁“即时通信服务中传递更多正能量”,为更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建议】 某小区12号楼的顶层住户A饲养信鸽80只,鸽粪和鸽毛常常落到一层住户B家的阳台上,经诊断B因为对鸽粪和鸽毛有过敏反应,染上怪病“霉球菌性肺炎”,B治病花去l万元,医生告诉他如果继续接触鸽粪和鸽毛,病情还会复发。
B去找A商量,要求A赔偿医疗费及误工费,并请A将鸽舍搬离小区,A坚决拒绝。
B请求居委会进行调解,经居委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B放弃A赔偿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的请求,A同意迁走鸽舍,并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的15天内履行协议。
但是,15天后,A毫无动静,鸽粪和鸽毛继续往B家的阳台坠落。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何种法律效力?
答案:
请参考解析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本案双方当事人作为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志对自己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了处理,并且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因此,本案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当事人双方应当依照该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1、B是否可以就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不能就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不是执行根据。
2、A不履行调解协议,B能否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B可以以起诉的方式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3、如果B或A认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对自己来说显失公平,是否可以要求撤销或者变更调解协议?
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或者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显失公平是变更或者撤销民事合同的重要理。
既然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任何一方当事人对该协议不服,认为该协议对自己是显失公平的,均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变更该调解协议。
4、如果本案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标的仍然是侵权法律关系吗?
此种情形下的诉讼标的是该调解协议,而不是双方当事人最初争议的侵权法律关系。
因为双方当事人就争议达成调解协议之后,该调解协议应该是双方当事人对原侵权法律关系的处理结果。
案例分析题 (本大题中
(一)为单项选择题,请在选项中选择最恰当的1项,
(二)、(三)为不定项选择题,即每小题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意的,请找出恰当的选项,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相应题号下涂黑所选答案项的信息点,在试卷上作答一律无效。
本大题共有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一)2006年年底,赵海托吴民购买化肥,给吴民化肥款5000元。
吴民买完化肥后,剩余200元,于是就用其中的50元购买了有奖邮政明信片。
回村后,吴民将买明信片一事告诉赵海,赵海一开始不同意,后来一想快到元旦了,孩子们会用得上,于是就收下了。
赵海的女儿将其中一张送给同学李杰。
次年5月,有奖邮政明信片中了一等奖,获奖金2000元,于是赵海主张女儿要回明信片,再换一张给李杰。
但李杰父母不同意。
于是赵海诉至法院,认为明信片是其所买。
请回答下列问题:
1.吴民为赵海代买有奖邮政明信片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A.无权处分B.有权处分C.有权代理D.无权代理2.吴民的购买行为是否有效?
()A.有效B.无效 C.后果吴民承担D.有效,吴民是为赵海的利益3.赵海的女儿送明信片给同学的行为效力如何?
()A.有效,因赠送明信片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理解的行为B.无效,因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赠与行为应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C.如得到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则有效D.是可撤销民事行为4.明信片的获奖权归属谁?
()A.赵海B.吴民C.李杰D.李杰和赵海共有 5.一日,李杰拿着该明信片出来玩,赵海和吴民相继发现,遂都向李杰要这张明信片,后来三人在抓扯中将明信片撕毁。
根据明信片发行部门的规定,损坏的明信片不得兑奖。
那么应当谁来承担损失?
()A.李杰的父母承担一部分责任B.互相不承担责任 C.赵海和吴民分别承担一半的责任D.赵海和吴民承担连带责任
(二)某县人民检察院经群众举报,于2005年7月6日作出决定,以贪污、受贿嫌疑将某国有企业总经理王某逮捕,并于7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5年8月16日,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决王某有期徒刑8年。
王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05年9月2日作出撤销原判、宣告王某无罪的终审判决。
2007年7月12日,王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向县人民检察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期间的误工损失,即王某2个月工资损失7000元,以及刑事诉讼费用、精神损害费共计5万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
请回答:
6.关于王某的赔偿请求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已经超过赔偿请求期B.王某未超过赔偿请求期 C.王某的赔偿请求期有待确认D.王某的赔偿请求是否过期检察院认定7.王某请求赔偿的对象应是()。
A.某县人民检察院B.某县人民法院C.市中级人民法院D.某县人民政府 8.关于王某的赔偿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检察院应该应王某的请求赔偿王某的全部损失B.检察院对王某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应不予支持C.王某的误工损失应按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D.检察院应该为王某恢复名誉 9.若县检察院2003年9月15日也未答复王某的赔偿请求,则王某可寻求哪些权利救济?
()。
A.王某可在10月12日之前向市检察院申请复议 B.检察院如不作出复议决定,王某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委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C.检察院如对复议决定不服,王某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委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D.王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10.若经王某申请,法院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则赔偿委员会作出的第一次决定的效力如何?
()A.是无效的决定B.有效决定,必须执行 C.效力待定D.是否赔偿王某决定,该效力可撤销、可变更 (三)2007年10月初,重庆市某高校女生马某于与其同校的大学生男友林某在外出旅游途中同居,导致怀孕。
事情发生后,学校依据原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该校《违纪学生处罚条例》中关于“道德败坏,品行恶劣”,“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的规定,给予两名当事学生勒令退学的处分。
马某、林某对该处分决定均表示不服。
请问,在本案中:
11.如两名学生就该处分申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是()。
A.作出该处分决定的重庆某高校B.重庆市教委、教育局C.该高校的上级主管行政机关D.颁布学生管理规章的国家教委 12.如两名学生就该处分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重庆市某高校的处罚行为,学生仍不满意处理结果,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则被告是(),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该高校的上级主管机关;
该高校所在地的法院 B.该高校的上级主管机关;
该高校所在地的法院和该高校的上级主管机关所在地的法院 C.作出该处分决定的重庆某高校;
该高校所在地的法院 D.作出该处分决定的重庆某高校;
该高校所在地的法院和该高校的上级主管机关所在地的法院13.对于该高校以原国家教委的规范性文件和高校的校规将学生开除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高校做出的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可以开除学生 B.高校对自己的学生有自主管理权,所以有权开除学生 C.高校的决定属于行政处罚,是否生效须经有关部门认定 D.高校开除学生需报请上级相关部门,经同意后方能开除学生 14.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应受理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不应受理本案,因为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法院不应受理本案,因为学校有权管理自己的学生,开除并不违法 C.法院应该受理本案,因为对学生的处理是行政处罚行为 D.法院应该受理本案,因为该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法所排除的内部行政行为 15.对于学生的诉讼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两名学生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自身的教育权益被侵害 B.两名学生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该案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C.两名学生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该案件学校违规作出决定 D.两名学生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该学 校不是国家赔偿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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