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田丽湖国际温泉度假酒店改造工程安全管理程序08171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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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安全体系正常运行,保证安全、文明、环境始终处于良好受控状态。
管理措施:
有效预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跟踪,记录归档,持续改进。
3.环安卫标准和规范
承包商应依据本要求、中国现时法律、地方政府法令规范、以及其它合约文件之要求施工。
对相同主题的要求,按照上述法令规范最严格标准执行。
4.规范
4.1.中国政府规范
本项目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所有现行环境、安全及卫生法令规章。
4.2.地方政府机关要求
承包商应遵守海南省定安县所有相关规范管理本项目。
4.3.项目环安卫标准或安全施工程序
对于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施工程序,要求落实执行于各项施工作业。
4.4.工地员工守则
本项目特定工地员工守则,所有承包商和访客等所有参与人员皆必须落实遵守。
请参见附录1现行工地守则。
施工期间,视作业需求,业主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将随时更新工地守则。
5.现场安全管理组织结构
5.1.安全委员会组成及使命
业主方的项目经理:
安全委员会组长
业主方的安全主管:
安全委员会副组长
酒店项目组保安部部长、置业工程部:
总承包商项目经理:
监理公司项目总监:
总承包商安全经理:
安全委员会组员
总包商安全监督员:
监理公司安全员: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并在此原则基础上应根据施工危险程度、施工区域的分布等实际情况相应增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按照定安县《安全管理手册》有关规定,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建筑管理站备案。
承包商必须参加业主及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所召集的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
各承包商的项目经理为工地环安卫主管,他们应出席每两周的安全协议组织会议。
此会议总体目标为:
正规处理环安卫议题,并采取适当行动以达成现场环安卫计划的要求。
符合本地政府、业主、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的规章法令,并维持现场工人们的工安意识。
作为员工和承包商管理阶层的沟通桥梁。
提升各单位的合作,以达到保持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
所有承包商项目经理必须出席此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
承包商所有其它的环安卫人员应出席指定会议或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主导的工地安全联合巡检。
5.2.应急小组组成
应急小组由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承包商和监理的有关人员组成。
小组组长为酒店项目组保安部部长、置业工程部,组员包括:
承包商的项目经理和安全经理,监理的总监和安全员,承包商的急救人员。
5.3.应急小组使命
应急小组的职责是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尽快抢救伤员、指挥和保护现场、对事故进行快速处理、排除、控制或者降低安全隐患,避免事故进一步升级、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外联络、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减轻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等。
应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还应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承包商之责任
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除了中国法律及规范要求的责任以外,承包商的项目经理还需遵照业主和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的指示作出积极响应。
本项目所有施工单位,不论其合约关系归属总包或业主,均有责任遵守本项目所有规范和守则,对自身员工、其它分包员工和所有现场人员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承包商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放任工作在不安全的情况或任何可以造成人身伤害、对现有的工作或环境、设施或设备造成损害的情况,只有在此情况安全后才可以继续工作。
所有员工参与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认可的所有环境安全计划,包括参加起初的安全培训。
确保所有员工认同无事故无伤害政策,并积极参与无事故无伤害作业活动,如果承包商的现场施工需要对员工进一步的环境安全培训,承包商将执行额外的计划。
提送环安卫计划书、安全施工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给监理公司、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及业主审核。
计划书必须明确具体,指出其施工作业特定危险,并提出对策以利安全施工;
计划书必须先提送并获准后方能施工,计划书必须明列任何追加承包商施作工程的规定。
承包商于合约施工期间,必须指派足够数目的合格专职安全员.确保分派足够人力资源以完成现场的环安卫要求,划分清楚其员工和现场监工人员的责任;
承包商之安全人员必须取得政府相关机构核准之安全员资格。
承包商须为现场所有员工召开例行性环安卫会议(至少每两周)和班组安全会议,监督人员要强调所有有关的安全事项,讨论的主要话题要预先递交给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确认所有员工均参加进场安全培训课程,并保存所有环安卫会议和班组安全会议记录以供备查,纪录要包括所有参加人员的签名并且按要求,在工棚和工作区安装关于安全工作的任何环境安全的信息、小册子、海报和通知。
依据政府和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的要求,承包商应提供必要的并强制要求其职员和雇员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具,包括但不限于:
任何时候在现场都要佩戴安全冒。
任何有坠落风险时都要佩戴防坠制动装置。
按风险评估的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电焊面罩、排烟分机。
当暴露在危险场所,适当的眼耳保护设备
适当的雨天工作装置。
提供急救药箱予员工以备不时之需,安排合格人员负责必要的急救护理。
维持施工区内的环境整齐清洁,尽可能清除工区内的可燃废料。
按提交的经批准的环境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时必须遵守政府、业主和监理、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的环安卫要求;
全面负责现场环安卫计划的实施执行,与监理、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人员协调,保存环安卫记录,规划及参与安全培训等工作。
施工时,检查并改善任何危险情况,如潜在对于其它施工单位造成的危险情况,请通报监理、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
所有导致或可能存在损伤、破坏或损失的事故/失误都必需向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和监理报告,另外,当伤害发生不管多小都必需纪录。
任何事故或危险发生包括设备、工人、器材都必需立即向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和监理用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报告。
书面报告必需详细说明事故的种类、发生的时间、日期和具体的地点,还有其它可能导致发生的相关因素。
针对工作特性使用合格工具,并适当维修保养,保持其安全运作状态。
操作机具或设备前,承包商应确认所有工作人员皆受过该项施作教育培训并了解其操作程序。
未取得书面核准,不得任意更换、使用其它施工单位的工具与物料。
提供记载有所有可能带入现场的危险物品的材料数据清单。
立即停止和移走任何监理公司、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及业主认为危险的设备。
因施工需求,必须移动安全索、路障、楼板或屋顶开口覆盖、洞孔覆盖或是防坠防护等相关安全防护时,承包商应事先取得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的同意,并负责立即复原。
全面配合政府、业主、监理、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要求的所有环境、安全、卫生常规检查,采取所有的预防措施以满足各方对环境安全卫生的要求;
任何官方安全人员的来访、诉讼、禁令的服务或改进通知或警告信,承包商都必需通知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
所有政府机关发给其执行机构关于所发生事件的通知必须抄送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
所有给政府安全部门的报告也要递交一份给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
另外,所有涉及到这些问题和与这些问题相关联的详细介绍和必要的补救措施必需全部同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商量。
提交业主指定或立法机关要求的关于环境安全和事故的报告;
完成意外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以利采取改善措施。
另外,依据意外事故报告规定,承包商应在时限内提送意外事故和伤害报告。
当人员受伤事故发生时,事后要尽快同书面报告一起递交一份医疗报告。
按照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要求,承包商须对不合格、闹事、打架及屡犯不改、不服从安全指挥的员工开除出场。
承包商必须按照本要求及相关的法规向相关的分包商及供应商进行安全资格预审;
并与合格分包签署安全协议,对各分包的安全进行管理。
承包商的现场办公室是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对本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的主要接口。
依据业主和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要求,遵守其它相关规范。
7.承包商环境、健康与安全计划书的送审要求
承包商必须在进场施工前至少7天提送环境健康安全计划书予监理公司安全负责人、酒店项目组保安部部长、置业工程部及业主审核。
无业主及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施作。
计划书内容必须含括以下基本要点:
7.1.现场人员组织表
人员组织表应以管理层级架构详细标出各部门单位、人员姓名、职称、部门主管联络电话/电邮,并提送目组人力资源部及置业工程部预估。
提送每一分包施工单位的名称、工作范围、预期工期、平时及高峰期人力、过往环安卫纪录和统计、现场主管和环安卫主管履历
7.2.环安卫管理程序
针对所施作的每一工种,承包商应提送书面环安卫管理程序或流程图。
此环安卫管理程序必须具体逐步说明,不可以总论概略带过。
7.3.环安卫管理人员和设备资源
7.3.1.环安卫管理人员
参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承包商的其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资格最起码应符合下列要求:
经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业务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角色与职责,请参见附件6。
承包商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进场工作前,应事先告知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以确认该人员具有相当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与业主将衡量此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胜任。
所有承包商应负责落实其安全管理团队具备正确的安全管理技能。
承包商应提送一份完整的现场安全人员名单,内含人员姓名、资格和经历。
7.3.2环安卫设备
承包商应提送施工期间劳安人员和工人针对不同作业所使用的安全设备和机具清单。
8.提交风险评估/安全方案/作业安全分析的要求
承包商必须在进场施工前7天提送安全施工方案给酒店项目组保安部部长、置业工程部审核。
工程施作必须依据“安全施工方案”内容实施
8.1.制订安全施工方案
承包商在中标后,应立即制订所承包工程的所有相关“安全施工方案”。
方案的内容至少必须包含下列要点:
列出将进行的施工作业顺序的详细内容;
按列出的施工作业,确认并列出相应该作业的可能对现场或人员产生的安全隐患;
针对所列出的安全隐患,详细逐项提出减低、消除该安全隐患的方法;
例如工程管控和使用个人防护具等措施;
提出如何进行监控及确认该作业过程确实遵守已同意的安全管理方法;
提出如何随机审查该作业的进度以更新任何必要关于环境卫生安全措施的修正和改善的办法。
8.2.制定作业安全分析
承包商应同时从所制定的总体方案中辨认其中的各项相关高风险作业,并制定成一份清单。
经与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开会审核该清单后,针对这些高风险作业制定专项的作业安全分析,从而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计划以降低安全风险。
8.3.审核与修改
承包商提送的“安全施工方案”应由酒店项目组保安部部长及置业工程部、、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总监及安全总监等相关人员审核。
依据以上审核的意见和建议,承包商修改其内容。
8.4.实施
安全管理方案一旦经修定并取得项目团队的认同后,必须依据下列步骤执行
8.4.1.安全施工方案交底及培训
新员工第一天进场工作,必须先接受安全施工教育培训以利遵守安全方案中的工作方法。
8.4.2.安全班组会议
各班组在班组安全会议的谈话中,记录作业安全分析以减低当天工作的风险,并告知工人其可能的安全危险性。
各承包商具体工种每天早上例行开会中讨论、协议和落实“安全施工方案”特定事项。
8.4.3.现场监控及检查
现场监控或检查的目的是审核“安全施工方案”的实施,并评估其适用性。
环安卫巡检须按下列一般要求进行:
现场监控检查由酒店项目组保安部部长、置业工程部、监理公司总监、现场安全监理或其它相关人员和承包商代表一起进行。
现场监控检查时若发现安全方案的内容不合适或存在不足之处,承包商应即修改其安全方案。
修正后的安全方案必须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再培训、说明及推介后才可从新开始作业。
分析每日现场监控检查的结果以辨识需要改善的作业。
9.进场教育及环安卫培训
按照无事故无伤害的理念,本项目要求,环境安全卫生管理应从确认所有员工和承包商,皆对他们进行的作业接受过合适的培训做起。
工人对于他们可能碰到的风险应有足够的认知,他们同时应有减少那些风险的知识和技术。
本项目执行下列的教育培训计划。
9.1.特殊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依据中国法规和现场特殊作业风险评估,承包商必须确保特殊作业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皆受过合格教育培训。
特殊专业教育培训包含下列(但不限)各要点:
坠落防护培训(所有脚手架和幕墙工人强制受训);
电气上锁挂牌培训(所有电工强制受训);
设备操作员培训;
脚手架使用者和搭架者培训;
吊装培训;
急救人员培训;
班组长人员培训;
承包商环安卫人员培训;
9.2.班组安全会议
本项目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及监理公司将严格控管监督承包商的每日班组安全会议。
班组安全会议必须具体明确,且与施作内容相关。
承包商应每日召开班组安全会议。
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不定期出席承包商的班组安全会议,以监控是否符合规定及确保其效率。
承包商主管人员、工程师、监工和环安卫人员皆必须出席班组安全会议。
没有参加班组安全会议的员工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承包商必须向监理、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证明其员工:
熟识及遵守所有相关的安全、健康、环境方面的法规及规程,生产商及供应商的说明书,以及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对现场安全、健康。
环境方面发出的指令和要求;
参与了制定风险评估的过程及符合安全施工程序的实施;
按政府部门要求接受过充分的培训。
承包商须确认其人员不会或被暗示去进行对环境、其本身和他人的安全及健康有害的行为。
10.人员进入现场的规定
10.1.员工
所有定期至现场工作的人员皆属于员工,包括在办公室和现场工作的人员。
识别证:
通过保安检查岗哨进入工区时,所有员工必须将有效的识别证佩戴在明显的地方。
未配戴或使用伪造识别证的员工将被本项目开除。
承包商应向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备案其员工识别证。
请依序备妥以下文件,以利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识别。
所有相关文件及证照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发现弄虚作假者,将被本项目开除。
个人防护用具的要求:
所有人员进入工地时,至少必须配戴下列个人防护用具:
附有帽扣之安全帽。
附有所属公司名称的统一工作服。
另按个别作业需要,须配戴其它如安全带、呼吸保护器、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具。
10.2.访客
至现场参加会议、短期技术支持、机具设备修理、测试与维护等目的,不超过二小时以上的短期停留者,视为访客。
访客至工地时应遵守下列事项:
至警卫室填写访客日志;
质押附照片证件,交换访客识别证;
接受简短的访客进场说明。
若必要到工地,配戴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配发的临时证,并由人员陪同。
访问结束时,访客归还识别证取回个人证件。
进入施工周围,访客必须由有正式工地识别证的人员随时陪同,以确访客遵守工地守则。
如进入工区,必须穿戴个人防护具。
10.10.施工作业许可证
10.10.1.高风险作业许可证
施作高风险作业前,承包商必须事先取得下列相关作业施工许可证。
同时,许可证必须随时在作业现场明显的张贴显示。
建筑结构拆除许可证:
在拆除现有建筑构筑物或其部件或临时结构的作业前,承包商必须至少在一个工作日前向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申请拆除许可证。
开挖许可:
使用机械设备开挖、或开挖作业可能影响交通者,在开挖施作前,皆须在至少一个工作天前事先申请开挖许可。
持续上述已获准之施作时,是否须追加许可,由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裁决。
使用开挖机具开挖时,在所有已知的地下公共设施1.5米内,承包商应以人工取代机械开挖。
汽车吊等吊装作业许可证:
所有使用汽车吊或其他设备进行吊装的作业必须在施工前取得吊装许可证。
施工单位须在一个工作天前提交吊装作业许可证申请。
塔吊安装/爬升/拆卸许可证:
所有塔吊的安装或爬升或拆卸作业,承包商必须在至少一个工作天前向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提交许可证申请。
塔吊作业许可证:
所有塔吊的正式开始使用作业,承包商必须在一个工作天前向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提交许可证申请。
脚手架作业许可证:
脚手架许可证按月和按周分为两种:
周许可证适用于小型的临时脚手架;
月许可证适用于大型的永久的脚手架。
当脚手架搭好检验合格后,将挂上许可证且该许可证仅适用于本层;
若要加高,须重新申请。
当脚手架要拆除时,挂牌皆应交还给酒店项目组保安部部长、置业工程部;
所有无挂牌的脚手架被视为未批准;
任何人摘掉或改变挂牌将被要求离开现场;
所有脚手架进场须记录或编号;
脚手架位置将被标注在平面图上;
悬挂式作业平台使用许可证:
所有使用载人吊篮的作业,承包商必须在一个工作天前向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提交许可证申请。
动火作业许可证:
在设备或结构区域执行切割或燃烧作业,包括任何无法移离至少6米远地方的易燃物或助燃物,均须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由酒店项目组保安部部长、置业工程部审核批准。
在执行动火作业前,承包商应于一个工作天前向酒店项目组保安部部长、置业工程部完成申请许可。
动火作业许可必须每日申请。
带电系统作业许可证:
为了工作人员在已送电系统上施工更加谨慎,并预防施工或不小心变换配电箱开关的任何潜在意外,承包商如须在带电或已送电系统执行作业,必须在一个工作天前申请本许可证。
变电站及电气室作业许可证:
承包商在进入变电站或电气室作业前必须在一个工作天前提交已完成的许可证申请,取得许可证后才可进入作业。
高空作业许可证:
所有在超过1.8米高度施工的作业,其防止坠落的唯一措施是使用安全带时,必须至少在三天前向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申请本许可证。
危害物品进场许可证:
承包商应尽量避免使用危害物品。
如无法避免,所有危害物品进入现场前,承包商必须在一个工作天前向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提交已完成的许可证申请,在取得许可证后才可将当天需要数量的危害物品带进现场使用。
如需要暂时存放,必须向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事先申请批准并在指定地点不超过一周时间的暂时存放。
同时,每个承包商均需制定一个对员工传达危害物品须知的计划及所有危害物品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清单(参照本规定第13条)。
注:
本项目不准使用含有石棉产品(ACM)。
危害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压缩气体钢瓶;
爆破物品;
可燃及挥发性物资;
有毒及腐蚀性物质;
对职工有暴露时间限制的物质,对健康有害的有机微生物的物资;
对空气产生大量尘埃的物质;
其他未有包括在上述但同样对人身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开洞作业许可证(已完结构上开洞):
在需要在楼板或墙上进行开洞作业时,如洞口直径少于300mm,承包商必须至少在一个工作天前提交许可申请,在取得许可证并实施许可证上有关要求后始可进行作业。
如洞口直径大于300mm或在同一结构跨度内需要多个开洞,承包商应至少在7个工作天前使用签证申请表格经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提交予本项目设计单位审核后始可获得批准。
10.10.2.其他非高风险作业许可证
限制区域作业许可证:
在进入限制区域(如已移交业主的区域或其他非授权人员不可进入的区域)进行作业前,承包商必须至少在一个工作天前向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提交完成的许可证申请,取得许可证后始可进入限制区域作业。
夜间工作许可证:
在进行夜班工作前,承包商必须在一个工作天前向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提交完成的许可证申请,取得许可证后始可进行夜班工作。
遇有因工序原因需要在夜间施工,并可能产生噪声、光污染等环境影响问题时,需保证在给业主及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审批时间范围之前提出申请。
材料出场许可证:
在将材料或设备搬运出场前,承包商应向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提交完成的材料出门证申请,取得许可证后始可将材料或设备运出场外。
临时停电、停水许可证:
承包商需要在所在施工区域临时停电或停水时,必须向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在最少一个工作天前提交申请许可。
另按照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要求,本项目可能更新或增加其它工程需要的作业许可证,承包商必须遵照执行。
控管区施工许可:
进入移交予业主或营运区施工时,承包商必须先申请施工许可。
详情请参见附录7的控管区施工许可申请办法。
10.11.环安卫检查及改善措施
10.11.1.对承包商的要求
承包商必须遵守其环安卫计划书内容的环安卫管理程序,自主检查每一项施工作业。
10.11.2.文件管理要求
承包商应于自主检查表内记录其自主检查结果。
此自主检查表项目包含:
检查员、检查日期、工种、检查项目、检查结果、自主检查时发现施工安全缺失的结案改善措施等。
承包商应妥善依序保存检查记录于工地现场,以利业主、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及监理进行审查。
10.11.3.对管理体系的审计
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将每月定期对承包商进行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审计,审计包括管理体系及现场的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
承包商应将有关管理文件按本地法规要求及附件2的最低要求,妥善保留所有环安卫相关纪录和文件随时有序的准备好在工地备查。
包括但不限于,每月更新的安全计划书,员工识别证记录、班组安全会议记录、工安通讯、环安卫协议组织会议记录、工安检查记录、意外事故报告等。
承包商必须经常性的向酒店项目组、置业工程部提交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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