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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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加大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力度59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保障措施59
第四节提高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能力60
第五节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60
前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促进泉州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和《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间泉州市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导向,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目标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
规划范围为泉州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不包括金门县)。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泉州市概况
区位优势明显。
泉州市地理位置优越,地处我国东南沿海福建省东南部,是我国东部地带六大城镇密集区之一、闽东南城镇密集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国家“三纵四横”发展主轴的沿海发展轴上,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东与台湾隔海相望,北纬24°
22′-25°
56′、东经117°
34′-119°
05′之间。
北邻福州市和莆田市,南接厦门经济特区,东望台湾宝岛,西毗漳州、龙岩、三明三市。
现辖鲤城、丰泽、洛江、泉港4个区,晋江、石狮、南安3个县级市,惠安、安溪、永春、德化、金门(待统一)5个县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自然条件独特。
泉州市枕山面海,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高中山、低山向丘陵、台地平原过渡。
陆地面积中,高山、中山占23%,低山占27.5%,丘陵占28.5%,台地平原占21%。
境内山峦起伏,丘陵、河谷、盆地错落其间。
海域辽阔,面积达78.64万公顷(7864平方公里),岛屿215个,以金门岛最大。
可供作业的海洋渔场面积50.60万公顷(5060平方公里),是福建省的主要产鱼区。
大陆海岸线长541公里,占全省海岸线总长14.4%,沿岸曲折,港湾深邃,水深浪平,不冻不淤,有“三湾十二港”及湄洲湾南岸的肖厝、斗尾港等优良海港,可建万吨以上深水泊位157个。
泉州湾、深沪湾、围头湾均有万吨级以上深水码头,并有肖厝、崇武、后渚、梅林、石井等16个港口、5个作业点。
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终年温暖湿润,四季如春。
林木蓄积量1833多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8.70%。
山地、海洋资源较为丰富,有森林、海洋、湿地等三大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特征明显,旅游资源丰富。
境内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晋江上游地区常年雨量充沛,水资源丰富,但沿海地区水资源短缺。
境内溪流多达34条,总长1620公里,地表水总量87.60亿立方米,可利用水量14.56亿立方米,水电蕴蓄量达43万千瓦。
人文环境富有特色。
泉州市是全国著名侨乡和台湾汉族同胞主要祖籍地。
全市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有670万人,台湾汉族同胞中约900万人祖籍泉州,占台湾汉族同胞40%以上。
长期以来,旅外乡亲成为推动泉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泉州与世界密切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泉州市是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是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是全国首批投资硬环境四十优城市之一,也是闽南文化的主要发源地和主要保存地。
综合经济实力较强。
泉州市是福建省乃至全国发展较快且具活力的地区之一,是我国经济外向度较高、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
2005年,全市总人口(不含金门县)762万人,城市化水平46.50%,人口平均密度678人/平方公里,GDP总量1626.30亿元、人均GDP2.14万元,财政总收入153.36亿元。
经济总量连续多年居福建省首位,在全国地级市中名列前茅,所辖县(市)均跻身福建省经济实力“十强”或经济发展“十佳”行列。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成效
一、土地利用现状
图1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泉州市土地总面积112.45万公顷(1686.75万亩)(不含金门县),其中,已利用土地95.79万公顷(1436.88万亩),土地利用率为85.19%。
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如下:
(一)农用地
全市农用地面积82.83万公顷(1242.48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73.66%。
农用地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区(包括安溪县、永春县和德化县,下同)。
西部山区土地总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59.09%,但农用地面积合计占全市农用地总量64.48%。
——耕地
全市耕地面积15.71万公顷(235.6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3.97%。
耕地主要分布在东南部平原以及山区的河谷盆地。
南安、安溪、惠安和晋江4个县(市)耕地面积合计10.89万公顷(163.32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量69.32%。
——园地
全市园地面积8.68万公顷(130.1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7.72%。
园地大多分布在丘陵低山区。
安溪、南安和永春3个县(市)园地面积合计6.65万公顷(99.81万亩),占全市园地总量76.69%。
——林地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8.70%,林地是全市面积最大的用地类型,以有林地为主。
按林业部门统计口径,全市林地面积70.30万公顷(1054.50万亩);
按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市林地面积52.52万公顷(按国土部门分类的统计口径,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不包括园地和林业部门统计口径的宜林地,下同),占土地总面积的46.71%。
林地大多分布在西北部山区。
——牧草地
全市牧草地面积0.06万公顷(0.9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0.06%。
牧草地主要分布在永春县,其牧草地面积占全市总量的96.77%。
——其它农用地
全市其它农用地面积5.86万公顷(87.9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5.20%。
其它农用地主要集中在安溪、南安、德化和永春4个县(市),合计4.10万公顷(61.49万亩),占全市其他农用地总量69.93%。
(二)建设用地
全市建设用地面积12.96万公顷(194.40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11.53%。
建设用地区域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
东部沿海地区(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和惠安县,下同)土地总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40.91%,但建设用地面积合计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量76.87%。
——城乡建设用地
全市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0.63万公顷(159.51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9.46%。
城乡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
东部沿海地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8.12万公顷(121.77万亩),占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量76.34%;
西部山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52万公顷(37.74万亩),占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量23.66%。
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
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4.43万公顷(66.4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3.94%。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5平方米,高于全省99平方米的平均水平。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6.21万公顷(93.0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5.52%。
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52平方米,高于全省139平方米的平均水平。
——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
全市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面积2.33万公顷(34.8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2.07%。
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南安、晋江、惠安、泉港和安溪5个县(市),合计1.75万公顷(26.20万亩),占全市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总量75.10%。
(三)未利用地
全市未利用地面积16.66万公顷(249.8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4.81%。
其中,荒草地10.29万公顷(154.35万亩),占全市未利用地总量61.77%。
荒草地主要分布在安溪、德化、南安和永春4个县(市),合计9.76万公顷(146.37万亩),占全市荒草地总量94.83%。
专栏一泉州市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
地类
面积
占土地总面积比例
万公顷
万亩
%
农用地
耕地
15.71
235.62
13.97
园地
8.68
130.14
7.72
林地
52.52
787.84
46.71
牧草地
0.06
0.93
其他农用地
5.86
87.94
5.20
小计
82.83
1242.48
73.66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10.63
159.51
9.46
其中:
城镇工矿用地
4.43
66.42
3.94
农村居民点用地
6.21
93.09
5.52
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
2.33
34.89
2.07
12.96
194.40
11.53
未利用地
16.66
249.87
14.81
合计
112.45
1686.75
100.00
二、土地利用成效
自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以来,泉州市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建立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妥善处理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关系,保护了有限的耕地资源,保障了城市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正常的用地需求,促进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具体体现在:
(一)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促进了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优先保证了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外资项目、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用地,促进了泉州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全市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1996年53.81万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117.93万元/公顷,增幅119.17%;
GDP由1996年的629.01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626.30亿元,增幅158.55%;
财政收入由1996年的31.22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53.36亿元,增幅391.22%。
(二)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保护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的土地利用方针,强化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14.14万公顷(212.12万亩)以上。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1997-2005年实现补充耕地0.53万公顷(7.89万亩)。
(三)加强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的规划管理,提高了土地宏观调控能力
建立了供给制约、引导需求机制,强化土地用途管制。
实施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为主要依据的用地审批制度。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
层层建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规划审查和城镇规划用地审查制度。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泉州市土地利用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人均耕地少,人地矛盾突出
全市耕地面积从1996年的17.72万公顷(265.87万亩)减少到2005年的15.71万公顷(235.62万亩),人均耕地从1996年的0.027公顷(0.41亩)下降到2005年的0.021公顷(0.31亩),现状人均耕地远低于全省人均耕地0.038公顷(0.57亩)。
图2坡度小于15度的土地分布
全市坡度小于15度的土地面积仅38.37万公顷(575.5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34.12%,但分布着全市60.53%的耕地和82.67%的建设用地,生产、生活和各项建设用地高度集中。
规划期间,坡度小于15度的土地仍然是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主要承载空间,同时也是农业主产区,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建设用地总量大,城乡建设用地比较散乱
全市土地总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9.07%,而建设用地规模占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22.01%。
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1.53%,高于全省4.75%的平均水平。
全市人均城乡建设用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分别为140平方米、125平方米、152平方米,高于全省120平方米、99平方米、139平方米的平均水平。
在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城乡建设用地比较散乱。
“十五”期间,全市GDP每增加1亿元,建设用地增加23.87公顷,高于全省18.13公顷的平均增加量。
部分城市职能定位和城市建设未充分体现比较优势和分工协作,城市发展方向存在缺乏协调现象,边界地区存在争夺空间资源现象。
全市现有1个国家级开发区和10个省级开发区,部分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平均投资强度和容积率低。
沿海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散乱,近郊村庄与城镇建设、工业区混杂,“城中村”、“空心村”和一户多宅现象较突出。
(三)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补充耕地难度大
全市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仅有0.73万公顷(11.00万亩),主要是可开垦荒草地和可开垦滩涂。
可开垦荒草地分布零散,集中连片少,开发利用受到地形坡度和水资源的制约;
滩涂围垦投资成本高,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方面的制约。
全市补充耕地潜力主要来源于土地整理,土地整理又受到成本不断提高、难度不断加大、新增耕地率低等方面的制约。
(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逐步显化,协调难度大
泉州市是全省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16.36%,水土流失率居全省首位。
部分区域产业以传统产业为主,高新技术产业、环保型产业发展不快,区域性行业污染严重。
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增长速度较快,但生态环境脆弱,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加剧。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一、泉州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中的定位
(一)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
2004年11月4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试行)》提出,充分发挥福州省会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厦门经济特区中心城市的龙头作用和泉州侨乡工贸中心城市的先导作用,构建富有竞争力的三大城市圈。
正式确立了福建省格局从二分天下走向三足鼎立,泉州市成为三大中心城市之一,“厦泉漳大都市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三大中心城市引领全省经济总量。
从经济总量看,依次为泉州、福州和厦门。
(二)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增长极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将海峡西岸经济区定位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
泉州市作为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四大战略定位中处于核心位置,是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增长极。
(三)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
为主动服务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大局,全方位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区域分工,抓住发展机遇,开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新局面,更好地发挥泉州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格局中的支撑辐射作用,泉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将泉州市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为:
“十一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5%以上,综合经济实力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财政总收入超320亿元,力争突破35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16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8%;
农民人均纯收入8500元,年均增长7%左右;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00元,年均增长7%左右;
城镇化率达60%。
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城镇化率达65%。
(四)“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的排头兵
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目标,规划期间,泉州市提出,推进“四大建设”,实现“五个基本”,发挥“六大作用”,推进“四个方面先行先试”,争当建设“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的排头兵。
专栏二“四大建设”、“五个基本”、“六大作用”、“四个方面先行先试”
★四大建设:
富裕民主的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更富竞争力的海峡西岸经济强市、先进繁荣的海峡西岸文化名城、和睦安定的海峡西岸和谐泉州。
★五个基本:
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形成大城市框架、基本建成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物流中心、基本建成亿吨大港、基本建成文化旅游强市。
★六大作用:
在海西建设大局中着力发挥产业发展的支柱作用、民营经济的示范作用、县域经济的引领作用、对台工作的前沿作用、对外开放的先行作用、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
★四个方面先行先试:
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两岸区域合作等四个方面先行先试。
二、土地利用面临的压力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泉州市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的重要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土地利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和土地利用空间有限的基本市情,以及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使土地利用中的深层次压力进一步显现。
(一)耕地保护压力
近年来建设用地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年均建设占用耕地需0.22万公顷(3.30万亩)。
受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的制约,全市补充耕地潜力十分有限,而全市建设占用耕地需求量大,今后辖区内很难实现占一补一。
与此同时,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全市耕地灾毁经常发生,近年来年均灾毁耕地约0.008万公顷(0.12万亩)以上;
现代农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需要调整部分耕地;
违法占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
受上述多方面因素影响,规划期间全市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二)建设用地供需压力
全市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规划期间将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基本形成特大城市框架,并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培育石油化工、修船造船、汽车及配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速重化工业进程,基本建设成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形成全国重要的石化工业基地、纺织服装基地、鞋业基地、建材基地,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
推进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发展,将拉动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将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作为支撑。
但是,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全市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根据建设用地总量与GDP指标的关系作趋势外推,规划期间全市需新增建设用地6.47-7.81万公顷(96.98-117.15万亩)。
按照1997-2005年年均新增建设用地0.29万公顷(4.41万亩)测算,规划期间全市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41万公顷(66.15万亩)。
今后建设用地需求与实际可供给量缺口较大,必须进一步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三)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压力
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发展战略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城镇内部空间协调整合、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出了更高要求。
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和人民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对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日益增长。
而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
沿海地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加剧,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难度加大。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规划期间,泉州市土地利用和管理在面临压力和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大机遇:
(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落实为土地资源的优化整合创造了有利条件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全市资源、环境制约趋紧的现状已得到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各相关规划的制定都将资源、环境因素作为一个重要制约条件加以分析。
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将逐步成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有利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争当“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的排头兵,为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提供了政策指引。
(二)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为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机制提供了契机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由区域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泉州市已成为深入参与经济全球化、推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先行地区和战略节点,其土地利用空间地位和价值更加凸显,区域土地利用方向更加明确,有利于统筹土地开发利用与保护,有利于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机制。
(三)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为加强耕地保护、统筹区域土地利用提供了经济支持
通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泉州市经济社会实力显著增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能力得到增强,有助于统筹区域土地利用,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有助于增加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投入,提高耕地质量。
(四)党和政府对土地管理的高度重视为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供了支撑
党和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有利于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强化先进技术在土地利用管理中的应用,有利于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和指导思想
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一、战略重点
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目标和全省保障与保护并重、统筹协调和集约挖潜并举的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总体战略,结合泉州市人多地少、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客观条件,规划期间,泉州市实施三大土地利用重点战略:
(一)优化整合战略
以优化整合城乡建设用地为核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加强城镇空间整合,提升中心城市的集聚力、承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中心城市、中小城市、重点小城镇的联动发展。
合理确定城镇体系空间布局及主要城镇用地发展方向,调整优化城镇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合理安排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形成中心城区组团发展、中小城市紧凑发展、小城镇集聚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
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支持新农村建设,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二)统筹协调战略
以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为重点,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统筹城乡土地管理,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实现科学用地,促进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
(三)节约集约用地战略
以提高各类建设用地效率为目标,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强化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资源整合,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积极拓展各类用地特别是建设用地新空间,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战略目标
——有效保障当前发展用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支撑。
——统筹考虑长时期发展用地,为全市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永续利用空间。
——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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