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文字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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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
巴马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巴马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地处东经106°
51′18″~107°
32′41″,北纬23°
49′53″~24°
23′26″间,东与大化瑶族自治县接壤,南跟平果、田东、田阳三县相邻,西和百色、凌云县交界,北靠东兰、凤山两县。
2、地形地貌
巴马县境内地貌千姿百态,山岗林立,素有万岗之称,属云贵高原向桂中平原过渡的斜坡地带,为都阳山系余脉地段。
全县整个地形呈三面高中间低状,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部为中、低山地貌,海拔较高,一般在300-800米,北部及西南部为岩溶地貌,东南部为丘陵地貌。
境内最高峰位于燕洞乡云盘山,海拔1216米,最低海拔为县城所在地,海拔202米。
3、气候
巴马县气候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特点是夏热冬暖,雨量充沛,年均气温20.4℃,极端最低气温-3.3℃、最高气温38.4℃。
年平均日照1553小时,无霜期为337-359天。
年均降水量1557毫米,3月-10月份平均降水量1100-1700毫米,占年降水量的91%-96%,年均蒸发量1459毫米,年降水量大于蒸发量,相对湿度79%,气候条件对植物生长极为有利。
4、土壤
县境内成土母岩有砂页岩、砂岩、石灰岩和辉绿岩。
土壤种类有红壤、石灰、黄壤和冲积土4大类,9个亚类,14个土属,25个土种。
各土类所占面积比例为红壤65%、石灰岩土29%、黄壤3%、冲积土3%;
红壤分布在巴马、甲篆、燕洞、那桃、百林等乡镇,土层较厚,质地较粘重,养分含量中等,适宜栽培松、杉、桉类、竹类及多种经济果木林;
石灰土主要分布在东山、西山、所略等乡,土层由薄至中,质地粘重,养分含量较低,且多处坡度大,只宜种植喜钙树种;
黄壤分布面小,主要在所略、那社、甲篆等乡的部分山区,土层厚度从中至厚,养分含量中等偏低。
5、水文
全县河流属珠江流域的红水河水系和右江水系,大小河流共有133条,其中:
盘阳河、灵岐河属红水河水系,百东河属右江水系。
这些河流除灌溉农田外,还修建了车斗、金边、盘中滩、所略、黄龙门等水电站,三条河流可以短距离流送木材;
巴马县是岩滩电站的上游,蓄水量丰富,水运可达大化县境内的岩滩电站。
6、植被
巴马县属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林混交植被区,植物资源丰富;
但由于长期人为活动的影响,原生植被已不复存在,现有的天然林,多为经过反复烧垦后的次生中龄林和灌木林,有的已演替成为灌丛、草坡;
全县树种分有54科,420种,天然林植被主要有壳斗科、山茶科、金缕梅科、桦木科、桑科、豆科、樟科、松科、木兰科等;
其中珍贵树种有望天树、观光木、金丝李、蚬木、黄连木、蒜头果等。
人工植被有杉木、马尾松、湿地松、香椿、苦楝及经济果木林;
灌木植被有桃金娘、野牡丹、盐肤木、牛奶果、短翅黄杞等;
草本植被有黄茅、五节芒、芒草、莠竹、铁芒箕、东方乌毛蕨等。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现状
1、各地类面积
依据2002年巴马县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成果材料,全县土地总面积295万亩,其中农业用地68.2万亩,林业用地面积171万亩,牧业用地面积23.7万亩,其它用地面积27.3万亩。
在林业用地面积171万亩中,有林地123.4万亩,占72.2%;
灌木林地30.5万亩,占17.8%;
新造林地1.5万亩,占0.9%;
无林地(宜林地)15.6万亩,占9.1%。
2、森林资源
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中,森林面积123.4万亩,占林地面积的72.2%,灌木林地面积30.5万亩,占17.8%,新造林地1.5万亩,占0.9%,宜林荒山荒地面积15.6万亩,占9.1%。
全县林分面积90万亩,其中用材林面积48.15万亩,占林分面积53.5%;
防护林面积38.57万亩,占林分面积42.9%;
薪炭林2.82万亩,占林分面积3.10%;
特用林4.87万亩,占林分面积0.5%。
森林覆盖率为53%(含灌木林),全县森林活立木蓄积量114.54万立方米。
3、农耕地结构
全县现有耕地总面积25.78万亩,其中水田12.81万亩,旱地12.96万亩,在旱地12.96万亩中,大于25度的坡耕地面积7.0万亩,平均亩产粮食145斤;
16-25度的坡耕地3.4万亩,平均亩产粮食169斤;
6-15度的坡耕地2.56万亩,平均亩产粮食195斤。
林业用地中已被开垦种植农作物达15.6万亩。
在“十五”期间全县应退耕还林24.1万亩。
4、石漠化土地情况
石漠化土地主要分在东山、西山2个乡,凤凰乡的凤凰、长和、德纳村,巴马镇的介莫、巴马村的少部分,甲篆乡的松吉、平安、坡月、仁乡、兴仁、好合等村;
燕洞乡的龙田、龙凤、龙甲、同合、交乐等村,所略乡的尚勤、百久、弄中、弄阳、龙凤等46个村,面积约为108万亩,其中石漠化土地67.2万亩,占62%。
5、水土流失情况
长期以来部分地区的片面取材和乱砍滥伐,加上毁林开垦、陡坡种植等多种因素,水土流失情况日趋严重。
特别是石山坡地开垦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为严重,出现了严重的石漠化,导致旱、涝灾害频繁发生。
据统计,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全县已发生多次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数亿元。
2001年发生的“6.8”特大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2.23亿元,全县12个乡(镇)86个村33460户受灾,受灾人口达14.5万人,3547人无家可归,被毁农田11912亩,受灾农作物133422亩。
使原本十分贫困的地方更加贫穷落后,陷入了“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制约了山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三节社会经济概况
1、行政管辖与人口
全县共辖9个乡1个镇,2个国有林场,103个村民委,1676个自然屯,1889个村民小组,人口25.14万人,其中农村户数46334户,农业人口21.59万人,农村劳动力10.16万人。
2、农业生产
2006年,全县种植田、地玉米9万亩、总产量2.4万吨,早稻3.2万亩、总产量1.4万吨,早黄豆1.5万亩、产量770吨,中稻2.2万亩、总产量0.6万吨,晚稻3万亩、总产量0.68万吨,晚玉米3.1万亩、总产量0.2万吨,红薯3万亩、产量0.15万吨,中晚黄豆2.7万亩、产量0.12万吨,全县全年产粮食6万吨、平均亩产200kg,人均拥有粮食238kg/年。
油料作物播种面积2.3万亩、产油0.1万吨,水果种植面积5.6万亩、总产量1.58万吨,甘蔗种植4.4万亩、总产量14.3万吨。
3、林业生产
县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林业工作,多年来,全县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克服了资金短缺、气候干旱等困难,胜利完成各项造林任务。
随着石漠化治理和退耕还林工作深入开展,我县的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改善,林业生产提高到了一个新台阶。
全县现有森林面积123.4万亩,其中针叶林面积48.7万亩,占森林面积39.5%,蓄积量89.6万立方米,阔叶林面积35.47万亩,占28.7%,蓄积量18.1万立方米。
针阔混交林0.01万亩,竹林0.02万亩,经济林51.2万亩,占31.8%。
在51.2万亩经济林中,油茶林37万亩,产量977万斤;
油桐8万亩,产量498.4万斤;
八角0.6万亩,产量44.6万斤;
;
柑0.3万亩,产量152万斤;
橙0.4万亩,产量152万斤,林业总产值560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51667万元的10.85%。
4、社会经济
2006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11636万元、财政收入832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59元,退耕农户收入渠道主要是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家庭种养及劳务输出。
2006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2.2万人,主要分为二部分,一部分进城开展商贸生意或打零工,一部分外出到沿海发达地区务工、80%以上转移至广东地区。
第二章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第一节工程概况
全县2002年以来共实施退耕还林18.5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0万亩、宜林荒山造林8.5万亩。
在全县10万亩退耕地造林中,生态林9.8426万亩,经济林0.1574万亩。
退耕还林工程总投入资金累计投入69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累计投入350万元。
全县退耕地造林工程建设涉及10个乡(镇)101个村799个屯15722个退耕农户,涉及到72320人。
第二节退耕还林实施效果评价
1、生态效益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主要表现在保持水土,减少石山区土壤侵蚀量,涵养水源、调节洪峰,保护农田、固岸护路,改善石山区雨季洪水、泥石流、滑坡的危害,增加枯水季节径流,改善石山区水文水状况,净化美化环境,改善生活环境等方面。
(1)涵养水源
据广西森林生态定位观测站资料测算,1亩林地比裸地每年多涵蓄水量200立方米。
按每年涵养水源替代价值70.5元/亩计,折价值为705.7万元。
(2)保持水土
森林有庞大的树冠,可以截留雨水,减轻雨水对地表的冲击,发达的根系和大量的枯枝落叶可以固持土壤、吸收水分、阻滞地表径流,从而有效地保持水土,减少土壤流失,保持土壤肥力。
①保持土壤
按全区目前土壤侵蚀模数每平方公里304.2吨计,项目实施后,30000亩有林地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量0.36万吨,即固土能力是0.36万吨。
按每年固土替代价值7.3元/亩计,保持土壤价值为73.3万元。
②保育土壤肥力
按每吨土壤全氮0.12%、全磷0.04%、全钾1.68%、有机质4.5%计算,每年相当于减少0.27万吨复合肥的损失。
按每年保肥替代价值29.1元/亩计,保肥价值为290万元。
(3)净化空气
森林通过树木等植物的光合作用,能大量吸收二氧化碳而释放氧气,并具有吸附尘灰,吸收有毒气体、杀灭细菌、释放负氧离子、减少噪音等净化环境作用。
按每年净化空气效益替代价值57万元/亩计,净化空气效益价值为570万元。
(4)固氮制氧
森林不仅能净化空气,还具有固氮制氧功能。
是一个庞大的氧气库。
据测定,每公顷森林每天可吸收二氧化碳1005公斤,释放氧气735公斤。
按每年固氮制氧效益替代价值32元/亩计,固氮制氧效益价值为320万元。
2、经济效益
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生态林98426亩,这些生态林按禁伐型公益林进行经营,按每亩产木材6立方米,每立方米木材300元计算,扣除综合成本200元,木材储备经济效益为5906万元。
3、社会效益
(1)提高人类生存环境质量
通过项目建设,增强了水土保持、水源涵养能力,减轻了水土流失和土地石漠化,改善了生态环境,对提高项目区人民群众生存环境质量和改变项目区的投资环境起到一定的作用。
项目建成后,可生产各种林副产品,对于的高活山区经济,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生活需要起到一定作用。
同时,上缴税费,支援地方经济建设,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改变项目区贫穷落后的面貌,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项目建成后,除提供林副产品外,实行种养、加工相结合,养猪、养牛、兴办沼气,提供洁净生活能源和增加畜粪,畜粪和秸杆还田的增加,可恢复地力,增加作物、林木和牧草的生长后劲,促进农林牧业的全面发展,相互促进的机制逐步形成,实现项目区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2)增加农民收入,利于脱究致富
巴马是集“老、少、边、山、穷”于一身的国家级贫困山区县,由于自然、社会、历史的影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项目的建成可增加就业机会1.6万个,每年可为每个退耕农户增加收入1500多元。
因此,项目建设利于不断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和产品附加值,振兴全县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早日脱贫致富。
同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通过项目建设的实施,对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实现全县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节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1、存在问题
一是受到干旱天气影响,我县退耕还林工程有的造林小班连续补植三次成活率才达标。
反反复复的造林和补植,耗费了大量的苗木和造林费用。
由于退耕还林种苗补助费上级只一次性补助50元,超支的种苗款由退耕户自行承担,增加了退耕农户的负担。
二是林地管护不到位。
部分群众认为退耕只是为了享受国家粮食和生活资金补助,很少考虑到补助期满国家停止钱粮补助后,个人的生活生计问题,退耕地只造林不管护,任由“四野”践踏,甚至有意留作牛场,导致一些地方年年补苗不见林;
特别是荒山造林只享受种苗补助,而无粮食和现金补助,致使大部分群众种后长期不管,苗木存活率低。
三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退耕还林地管护任务特别繁重,每年在完成十多万个小地块的逐块检查的基础上,还要迎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检查验收;
同时,还要把2000多万元的粮食补助和生活补助兑现到4.2万个农户,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然而每年财政预算的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经费严重不足,对项目实施后期服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四是退耕还林区基础设施条件还十分脆弱,后续产业发展难。
多数项目区的水、电、路和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十分落后,产业培植成效不明显,退耕还林成果得不到有效巩固。
2、主要工作设想
一是抓好面上造林地抚育管护。
重点是动员督促退耕农户,对缺苗地块进行补植补造,对不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和“四野”践踏严重的地块进行耕抚、间种矮秆作物,达到以耕代抚的目的。
二是抓好钱粮补助兑现。
组织各乡镇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所有造林地块进行检查验收,按合格面积及时把钱粮补助兑现到户。
三是对退耕还林区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进行规划。
组织力量深入项目区广泛征询群众意愿,进行调查研究,制订较为系统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为项目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供依据。
四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条例》的宣传,把退耕还林工作作为考核当地政府农村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指标来抓。
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乡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宣传发动村组、督促劳力上山、合同卡表入户等工作职责,并配合林业部门搞好规划设计和造林质量检查。
五是切实解决工作经费。
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有特殊的要求。
林业部门在工程作业设计、实地技术指导、种苗培育调运、县级检查验收等方面都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仅靠林业部门自身已难承重负。
为此,县政府将要千方百计将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每年根据工作任务量,安排工作经费并及时到位,以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六是要狠抓质量管理。
抓退耕还林工程,就必须把“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九字方针贯穿于工程始终,把质量作为单独的目标管理纳入考核,规范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使全行业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
要经常性组织造林质量检查,对不合格的工程均要求返工,同时加强后期管护,巩固工作成果。
切实杜绝质量意识不强、建设重点不突出、违背国家有关政策的不良现象,真正达到退得下、还得好、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既突出生态效益,又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七是要实现“两个确保”。
一个确保就是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要加强林木后期管护,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杜绝砍树等现象再次发生。
第二个确保就是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解决。
通过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推进生态移民,包括补助等措施,采取一切能采取的措施,确保农民生计很好地解决。
第三章规划的依据和必要性
一、规划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县自然环境先天不足,生态脆弱,受到人为破坏后,原始植被很难恢复,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与沙漠化。
目前水土流失与沙漠化面积不断扩大,不但严重地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也危及全县环境建设。
我县2002年度以来共实施退耕还林18.5万亩,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为社会经济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
由于自然环境恶劣,气候条件差,林木生长缓慢,退耕还林地多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退耕农户在较长时期内难以获得经济效益。
同时,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滞后,贫困面广人多,多数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缺乏增收门路,农户生计来源十分有限。
同时,我县退耕农户文化素质较低,劳动力转移难度大,其生计更多地依赖于传统农业生产,解决长远生计问题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退耕还林成果巩固面临考验。
2007年8月9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明确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目的任务和具体政策。
通过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推进生态移民、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等专项建设,从根本上改善退耕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退耕农户生产技能和素质,建立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长效机制,这一政策措施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创造了良好外部条件。
对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划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
2、《财政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农[2007]327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西部办、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关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636号);
4、自治区发改委、西部开发办、财政厅等九委、办、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大纲>
的通知》(桂发改农经[2008]17号);
5、巴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6、县、退耕还林村的经济社会现状调查资料;
7、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2001-2006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乡镇、村。
规划各项建设内容的安排以村为基本单元,确保覆盖到相当比例的退耕农户,非退耕还林村不纳入规划范围。
本规划涉及全县10个乡镇101个村。
第四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发25号文件精神,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这一核心,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其收入水平,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㈡遵循的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要将解决好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作为重点,区别轻重缓急,优先解决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困难退耕农户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保证具备条件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和农村能源建设。
2、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分析需求和建设可能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确定规划建设内容和规模。
3、坚持以人为本,体现退耕农户意愿。
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尊重退耕农户的意愿,切实维护退耕农户在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坚持国家支持与退耕农户自我发展相结合。
在国家资金的支持下,动员退耕农户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增强其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5、坚持与区域发展规划相结合。
各地要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加快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㈢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
2008—2015年,共8年,以2006年为基准年。
㈣规划目标
通过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生态移民、扶持后续产业发展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
通过加强林木后期管护,搞好补植补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
最大限度的促进退耕地在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的前提下,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最大限度地满足退耕地的林产品、林附产品有后续产业、有市场。
通过8年努力,初步形成以新型林业产业体系为重要支撑的后续产业体系,人均高产稳产基本口粮田达到0.5亩以上,退耕户生产生活有保障,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使退耕还林工程真正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
第五章规划方案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重点包括后续产业发展和补植补造等内容。
第一节后续产业发展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充分利用退耕还林地区的优势资源,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退耕农户直接受益的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基地建设给予必要的扶持。
重点支持退耕农户发展短周期工业原料林、中药材、特色经济果木林、森林蔬菜及其它经济作物等;
以种植牧草、豆科等植物发展养畜、养蚕、养禽、养鱼等;
培殖食用、药用菌类等;
现有低产低效经济果木林(竹林)的品种改良、施肥、灌溉等丰产措施。
一、后续产业扶持的基本思路
我县土地资源缺乏,基础设施条件薄弱,生产生活环境恶劣,退耕还林农户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经济结构单一,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生活质量不高,剩余劳动队伍庞大。
在基础设施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的同时,退耕还林农户的经济发展必须通过开发性生产来实现。
根据退耕还林农户的状况,结合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旅游产业化战略,退耕还林区的生产开发必须围绕我县长寿食品、油茶等龙头工业企业,做好原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主要以油茶扩种和品种改造、火麻、甘蔗作为种植业开发的主要途径,同时利用退耕还林区宽阔的水面和丰富的库汊,发展水产养殖业及其产业加工业;
围绕旅游产业化战略,利用丰富的、独具风情的长寿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改善旅游基础设施,通过旅游业的发展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
通过一系列开发式扶贫手段,增强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加农民收入,逐步缩小退耕还林群众与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
二、后续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发展规划
(一)油茶
1、基本条件
我县退耕还林区现有宜林荒山荒坡,以红壤和黄红壤为主,土体厚60~100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2~4%之间,PH值5.5~6.5,很适合种植油茶。
我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崐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光热条件好,年平均气温20.4℃,年均降雨量1557mm,无霜期350天,年积温6240~7810°
C。
是一个光照充分,雨量充沛,夏无酷暑,冬无严寒的自然气候区,而油茶在平均气温16~20°
C,降雨量1000~1500mm之间,光照充足的条件下生长和结果表现最好。
因此,巴马的气候条件很适宜油茶生长。
我县群众素有种植油茶的传统,现种植有油茶林4278公顷,已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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