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监理实施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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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50166-98)
10.《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11.《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12.《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GJBT-471)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1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15.《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16.《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179-85)
1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50166-98)
18.《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技术》(GA/T75--94)
19.《CATV行业标准》GY/T121-95
20.《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21.《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筑物智能化系统检验实施细则》(浦东新区97.7试行)
五弱电工程的施工流程
弱电系统预留洞孔和预埋管线与土建工程相配合&
reg;
线槽架的施工与土建相配合&
管线施工与装饰相配合&
综合布线&
各控制室布置与装饰工程相配合&
设备就位&
现场控制器安装&
接线端连线&
调试开通&
竣工验收。
各子系统的具体施工流程按专业施工的程序进行
各弱电子系统连线、调试因系统不同差异很大,但均由专业承建商施工。
施工前,监理应参与工程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确认施工队伍资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六.弱电工程监理作业手册
1.电气线路的敷设:
弱电各子系统传输的信号其信号频率、速度、带宽、信号传输的电压、屏蔽与抗干扰要求各异,所采用的线揽除与一般电线电缆相同的外,有双绞线、5类、6类屏蔽、非屏蔽线、各类同轴电缆等,其规格、型号、线的材料各不相同各种线揽的敷设要求各不相同。
在开展监理工作时要加以区别。
1.1.线路的线槽敷设
1.1.1弱电系统中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分开敷设。
广播、电话等级较高的线宜用金属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路隔开附设或以单独的线槽、管附设,220V交流电源线路不应与弱电的信号电缆(电线)同槽、同管附设。
1.1.2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的线路应单独附设,附设要求满足设计规定。
1.1.3线槽安装的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水平偏差不超过2mm,垂直偏差不超过3mm。
1.1.4线槽开孔引出线处采用合适的护圈保护电缆,管与线槽的连接处做好接地连接。
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40%-50%。
1.2线管敷设
1.2.1.线管敷设一般根据各专业的终端设置的要求由水电气安装单位统一进行,但穿线基本由专业承建商自行完成。
敷设要求除按照强电规范要求执行外,布放双护套缆线和住干线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为50%-60%,弯管道为40%-50%,暗管布放4对双绞线时,管道截面利用率为25%-30%。
1.2.2.光缆与电缆同管敷设时,应在暗管内预置塑料子管,将光缆敷设在子管内,使光缆与电缆分开布放,子管的内径应为光缆外径的1.5倍。
1.2.3.敷管的长度直管超过30米应加一个手孔。
有转角时,一个转角20米,
二个转角12米,三个转角8米处均应安装分线盒。
1.3.电线电缆的敷设
1.3.1敷设电缆应合理安排,不宜交叉;
敷设时应防止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它硬物体之间的摩擦;
固定时,松紧应适度。
1.3.2.多芯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6倍。
同轴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小于其外径的10倍。
1.3.3.信号电缆(线)与电力电缆(线)交叉敷设进宜成直角;
当平行敷设时,其相互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1.3.4.电缆延支架或在线槽内敷设时应在下列各处固定牢固:
1).当电缆倾斜坡度超过45度或垂直排列时在每一个支架上;
2).当电缆倾斜坡度不超过45度且水平排列时,在每个1-2个支架上;
3).在线路拐弯处和补偿余度两侧以及保护管两端的第一、二两个支架上;
4).在引入仪表盘(箱)前300-400mm处;
5).在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mm处;
1.3.5.明敷设的信号线与具有强磁场和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宜大于1.5m;
当采用屏蔽电缆或穿金属保护管以及在线槽内敷设时宜大于0.8m。
1.3.6.电缆在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
当电缆进入建筑物后,电缆沟道应作密封处理。
1.3.7.弱电电缆与电力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3m
1.3.8.穿线前应确定线缆长度,以配线箱到暗盒两点,穿入引线的长度加两端
所需连接长度再加所需长度的预留量截断线缆,(一般连接长度可取箱、盒高加
宽预留)作好预留记录。
1.3.9.穿线前管口必须套护口圈,不允许将护口圈劈开嵌入管口。
本条要重点
督促。
1.4.光缆敷设
1.4.1.敷设光缆前应对光纤进行检查,光纤应无断点其衰耗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核对光缆的程度,并应根据施工图的敷设长度来选配光缆。
配盘时应使接头避开河沟、交通要道和其它障碍物;
架空光缆的接头应设在杆旁1m以内。
1.4.2敷设光缆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
光缆的牵引端头应作好技术处理;
可采用牵引力自动控制性能的牵引机进行牵引。
牵引力应加强芯上,其牵引力不应超过150KG;
牵引速度宜为10m/min;
一次牵引的直线长度不宜超过1km;
光缆接头的余留长度不应小于8m。
1.4.3.光缆敷设完毕,应检查光纤有无损伤,并对光缆敷设损耗进行抽测。
确认没有损伤时才进行接续。
1.4.4管道敷设光缆时,无接头的光缆在直道上敷设应有人工逐个进入孔同步牵引。
预先做好接头的光缆,其接头部分不得在管内穿行。
光缆端头应用塑料胶带包扎好,并盘成圆放在托架高处。
1.4.5.光缆的接续应由受过专门训练的人操作,接续时应采用光功率计或其它仪器进行监视,使接续损耗达到最小;
接续后应做好接续保护,并安装好光缆接头护套。
1.4.6.光缆敷设后宜测量通道的总损耗,并用光时域反射计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
1.4.7.在光缆的接续点和终端应做永久性标志。
1.5.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
1.5.1跳线架与各类跳线的终端
1.5.1.1.各类跳线缆线和接插件间接触良好,接线无误,标志齐全。
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1.5.1.2.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双绞线电缆不应超过5m,光缆不应超过10m
1.5.1.3.穿线完毕后,应在线架、管、箱、终端的两头做好编号,并对线缆采取保护。
1.5.1.4.跳线架的安装应根据采用的形式进行固定,安装平稳,安装的位置应便
于检修。
对配线箱、配线架终端、导线、出线位置、跳线、进线线缆作清晰、
永久性的编号,信息端口与相应水平分配线区的编号应一致,主配线区(大楼
内垂直布线或大楼间布线)与相应下一级配线区的编号应一致。
信息端口与线
缆类别(三类或五类)也应有所反映。
1.5.2.各种弱电信号由非屏蔽双绞线和光缆通过各种适配器、转换器或专用设备进行传输。
一般常用布线系统的拓扑结构为总线型结构,其主干线系统的距离有一定的限制,超长的中间应加交换机,交换机一般安装在弱电进道,交换机端的接线编号应与线路两端相一致。
1.5.3.结构化布线管理区子系统是实现各种不同功能的重要部分,水平或主干线缆进入管理区后,应在各种配线架和各种管理设备上终结。
在管理子系统中必须充分考虑到线缆的预留。
各种类型的通信线缆要分开,分别选择各自最合理的路由,将线缆分成一小束,将线缆束盘绕起,保留一定的余量,接到各自的配线架。
1.5.4.电话与网络终端布线时要充分考虑终端的扩容,在水平布设的线缆与终端要求的通信介质不同时提供“无源”的转换,同时应考虑信号的干扰和可能造成的信号衰减。
1.5.5.线缆在最终连接时做好性能测试按《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执行。
2.电源与接地
2.1.弱电的供电电源分为交流和直流(UPS)供电电源。
系统的可靠接地是保证系统正常工作以及设备、人身安全的重要手段,接地通常采用联合接地和等电位接地,弱电进道设专用接地排,各弱电机房设独立接地点。
2.2.弱电系统的接地分为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
保护性接地分为:
防雷接地、防电击接地、防静电接地和防电蚀接地;
功能性接地分为:
工作接地、屏蔽接地和信号接地。
不同的接地有不同的要求,应按设计决定的要求施工。
2.2.1.电信设备的接地:
直流设备、机架、机壳、人站通信电缆的金属保护套和屏蔽层;
交、直流屏、整流屏等供电电源的外露部分均应接地。
采用共同接地装置时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W。
2.2.2.电子设备接地:
电子设备的信号接地、逻辑接地、功率接地、屏蔽接地和保护接地合用一个接地极,接地极与工频交流接地、防雷接地合用接地系统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W。
2.2.3.数据处理设备的接地:
一般要求如上,但为减少趋集肤效应和通道阻抗,直流接地的引下线应采用多股铜芯线或铜绞线。
2.2.4.电声、电视系统的接地:
架在建筑物顶部的天线底座必须与建筑物顶部的避雷网相连,通过至少在不同方向的两根引下线或建筑物内的主钢筋进行接地。
机房采取防静电接地,当干扰严重时采取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屏蔽接地可接到系统的接地装置上。
2.3过电压保护:
提高抗干扰能力,特别是关于电源线上的干扰抑制方法,因为电子设备对电源线上的干扰与电压波动十分敏感,电磁干扰脉冲进入计算机,则会导致误动作或设备损坏。
3.消防报警系统安装
3.1.施工工艺流程:
设备进场和安装机具准备&
管路敷设&
布线&
安装火灾报警设备(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器等)&
安装消防控制设备&
安装系统接地装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
3.2设备和器材带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承包人作下列验收检查:
技术文件、设备型号、规格、外观检查。
3.3.管内或线槽内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后方可进行。
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3.4.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验,布线应符合要求。
3.5.火灾探测器的探头在调试时方可安装,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安装完毕后,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3.6火灾报警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3.7消防控制室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4W;
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W。
3.8系统调整前,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4.通信、网络系统安装
4.1.施工工艺流程:
设备和器材进场、安装机具准备&
通信管线工程&
通信设备安装&
硬件安装&
插接架间电缆、光纤布线&
安装总配线架&
宽带接入网&
系统调试
4.2.设备和器材带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承包人作下列验收检查:
主要设备必须到齐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4.3.交换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安装方式、要求、位置与高度除满足邮电部的规范要求外,应满足通风和维护要求。
组立列架的安装应稳固且便于电缆行线。
4.4.电缆、光纤布线
4.4.1.电缆、光纤布线松紧适度,平直、端正,捆扎线要整齐一致。
转弯要均匀、圆滑,电缆的曲率半径应大于电缆半径的10倍,同一类型的电缆弯度要一致。
敷设光纤时不得产生小圈。
电源电缆与通信电缆宜分开走道敷设,合用走道时应在电缆走道的两边敷设。
4.4.2.电缆和光纤两端成端后应按照设计做好标记。
4.4.3.机房直流电源线的路由、路数及布放应符合规定,电源线不得在中间接头。
交流系统的电源线必须有接地保护线。
4.4.4机房每路直流馈电线连同所接的列内电源线和机架引入线两端腾空时,测试正负线间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1MW。
4.4.5.交换机使用的交流电源线,测试芯线间和芯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1MW。
4.5总配线架安装的位置符合设计要求,误差应小于10mm,垂直度误差小于3mm,接地良好,告警装置完整、可靠。
4.6.宽带接入网:
按邮电部的要求及网络拓扑结构进行ADSL宽带的接入。
4.7.在系统通电前对所有的硬件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确认设备的接线无误,容丝盘有关端子上的电源电压正常后才可以通电进行调试。
5.电缆电视、卫星接受、共用天线电视系统安装
5.1.施工工艺流程:
布同轴电缆&
天线安装&
前端装置安装&
线路分配安装&
用户分配设备安装&
防雷装置安装&
5.2.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承包人作下列验收和检查:
检查设备型号规格是否设计要求;
外观检查是否良好。
5.3.立杆上的天线以上往下的排列顺序为由高频道到低频道;
电缆线应由扎线固在线和立杆上,扎线带间距为300~400mm。
5.4.卫星接受、天线放大器应安装在线附件,并应当加以屏蔽;
天线配线与天线放大器之间阻抗应适配。
5.5.电视电缆路由上如有架空通信电缆,可同杆架设,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42-81);
电视电缆路由上如有通信管道,应单独敷设,不得与通信电缆共管;
电视电缆路由上如有电力、仪表管线等综合隧道,可利用隧道敷设电视电缆。
5.6.分配器、分支器及串接系统输出口上的空闲端口,必须终接75W匹配吸收负载。
5.7.天线杆顶应安装至少2m长防雷接闪器,接闪器、天线的零电位与天线杆塔在电气上应可靠地连接成一体,共用同一接地系统的接装置。
卫星接受装置底座应按前述要求与避雷引下线连成一体。
5.8.卫星接受信号、公共电视接受天线馈线应穿金属管道或紧贴防雷引下线、金属杆塔引下;
金属管道、天线馈线电缆的外层导体,在金属杆塔的上下两端均应与杆塔或避雷引下线连成一体。
5.8.卫星接受、共用天线电视系统的同轴电缆的外导体、金属穿管、设备外壳应互相连成一体并可靠接地,组成防雷电感应的户内防雷系统。
5.9.各层面电视分频器安装的位置下应设检修孔。
5.10.系统调试程序当如下:
天线系统的调试&
前端装置调试&
干线系统调试&
分配系统调试。
6.扩声和音响系统
扩声和音响系统又可以分为室内扩声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会议系统。
6.1.施工工艺流程:
扬声器安装&
调音装置&
功放安装&
扩音设备安装&
6.2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承包人作下列验收和检查:
6.3扩声系统的馈电网络有音频信号输入、功率输出传送与电源为防止与其他系统之间的干扰话筒输出必须使用专用屏蔽线;
其他室内扩声系统采用低阻抗输出。
6.4供电电源应尽量避免灯光、空调、水泵、电梯等用电设备的干扰,用电电压不同的设备的线路应分别穿管敷设。
6.5公共广播系统的扬声器一般都和紧急广播公用,紧急广播系统必须具有优先权功能。
发生火灾时消防广播具有最高级的优先广播权,并具有选区广播功能即向n±
1层选区广播,在有紧急广播时各扬声器的输入状态必须强行切换到消防系统。
6.6会议系统的广播设置应与装饰要求相匹配。
6.7系统应保证语音清晰,无电磁波的干扰。
7.安全防范系统安装
安全防范系统一般由防盗、防入侵报警、电视监控、出入口控制、巡更、停车库管理等子系统构成,各子系统可分别单独设置运行,并对其进行监视、检测、记录,管理信息通过集成共享管理软件集中统一操作。
7.1施工工艺流程:
传感器安装&
信号调整&
监视设备安装&
7.2防盗、防入侵报警:
各种入侵探测器安装的位置既要满足检测要求又应较隐蔽不易被发现。
线路敷设时注意信号线工作电流和线路压降,以免产生信号衰减,减少误报率。
7.3.电视监控、出入口控制:
电视监控图象信号的传输要求与卫星电视的传输要求相同。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长时间的图象录制通过网关,把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保存在计算机硬盘或光盘上,使监控资料的保存更加方便,网关的设置应根据监控点的要求。
7.4.车库管理系统:
车库管理应与交通部门进行协调,设置必要的交通信号。
立体车库的设备做好防雷接地与设备的基础预埋。
8.建筑自动化管理BAS系统
建筑自动化管理系统BAS通常是一个集散型或分布的开放型系统由第一层中央计算机系统、底二层区域智能分站(DDC控制器)、第三层数据采样与控制终端组成
8.1施工工艺流程:
传感器、执行器安装&
智能分站DDC安装&
数据信号采集&
8.2中央控制设备及其安装:
设备底座安装保持水平,其直线偏差为每米1mm,网络通信设备安装垂直度偏差为每米1.5mm,水平方向偏差为每米1.5mm,接缝平面偏差为每2mm。
8.3.主机与DDC之间的通信线,要有备用线。
8.4.主要输入设备的安装:
温度、湿度传感器、压力、压差传感器、压差开关、流量传感器、电量变送器、及其他输入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的要求。
8.5.主要输出设备的安装:
各类电动调节阀、执行阀、电动风门驱动器及其他输出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的要求。
8.5.BAS系统与楼宇的所有设备的检测、控制信号由DDC转换,DDC的安装位置尽可能靠近设备的配电控制箱
8.6通过计算机界面对涉及的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和照明系统、电梯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安全防范等进行模拟显示和自由切换。
8.7.各子系统在进行在单独调试后,才能连机调试。
9.弱电系统验收
9.1在进行验收前,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9.1.1消防系统须先通过消防局组织的消防工程验收并取得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
9.1.2安保系统须先通过社会安全防范局与建委安保审批处的验收并取得安全系统验收合格证书。
9.1.3各子系统中心机房或控制中心应保证房内所有设备有足够的安装和维护空间,并应考虑今后扩容需要。
9.1.4.机房环境要求参照6.1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筑物智能化系统检验实施细则的3.1.1.1条。
9.1.5.根据系统的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文件,已完成系统的全部设备安装与调试。
9.1.6.系统试运行后正常连续投运时间大于1月。
9.2系统验收程序
9.2.1对现场单体设备进行安装质量和性能抽查
1)传感器抽检率为5%,小于10台100%抽查
2)执行器抽检率为5%,小于10台100%抽查
3)DDC抽检率为5%,小于10台100%抽查
9.2.2系统功能测试
1)画面切换响应时间测试
2)日报、月报、报警自动打印功能测试
3)各种图形曲线显示功能测试
4)报警响应时间和画面响应时间的测试
5)数据采集的实时性测试
6)数据统计功能的测试
7)可行性测试
9.2.3DDC功能的测试
1)模拟量信号精度测试
2)开关量信号测试
3)控制功能测试:
能源控制回路100%测试,其它回路10%测试
4)实时性能测试
5)可靠性测试
9.3.系统维护功能测试与检验合格评定
.
9.3.1.单项合格判据:
如果某一设备的一组被测项目中有一个测试结果不合格,则被测项目组为不合格
1)开关量输出点,控制指令发出后,设备执行动作符合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员工作站功能测试和DDC功能测试。
2)开关量输入点,设备状态发生变化,DDC站与中央操作中心的反应应符合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员工作站功能测试和DDC功能测试。
3)模拟量输出点,控制指令发出后设备执行动作应符合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员工作站功能测试和DDC功能测试
4)模拟量输入点,设备状态量发生变化,DDC站与中央操作中心的响应应符合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员工作站功能测试和DDC功能测试
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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