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概论思考题答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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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的出口是指本国的劳动力向他国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外汇收入的过程;
服务贸易的进口是指本国的消费者购买他国劳动力提供的服务的过程。
各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构成了国际服务贸易。
2、国际服务贸易壁垒:
所谓国际服务贸易壁垒,一般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服务生产者(提供者)的服务提供或销售所设置的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即凡直接或间接地使外国服务生产者或提供者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认为属于服务贸易壁垒。
此外,国际服务贸易壁垒还包括出口限制。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发明、成果和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也就是人们对自己通过脑力活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
版权及相关权利、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信息专有权。
思考与练习题
1、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世界贸易组织(WTO)负责实施、管理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列出了国际服务贸易四个方面的内容:
过境交付、商业存在、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
2、与国际货物贸易相比,国际服务贸易有什么特点?
与国际货物贸易相比,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
(1)贸易标的一般具有无形性。
(2)交易过程与生产和消费过程的国际性。
(3)贸易主体地位的多重性。
(4)服务贸易市场具有高度垄断性。
(5)贸易保护方式更具有刚性和隐蔽性。
(6)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
(7)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复杂。
3、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有哪些特征?
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特征:
(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
(2)国际服务贸易在总贸易中的比重在提高,但发达国家所占比重高于世界水平。
(3)发达国家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但亚洲发展速度最快。
(4)其他商业项目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最大项目。
(5)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是国际运输服务贸易的主体,但美国地位在下降。
(6)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是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主体,发达国家整体比重在下降,但美国稍有上升。
(7)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是国际其他商业服务贸易的主体,美国地位快速上升。
(8)主要发达国家虽为国际服务贸易主体,但发展很不平衡。
(9)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商业服务贸易集中在极少数国家和地区,发展很不平衡。
4、当代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答:
当代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
(1)第三次科技革命的驱动。
(2)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加强了服务国际化的扩张趋势。
(3)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方式的多样化,促进了服务贸易的扩大。
(4)国际商品贸易的高速增长和贸易自由化,促进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5)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对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
(6)各国政府对服务业的支持,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发展。
5、国际服务贸易壁垒有哪些类型?
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统计,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多达2000多种,可以划分为四大类,即产品移动、资本移动、人员移动和商业存在上设置的壁垒。
6、国际知识产权的主要贸易方式有几种?
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内容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交易,其表现形式多为国际技术贸易,国际知识产权的主要贸易方式有以下几种:
(1)许可贸易。
(2)技术咨询与服务。
(3)与合作生产、工程承包相结合的技术贸易。
(4)与投资相结合的技术贸易。
(5)与设备相结合的技术贸易。
(6)计算机交钥匙合同。
(7)知识产权服务。
7、美国通过什么条款保护知识产权?
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往往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对知识产权进行自我保护,其中美国的做法十分突出。
(1)337条款
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美国就通过关税法的337条款对知识产权予以保护。
美国《1930年关税法》中的第337条款也被称为“不公平贸易做法”条款,旨在对一切形式的对知识产权的不公平进口做法提供法律上的救济与保护。
337条款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后,进行了修正,仍然在执行。
(2)特殊301条款
美国《1984年贸易和关税法》和《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都包括大量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条款,这些条款中最重要的是1988年法案中新增加的“特殊301条款”。
制定特殊301条款的目的是:
“确定拒绝为知识产权提供充分、有效保护的国家”。
根据特殊301条款的规定,美国贸易代表处应确定哪些国家剥夺知识产权,未能保护美国公民“公平与平等地进入其市场的机会”,并在其中确定出重点国家,以便对其进行报复。
第四章国际贸易政策
1、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贸易活动不加以直接干涉,既不鼓励出口,也不限制进口,使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国家之间自由流动,在国内外市场进行自由竞争。
2、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是指政府广泛利用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国商品、服务和投资的竞争,并对本国商品、服务出口和对外投资给予优惠和补贴。
保护贸易政策是一系列干预贸易行为的各种政策措施的组合。
3、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是15世纪到17世纪西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代表商业资本利益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体系。
重商主义追求的目的就是在国内积累货币财富,把贵重金属留在国内。
重商主义分为早期和晚期。
早期重商主义以“货币差额论”为中心,实为“重金主义”,其代表人物为英国的威廉·
斯塔福;
晚期重商主义以“贸易差额论”为中心,成为名副其实的重商主义,其代表人物可推英国的托马斯·
孟,其主要著作是《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马克思称之为“重商主义福音书”。
4、超保护贸易政策:
超保护贸易论是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凯恩斯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它试图把对外贸易和就业理论联系起来。
其特点是不择手段地保护垄断资产阶级利益。
超保护贸易政策代表垄断资本利益的贸易理论,掩盖发达国家危机和失业的真正原因,但理论中的合理成分值得引起重视。
1、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是什么?
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在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具体表现在:
(1)促进经济发展与稳定。
①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②实现经济增长。
③达到外部均衡。
④稳定经济,加强适应能力。
(2)加强和完善经济体制(3)获得良好的国际经济与政治环境。
2、保护幼稚工业的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保护幼稚工业贸易政策的理论,就其影响而言,其代表人物是德国的弗里德里希·
李斯特,他在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了保护幼稚工业的贸易学说。
(1)对古典学派自由贸易理论的批评。
①指出比较成本论不利于德国生产力的发展。
②批评古典学派自由贸易理论忽视了各国历史和经济上的特点。
③反对古典学派自由放任原则,竭力主张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
(2)保护贸易政策的目的与对象。
李斯特保护贸易政策的目的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同时,李斯特提出了保护对象有几个条件:
①幼稚工业才需要保护。
②等到被保护的工业发展了,生产出来的成品价格低于进口同种产品并能与国外竞争时,就无须再保护。
或者被保护的工业,在经过一个适当时期还不能扶植起来时,也就不必再予以保护。
这里所谓“适当时期”,李斯特主张以30年为最高期限。
③工业虽然幼稚,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竞争者时,也不需要保护。
④农业的保护,只有那些刚从农业阶段跃进的国家,距离工业成熟期尚远,才适宜保护。
认为通过保护使工业发达以后,农业就会跟着兴起。
(3)保护幼稚工业的手段。
①关税是建立和保护国内工业的重要手段②对不同的工业,实行不同程度的保护。
3、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是什么?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点是:
(1)限制进口的措施重点从关税壁垒转向非关税壁垒。
①非关税措施的项目日益复杂。
②非关税措施的利用范围日益扩大。
③非关税措施的歧视性增长。
(2)“奖限出入”措施的重点由限制进口转向鼓励出口。
(3)西欧国家的贸易壁垒由国家壁垒转向区域性壁垒。
(4)广大发展中国家受到了伤害。
第五章关税措施
1、什么是关税?
关税的主要种类?
是指海关在进出境货物和物品经过关境时,向进出境货物和物品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征收的一种税。
按照征收的对象或商品的流向分类不同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税;
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不同分为普通关税、优惠关税和进口附加税;
按照征税的目的分类不同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按照征税的一般方法或征税标准分类不同分为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和选择税。
2、什么是进口附加税?
种类?
进口附加税又称为特别关税,是进口国家在对进口商品征收正常的关税后,根据某种目的再加征部分进口税,加征进口税的部分,就是进口附加税。
进口附加税有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紧急关税、惩罚关税、报复关税。
3、关税的征税标准和计算方法?
从价税、从量税、混合关税、选择税
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
从价税率
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数量×
单位税额
混合税=从价税+从量税
4、某外贸公司进口小轿车200辆,每辆小轿车到岸价格为80000元,小轿车关税税率为100%,计算该批小轿车应纳关税税额?
应纳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
=80000×
200×
100%=1600万元
5、国内某公司从香港购进日本产彩色胶卷50000卷(宽度35毫米,长度1.8米),原产于日本的胶卷适用最惠国税率为26.00元/平方米,规格“135/36”的彩色胶卷1卷=0.05775平方米,计算应征进口关税税额?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
=50000×
0.05775×
26.00=75,075(元)
案例分析或实训(结合本章内容编写)
2002年2月13日,美国轴承协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我国输美球轴承提起反倾销申诉,后者随即于2月15日在其网站上公告立案调查。
这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美国轴承协会首次利用“反倾销”这一世贸规则允许的贸易保护措施,试图制裁中国产品。
球轴承是应用广泛的机械零配件,也是我国年度对美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大宗机电商品之一。
美国轴承协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涉及我对美出口商品金额逾3亿美元。
此案败诉,我国球轴承商品进入美国将被征收17%至246%的反倾销税,而且,此后每年都要接受美国商务部对此案的年度行政复审。
此案的初裁听证会将于2002年3月6日召开,在华盛顿的初裁听证会上,美国通用轴承公司代表胡若谦作为中方证人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评审员列举了大量证据,有效证明中国输美球轴承根本不存在对美国轴承企业的损害或损害威胁。
但是,在2002年4月29日举行的初裁投票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仍以3比2的表决结果,对原产于中国的球轴承做出损害初裁。
按照程序,美国商务部随即展开倾销调查。
经多次申诉,2003年2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球轴承及其零部件公告倾销终裁:
浙江新昌皮尔轴承公司倾销幅度为8.33,万向轴承集团公司倾销幅度为7.22,宁波慈兴公司倾销幅度为0.59,常山进出口公司等45家企业倾销幅度为7.80,其它涉案中国公司倾销幅度为59.30。
至此,除宁波慈兴公司胜诉外,我方应诉厂商均被裁定有程度不等的倾销。
为争取最后胜利,3月3日,郝伟一行携带此案抗辩资料再次赴美,组织我方律师、美国通用轴承公司及其律师、浙江新昌皮尔轴承公司及其律师、天胜轴承公司及其律师,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3月6日举行的本案终裁听证会上,有理、有效地驳斥美国轴承协会方面的无理指控。
美方最终接受并认可了我方的应诉理由,并在4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的终裁投票中,彻底驳回美国轴承协会的无理要求。
以4∶0的绝对票认定,中国球轴承对美国轴承工业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判定中国输美球轴承倾销案不成立。
至此,为期14个月的中国输美球轴承反倾销案,终以我国轴承行业的胜诉告终。
案例分析:
倾销作为一种贸易战的手段,很早就已经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并成为各国限制进口的有利武器,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倾销与反倾销也越来越成为其他成员国或地区、非成员国或地区限制我国出口的有效方法。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发现在受到反倾销调查时,如何使用法律的手段去反击是很关键的问题,假如在上例中,我国没有进行上述,而直接接受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所判决,将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可以说在那时就在一定程度一禁止了中国球轴承向美国的出口。
在美方作出了终审判决后,我国也没有经易的屈服,一直在据理力争,到最后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反倾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非关税措施
1、什么是非关税措施?
非关税措施是一国政府采取的除关税以外的限制进出口的各种措施的总和。
(1)数量限制措施:
进口配额制、“自动”出口配额制和进口许可证制;
(2)价格限制措施:
最低限价制和海关估价;
(3)经营与采购限制:
进出口的国家垄断和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
(4)金融及税收政策:
外汇管制、进口押金制、利润汇出限制和国内税;
(5)技术性贸易壁垒。
2、什么是配额?
与配额相关的非关税措施有哪几种?
配额是指进口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敏感商品的进口或出口从数量或金额上给予限制的一种措施。
(1)进口配额制(importquotas)
进口配额又称进口限制,是进口国政府在一定时间内对某些进口商品从数量或金额上给予直接的限制,达到规定数额就实施相应措施的一种方法。
(2)“自动”出口配额制(automaticimportquotassystem)
“自动”出口配额制又称“自动”出口限制或主动配额或“自愿”出口限制,是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家或地区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在一定时间出口国政府对某种商品出口的数量限制,在规定的数量或金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就不允许再出口。
(3)进口许可证制(Importlicensingsystem)
进口许可证制进口国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事先领取许可证,否则不准进口。
可以与配额结合起来,称为许可证配额。
3、什么是技术性贸易壁垒?
他的主要内容?
技术性贸易壁垒又称技术性贸易措施或技术壁垒,是以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法规、协议、标准和认证体系(合格评定程序)等形式出现,以维护国家安全或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涉及的面广,包括科学技术、卫生、检疫、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和认证等诸多技术性指标体系,判定这些产品是否符合以上技术指标体系,从而达到限制商品进口的目的。
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
4、非关税措施对我国的影响?
对世界贸易的影响、对进口国的影响和对出口国的影响。
案例分析或实训
农产品贸易一直以来是美欧之间保护市场的一个焦点。
1997年9月25日世界贸易组织解决争端机构受理以美国为首的香蕉出口国联盟对欧盟香蕉贸易政策的起诉,即美国反对欧盟关于发展中国家享有按预定配额向西欧免税出口香蕉的特权。
在15个月时间里,欧盟重新修改其香蕉进口制度,但仍然不能令美国满意。
于是,1999年3月3日,美国宣布单方面对来自欧盟的价值5.2亿美元的产品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以弥补欧盟香蕉进口机制对美国有关公司所造成的损害,欧盟不服,双方之间矛盾加剧。
1999年4月8日世界贸易组织解决争端机构作出裁定,欧盟的香蕉进口与销售机制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应予以修改;
1999年4月12日又裁定美国可以对欧盟的产品进行制裁但裁定的制裁金额为1.914亿美元,远低于美国原先提出的5.2亿美元。
(1)美国借题发挥,意图遏制欧盟势力范围的扩展
美国此次就香蕉贸易与欧洲联盟大打贸易战,远非就事论事,而是有其深刻的背景。
美国一直在推行其全球经济安全战略,已经将其所谓“国家经济安全”的触角伸向世界各个角落。
而最近欧盟正借“北约东扩”的机会,准备在21世纪初,将波兰、匈牙利、捷克共和国纳人到欧盟中来,随后还将继续吸纳其他三个东欧国家加人欧盟,使欧盟的势力范围遍布整个欧洲,此举无疑使美国深感不安;
同时,由于欧盟历来与非、加、太的发展中国家过往甚密,直接将势力范围延伸到美国的“后院”——加勒比地区,这是美国所无法容忍的,而且这对美国所推行的“非洲战略”也构成较大的压力,因此美国多次指责欧盟未能公平地进口来自拉美等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并通过采取相应措施,遏制欧盟在非、加、太地区的影响。
当然,美国更需要继续巩固其在加勒比和拉美地区的影响力,因此尽管美国并非香蕉的主要生产国和输欧国,但美国仍以其公司利益受到损害为借口,率领有关加勒比和拉美国家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申诉,此举显然是希望进一步拉拢拉美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推行其“美洲战略”,并遏制欧洲的“非洲战略”。
(2)作为新一轮多边贸易自由化谈判的热身
美国与欧盟进行此次香蕉贸易战所选择的时机颇为耐人寻味。
世界贸易组织已经宣布,将在2000)年开始新一轮贸易自由化谈判,谈判涉及的领域不仅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还涉及知识产权、国际投资、环保标准、劳工标准、竞争政策等,而农产品的贸易自由化将成为此次谈判的焦点所在。
美国选择这一时机向欧盟提起申诉,其目的远非香蕉贸易本身,而是希望借机会试探一下欧盟对农产品贸易的最大忍耐程度,为明年正式开展的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作好准备;
同时也希望迫使欧盟开放其听产品、航空服务以及环保市场,可以说美国在新一轮贸易自由化谈判前夕,与欧盟剑拔弩张,“醉翁之意不在酒”,在很大程上是虚张声势,目的是通过此次香蕉贸易纠纷.向欧盟组织加施压力,为下阶段谈判制定相应的策略。
而欧盟此次针锋相对,将矛头直指美国《1988年对外贸易法》第301条款,就其合法性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申诉,并得到日本等深受其害的国家的广泛支持。
尽管最终世界贸易组织还是裁定美国有权施行惩罚性关税,但其使世界贸易组织裁定的报复金额远低于美国最先提出的5.2亿美元的水平,这不能不说是欧盟的一个胜利。
(3)最终目的是敲开欧盟农产品市场的大门
就农产品而言,原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将其作为例外,允许各缔约方暂时不将其纳人到多边贸易体系中来。
但当时美国提议,用10年时间,各个缔约方全部取消对农产品所给予的补贴,其主要针对的还是欧洲联盟。
而作为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美国迫切希望能在农产品问题上取得突破,从而为其农产品大举进军国际市场铺平道路。
但时至今日,欧盟削减农产品补贴的幅度远远不能令美国满意。
应当看到,世界贸易组织此次裁定欧盟的香蕉进口机制违反多边贸易规则,但美国对欧盟为保护本地区香蕉生产所给予蕉农的生产补贴,以及对香蕉进口配额本身并未提出质疑,可见美国无意与欧盟“打持久战”,只是想在全面开展谈判前夕,通过一个次要问题来试探欧盟的态度,为在新一轮谈判中占据主动权,最终迫使欧盟取消其共同农业政策。
启示
作为当今世界最强的两个经济实体,美国和欧盟此次选择将其纠纷提交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审议,这本身就足以反映出争端解决机制已经成为各成员国处理国际经贸纠纷的首选方案,体现了各成员国对世界贸易组织的充分信任和尊重。
应当提及的是,美国在1999年3月3日公布对欧盟的报复性清单时,宣称将根据争端解决机制的最终裁决来决定是否实施对欧盟的制裁。
如果说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争议中,争端解决机制裁定发展中国家胜诉是带有照顾发展中国家的意味的话,那么此次美欧这两个旗鼓相当的经济实体间的争议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可以说是从根本上强化了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性,是检验世界贸易组织公平性的一次质的飞跃。
第七章思考题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卖方信贷买方信贷
2.短期信贷中期信贷长期信贷
3.本国货币对外贬值
4.购买出口国的产品约束性贷款
5.80%~85%15%~20%
6.对出口厂商的担保对银行的直接担保
7.偶然性倾销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持续性倾销
8.开发本国的边区经济
9.禁止使用的补贴可申诉的补贴不可申诉的饿补贴
10.里窝那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后4题为多选题)
1.B2.B3.B4.D5.C6.ABCDE7.ACDE8.CE9.ADE10.ABCDE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
2.√3.×
4.√5.√6.×
7.×
8.×
9.×
10.×
四、问答题
1、鼓励出口的措施有哪些,它们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一、鼓励出口的经济措施。
包括出口信贷、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出口补贴、商品倾销和外汇倾销。
出口信贷主要特点是通过银行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国外进口厂商提供的贷款;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主要特点是一国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对本国出口商和商业银行向国外进口商或银行提供的延期付款商业信用或银行信贷进行担保,当国外债务人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这个专门机构按承保金额给予补偿;
出口补贴是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增加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在出口某商品时给予出口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
商品倾销是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格的出口价格,集中地或持续大量地向国外抛售商品,外汇倾销是一国政府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手段来达到提高出口商品的价格竞争能力和扩大出口的目的。
二、鼓励出口的行政和组织措施。
这种措施主要是通过设立研究与制定出口战略的专门组织、建立商业情报网、组织贸易中心和贸易展览会、组织贸易代表团出访和接待来访或组织出口商的评奖活动,来达到鼓励出口的目的
三鼓励出口的其他措施
主要是通过外汇分红、复汇率制、出口奖励证制、进出口连锁制等制度鼓励商品的出口
2、什么是出口信贷,它的特点是什么?
出口信贷是一个国家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增强商品的竞争能力,通过银行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国外进口厂商提供的贷款。
它是一国的出口厂商利用本国银行的贷款扩大商品出口,特别是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商品,如成套设备、船舶等出口的一种重要手段。
出口信贷的特点
(1)出口信贷是一种相对优惠的贷款。
(2)出口信贷是一种官方资助的政策性贷款。
(3)出口信贷与信贷保险相结合。
(4)出口信贷贷款用途目的明确。
3、出口管制的措施有哪些?
资本主义国家的出口管制形式可以分为两种:
(一)单方面出口管制
单方面出口管制是指一国根据本国的出口管制法案,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对本国某些商品出口进行审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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