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周春梅同志学习心得体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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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向周春梅同志学习心得体会5篇
2021年向周春梅同志学习心得体会文本【一】
她,湖南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三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她,从小就怀揣着法官梦想,并为实现这一梦想而坚持不懈;她,明辨是非、善用法理、准确衡平、案结事了;她,情系妇女儿童,用“爱之光阴”传播温暖和正能量。
她,就是湖南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一一周春梅。
坚持梦想蓄势待发
周春梅出生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是一位地地道道的来自湘鄂西大山深处的苗家辣妹子。
“春梅打小就懂事、乖巧,学习从来不用我们操心,成绩一直很好。
”妈妈说起女儿满满的都是欣慰。
中学期间,喜欢阅读的春梅对法律书籍尤其感兴趣。
美国著名法学家德沃金的名著《法律帝国》中“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等名人名言在小春梅心中深深扎根。
“那时候,觉得法官能主持正义,很了不起。
当时就暗自下定决心,将来自己也要成为一名法律'帝国'的'王侯周春梅说起小时候的梦想,依然清晰而坚定。
1999年,周春梅法学本科毕业时恰逢全国机构精减,法院编制冻结。
“当时有些失落,但我告诉自己,当一名好法官的梦想不能放弃,先缓一缓吧。
”于是,她进入了吉首大学担任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工作。
同时,她毫不懈怠法律专业的学习:
认真阅读各种法学杂志、法学名著,关注法学理论最新动态。
讲台、图书馆、食堂、宿舍便构成了她生活轨迹的大部分。
2000年,她考取了湘潭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
在读研期间,周春梅继续着她的“学霸”传奇。
2003年6月,因科研成果突出,荣获湘潭大学校长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先后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扎实的法学功底、严谨的治学作风为周春梅在湖南高院工作期间撰写的《委托书瑕疵征集之法律救济》和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合同卷)》的撰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委托书瑕疵征集之法律救济》一文理实兼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专刊转载。
2003年,周春梅研究生毕业。
正赶上湖南高院公开招考通过司法考试的研究生法官。
她过关斩将,脱颖而出,进入湖南高院工作。
在周春梅看来,机遇从来不会怠慢有准备的人。
善用法理准确平衡
2014年5月29日,初夏的湖南已经炎热起来。
周春梅邀请了鉴定人员、双方当事人,带着书记员来到被上诉人所在的某县进行实地查看。
某厂与某公司、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某县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案一审鉴定结论程序是否有瑕疵?
某厂的损失到底有多大?
如何确定赔偿金额?
是周春梅此行想要解决的问题。
某厂位于当地的山上。
周春梅顶着烈日仔细察看,手臂被过腰的茅草划破了也未曾察觉。
经过察看现场和重新审查证据,周春梅发现,鉴定结论因未准确察看现场,程序不到位,将搬迁房屋定性为砖混结构依据不足,经要求鉴定机构补充鉴定,最终鉴定结论确定重置损失在一审的基础上减少219万余元,该案据此改判,较好地维护了各方的合法利益。
“虽然我们获得的赔偿金额比一审少了200多万,但周法官对于事实的严谨核查后作出的判决让我们很是服气。
”某厂厂长刘某某说。
“根据你的研究,芦螟和荆禾草螟这两种害虫对芦苇的产量危害有多严重?
”“芦螟和荆禾草螟对芦苇损害的特点是什么?
通过什么方式防治这两种害虫?
”在澧县芦苇总场和李泽湘、喻昌建、陈伟锋的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庭审中,周春梅对证人王宗典进行发问。
王宗典是原汉寿芦苇科研所研究员、1989年版《狄芦害虫与天敌图谱》主编、芦苇科研专家。
一审的鉴定结论能否作为确定李泽湘、喻昌建、陈伟锋遭受芦苇损失额的依据?
李泽湘、喻昌建、陈伟锋所遭受的芦苇损失应如何分担?
为了解决本案的争议焦点,周春梅俨然成了一个求知若渴的芦苇科学生。
2002年一2007年澧县统计年鉴、《常用新农药使用手册》、《中国南荻和芦苇科技论文集》、《狄芦害虫与天敌图谱》、《田间试验与统计分析》、湖南苇协会的生产技术培训班讲义《狄芦生产技术与实践》……成了周春梅办案同时细心研读的专著。
“农药使用的科学原则、农药用量、害虫特性、氯氤菊酯、杀虫双、荻叉飞虱、芦毒蛾生物学、荻蛀茎夜蛾、荻田棘禾草螟生物学、芦苞螟等专业术语真是让我一个头两个大。
”周春梅说,“针对双方当事人对一审鉴定报告提出的异议,我们依法委托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归纳需要解答的问题,庭审中要向专家证人发问……如果对这个领域不弄清楚是不行的。
”
该案根据查明的事实,合议庭基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责任进行重新分配,将一审澧县芦苇总场需向李泽湘、喻昌建、陈伟锋的赔偿金额由172万余元改判为153万余元。
双方均表示服判。
“没想到周法官对芦苇的专业问题这么了解,都可以做我们的技术顾问了。
”澧县芦苇总场场长刘十庆笑言。
如何既快又好地办理民事案件,让当事人信服司法?
周春梅有她的32字诀:
信守程序,明辨是非;善用法理、温情司法;准确衡平、中立公正;疏导调解、案结事了。
爱之光阴情系学子
“谢谢叔叔阿姨们!
我一定不辜负你们的期望,继续努力学习,将来回馈社会……”今年1月,在湖南高院“爱之光阴”义工团队与湖南师大附中的爱心助学签约仪式上,受资助帮扶对象,该校高二年级理科实验班1304班的同学朱某满怀感激。
朱某来自岳阳市平江县农村,家中兄妹3人,均在校读书,母亲体弱,主要靠父亲务农获取收入,家庭经济困难。
她,就是湖南高院“爱之光阴”义工团队资助的对象之一。
湖南高院“爱之光阴”义工团队由部分热心法官自愿发起,周春梅就是其中的一员。
团队成立于2012年1月,每年不定期开展资助、慰问等志愿活动。
用自发募集的爱心善款购买奶粉、尿不湿慰问福利院儿童、资助困难学生和患病儿童。
周春梅说起她和同事们的善举很是淡然,“我们微薄的帮助,也许只能解决孩子一时的困顿。
但我们希望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能让孩子坚定战胜困苦的信心;希望我们小小的善举,能让孩子们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和真情。
”
“叔叔阿姨你们就是我的超级英雄!
”在受资助的白血病男孩唐某某的心目中,周阿姨和她的同事们就是他的超级英雄。
“爱之光阴”义工团队负责人钟玺波说,“感谢周春梅等50余名法官的善举,他们通过一次次志愿活动,宣扬了爱的理念,传播了巨大的正能量,形成了湖南高院机关一道亮丽的风景。
”
在给孩子们不断传递正能量的同时,周春梅还兼任了湖南高院妇女委员会委员。
向院领导报告,积极回应全体女干警的诉求,并为全体女干警争取正当权益;积极策划并组织湖南高院“最具魅力女性”演讲比赛等活动;邀请专家给全体女干警授课以缓解大家高度的工作压力等都是周春梅和她的妇委会“战友”们为全院女干警谋取到的福利。
“在妇委会成员中,春梅是最年轻的。
因此,她在出色完成自己办案任务的同时,还承担了很多妇委会的工作,为广大妇女干警做好服务着实费了心。
”湖南高院刑三庭庭长、妇委会主任罗筱玲说。
周春梅一直执着并坚持着自己的法官梦,白天开庭、接待当事人等,晚上写审理报告、判决书,加班到凌晨的情况经常有之。
记者不禁问道,“这种工作状态你觉得苦吗?
”“这些是我的兴趣与追求所在,即使身心有时会感到疲惫,但一点也不觉得苦,倒是挺乐在其中。
”周春梅恬静地笑道。
2021年向周春梅同志学习心得体会文本【二】
法院系统多次出现伤害法官事件,我们不能只剩下强烈谴责而无实际保障措施,法官守护正义的担当,正如千斤重担压在凡人素胎上,试问又有几人能如周春梅法官那样勇于承受。
一位非常敬业的法官,而且很有工作方法。
前不久我还在她手上办理了一个再审案子。
这个案子当事人双方因关系好而合作,因合作而生纠纷,因纠纷而生怨恨,争执多年,既争利益,又争意气,相互起诉,各种斗法。
一审二审到再审,一直缠斗不休。
再审时周法官是承办法官,虽然具体事务是法官助理在处理,但组织调解时,她全称参与,耐心细致的搞了一上午,在她和法官助理的努力下,终于成功达成调解,双方握手言和,正真做到了化干戈为玉帛。
早几天还跟另一位朋友聊到她,并把她的名字错记成“陈春梅”。
没想到竟遭此横祸。
沉重哀悼!
如果允许,我想去殡仪馆悼念她,表达一位律师对一位正直法官的敬意和哀思。
这么一位优秀的法官,就这样被杀害,多痛心啊!
成长为一位优秀的法官多不容易啊!
谴责杀害法官的凶手,谴责社会戾气,谴责歪风邪气!
周法官千古!
沉痛悼念周春梅法官!
长衫无脸生公号指,多家媒体报道称,凶手将死者堵在小区地下车库里,持刀捅伤死者头部、喉部,当场将这位女法官杀死。
周春梅,1976年1月生,苗族,湖南龙山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法学硕士。
湖南省高院2016年5月的一份任前公示显示,周由湖南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拟提请任命为湖南省高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知情人士透露,周春梅的丈夫是湖南耒阳人,湘潭大学毕业,是法学博士,现为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是律师。
《华商报》报道称,行凶的女子是周的初中同学加闺蜜,两人也是湘潭大学同学,只是所学专业不同。
因凶手在长沙一家公司工作时与公司副总产生矛盾,在纠纷中其持械把副总打成轻微伤,公安对其实施了行政拘留,公司也将其除名。
行凶的女子因此而不服而打官司,一审输了,二审也输了,直到要求再审。
为赢官司,凶手找周春梅要求帮忙,周认为法院判决没有错,不愿帮忙,凶手因此而怀恨在心,动了杀机。
据透露,向某化妆成求职者应聘到周春梅居住的小区做保洁员,上班5天,摸清了周家的情况,掌握了其出行规律,于12日早上在小区地下车库杀人。
《中国审判》曾刊文介绍时任民一庭审判长的周春梅,说她2014年度被评为办案能手,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明辨是非、善用法理、准确衡平、案结事了”。
2021年向周春梅同志学习心得体会文本【三】
1月12日晚,“湖南高院”官方微信发布《关于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惨遭报复杀害情况的通报》,称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惨遭报复杀害。
通报如下:
湖南高院对周春梅法院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
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
据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此前通报称,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
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
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人民日报评周春梅法官遇害:
谴责暴力,保护“守护正义的人”】伤害法官,最终伤害的是法治。
法官手握法槌,捍卫法律,却也屡屡被误解、被侮辱,乃至被中伤、被威胁。
带给大家安全的人,也需要安全;守护正义的人,更需要正义好好地守护。
暴力不能撼动正义;正义永不低头。
谴责暴力,保护“守护正义的人”!
2021年向周春梅同志学习心得体会文本【四】
周春梅带领当地妇女一起开展健康的娱乐活动,无偿教大家跳广场舞健身锻炼,成立了文竹镇大崎村舞协,借助广场舞联谊的平台,来做一些主题汇演宣传活动,开展了多场倡导乡村文明的公益活动。
为了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美德,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精神文明,策划举办“爱驻夕阳,关爱老人”为主题的文艺汇演活动,有意识的把一些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搬上舞台节目,唤醒群众对善的共鸣共识,不动声色来劝导,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文明传播效果。
在她组建的舞协的带领下,大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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