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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
横尽九缘
丙一:
佛言:
有九因缘,命未当尽为横尽。
一不应饭为饭,二为不量饭,三为不习饭,四为不出生,五为止熟,六为不持戒,七为近恶知识,八为入里不时不如法行,九为可避不避。
如是九因缘,人命为横尽。
丙二:
不应饭为饭
不应饭为饭,谓不可意饭,亦谓不随四时食,亦为以饭复饭——是为不应饭为饭。
丙三:
不量饭
不量饭者,谓不知节度多食过足——是为不量饭。
丙四:
不习饭
不习饭者,谓不时食。
若至他郡国,不知俗宜饭食未习,不稍稍饭——是为不习饭。
丙五:
不出生
不出生者,谓饭物未消复上饭,若服药吐下不尽便食来——是为不出生。
丙六:
止熟
止熟者,谓大便小便来时不即时行,噫吐下风来时制——是为止熟。
丙七:
不持戒
不持戒者,谓犯五戒,现世间盗,犯他人妇女者,便入县官,或刻或死,或得棓榜压死,若饿死,或得脱外从怨家得首死,或惊怖忧愁死——是为不持戒。
丙八:
近恶知识
近恶知识者,谓他人作恶便来及人。
何以故?
不离恶知识故,恶人不计当坐之——是为近恶知识。
丙九:
入里不知时不如法行
入里不知时不如法行者,谓晨暮行,亦有魍魉诤斗者,若有长吏追捕而不避,若入他家舍,妄视不可视,妄听不可听,妄犯不可犯,妄念不可念——是为入不知时不如法行。
丙十:
可避不避
可避不避者,谓弊牛马狾狗蚖蛇虫,水火坑阱,奔车驰马,拔刀醉人恶人,亦若干——是为可避不避。
丙十一:
结说
如是九因缘,人命未尽为尽,黠人当识。
是当避是已避得两福:
一者得长寿;
及得闻道好语,亦得久行道。
乙三:
四饭
有四饭,一为子饭,二为三百矛斫饭,三为皮革虫生出饭,四为灾饭。
子饭
子饭者,谓人贪味食肉时,便自校计念,是肉皆我前世时,父母兄弟妻子亲属,亦从是不得脱生死,已得是意便止贪——是为子饭。
三百矛斫饭
三百矛斫饭者,谓饭随味念复念其殃,无有数能不念味便得脱,又矛斫人为亡身,已生念复念有若干受苦——为三百矛斫饭。
皮革虫生出饭
皮革虫生出饭者,谓人念味,亦一切万物忧家中事,便穿人意,意作万端为出去——是为皮革虫生饭。
灾饭
灾饭者,谓一生死行皆为灾饭,如火烧万物,人所行皆当来恼身——剧火焚万物故言灾。
所以言饭者,谓人所可意念人,故言饭也。
人食肉譬如食其子,诸畜生皆为我作父母兄弟妻子,不可数。
乙四:
不得食肉
六因缘不得食肉
亦有六因缘,不得食肉:
一者莫自杀,二者莫教杀,三者莫与杀同心,四者见杀,五者闻杀,六者疑为我故杀——无是六意得食肉,不食者有六疑。
不食肉利益
人能不食肉者,得不惊怖福。
食肉五罪
食多有五罪,一者多睡眠,二者多病,三者多淫,四者不能讽诵经,五者多着世间。
三毒知味
人贪淫人知色味,嗔恚知横至味,痴人知饭食味。
律经依据
律经说:
人贪味味复味得生不得美味。
乙五:
日中一食
食者所为
一食者,为欲断生死、亦随贪不能行道;
为得天眼,自知所从来生、去至何所。
造恶因由
人不念死、多食、常念妇人,皆堕百四十恶,中天皆用饭故。
造恶果报
犯十恶后生便失人形,堕畜生中。
既得作人,饥渴血出,嗔恚傍生,于爱内生于贪。
施食为福
佛说有大福:
自饥以饭与人,令人得命,是为大福。
贪嗔过罪
后生饶饮食,乏嗔恚,亦无所施,施亦不得。
但意恣贪淫,亦无所施,但得意恣,非我所有。
一钱以上,不得取故,作贪欲空,自苦作罪。
甲三:
无忧愁篇
道人无有忧愁
道人不有忧愁,忧随怒,愁随贪。
我辈益恼增苦
总说忧愁
我辈有死岁、有死月、有死日、有死时,亦不知、亦不畏、亦不行道、亦不持戒,东走西走、忧铜忧铁、忧田宅奴婢,但益人恼、增人苦、为种畜生习。
蜂蜜喻
人治生,譬如蜂作蜜,采取众华,勤苦积日已成,人便攻取去,唐自苦,不得自给。
有求皆苦
丁一:
人求是念,是忧有忧无,饥渴勤苦,合聚财物。
丁二:
未死不安
未死,忧五家分,或水火、盗贼、县官、病痛,多不如意。
丁三:
已死不安
己死,他人得之,身当得其罪,毒痛不可言。
丁四:
五分
五分者:
一者火分,二者水分,三者盗贼分,四者县官分,五者贫昆弟分。
丁五:
无忧
何为无忧所有?
人不计是五分忧,苦剧不弃,是忧苦有万端,结在腹中,离道远法。
随顺因缘
宿命所致
人法生贾作,得利不当喜,不得利亦不当忧,是皆前世宿命所致。
贪利不得
人有贪,贪便不得利,正使得一天下财物,亦不能猛自用之,亦不随人去;
但益人结,但有苦恼,但种后世缘因。
缘因如火
缘因如火,如火无所不烧,我辈不觉,是黠不敢妄摇,知为增苦种罪。
《佛医经》—
1.人身中本有四病:
一者,地;
二者,水;
三者,火;
四者,风。
风增,气起;
火增,热起;
水增,寒起;
土增,力盛。
2.土属身,水属口,火属眼,风属耳。
火少寒多目冥,春正月、二月、三月寒多,夏四月、五月、六月风多,秋七月、八月、九月热多,冬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有风有寒。
3.何以故?
春寒多——以万物皆生,为寒出,故寒多。
4.何以故?
夏风多——以万物荣华、阴阳合聚,故风多。
5.何以故?
秋热多——以万物成熟,故热多。
6.何以故?
冬有风有寒——以万物终亡热去,故有风寒。
7.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得卧。
风多,故身放。
8.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二月不得卧。
寒多,故身缩。
9.春三月有寒,不得食麦、豆,宜食粳米、醍醐诸热物。
10.夏三月有风,不得食芋、豆、麦,宜食粳、米、乳、酪。
11.秋三月有热,不得食粳米、醍醐,宜食细米、糗、蜜、稻、黍。
12.冬三月有风寒,阳兴阴合,宜食粳米、胡豆、羹、醍醐。
13.有时卧风起,有时灭;
有时卧火起,有时灭;
有寒起,有时灭。
14.人得病有十因缘:
一者,久坐不饭;
二者,食无贷;
三者,忧愁;
四者,疲极;
五者,淫泆;
六者,瞋恚;
七者,忍大便;
八者,忍小便;
九者,制上风;
十者,制下风。
《佛医经》二
1.佛言:
「有九因缘,命未当尽为横尽:
一、不应饭为饭,二、为不量饭,三、为不习饭,四、为不出生,五、为止熟,六、为不持戒,七、为近恶知识,八、为入里不时不如法行,九、为可避不避。
」
一、不应饭为饭,谓不可意饭,亦谓不随四时食,亦为以饭复饭,是为不应饭为饭。
二、不量饭者,谓不知节度,多食过足,是为不量饭。
三、不习饭者,谓不时食。
若至他郡国,不知俗宜饭食未习,不稍稍饭,是为不习饭。
四、不出生者,谓饭物未消复上饭,若服药吐下不尽便食来,是为不出生。
五、止熟者,谓大便、小便来时不即时行,噫吐、下风来时制,是为止熟。
六、不持戒者,谓犯五戒,现世间盗,犯他人妇女者,便入县官,或刻、或死、或得棓榜压死、若饿死、或得脱外从怨家得首死、或惊怖忧愁死,是为不持戒。
七、近恶知识者,谓他人作恶便来及人,何以故?
不离恶知识故,恶人不计当坐之,是为近恶知识。
八、入里不知时不如法行者,谓晨暮行,亦有魍魉诤鬪者,若有长吏追捕而不避,若入他家舍,妄视不可视、妄听不可听、妄犯不可犯、妄念不可念,是为入不知时不如法行。
九、可避不避者,谓弊牛、马、狾、狗、蚖、蛇、虫,水、火、坑、阱、奔车、驰马,拔刀醉人、恶人亦若干,是为可避不避。
2.如是九因缘,人命未尽为尽,黠人当识,是当避、是已避得两福:
一者得长寿及得闻道好语,亦得久行道。
《佛医经》三
「有四饭:
一为子饭,二为三百矛斫饭,三为皮革虫生出饭,四为灾饭。
一、子饭者,谓人贪味食肉时,便自校计念:
「是肉皆我前世时父母、兄弟、妻子亲属,亦从是不得脱生死!
」已得是意便止贪,是为子饭。
二、三百矛斫饭者,谓饭随味念复念其殃,无有数能不念味便得脱,又矛斫人为亡身,已生念复念有若干受苦,为三百矛斫饭。
三、皮革虫生出饭者,谓人念味,亦一切万物忧家中事,便穿人意,意作万端为出去,是为皮革虫生饭。
四、灾饭者,谓一生死行皆为灾饭,如火烧万物,人所行皆当来恼身,剧火焚万物故言灾。
2.人食肉譬如食其子,诸畜生皆为我作父母、兄弟、妻子,不可数。
3.亦有六因缘不得食肉:
一者,莫自杀;
二者,莫教杀;
三者,莫与杀同心;
四者,见杀;
五者,闻杀;
六者,疑为我故杀。
无是六意得食肉,不食者有六疑。
4.佛言:
「食多有五罪:
一者,多睡眠;
二者,多病;
三者,多淫;
四者,不能讽诵经;
五者,多着世间。
人贪淫人知色味,瞋恚知横至味,痴人知饭食味。
6.《律经》说:
「人贪味,味复味得生不得美味。
《佛医经》四
「一食者为欲断生死,亦随贪不能行道,为得天眼自知所从来生去至何所。
人不念死,多食,常念妇人,皆堕百四十恶,中天皆用饭故。
既得作人,饥渴血出,瞋恚傍生于爱,内生于贪。
2.佛说有大福,自饥以饭与人,令人得命,是为大福。
后生饶饮食,乏瞋恚,亦无所施,施亦不得,但意恣贪淫,亦无所施,但得意恣,非我所有。
3.一钱以上,不得取故,作贪欲空,自苦作罪。
4.我辈有死岁、有死月、有死日、有死时,亦不知、亦不畏、亦不行道、亦不持戒,东走西走,忧铜忧铁,忧田宅、奴婢,但益人恼、增人苦,为种畜生习。
5.佛言:
「人治生,譬如蜂作蜜。
采取众华,勤苦积日已成,人便攻取去。
唐自苦,不得自给。
人求是念,是忧有忧,无饥渴勤苦。
合聚财物,未死,忧五家分,或水、火、盗贼、县官、病痛,多不如意。
己死,他人得之。
身当得其罪,毒痛不可言。
6.五分者:
一者,火分;
二者,水分;
三者,盗贼分;
四者,县官分;
五者,贫昆弟分。
人法生贾作,得利,不当喜;
不得利,亦不当忧——是皆前世宿命所致。
7.人有贪,贪便不得利。
正使得一天下财物,亦不能猛自用之,亦不随人去,但益人结、但有苦恼、但种后世缘因。
缘因如火,如火无所不烧。
我辈不觉,是黠不敢妄摇,知为增苦种罪。
中本有四病:
一者地,二者水,三者火,四者风。
土属身,水属口,火属眼,风属耳。
火少寒多目冥。
春,正月、二月、三月寒多;
夏,四月、五月、六月风多;
秋,七月、八月、九月热多;
冬,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有风有寒。
以万物皆生为寒出,故寒多。
以万物荣华,阴阳合聚,故风多。
以万物成熟,故热多。
以万物终亡热去,故有风寒。
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得卧,何以故?
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二月不得卧,何以故?
春三月有寒,不得食麦、豆,宜食粳米、醍醐诸热物。
夏三月有风,不得食芋、豆、麦,宜食粳米、乳酪。
秋三月有热,不得食粳米、醍醐,宜食细米、糗、蜜、稻、黍。
冬三月有风寒,阳兴阴合,宜食粳米、胡豆、羹、醍醐。
有时卧风起有时灭,有时卧火起有时灭,有时寒起有时灭。
(编者注:
醍醐,从酥酪中提制出的油。
糗:
①炒熟的米麦,亦泛指干粮,②冷粥。
胡豆:
蚕豆。
羹:
指煮成或蒸成的浓汁或糊状食品。
)
一者久坐不饭,二者食无贷,三者忧愁,四者疲极,五者淫泆,六者嗔恚,七者忍大便,八者忍小便,九者制上风,十者制下风,从是十因缘生病。
食无贷,即食无节制,暴饮暴食。
制上风:
忍呼吸;
制下风:
忍放屁)
一、不应饭为饭;
二为不量饭;
三为不习饭;
四为不出生;
五为止熟;
六为不持戒;
七为近恶知识;
八为入里不时不如法行;
九为可避不避,如是九因缘,人命为横尽。
“不应饭为饭”者:
谓不可意饭,亦谓不随四时食,亦为以饭复饭,是为不应饭为饭。
“不量饭”者:
谓不知节度多食过足,是为不量饭。
“不习饭”者:
谓不时食。
若至他郡国,不知俗宜,饭食未习,不稍稍饭,是为不习饭。
“不出生”者:
谓饭物未消复上饭;
若服药,吐下不尽便食来,是为不出生。
“止熟”者:
谓大便、小便来时,不即时行,噫吐下风来时制,是为止熟。
“不持戒”者:
谓犯五戒。
现世间盗、犯他人妇女者,便入县官,或刻、或死、或得棓榜压死、或饿死、或得脱外从怨家得首死、或惊怖忧愁死,是为不持戒。
“近恶知识”者:
谓他人作恶便来及人,何以故?
不离恶知识故。
恶人不计当坐之,是为近恶知识。
“入里不知时不如法行”者:
谓晨暮行,亦有魍魉诤斗者;
若有长吏追捕而不避,若入他家舍,妄视不可视,妄听不可听,妄犯不可犯,妄念不可念,是为入不知时不如法行。
若有长吏追捕而不避:
遇到官府的差役追捕犯人的时候,而不避开,就可能被误伤。
“可避不避”者,谓避弊牛、马、狾、狗、蚖蛇、虫,水火坑阱,奔车驰马,拔刀醉人、恶人亦若干,是为可避不避。
如是九因缘,人命未尽为尽。
黠人当识,是当避,是已避,得两福:
一者得长寿,及得闻道好语,亦得久行道。
佛言有四饭:
“子饭”者:
谓人贪味食肉时,便自校计念“是肉皆我前世时父母、兄弟、妻子、亲属,亦从是不得脱生死”已,得是意便止贪,是为子饭。
“三百矛斫饭”者:
谓饭随味念,复念其殃无有数,能不念味便得脱;
又矛斫人为亡身,已生念复念有若干受苦,为三百矛斫饭。
大意为人吃饭的时候贪恋其味,反复的思维饭的味道,贪心的缘故,其殃数,而造成不断的轮回,反复贪恋其味,就犹如不断地被矛斫身体,如果不贪恋味道便可以得到解脱。
“皮革虫生出饭”者:
谓人念味,亦一切万物忧家中事,便穿人意,意作万端为出去,是为皮革虫生饭。
“灾饭”者:
谓一生死行皆为灾饭。
如火烧万物,人所行皆当来恼身,剧火焚万物,故言灾;
所以言饭者,谓人所可意念,人故言饭也。
人食肉譬如食其子,诸畜生皆为我作父母、兄弟、妻子,不可数。
亦有六因缘不得食肉:
一者莫自杀,二者莫教杀,三者莫与杀同心,四者见杀,五者闻杀,六者疑为我故杀,无是六意得食肉。
不食者有六疑,人能不食肉者,得不惊怖福。
食多有五罪:
一者多睡眠,二者多病,三者多淫,四者不能讽诵经,五者多着世间。
人贪淫,人知色味,嗔恚知横至味,痴人知饭食味。
人贪味,味复味得生,不得美味。
一食者,为欲断生死,亦随贪不能行道。
为得天眼,自知所从来生,去至何所。
人不念死,多食,常念妇人,皆堕百四十恶中。
天皆用饭故,犯十恶后生便失人形,堕畜生中。
既得作人,饥渴血出,嗔恚傍生于爱,内生于贪。
佛说有大福,自饥以饭与人,令人得命,是为大福。
后生饶饮食,乏嗔恚,亦无所施,施亦不得;
但意恣贪淫,亦无所施;
但得意恣,非我所有。
一钱以上,不得取故。
作贪欲空,自苦作罪。
我辈有死岁、有死月、有死日、有死时,亦不知、亦不畏、亦不行道、亦不持戒,东走西走,忧铜忧铁,忧田宅奴婢,但益人恼,增人苦,为种畜生习。
人治生,譬如蜂作蜜,采取众花,勤苦积日已成,人便攻取去。
人求是念,是忧有忧无,饥渴勤苦。
合聚财物,未死忧五家分,或水火、盗贼、县官、病痛,多不如意。
己死他人得之,身当得其罪,毒痛不可言。
一者火分,二者水分,三者盗贼分,四者县官,五者贫昆弟分。
人不计是五分,忧苦剧不弃,是忧苦有万端。
结在腹中,离道远法。
人有贪,贪便不得利。
正使得一天下财物,亦不能猛自用之,亦不随人去,但益人结,但有苦恼,但种后世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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