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批流程 2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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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环保局建设工程规划环保审查意见表》
三、工程竣工后进行环评验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环评审批意见(或申请表、登记卡)》
2、学校总平面图、施工平面图、管线勘测资料(排水)或给排水管综图(施工单位在图纸上盖章证明按图纸施工)、排气管线图(复印件1份)
3、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项目所在地乡、镇审核盖章;
2、建设单位申请规划选址的报告原件(说明申报原因、基本情况、建设规模、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等要求、建设方案实施的初步设想等)大型等特殊项目应提供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总平面规划初步方案,原件1份;
3、具有测绘资质单位测绘1:
500或1:
1000地形图及相应的DWG格式电子图形文件光盘原件各1份同时在1:
1000地形图上画出拟选址界线范围的初步方案,并保存为电子数据盘(属本单位用地改变用地性质或扩征本单位周边土地的,应提供本单位土地证属双方置换土地的,应提供双方土地权属证明及协议书、附图),原件1份(注:
拟选址界限范围的初步方案需经所在地乡镇确认盖章);
4、须知先征得相关部门意见的,应提交相关部门的意见原件;
5、县委、县政府的相关会议纪要及会议纪要明确需要提供的材料,复印件1份。
注:
以上复印件均需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用地征收应提供材料(上报省政府审批)
一、项目规划选址线红线图红线图必须使用西安80坐标系(县建设局确认盖章),交测量队;
二、项目会审纪要2份(复印件);
三、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区内项目)复印件5件(县建设局提供),原件需带到县国土局用地科扫描;
四、土地权属、地类确认书(村、镇确认盖章后交规划科、用地科原件各1份,复印件4份);
五、征地补偿安置告知书和村委会反馈材料或征地补偿听证材料(原件5份);
六、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原件2份,复印件3份)(国土局规划科办理);
七、项目立项批复(原件2份,复印件3份)(县发改局提供);
八、预约金按国土局通知;
九、项目总平面图(原件3份,复印件2份)和总平面批复文件()原件3份,复印件2份,建设局批准);
十一、有占用林地的,还要提供林业部门审核意见书和林地分类调查表(复印5份)。
涉及闽江岸线的,应出具航运部门或水利部门核准文件;
十二、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办学规模的批复。
经办单位: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科
项目用地供地审批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用地单位应提供材料(交县国土局用地科窗口):
1、用地申请报告(原件,由用地单位向县政府申请);
2、项目会审纪要和上级有关件(或县领导批示);
3、建设用地申请有(原件,国土资源局领取);
4、用地预审意见书(国土资源局规划科);
5、项目立项文件(原件,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
6、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图(晒蓝图、建设局盖章)、总平面图(晒蓝图、建设局盖章)、总平面方案批复文件(建设局批准);
7、环评报告书(原件、环保局批准);
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具有评估资质单位);
9、委托征地协议书(与县国局征地工作部签订);
10、用地单位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1、省政府批文复印件(属省政府批准农转用、征用项目);
12、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公告相片;
13、涉及林地的,应出具林业部门核准文件;
涉及闽江岸的,应出具航运部门或水利部门核准文件;
14、所有已交好土地出让金(或地价款)发票和手续费发票复印件(复印件用地单位要盖章确认,并随带原件核对);
15、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科
办理项目立项程序
一、政府会议纪要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旧称“立项申请”)
三、总平设计批复件(县政府批文)、总平图
四、原址建设出示土地证,政府划拨土地出示土地预审书
五、向计划局出示教育主管部门函(报告)
“关于请求审批《?
?
学校?
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报告”并附上附件(报告)项目金额超过500万以上的,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号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项目业主
4、项目建设必要性
5、建设规模与内容
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7、项目执行年限
8、节能情况
9、招投标事项
七、填写有关表格
办理总平批复及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所需提供材料:
1、提供有规划资质单位设计的平面规划方案(含总平面、给排水、电力、电讯规划图)及说明书8套;
2、立项文件(或外经委项目文件);
3、项目平面规划方案会审纪要或批复文件2份;
4、填写完整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5、提供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签章的用地范围地形图;
6、其它材料。
二、承办科室:
闽侯县建设局城乡规划科、闽侯县建设局村镇站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则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项目所在地乡、镇审核盖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原件1份;
3、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复印件1份;
4、总平面规划评审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
5、经批准的总平面图规划图、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各1份;
6、测绘单位提供的建筑红线放核样报告原件1份;
(建设局二楼、林业勘察设计院发《闽侯县建设工程规划监测报告》)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8、《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及盖国土局内线章的用地界线图及闽侯县建设局地界界线章,复印件1份或用地单位《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
9、属出让土地的,收土地合同复印件1份,涉及变更土地合同的,收补充土地合同复印件1份;
10、建筑设计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未批先建的补办建筑工程项目,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缴纳罚款收据复印件1份;
11、经审查的建筑施工图建施部份图纸一套(图框中应有图纸审查机构名称及审查合格书编号)及相应的DWG格式电子图形文件光盘1份,同时应附带盖有审图机构图纸审查专用章的原件以便核对;
12、需扩初设计的,收扩初设计批复,复印件1份
13、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书,复印件1份
14、特殊项目需提供的文件:
设计单位就我局审定的建筑设计修改意见所出的回复意见、相关会议纪要、建设单位承诺书,原件各1份;
15、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建审意见及配套费等。
16、消防备案方式
(1)网上自行备案,登陆。
(2)闽侯消防大队窗口备案。
工程报建
1、填写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2、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教育局、学校代表到交易中心抽取招标代理单位和监理单位。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工程招投标方案报务
一、开标前报备清单(应提前3天报备)
1、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代理合同;
3、项目的立顶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招标方案;
5、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二、开标后报备清单
1、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果有);
2、投标文件;
3、评定标过程报告书;
4、中标通知书。
三、承办科室:
闽侯县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1、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4、施工合同、资质证明(复印件)、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证件;
5、监理合同、资质主明(复印件)、总监、各专业监理工作师及其它监理人员证件;
6、施工图标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合格书;
7、施工图标设计文件(图纸上应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
8、按规定缴交工程质量监督费。
二、承办单位:
闽侯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办理施工许可证
1、计委立项批文;
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消防、环保建审资料;
4、图审备案应提交:
①经图审机构审查的施工图;
②×
审查的地质勘察资料;
③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④设计院及勘察院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设计、勘察、施工图审查合同;
⑥施工图审查报告书;
⑦勘察成果审查报告书;
⑧施工图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
⑨建筑节能设计报审表;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工程报建表、中标通知书(执行招邀标的项目);
7、气象、人防部门建审资料;
8、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9、安全申报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工程监督合同、监督委托合同登记表及监理部人员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12、工程施工合同、项目部人员汇总表及项目经理、五大员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13、建设资金落实情况证明;
14、缴交定额测定费(总造价1.1%);
报送城建档案指南
一、报送清单(需提供材料原件);
1、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3、批准征用土地批复及征地实征界线红线图;
4、建设项目专项审查意见书(环保、抗震、消防、人防);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建筑红线位置图;
6、工程地质钻探报告及工程地质图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
7、施工合同(包括桩基);
8、图纸会审纪要(包括桩基);
9、设计变更通知(包括桩基);
10、桩基竣工平面图;
11、桩基竣工平面图;
12、砼(包括桩基)、砂浆抗压强度报告表;
13、钢筋、水泥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包括桩基);
14、钢筋砼承重构件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包括桩基);
1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包括水电);
16、沉隆观测记录;
17、单位工程(桩基、上部)质量综合评定材料;
18、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②地基验槽记录;
③结构验收记录;
19、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③工程竣工报告;
④勘察报告;
⑤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⑥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⑦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0、工程决算审核单(包括桩基);
21、总平面图、综合管线图;
22、工程竣工图(建筑、结构、水施、电施及其它图纸)。
闽侯县建设局城建档案室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备案清单:
1、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2、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工程勘察成果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4、质量合格文件:
①勘察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
②设计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
③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
④施工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
⑤使用功能试验资料;
5、地基、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
6、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8、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档案齐全的认可文件;
10、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11、住宅质量保证书;
12、住宅使用说明书;
1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4、其它文件(施工单位提供无拖欠工程款证明);
办理产权登记
1、用地证明文件或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
5、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竣工验收备案);
6、竣工总平面图和分层平面图;
7、消防意见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二、承办单位(负责人):
闽侯县房管所
建设过程
一、与设计院签定设计合同
二、设计院按总平规划三套方案业主选择,业主确定后出效果图
三、业主与勘察资质单位签定合同,进行地质勘探
四、与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单位签定合同,将地质勘察资料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
五、将地质勘察审查报告送一份给设计院作设计
六、将设计院全套图纸(建施、结施、水、电等)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
七、将已审查通过的图纸送造价部门进行造价预算
八、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抽取招标代理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九、将工程预算书送县财政局基建科委托工程预算审核,其间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进行招投标(由业主确定中标金额下浮点,我县规定总造价下浮7%——12%间,二点为一档),公示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一、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含廉政合同),办理《施工许可证》
十二、进场施工,有桩基施工的,要和有桩基检测单位签订合同进行桩基检测
十三、中期验收、竣工验收,含主体(建筑)、避雷、消防、建设、档案及竣工验收备案
十四、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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