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施工监理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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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挖掘机、装载机施工安全控制要点22
7、挖掘机、装载机施工安全检查要点24
8、挖掘机、装载机保养与维修27
五、日常监督检查
28
六、设备台账28
一、工程概况
进场施工机械主要为:
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泵,压路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发电机组,空压机,钻机,锤击钻机,数控弯曲中心,数控弯箍机,冷弯机,二保焊机,电焊机,钢筋笼滚焊机,湿喷机,三臂凿岩台车,二衬液压台车,螺杆式空压机,螺杆式空压机,压力容器、衬砌台车,大型养路机械等机械设备。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4、《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第639号)》。
5、《建筑机械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6、《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7、《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3号)。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73号建设部)。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
1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15、《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1996。
1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17、《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范》(JG/T100-1999)。
18、《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
1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机械配制技术规程》Q/CR9224-2015。
20、《铁路桥梁工程施工机械配制技术规程》Q/CR9225-2015。
21、《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机械配制技术规程》Q/CR9226-2015。
22、《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
23、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监理目标
无安全生产事故、文明施工符合相关规定。
四、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一)监理工作控制方法及要点
1、方法:
监理主要通过对施工方提供的相关大型设备专项搭设、拆装方案的审查和现场实地的检查,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方案的内容实施,平时加强对运转过程的巡视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在第一时间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到位,防患于未然。
2、措施:
监理通过口头提醒、例会宣讲、通知单、联系单、停工令等形式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理。
(1)审查门式起重机、塔吊、悬灌梁挂篮、拌合站皮带运输设备的专项搭设、拆装方案;
(2)核查经当地有关部门机械检测中心验收的合格证书;
(3)督促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考试,定期进行相关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形成记录及台帐。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
(5)督促施工单位在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报监理项目部审批,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6)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7)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由施工单位整理形成记录。
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
(二)特种机械设备施工安全监理内容
1、龙门吊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审核专业分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工种、安装技术工人)
上岗证。
(2)、审核门吊拆、安装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重点是否有针对性。
(3)、核验拆、安装吊机安全资质。
(4)、检查施工用电安全状况(施工临时用电须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
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基本规定,各用电器件及材料须完好无损。
(5)、检查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核实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6)、施工过程采取巡视或跟踪检查的办法、发现隐患及时下达监理指令
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问题严重时由总监下达停工令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龙门吊施工安全检查要点
(1)、门吊安装、拆除单位须出示有效营业证件(营业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拆、安装技术工人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包括特殊工种。
(3)、配合安装的起重吊装设备须出示有效安检合格证、各安全保险限位器件安全有效(力矩控制器、吊钩限位器、吊钩保险、起重臂仰角显示器等),吊钩、吊索、卡环无严重磨损、吊机操作系统灵敏可靠、喇叭完好。
(4)、安装前须将现场障碍清除,门吊地基须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轨道安装平直、轨道接头错开≥1m~1.5m,轨道夹板牢固。
(5)、基坑临边防护栏杆设置须符合规范。
(6)、门吊拆安装位置应选择离基坑边缘≥5m(以桁架梁边缘迎坑面为基准)。
(7)、起吊作业前,司机及指挥须对现场吊物落点位置进行校核,合理安排吊机位置,确保起重臂仰角在设备有效功率范围,确保吊机支腿稳定,严禁超吊、斜吊,≥6级风禁吊。
(8)、吊装过程指挥与司机相互配合,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9)、门吊支腿垂立、风绳钢索不少于四个牵紧点、角度应符合抗倾倒要求,锚桩牢固,风绳绑扣结实,应有专人监护。
门吊安装时,桁架未与支腿联固前,不得解除风索、拆除时须待桁架落地后,吊机已吊稳直腿时,方可解除风索。
(10)、门吊拆、安装高处作业人员落脚点(立脚平台)必须稳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应正确使用。
(11)、吊件下及起重臂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和人员进入,起重作业、门吊拆安装过程须指定有经验的师傅或相关安全人员现场监护。
(12)、门吊拆安装交叉作业时,上下人员的位置须错开,并应保证安全角度(5m高坠落物覆盖半径2m+坠物长度),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6.5.3乙炔、氧气的使用间距≥5m,离火源≥10m,现场应实施“三级动火”审批制,现场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13)、施工前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预案)。
(14)、门吊安装完毕,轨道的起始终端须及时将限位器安装好,并设置醒目的警示。
(15)、门吊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须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由总承包向当地特种设备检测找申报验收,经当地特种设备检测单位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3、龙门吊保养与维修
(1)、龙门吊机金属结构的维修保养主要是检查主梁,每十天检查一次。
检查连接焊缝有无开焊裂纹,主梁有无残余变形和失稳,如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予以修复。
(2)、龙门吊机主要零部件的维修保养,钢丝绳应二周定期润滑一次,润滑前应清除污垢。
平时如发现钢丝绳任何拧节处,发现断裂超过6根应立即报废更新。
(每天班前检查一遍)
(3)、龙门吊机当车轮磨损超过原厚度的15%或有崩裂,应更新。
(4)、龙门吊机减速机内不能缺油,应定期更换,发现异常及噪声及时检修。
(5)、龙门吊机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每次用前先检查一次,运行机构的制动器每天使用前检查一次。
龙门吊机维修保养制度
(6)、龙门吊机副提升采用电动葫芦,由于使用中含有不当操作而导致部件松动,金属疲劳等原因发生,特别强调每周检查一次,并认真记录。
(7)、龙门吊机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由专业电工负责完成,并填写电工维修保养记录。
(8)、龙门吊机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如电阻器、控制屏、接触器等。
清除内部灰尘、污垢,防止漏电、击穿短路等不良现象发生。
由电工每天检查,填写值班记录。
(9)、经常观察龙门吊电动机转子滑线、电刷接触是否良好。
(10)、经常观察龙门吊电动机、电磁铁、断电器、电磁开关等发出声音是否正常。
(11)、使用条件恶劣时,应定期测量龙门吊机电动机、电线绝缘电阻。
注意:
导电滑线、支架绝缘与各项外壳接地。
(12)、龙门吊机电动葫芦的夹轨器及各部件连接螺栓在作用中会有松动,故要每周对各部位必须认真检查一次。
4、塔吊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核准有关塔吊方案及专家论证通过的安全专项方案。
(2)、审核装拆有关作业人员的操作作业证。
(3)、审核塔吊驾驶员、指挥员有关作业证。
(4)、每台塔机装备,配备人员不得小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
(5)、经市建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
(6)、塔式起重机应确保车驶1名、上指挥1名、下指挥1名。
(7)、力短限制的灵敏、可靠。
重量限制的灵敏、可靠。
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
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
变幅限位的灵敏、可靠。
超高限位的灵敏、可靠。
吊钩保险灵敏、可靠。
卷筒保险灵敏、可靠。
以上内容必须有资质验收部门验收证明。
(8)、按照规范要求对塔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
(9)、按照规范要求对塔吊的验收资料进行收集,未经验收,严禁使用。
5、塔吊施工安全检查要点
(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对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以双方签字为准。
(2)、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必须按专项施工组织方案进行。
(3)、塔式超重机在安装必须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安装、
拆卸。
拆卸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必须派专人进行监护。
(4)、塔式起重机在安装、拆卸中应按严格遵守安全“六大纪律”明确指挥,统一协调。
(5)、塔式起重机在安装、拆卸过程中涉及周围及立体施工应立即停止,以防物体坠落伤人。
(6)、塔式起重机在安装、拆卸过程中涉及动用明火应有相应防火措施及相关项目负责人审批,方可施工作业。
(7)、四级大风和雨雪、大雾天气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
(8)、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风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的螺栓。
(9)、塔式起重机驾驶和指挥挂钩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10)、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进行试车检查,并做好安保记录。
(11)、现场指挥工不能脱离岗位或远离吊物指挥。
轨道交通8号线浦江镇
停车场扩建工程。
(12)、现场指挥工必须严格按“十不吊”进行起吊工作。
(13)、塔式起重机各部件限位不得随意拆卸。
(14)、塔式起重机工作完毕必须切断总电源。
(15)、塔吊基础施工过程中,按照规范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塔吊基础进行验收。
(16)、塔吊吊运,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充足,不定期的对塔吊操作人员进行抽查。
6、塔吊保养与维修
(1)、塔吊的配电箱等设施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置,且要有定期维修检查记录,监理人员不定期的对其进行检查。
(2)、在现场巡视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危险吊运行为,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吊运,整改到位后,方可使用。
(3)、每位塔吊机械操作工,不但具备开塔吊技术,而且具备对塔吊正常的维修技术。
换句话说塔吊维修与保养两者兼备。
(4)、每天上下班前都必须对塔吊进行最基本的检查与维修,并认真做好维修记录,确保塔吊的正常运转是每位塔吊操作工应尽的责任。
(5)、每周一次对塔吊进行小型保养及维修,并做好正常运转记录。
(6)、每月一次对塔吊维修与保养,并做好维修记录,记录塔吊在维修保养前和在维修保养后的工作状态。
塔机的操作维护。
(7)、机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机械的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攀登塔吊。
(8)、塔吊的正常工作气温为-20~+40℃,风速低于13m/s。
(9)、塔吊维修与保养,当塔吊每次转场安装使用都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实验,动载实验。
静载实验吊重为额定荷载的125%,动在实验吊重为额定载荷的110%。
(10)、夜间工作时,除塔吊本身自有的照明外,施工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11)、塔吊的操作必须落实三顶制度,塔吊司机的操作按塔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处理电气故障时,须有维修人员两人以上。
(12)、司机应高度集中注意力,进行塔吊维修与保养,如避免塔吊相互碰撞,注意塔吊周围的建筑物。
(13)、塔吊应当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传动部件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应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连接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应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
(14)、检查和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保证制动灵敏可靠,其间隙在0.5~1mm之间,摩擦面上不应有油污等污物。
(15)、钢丝绳的维护和保养严格按GB5144-85规定执行,发现有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换新。
(16)、塔吊的各结构、焊缝及有关构件是否有损坏、变形、松动、锈蚀、裂缝,如有问题应及时修复。
(17)、塔吊维修与保养,最重要的是各电器线路保养。
7、汽车吊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审查吊装单位的资质及设备能力能否达到工程要求,吊车是否有技术监督局发给的使用许可证。
审查吊装施工方案,吊车的性能(起重高度、起重量回转半径)停车点行走路线能否满足工程要求。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在吊装前做好各项吊装准备工作,对吊装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从管理和组织上落实。
(3)、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应认真阅读技术资料掌握操作规程及质
量标准。
(4)、审查吊钩下的钢丝蝇、接扣、铁扁担的强度是否满足工程要求。
(5)、审查构件因吊装而产生的自重应力能否安全可靠。
(6)、构件进入工地后应审验:
8、汽车吊施工安全检查要点
(1)、材料零部件的合格证应完整齐全。
(2)、各部件的数量、种类无误并做好标记。
(3)、检查部件、零件加工尺寸、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运输过程有无变形损坏。
(4)、屋面梁在二层楼面进行拼接,按吊装顺序堆放零部件,支点位置正确可靠,防止零部件变形及倒塌。
(5)、适当防雨,避免过度锈蚀。
(6)、堆放位置做好记录按要求进行外观及超声波抽查。
(7)、构件进场前要求监理同施工负责人到现场了解情况进行基础或柱间尺寸的复测并作纪录。
(8)、复测钢构件的主要尺寸是否与基础或柱间尺寸相符。
(9)、检查吊装点是否牢固可靠。
(10)、审查土建提供给吊装人员的轴线控制网点标高是否准确,标志明显,量具须经计量部门检验合格,同一工程尽量使用同一量具。
(11)、吊装前一天监理与施工人员共同清查构件,并对吊车行走路线,停放位置进场确认,清理障碍物。
(12)、构件运往吊装现场,在平板车上必须绑扎牢固,支点保证构件不变形。
(13)、吊装前一天检查构件是否运至现场,拼装完成。
(14)、检查构件是否按吊装顺序排列。
(15)、构件是否放于垫木上。
(16)、构件对接焊缝摩擦是否有泥污油污等污染。
(17)、检查构件吊装就位找正、固定,是否准确可靠。
(18)、焊接接头应做焊接工艺评定并按要求比例做超声波抽查。
(1)、加强工程起重机械的保养工作及日常检查由于保养不当是造成工程起重机故障的主要原因,保养工作必须强制执行。
机务管理者要按照机械保养使用说明书制定切实有效的保养计划,并与机驾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随时抽查督导保养的落实情况。
搞好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故障次数,缩小故障规模,降低燃油消耗,节约维修成本。
因此保养工作要从源头抓起,防止以修带养。
对机械的日常检查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不但要包含以往的维修保养记录、换件记录,而且要包含日常使用情况和工作量的记录。
以便分析、判断机械故障,及时而准确地消除故障隐患。
(2)、汽车起重机维修:
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素质操作人员对机械设备性能和原理不了解,不熟悉,往往是造成机械事故的原因之一。
因此,降低维修成本首先要加强对操作人员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
在汽车起重机维修中,机务管理者应起到较强的联系和监管作用。
他们是公路工程施工部门和机械部门的连接纽带,他们应及时掌握情况、了解全局,作出合理、详细的机械维修计划,并对维修作业、采购活动作出指示和监督,避免不必要的维修及费用的浪费。
10、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1)、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
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
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
氧舱等。
(2)、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11、压力容器的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使用单位应制定操作规程。
(2)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测温表等附件及检测装置
的使用与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3)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1)压力容器压力超出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情况;
3)安全附件失效;
4)其他异常情况。
(4)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
12、气瓶的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使用。
(2)气瓶的防震和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完好。
气瓶装卸、搬迁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震荡。
气瓶应分类存放,并远离火源,严禁露天堆放。
(3)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
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时,必须用阻燃的隔板隔开。
(4)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5)仪表应定期校验,每只氧气瓶、乙炔瓶的减压器上应装一把焊接火钳,胶管应无漏气现象,严禁用明火烘烤解冻。
(6)作业过程中,乙炔瓶必须质量放置,氧气瓶和乙炔瓶间必须保证5m以上距离,气瓶与明火间必须保证10m以上防火距离。
(7)气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严禁大于0.15MPa。
气体流量较大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8)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
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阀。
(9)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应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继续使用。
(10)乙炔瓶内气体必须保证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严禁用尽。
(11)气瓶的使用单位严禁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气瓶体和底座进行焊接修理。
(12)监理站安质部应按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表9.3.3压力容器施工安全检查表相关检查内容进行定期检查。
1、旋挖钻、冲击钻、反循环钻机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水上作业、临近既有线施工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安全防护方案。
(2)、与铁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门是否签订了施工安全协议。
(3)、审核施工单位报检的大型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填写《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表》,并附相关证件,如出厂合格证、特种设备检验报告等,报监理组审核,
监理组审核合格后,报监理站备案。
(4)、审核进场的主要人员及相关证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临近既有线作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6)、施工作业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相互配合的安全事项。
(7)、签署开工报告时,要审核作业指导书、专项安全防护方案、大型机械是否有防倒覆预控措施。
(8)、应急预案措施内容是否与实际工作、人员配备、物质准备相符。
应结合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
(9)、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探明作业地点的地下是否有管线、构筑物,是否与产权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并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
(10)、冲击钻、旋挖钻、回旋钻等钻机进入工点前,必须标明桩位距既有线围墙、护栏、电力线的距离,将放置钻机的地面进行平整、压实。
如有较弱地面,应进行换填夯实,确保施工机械平稳作业。
(11)、装、移机时应垫平桩机,保持设备稳定。
(12)、按铁道部铁运【2010】51号文件要求:
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界限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为临近既有线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
2、旋挖钻、冲击钻、反循环钻机施工安全检查要点
(1)、装、移钻孔机械时应垫平桩机,保持设备稳定。
(2)、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加强管理,注明机械设备名称、型号、
高度、施工内容、施工里程、操作人员等。
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动态管理。
临
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机械要做到“一人一机”,“人随机动”的防护工作。
(3)、大型机械在接触网带电部分5米范围内须装设接地线,人身和携带物品必须与接触网设备部分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必要时应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培训过的人员在场监护。
(4)、临近既有线施工的钻机等机械设备摆放时,按相关的规定设置缆风绳、地锚等防倒覆措施,缆风绳、地锚应符合要求,防止设备倒向既有线、电力线等设施。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有变动,如有变动应持有合格的操作证件。
(6)、施工中的坑、洞、泥浆池要有安全防护警示线或防护栏杆,夜间挂照明灯。
(7)、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施工人员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通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
情况严重的要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8)、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必须有防雨罩,必须有接地装置,严禁私拉乱接。
严禁非专职人员接电,严禁电线直接与金属导体接触,两者之间必须有绝缘装置。
(9)、对刚施工或正在施工的孔桩必须进行防护,在其周边必须设置施工通道,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10)、对桩机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11)、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台帐及过程中的安全记录资料,尤其是旋挖机钻孔的安全交底资料,并核实施工人员交底情况。
(12)、对现场临时用电、旋挖机施工等工作进行巡检,并对检查内容如实记录于监理日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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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工程 大型 机械设备 安全 施工 监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