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7954496
- 上传时间:2022-12-12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9.48KB
滦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滦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滦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三、国有资产信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体育、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起草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体育、版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制定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体育、版权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四)依法对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体育类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审批、审核。
(五)管理、指导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类商业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机构进行监管。
(六)管理、指导全县新闻出版、版权、著作权工作。
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七)依法对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网络、境外卫星节目地面接收站、转播台设立、变更、撤销进行审核及监督检查。
对境内卫星节目地面接收站、广播电视站、城市社区有线电视进行审批及监督检查。
(八)依法对全县广播影视节目、广告、信息网络的传输及视听节目、公共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县境外节目落地的监管。
(九)管理、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
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
(十)管理、指导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加强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层文体事业发展,扶助老少边贫地区文化、广播影视和体育事业。
(十一)管理、指导全县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传承和合理利用。
(十二)拟定全县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多元投资生产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的文化、体育产品,培育群众的文化、体育消费观念,推进文化、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十三)推动全县对外文化、体育交流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公民体制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负责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工作;
指导体育管理人员、教练员、运动员队伍建设;
参加和承办国家、省、市下达的体育赛事;
负责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七)负责公共文体设施、文体运动(健身)场所、重大文体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负责全县文体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八)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性体育社团工作。
负责非奥运项目组织及参赛等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滦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设3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文化股、体育股。
设下属事业单位8个:
文物保护管理所、教练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体育场、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公司、文博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情见附表)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认真按照《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方法制度,严格评价标准,准确把握绩效评价的内容与方法,确保评价质量。
在财政的具体指导下,按方案规定的步骤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工作开展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文化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经济政策,增加对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加强文化法制建设,繁荣、规范文化市场。
2、绩效评价结果。
(1)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2)进一步完善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上级资金,尤其是对农村文化、体育服务的支出。
(3)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
(4)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知识。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52万元,全部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
一是用于采购文化器材支出79.461万元,二是采购体育器材支出8.05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
(一)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单位:
万元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一、基本支出
528.77
986.42
人员经费
480.13
536.97
日常公用经费
48.64
449.45
二、项目支出
485.83
420.80
基本建设类项目
0.00
行政事业类项目
三、上缴上级支出
四、经营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16年总支出为1407.22万元,基本支出为986.42万元,占总支出的70%,比2016年初预算增加457.65万元,主要原因是充分利用上级资金,增加了对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项目支出为420.8万元,占总支出的30%,比2016年初预算减少65.0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指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一、年度收支情况(单位:
万元)
—
1.本年收入
1,447.71
1,341.45
106.26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319.26
1,187.55
131.7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28.45
153.90
-25.45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2.本年支出
1,407.22
943.88
463.34
基本支出
805.28
181.14
(1)人员经费
506.85
30.12
(2)日常公用经费
298.43
151.02
项目支出
138.60
282.20
(1)基本建设类项目
(2)行政事业类项目
经营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
278.53
445.57
-167.05
253.07
299.37
-46.30
25.46
146.20
-120.75
2016年收入为1447.71万元,比2015年决算收入增加106.26万元,主要原因是充分利用上级资金,增加了对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2016年决算支出140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42万元,占总支出的70%,比2015年决算支出增加463.34万元,主要原因是充分利用上级资金,增加了对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项目支出420.8万元,占总支出的30%,比2015年决算支出增加282.20万元,主要原因是充分利用上级资金,增加了对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二)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部门基本支出98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6.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日常公用经费449.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
公用经费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其中:
办公费13.65万元、印刷费2.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5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368.64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5.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2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49900元,比2016预算减少100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19800元,其中:
2016年公务接待费0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
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00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00元,原因是节约资金,压缩开支;
比2015年决算减少19800元,原因是2016年公车减少一辆,费用相应减少。
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016年公车购置费0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预算数
2016年支出数
2015年支出数
2016与2015年决算增减变化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99
6.97
-1.98
公车购置费
公务接待费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中央或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滦县 文化 广播电视 新闻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