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站实验室质量管理手册正本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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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用于检验的全部计量器具,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并检定合格,能溯源到国家标准。
1.2.3对各项检验均按产品技术标准执行,没有检测标准的要编制完整的检测工作实施细则。
1.2.4对检测过程中影响检测质量的各种因素,制定相应的切实可行的控制方法,以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
1.2.5当公司或混凝土用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有一套完整的处理方法。
1.3关于保证实验室检测质量的整体声明:
清漳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验室成立于二0一二年,该实验室在经省建委备案,经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
对社会提供数据有效,为了保证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特此声明如下:
1、实验室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力,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有效,单位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实验室的工作,检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压力和干预。
2、除实验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介入检测工作。
3、根据检测的记录,实验室人员有权提出更换原材料及其他材料。
由于原材料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实验室人员有权拒绝发出合格报告。
4、实验室人员有权向上级反映有关质量问题。
上述规定请有关单位给予监督。
清漳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验室
第二章《质量管理手册》的实施
2.1质量管理手册的编写目的
质量管理手册是本实验室管理、试验、检验及有关人员的工作指导文件,是所有人员从事各种业务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和依据,通过手册的实施、使本实验室的试验、检验工作管理科学化、检验程序化、工作标准化。
2.2质量管理手册的制定、颁发、修改制度
2.2.1质量管理手册制定后,经广泛征求意见,经站长批准后颁发。
2.2.2手册中的某些内容如需要修改和补充,应由建议人写出书面意见,交站长以站办公会议讨论后形成文件,作为质量管理手册的补充。
2.3质量管理手册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
2.3.1站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质量管理手册》的执行情况。
2.3.2实验室应每季度检查一次《质量管理手册》的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材料报送站长。
2.3.3站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写出书面材料,经站长审阅后存档。
2.3.4各检测室负责人,应在实际工作中随时检查,发现问题随时纠正,重大问题应及时报总工。
第三章机构基本情况
3.1机构名称:
清漳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实验室。
3.2实验室简介:
实验室于2011年11月组建,为满足公司混凝土生产商品化的需要,对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原材料、配合比、外加剂及混凝土性能的试验、检测,把好质量关,特成立该实验室。
实验室共七人,一名室主任,一名室副主任,五名试验人员
3.2实验室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共29台(件)
3.3检验范围
本室从事以下几种试验、检验项目:
A水泥五项: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标准稠度用水量、细度。
B砂九项:
颗粒级配、细度模数、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
C石子九项:
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压碎指标值。
D粉煤灰三项:
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
E混凝土十项:
抗压、抗折、抗渗、抗冻、坍落度、拌合物容重、配合比设计、压力泌水、常压泌水、含气量。
F外加剂十五项:
减水率、压力泌水比、常压泌水比、抗压强度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收缩率比、坍落度增加值、坍落度保留值、含固量或含水量,密度或细度、水泥净浆流动度、外加剂与水泥适应性试验。
3.4职责职权
3.4.1根据国家规范,标准,规程及有关规定的检验方法,承担本公司所进场的原材料及商品混凝土进行质量检验工作。
3.4.2检验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以数据说话,如实反映。
3.4.3承担本企业新产品产前质量鉴定。
3.4.4负责完成内部的混凝土强度分析,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提供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定期向有关领导报送资料。
3.4.5负责对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
3.5受检产品执行标准目录表。
3.6检测人员登记表(见附表)
原材料检验执行标准目录表
序号
名称
标准规定
标准编号
1
水泥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GB/T1345-200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175-2007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T17671-1999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
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1346-2001
2
砂、石
砼用砂、石检验方法
JGJ52-2006
3
粉煤灰
用于水泥、砼中的粉煤灰
GB/T1596-2005
4
外加剂
外加剂均匀性试验方法
GB8077-2000
砼砂浆防水剂
JC474-2008
砼膨胀剂
GB23439-2009
砼外加剂
GB8076-2008
砼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2003
5
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
GB/14902-2003
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00J64-2000
砼泵送施工技术规范
JGJ/T10-95
砼质量控制标准
GB50146-2011
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2002
普通砼拌合物性能试验标准
GB/T50080-2002
砼结构试验方法
GB50152-92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第四章检测仪器设备的质量控制
4.1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登记表(见附表)
邯郸市建材计量站
清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计量负责人:
杨兑亨
按要求完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4.2计量器具检定系统量值传递图
液压试压力实验机
YES—2000型
量
程
0——50KN
0——1000KN
0——2000KN
精度±
1%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砼抗渗仪
负压筛析仪
JJ——5型
HP——4.0型
FSY——150B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
砼振动台
恒温恒湿养护箱
NLD——3型
HZJ——A型
YH——40B型
电子天平
YP5001
FA2004
0—5000g
0—200
4.3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4.3.1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统一由实验室提出计划,报公司经理批准后,由实验室自行购置。
4.3.2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到货后,按计划进行检查验收,并登记建帐。
4.3.3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计量法,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按检定周期)和不定期(发生异常现象)的检定和校准,建立管理台帐,凡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和试验仪器,均不得使用。
4.3.4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在使用前必须检查:
水、电等是否接通、有无渗漏现象,安全使用有无保障。
试车前必须调校,确认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工作。
4.3.5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使用者必须熟悉仪器的性能、特点,做到使用正确。
4.3.6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使用后,必须清理擦洗干净,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其处于完好使用状态。
4.3.7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填写使用保养记录。
4.3.8计量器具及试验器具如出现故障,要及时检查其原因,请专业人员或专业维修部门修复,以保证其使用精度。
清漳商砼仪器设备及检定周期(见附表二)
4.4计量器具检定系统量值传递图
邯郸市计量检定所
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管理系统图
邯郸市计量测定所
清漳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室
按要求完成计量器具和周期检定
第五章检测工作质量控制
5.1质量保证机构图
5.2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5.3检测工作程序框图
下达计划指令
内容:
产品名称,抽样地点,批数,子样容重,抽样方法,封样方式。
执行人:
室主任制定,技术负责人审定
测试前准备
出库加工预处理,测试设备调试,环境调节,试件安装,做好记录。
试验员
试验报告
1.有关原始记录;
2.测试特征指数;
3.结论;
4.必要的说明。
测试
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记录仪表值和试样测试情况,发生意外情况时处理、复试。
根据不同试验区不同比例。
审定
1.报告项目齐全情况;
2.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是否正确;
3.续编是否妥当;
4.返工的是否需要退回实验室,合格的交资料员登记、存档、发放。
技术负责人
数据处理
试验数据的有效位数;
检验有无无效数据,按程序对数据进行修正。
按公式计算特征指标。
发放存档
1.分门别类;
2.计算收费;
3.按规定份数存档;
4.按规定份数发放。
资料员
复核
1.查对委托试验项目;
2.查对测试原始记录;
3.复核、计算结果。
室主任
用户异议处理
1.组织座谈,调查原试验过程;
2.重新调试设备,准备试样,组织复试
第六章各项管理制度
6.1检测质量保证制度
6.1.1检测人员
(1)检测人员必须具备检测人员的各项要求,凭检测合格证在定位上进行检测工作。
(2)检测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并经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检测证。
(3)检测人员要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工作,工作要精益求精,对检测数据负责。
(4)在测试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测试中途停止时,测试人员将详细情况记录在专用本上,并口头告知专业检测室负责人,采取必要的措施或重做。
(5)对外单位人员不经检测部或专业检测室同意,不得充当检测员进行检测工作。
6.1.2检定设备
(1)检定设备可按照设备仪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检定设备要有设备使用卡,对设备运转及参数作详细记载,并规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3)检定设备有故障或过期未校准,不得投入检测工作。
(4)对进口设备未经培训、校准、不得投入检测工作。
(5)保持设备运行完好率,试验环境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
6.1.3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
(1)数据与记录数据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与步骤进行。
(2)记录数据如实准确地填写在检测记录中。
(3)对检测所得数据进行可靠分析,确认检测结果有问题,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并及时分析其原因,必要时重检。
6.1.4实验室管理
(1)实验室内设备,安全,卫生等应有各实验室专人管理。
(2)凡有机械运转和通电的设备不得离开人员(对有自控装置除外)。
(3)凡对实验室养护箱等有规定要求的温度、湿度、碳化浓度等均要严格控制,并有专人负责每天记录。
(4)检测报告是判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的主要技术依据,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5)各实验室检测报告及检测的原始记录,必须本人签字,由专人统一对外发放。
(6)检测报告发出后,必须留存一份存档备查,各种报告用纸应统一印刷,格式要符合检测报告规定要求。
6.2样品收发、保管、检验、复验及判定制度。
6.2.1样品库环境应符合样品的存放条件,如温度、湿度要求等,同时必须有防火,防盗措施。
6.2.2样品入库时,保管员和送样者应核对样品实物与样品记载文件是否相符。
物品交库完毕,由保管员填写样品单,送样者应在样品单上签字。
6.2.3检测人员须持检测计划任务单方可领取样品,并有权拒绝领取不符合原封存要求的样品,领取时应在样品单上签字。
测试组在拆封及试验过程中,负有保护样品责任,对非试验性算坏的样品,保管员有权拒绝收回。
6.2.4测试完毕的样品,应于三日内归还样品库。
归还人在样品单上签字。
归还后,由保管员通知检测部办公室做出样品处理意见,处理样品的具体要求由保管员执行。
6.2.5受检单位领回样品,应办理领回手续。
若属于消耗性样品,测试完毕,在保管员监督下,由实验室直接处理,最后,保管员应在样品单上签字,并将样品单装订成册,妥为保存。
6.2.6样品检验,复验及判定必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的规定,以保证检验的可比性,正确性和科学性。
6.2.7检测组在接到计划任务单后,应迅速做好技术准备,对有关的仪器设备要进行调试,确保完好状态。
6.2.8读数记录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目测数据应由两人相互校对共同负责,计算机采集数据应存入磁盘。
6.2.9检测工作不应受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的影响,测试工作程序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6.2.10产品质量检验结果的确定,由检测组负责人提出,经站长审定签字后方可发送。
6.2.1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复验:
(1)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操作错误或读数错误而导致数据不准。
(2)检测中设备仪器出现失灵或试验环境发生变化。
(3)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使测试中断,失准或无法正常进行。
(4)由于操作或设备仪器的原因导致样品不符合规定要求,从而无法进行测试和判定。
(5)受检单位提出异议,并符合被检单位对检验报告提出处理制度中复测条件。
(6)如进行复验,对产品质量的决定原则上以复验数据为准,复验前数据全部无效。
6.3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检定及校验制度。
6.3.1仪器设备由各专业实验室统一管理,每台仪器均应有使用说明,操作规程和检验校准时间,记录及保管人,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6.3.2新购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正常使用各种仪器应定期检查,所有检查都应做好记录,并签上姓名。
仪器设备安装调试,校准记录应由计量员负责记录。
在使用中自检情况和故障情况应有测试人员做好记录。
6.3.3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均须按照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时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时,经调整或修理后,应重新进行检定。
6.3.4自制或非标设备,没有国家或部门的检定标准、规定时,检测部门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暂行的校准方法,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计量部门备案,并按校准方法实行定期校准。
6.3.5检验设备、计量仪表使用时,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清洁干净。
6.3.6检测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经常保持仪器设备整洁、润滑、安全正确使用。
6.3.7检测人员必须要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要做到管好、用好、会保养、使用、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6.3.8仪器设备专人管、专人用,非检测人员一般不得独立操作,特殊情况下经试验站站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6.4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6.4.1凡是被检样品未经检测受损坏,检测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检测程序,仪器设备损坏,检测数据不准,漏检项目,技术资料被盗丢失、泄密以及预料不到的事故和人身伤亡等都为事故。
6.4.2事故发生后,发现人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检测并报告站长,说明事故情况,查清原因,备案处理。
6.4.3事故责任者应实事求是地填写事故分析报告,说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旁证、事故的性质和原因。
由主任签署初步意见报办公室。
6.4.4办公室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由站长责成有关人员临时组成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等由站长批准。
6.5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6.5.1质量保证人负责主管技术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处理,各室设一名不脱产的技术安全员,管理本室技术安全工作。
6.5.2各室领导应高度重视技术安全工作,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工具,不准违章作业。
6.5.3外来人员、新工人、学习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后,才能进岗工作。
6.5.4从事精密仪器、电器等工作人员,除进行安全教育外,还必须接受专门的技术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岗工作。
6.5.5各室每季度检查一次安全工作,全站半年检查一次,写出检查报告。
6.6混凝土试块制作、养护、保管制度及样品保管制度
6.6.1制作混凝土试块的混凝土拌和物应选取有代表性样品,不能取第一罐及第二罐的,要做到及时取样及制作。
6.6.2混凝土试块制作时,一定要认真地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振实抹平。
6.6.3混凝土试块的养护,应放入标养室或标养箱、标养池内,养护温度要达到20℃±
2℃,湿度要达到90%以上。
6.6.4混凝土试块拆模时就轻敲轻放,避免振动试块缺棱掉角,正确地编号。
6.6.5建立试块制作台账,认真填写记录(标明工程名称、使用部位、成型时期、强度等级、合同和配合比编号等)
6.6.6对留取的混凝土试块,应妥善保管。
6.7养护室管理制度
6.7.1养护室是混凝土、砂浆、水泥试件等材料进行标准养护的场所,必须保持温度、湿度达到要求。
6.7.2养护室由专人负责,每天记录养护室的温湿度,检查温湿度控制仪是否正常工作。
6.7.3试件达到后,由养护室负责人编号入室保存。
6.7.4要标有明显标志,确保不同单位的同类试样不致混淆。
6.8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
为配合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不合格的管理防止建筑工程中使用不合格产品,及时纠正不合格,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6.8.1建立不合格项目台帐,由办公室保存。
6.8.2发出不合格项目后,检测人员应首先对检测过程,设备进行系统自查,确保非设备、试件和人为失误因素后,做好检测记录及时上报办公室。
6.8.3办公室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应仔细核对,计算过程,执行标准,检测过程,(有备用试件时应重新检测),确认无误后,应及时通知不合格结果,对有复试要求的试验项目,要及时通知试验站进行必要的第二次检验。
6.8.4如若有关的试验数据经过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应及时召开有必要的会议,或更改原材料或更改配合比。
6.9原始记录填写、保管与检查制度
6.9.1原始记录是指包括抽样与检测进行填写的最初记录,它反映被检产品质量的第一手资料,应该严肃认真对待。
6.9.2原始记录是应采用规定的格式纸或表格,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份,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删除,确需更改的地方只能画改并由记录者在更改处加盖本人印章。
6.9.3填写原始记录应做到字迹工整,所列项目填写齐全,检测中不检测的项目在相应的空栏目内打一横线或加以说明。
6.9.4原始记录上必须有检测记录与校核人员的签字,检测组在提出检测报告的同时,应将原始记录一同上交审核,原始记录审核正确无误后,由办公室统一编号,集中保管。
6.9.5为保护受检企业的权益,应注意做好原始记录的保密工作,原始记录原则上不允许复制,因工作需要查看原始记录时,须按存档制度规定办理手续。
6.10试验检测报告整理,审核及批准制度
6.10.1试验检测报告是有关建筑材料的主要技术依据,检测员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试验外,更重要的是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6.10.2检测人员要按照规定格式,文字认真填写,要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
如有无需填写的栏目,应在空栏内打一横线或加以说明。
6.10.3检测人员在完成检测任务后,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交给有关检测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立即写出检测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立即写出检测报告交站长审阅。
如发现数据有问题,必须立即分析原因,必要时应及时进行复验。
6.10.4试验检测报告待检测数据全部到齐,一般应在2天内发出正式报告,对特殊要求应提前发出。
6.10.5审核人员及站长对检测数据有疑问,有权提出新检测,各检测组不得无故拒绝。
6.10.6经试验站站长精心审校后并签字,进行存档。
6.11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6.11.1应长期保存的资料有:
⑴国家、地区部门有关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
⑵产品和工程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
⑶检测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
⑷仪器说明书、计量合格证、仪器、设备的验收、维修、大修、使用、降级和报废记录)
⑸仪器设备明细表和台帐,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6.11.2其他属于定期保存的资料
⑴各类检测原始记录,保存期不超过5年。
⑵各类报告保管期不少于5年。
⑶用户意见及处理结果,保管期不少于3年。
⑷检测报告发放登记本,保管期不少于3年。
6.11.3技术资料的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
⑵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
⑶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
⑷资料室为用户保守秘密,否则以违反纪律论处。
6.11.4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经站长批准后才能销毁。
6.12业务培训和定期考核制度
6.12.1试验站领导由公司总工组织安排培训,现达不到大专文化水平的,应选学有关方面的专业课,尽快达到大专以上水平。
6.12.2业务技术干部由检测站统一安排培训,根据工作及改革的需要派出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有关方面的学习班或进修班,通过职大、电大等自选学科,中专毕业的应尽快达到大专以上水平,大专毕业的达到大学水平。
6.12.3试验员、青年职工达不到高中水平的,通过公司职教部门培训后完成应补对象的30%,其他人员根据情况派出培训或参加有关方面组织讲座。
6.12.4站领导及各业务技术干部,根据试验站实际情况和需要,派出人员培训或参加讲座。
6.12.5试验站组织全员每半天的业务技术、专业知识、计量知识、全面质量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学习,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冬季举办两期学习班,一期冬季混凝土外加剂学习班,另一期为业务技术及专业知识培训班。
6.12.6参加各种专业技术学习班和文化补习班的人员必须通过办班单位的考核,取得结业证书方予认可,掌握检测标准、规范、检测方法、仪器性能,实际操作进行评分,并进行成绩登记,作为使用提拔,晋升的依据之一。
6.13其他制度
6.13.1实验室管理制度
⑴实验室是进行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⑵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吃东西。
⑶禁止把与检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
⑷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制度,每天打扫,每周彻底清扫一次。
⑸下班后与节假日(休息日)必须要切断电源、火源、关好门窗,以保证实验室安全。
⑹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的零、部配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器具应排列整齐,说明书与操作手册和原始记录表等要专人保管。
⑺上、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排出污水要妥善处理。
⑻实验室温度必须保证在摄氏15℃到25℃之间。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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