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简章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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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尊敬师长,爱劳动,守纪律,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2.
身体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
3.
专业条件:
A.具有较好的音乐素质,包括对节奏、音高的辨别和模仿能力以及音乐的记忆、表现能力。
演奏专业考生还应具备相应专业所特需的良好生理条件,如手型,嘴型等。
B.演奏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基础,演奏方法基本正确;
理论专业考生须初步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并在音乐创作、音乐评论等某方面有一定专长,同时应具备一定的乐器演奏能力。
管乐及低音提琴演奏专业没有学习过该乐器,但学过其他乐器,具备学习管乐专业生理条件者,也可报考该专业(含民族管乐和低音提琴)。
C.声乐演唱专业考生:
具有良好的嗓音条件,形象端庄,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年龄可放宽到18岁(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青年,以当年9月1日以前出生为准)。
4.
附中考生的年龄要求:
原在普通中学校年级
出生日期限制
可报考我校年级
小学应届毕业生
1996.09.01以后出生
初中一年级
初一在校生
1995.09.01以后出生
初中二年级
初二在校生
1994.09.01以后出生
初中三年级
初中应届毕业生
1993.09.01以后出生
高中一年级
5.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A.
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B.
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C.
上一年参加我校入学考试,因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
四.
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网上招生报名管理系统:
:
82/enroll/enroll/publish/regInfor1.jsf
1.网上报名时间:
2010年3月8日——28日(网上报名时不交费用)。
2.请考生按规定日期网上报名,再按规定确认日期前来我校办理确认手续。
来校确认日期:
2010年4月10日——11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3:
30——16:
30
各地考生前来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须交验以下材料:
1.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同意该生报考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的介绍信(应写明报考者在校年级),在校生交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
2.同底一寸证件近照二张(如进入三试参加体检时再交一张)。
3.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考试费用确认时见校内收费公示
报名确认时材料齐全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可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报考音乐理论基础专业方面的考生如有音乐作品或音乐理论文章,报考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需要提交3-5分钟音频格式的CD光盘及分轨文件数据光盘的电子音乐作品一首,报名确认时同时上交。
*考生报名时所上交材料概不退还,户口、出生证明、成绩单等材料学校留复印件。
*本校不接受通讯报名,不预审录音。
五.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2号)
初试日期:
4月14日,复试及三试日期详见考试日程表,考试日期如有变动,另行公布。
六.
体格检查
凡参加第三试的考生须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
届时另交体检费和一张一寸照片。
七.
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思想品德审查和体格检查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凡参加第三试者,录取与否均在网上公布。
八.
本校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2号。
(邮编100078)
乘车路线:
1.北京火车站乘122路公共汽车至方庄购物中心下车往西十字路往南100米路西;
2.由北京西站南广场乘122、53路公共汽车在方庄购物中心下车往西十字路口往南100米路西。
3.由首都机场乘民航专线在方庄贵友大厦下车往西约700米。
4.地铁五号线,蒲黄榆站B出口,向东300米路口向南。
九.
几点说明
我校属于非义务教育机构,学费及住宿费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我校对学生设立奖学金,凡德、智、体全面优秀的各类学生均可享受。
各年级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为试读期,在试读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教育部对艺术院校的规定,应予以退回家庭户口所在地。
高中毕业生如未考入高等音乐院校,学校不包分配。
新生入学后,如发现在招生入学过程中有出具假证明等舞弊行为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6.
根据全国各地考生的报考需求,我校今年在湖南省长沙市设立招生点,相邻地区的考生可就近前往报名参加专业初试,通过者可凭“复试通知书”前往北京,参加专业复试及三试。
长沙考区
报名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南雅中学艺术教育中心。
邮编:
410129
报名时间:
1月4日—3月25日止
考试时间:
3月28日上午8:
40
其它考点待定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
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
附:
招生考试内容
初试(专业课)
1.键盘专业:
(1)钢琴:
a.演奏二首不同类型的练习曲,选自不同作曲家,程度相当于车尔尼op.299较难部分、op.740以上的练习曲
b.复调作品一首
(2)手风琴:
A.大、小调音阶各一首(由主考教师指定具体的调性)。
B.复调作品一首。
C.乐曲(中外作品均可)一首。
1.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A.管乐专业(包括打击乐):
未学过本乐器者,可演唱歌曲两首,或演奏其他乐器。
学过本乐器者,演奏大小调音阶各一条,分连线、吐音两种演奏法(音阶、琶音、分解琶音)。
木管要求4个升降号以内(含四个升降号);
铜管及打击乐要求3个升降号以内(含三个升降号),采取抽签形式。
练习曲要求技巧性一首,歌唱性一首,乐曲一首。
有相当程度的钢琴演奏水平,并有良好音乐素质的考生,可优先考虑。
B.小提琴专业:
初中考生应准备一首音阶、七个琶音和三、六、八度双音、两首练习曲(必拉一首双音练习曲)、一首乐曲、协奏曲一个乐章。
高中在初中准备内容的基础上,加换指八度及十度双音音阶。
C.中提琴专业:
初中考生应准备一条音阶,七个琶音和三、六、八度双音,一单一双两首练习曲。
一首乐曲或巴赫无伴奏组曲,协奏曲一个乐章加华彩。
小提琴专业考生可报考中提琴专业,初二至高一可报考中提琴插班生,考试内容相同。
D.古典吉他专业:
大、小调音阶各一首;
练习曲一首;
轮指曲一首;
复调乐曲一首;
自选乐曲一首(7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
E.大提琴专业:
初中考生应准备三个八度音阶,琶音及三、六、八度双音音阶,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二首,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协奏曲一个乐章。
第一试指定演奏其中部分曲目,均背谱演奏。
高中考生应准备四个八度音域的音阶,琶音八种,三、六、八度双音音阶一条,详见(宋涛编《音阶练习分集》)
高中考生应在〈波泊尔高级练习曲40首〉宋涛编《练习曲分集三册》,《皮亚蒂12首随想曲》中任选二首性质不同的练习曲。
注:
(严格按照练习曲速度标记要求演奏)。
高中考生应准备巴赫六首无伴奏组曲中其中一首前奏曲。
另应准备乐曲一首。
(中、外乐曲均可)协奏曲一个乐章,第一试指定演奏其中部分曲目,均背谱演奏。
F.低音提琴专业:
应准备音阶一条、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二首、协奏曲一个乐章、乐曲一首,第一试指定演奏其中部分曲目。
G.竖琴专业考试曲目:
萨克斯练习曲第一册,p0200li(波佐利)练习曲;
杜西克小奏鸣曲(共两乐章)或小变奏曲;
亨德尔帕萨卡利亚舞曲
2.
中国乐器演奏专业:
演奏乐曲两首,曲目自选。
3.
音乐学专业:
钢琴演奏:
一首大型乐曲(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一首练习曲。
(相当于车尔尼740后半部分程度)
作曲专业、电子音乐作曲专业、电子音乐制作专业
初一一首大型乐曲(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巴赫三部创意曲式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
一首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299后半部分程度)。
高一钢琴考试同音乐理论基础专业相同。
以上专业钢琴考试一律加考视奏。
A.另加考试奏
B.笔试a:
*.作曲专业:
初一
(1)钢琴小品一首(一部曲式);
(2)创作歌曲一首(无伴奏)。
高一
(1)钢琴小品一首(单三部曲式);
(2)创作歌曲一首(带伴奏)
*.理论专业:
(1)写音乐评论文章一篇;
(2)音乐常识。
*电子音乐作曲:
高一
(1)钢琴小品一首(单三部曲式);
(3)电子音乐作品分析
*电子音乐制作:
(2)创作歌曲一首(带伴奏)。
(3)电子音乐作品分析
笔试b:
视唱练耳:
听写音程、和弦、节奏、曲调,高中加试和弦连接。
C.视唱练耳口试:
(1)模唱、音程、和弦、节奏、曲调;
(2)视谱。
D.钢琴专业的考生(初一)可兼报作曲理论专业。
E.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高一考生可相互兼报。
4.
声乐演唱专业:
演唱自选中外艺术歌曲各一首,用原文演唱。
(曲目自选)
钢琴伴奏五线谱,可自带钢琴伴奏。
5.
指挥:
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的一个乐章,或合唱曲二首,考试时考生指挥两架钢琴;
视谱指挥临时指定曲目。
钢琴:
练习曲一首:
车尔尼740程度以上(如具备中等以上管弦乐器或民族乐器演奏能力,程度可适当降至车尔尼299后半部分以上);
复调乐曲一首:
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
乐曲一首:
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
D.
视奏。
综合素质考试(面试):
辨音(含构唱):
单音、音程、和弦(含所有三和弦、七和弦):
和弦连接听辨;
单声部、多声部节奏测试;
视唱:
三个升降号内乐谱(包括变化音及转调)。
口试:
音乐综合基础知识。
复试(专业和视唱练耳)
一、专业考试内容:
1.键盘专业:
古典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或变奏曲(选自一下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克莱门蒂、贝多芬、舒伯特)
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
视奏乐曲一首(片段)。
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试奏作品一首(由主考教师指定)。
2.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管乐专业(包括打击乐):
有钢琴基础的考生未学过本乐器者,增加演唱歌曲一首和其他表演内容;
学过本乐器者,除演奏乐曲外,增加视奏及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其他乐器。
古典吉他专业:
巴赫小提琴组曲、大提琴组曲、鲁特琴组曲中任选一组(附小可任选其中三首乐曲);
自选乐曲一首(10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
其他弦乐专业:
演奏所准备的全部曲目(见第一试说明)。
3.中国乐器演奏专业:
演奏不同类型乐曲二首,首先演奏初试未演奏的曲目,第二首可重复初试曲目。
4.作曲与音乐理论专业:
A.
专业面试:
弹奏自己的作品,背唱民歌(或戏曲、说唱片段)三首。
B.钢琴:
一首中国乐曲(可加试第二乐器)。
5.电子音乐作曲专业、电子音乐制作专业加试内容:
A.专业面试:
弹奏自己的作品,背唱民歌(或戏曲,说唱片段)三首。
C.音响听觉及声音变形的测试。
播放本人的电子音乐作品并就此问题回答提问。
5.声乐演唱专业:
演唱:
1、中国艺术歌曲一首
2、外国艺术歌曲或咏叹调一首(原文演唱),不可以重复初试曲目。
钢琴伴奏五线谱,可自带钢琴伴奏。
6.指挥专业:
钢琴及视唱练耳考试与作曲理论专业统一安排。
合唱指挥考试内容同上,程度可适当降低,需加试声乐,自选中外歌曲各一首。
民族乐队指挥考试内容同上,程度略低,要求演奏一件民族乐器。
考试委员会根据各考生情况,最后决定其专业发展方向(交响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民族乐队指挥)。
二、演奏(唱)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视唱练耳考试与专业复试同一天交叉进行。
(一).初中一年级:
1、听辨:
旋律音程、分解三和弦、七和弦,五音组,和声音程,三和弦、七和弦的原转位;
2、节奏:
2/4、3/4、4/4拍;
3、旋律记忆:
一升一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
4、视谱:
无升降号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2/4、3/4、4/4拍。
(二).表演专业插班生(初二组):
不超过两升两降以内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
一升一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2/4、3/4、4/4拍。
笔试:
1、音程、大小三和弦原转位、减三和弦原位;
2/4、3/4、4/4拍,有连线、休止;
3、旋律:
(三).表演专业插班生(初三组):
2/4、3/4、4/4拍,带简单连线及休止;
不超过两升两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带变化音,2/4、3/4、4/4拍。
1、音程、三和弦原转位、七和弦原位;
不超过两升两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2/4、3/4、4/4拍。
(四).表演专业插班生(高中组):
视谱:
不超过三升三降大小调及民族调式,2/4、3/4、4/4拍
1、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原转位;
2/4、3/4、4/4拍,有连线、休止;
不超过三升三降大小调及民族调式(带变化音),2/4、3/4、4/4拍;
4、和弦连接:
一个升降号大小调的正、副三和弦及属七和弦的连接。
声乐:
按初一年级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五).作曲专业(初中组)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五音组、自然音程、三和弦、七和弦的原转位;
两升两降以内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
不超过二升二降大小调及民族调式,带变化音,2/4、3/4、4/4拍。
不超过两个升降号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
(六).作曲、理论、指挥、电子音乐作曲及制作专业(高中组)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2/4、3/4、4/4拍,中间可加连线与休止;
不超过三升三降以内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带有变化音;
不超过三个升降号,带变化音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
笔试:
1、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原转位,密集、开放排列;
带变化音,三个升降号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
不超过三个升降号大小调的和弦连接(密集排列);
5、二声部听写:
不超过二个升降号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
第三试:
(文化课、体检)
一、附中文化课考试内容:
以国家教委指定的各科教学大纲为范围,以现行九年义务教育课本为依据,着重了解考生文化程度和基础知识。
具体包括:
初中一年级:
考语文、数学、英语。
初中二年级:
初中三年级:
高中一年级:
考语文、英语、数学。
*.音乐学专业高一年级、语文、英语考试成绩须在75分以上(含75分)。
*.根据北京市招办要求,初三考高一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统一中考,我校参考中考成绩。
二、报考各年级各科考试课本见下表:
年级
科目
课本
出版社
版本
考试内容
初
中
一
年
级
语文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语文》六年级上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7年6月
第1版
全册
数学
《数学》六年级上册
2009年3月
第2版
英语
《英语》(新版)(供三年级起始用)
六年级上册
2004年6月
二
《语文》七年级上册
《数学》七年级上册
2007年3月
第3版
《英语》(新目标)七年级上册
2006年6月
第4版
三
《语文》八年级上册
第1版
《数学》八年级上册
2008年3月
《英语》(新目标)八年级上册
高
《语文》九年级上册
《数学》九年级上册
《英语》(新目标)九年级
1—8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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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琴之声培训中心音乐预备班、暑期班、强化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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