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车料车招标技术文件终板12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7892296
- 上传时间:2022-12-11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34.08KB
人车料车招标技术文件终板12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人车料车招标技术文件终板12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车料车招标技术文件终板12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人工服务
司机兼车辆维修保养人员
名
32
人员工资不低于5千
5
维修服务
人车、料车单台车5年内备品备件油品及维修保养
列出详细储备清单及价格
★要求:
1、制造商需提供的是完整的、全新的、符合制造标准的、满足本招标技术文件各项技术要求的车辆,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为满足本矿人员乘车的安全可靠使用,制造商根据实际需求必须增加相关配件、备件。
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主要配件产地、生产厂家、价格等内容。
2、卖方请按要求交货日期前运达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工业场地,卖方负责现场卸货。
3、卖方提前报出最短交货期。
4、30万公里结束前备品备件必须寄售,报出清单及价格;
质保期满后,设备的质保金转化为维修服务的安全保证金,服务期满,寄售件按照寄售清单备齐后,支付剩余安全保证金。
质保期内,质保金可用于维修服务的安全保证金。
投标单位必须为驻矿服务人员在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办理工资专用账户。
5、投标方车辆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车辆的出勤率在90%以上,如果由于车故障无法正常出勤,有中标单位自己补车或赔偿损失。
2.1工程概况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0Mt/a。
矿井工作制度为年工作日330d,井下实行“四、六”工作制,三班生产,一班准备。
矿井投产时,在井下6上煤布置一个综采工作面,两个接续工作面巷道综掘工作面;
在井下6煤布置一个综放工作面,两个接续工作面巷道综掘工作面;
井下辅助运输系统由副斜井、6煤西翼辅助运输大巷、各采煤工作面辅助运输巷、各掘进巷道组成。
矿井投产时,副斜井井口至616上01综采工作面运距约为7.4km,至616上03接续工作面巷道综掘工作面最远运距约为7.6km;
副斜井井口至61601综放工作面运距约为7.1km,至61603接续工作面巷道连掘工作面最远运距约为7.4km。
副斜井井筒斜长4468.0m,倾角5.5°
,井下辅助运输巷道倾角1~6°
。
2.2车主要使用地点
本车使用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龙王沟矿井井下。
2.2.1气象条件
自然、气象条件表
自然、气象条件要素
数值
海拔
m
1200-1280
地面海拔1200-1280m,井下标高+840m
气温
年平均温度
℃
8.6
2.2
极端最高温度
35.3
2.3
极端最低温度
-28.4
大气压力
3.1
冬季
hPa
856.7
3.2
夏季
849.5
风
4.1
平均风速
m/s
16-20
风向NNW
4.2
最大风速
28.4
降雨量
年平均降雨量
mm
410.4
6
雪
最大积雪厚度
150.00
7
其它
7.1
最大冻土深度
1.26
7.2
年持续沙暴日数
d
7.3
年平均蒸发量
2133.4
7.4
无霜期
150
2.2.3工作制度:
间断运转。
第3节供货要求
3.1车辆
要求蓄电池防爆无轨胶轮车和柴油防爆无轨胶轮车均可投标。
为保证车辆的安全可靠运行,制造商根据实际需求提供车辆配置表。
★3.1.1对柴油发动机的要求:
选用高效节能防爆柴油发动机,应符合GB3836.1~3836.4的规定,并取得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1.2对制动系统的要求:
选用多盘湿式制动器;
★3.1.3对柴油防爆胶轮车上的电气设备的要求:
应符合GB3836.1~3836.4的有关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
★3.1.4车辆配件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标准;
★3.1.5整车必须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1.6同等车辆在最大负荷时尾气排放最环保的优先考虑。
★3.1.7车辆配备与我矿车辆监测监控系统相匹配的数据传输端接口。
3.1.8每台车辆配备倒车雷达及倒车影像。
★3.1.9每台车配备阻车器并设计合适位置存放。
★3.1.10到货时必须有煤安标志。
3.1.11投标单位单独报车辆运行五年的维修、保养费用,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五年内的备品备件以寄售模式报价,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1.12同等车辆在最大负荷时尾气排放最环保的优先考虑;
整车运抵现场后,必须由招标单位所在地车辆检测机构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测定,符合技术文件及国家相关规定后,方可确认该车尾气排放合格,否则无条件退货,车辆检测费用及因检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1.13柴油车运行需要配备的油库、尾气检测装置由厂家自己配备。
电车运行需要配备的充电桩由厂家自己配备。
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
★3.1.14柴油车包括单车30万公里的油料费用;
蓄电池车辆包括单车30万公里的电费,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
★3.1.15厂家配备4台料车、4台人车的司机,班次4班3倒共计32名司机,司机工资税前不低于5000元,司机具有防爆胶轮车操作证。
厂家报32名司机费用和足够数量的维修工的费用。
★3.1.16厂家报胶轮车其他运营费用,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
★3.1.17车辆运行费用按月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此部分费用包括人工费,维修费,配件费,燃料费,管理费等;
车辆及其他设备购置费用按正常设备购置付款方式付款;
工程类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进行支付。
3.1.18车辆质量保证金一年后转为安全保证金及服务质量保证金。
3.1.20车辆的寄售件由甲方集中管理。
3.1.21甲方提供住宿、办公、用餐场地。
乙方自己负责费用。
3.2配件
制造商需提供车辆的全生命周期备品备件(保养件、易消耗件、备件、油品等)。
3.3工具
制造商应提供所属车检修所需专用工具每种型号各一套,此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4清单
3.4.1制造商应提供以上每台车及其配件详细的供货清单和每台车的详细配置、品牌(制造商),并对其整台车总价和内部配置元件、部件单独报价,依次说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单价、总价、产地、材质、生产厂家、用途等内容。
3.4.2对于车技术要求中的设计参考型号、制造商、品牌等,如制造商选用性能更可靠、技术更先进的品牌(或部分产品、元件、部件用进口品牌替代国产品牌),可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并作明显的标识,但必须承诺其性能可靠性优于设计参考品牌,保证产品投入使用一年内不会出现任何影响车正常运行的事故或故障,同时制造商应提出超过质量担保期后质量延伸担保期限和提供的服务项目。
★3.4.3对于属于整车安装和运行所必需的备件,即使本技术文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制造商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
★3.4.4卖方免费提供车辆首保。
首保费用要在投标总价中扣除。
3.5技术要求
3.5.1快速装卸设施技术要求
3.5.2柴油车执行柴油车技术要求
3.5.3蓄电池车执行蓄电池车技术要求
详见本技术文件4.11。
3.6中检
详见招标技术文件第6节,此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并单独列出。
3.7技术培训
详见招标技术文件第6节,此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8技术服务
3.9质量担保
详见招标技术文件第7节,此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0安装、调试、考核和验收
详见招标技术文件第8节,此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1包装、运输、装卸
详见招标技术文件第11节,此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4.1主要技术要求
4.1.1卖方提供的车功能、技术先进、适应本工程的环境条件并能满足使用要求。
4.1.2所有车均正确设计和制造,满足安全和持续运行,满足所有工况下的功能而没有过度的应力、振动、腐蚀、老化以及其它的运行问题,车结构考虑方便日常维护需要。
4.1.3车用材料应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
零部件的选择应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
严禁采用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淘汰产品。
4.1.4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制造商所供车实际使用寿命必须超过5年或10万公里。
4.2车辆主要参数和相关要求
4.1本规格书提出了设备的功能、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4.2本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
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格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4.3如供方没有对本规格书提出书面异议,需方则可认为供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格书的要求。
4.4如需方有除本规格书以外的其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供需双方讨论、确认后,载于本规格书。
★4.5供方的投标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的要求,车辆的防爆动力装置以及整车都通过煤炭行业的有关安全认证,并取得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识牌。
4.6标书能够清楚反映井下无轨胶轮车所能达到的性能指标和参数及外廓尺寸、质量,并要对主要的部件进行全面的解释和说明,必要时采用附图、表格或框图等形式。
★4.7防爆电气设备按GB3836-1-4---2000标准或其它被防爆检验部门认可的标准制造。
电气设备具有国家电气安全标准所规定的各种保护,并取得煤矿安全标志准用证书。
★4.8执行标准
4.8.1柴油车执行标准
MT/T989-2006《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191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T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5226.1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7935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Q/KC0030-2010《防爆柴油机技术条件》
MT990-2006《矿用防爆柴油机通用技术条件》
JB/T4198.1工程机械用柴油机技术条
GB3836.9-199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MT624-2007煤矿用隔爆型控制按钮
MT625-2007煤矿用隔爆型信号开关
MT428-2007煤矿用隔爆型低压电缆接线盒
电气:
IEC标准/EN标准机械:
ISO标准
或可执行类似或高于上述标准的货物原产国的国家标准或其它目前使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4.8.2蓄电池车执行标准
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
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
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3836.3-2010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
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3836.4-2010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
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3836.9-200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
浇封型“m”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GB/T12538-2003两轴道路车辆重心位置的测定
GB/T12539-1990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
GB/T12540-2009汽车最小转弯直径、最小转弯通道圆直径和外摆值测量方法
GB/T12544-2012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12674-1990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12676-1999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
GB19854-2005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防爆技术通则
MT113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MT/T154.8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MT818煤矿用电缆
AQ1043-2007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1技术要求
1.1基本要求
1.1.1所有电气设备应满足GB3836相关要求。
1.1.2选用线缆应满足MT818系列标准要求。
1.1.3可能受到撞击的零部件,均不允许使用轻金属制造。
1.1.4非金属聚合物应满足MT113相关要求。
1.1.5其他未涉及的技术指标与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2技术要求
1.2.1整车
1.2.1.1车身易见部位上应装置永久保持的整车铭牌。
1.2.1.2铭牌中应注明主驱动防爆电机的型号和功率。
1.2.1.3技术文件中应明确续航里程及充电时间。
1.2.2后悬
参照GB7258-2012要求,后悬应小于等于3.5m且小于等于轴距的55%。
1.2.3轴荷和质量参数
1.2.3.1轴荷应满足GB1589的要求。
1.2.3.2整车在空载和满载状态下,整备质量和总质量应在各轴之间合理分配,轴荷应在左右车轮之间均衡分配。
1.2.4核载
1.2.4.1应满足GB7258-2012中4.5.1、4.5.2、4.5.3和4.5.4的规定。
1.2.4.2人车的最大允许乘座人数(含司机)暂为19人,料车的最大允许载货重量暂为5吨。
1.2.5转向系
1.2.5.1应满足GB7258-2012中6.2、6.4(25°
)、6.8、6.9、6.10、6.11和6.12的规定。
1.2.5.2应具备转向助力。
1.2.5.3技术文件中应明确最小转弯半径、接近角度、离去角度等具体指标。
1.2.6制动系
1.2.6.1机械制动器应采用湿式结构,与回馈制动应能实现安全切换。
驻车制动应满足“失效安全型”的要求。
1.2.6.2制动可靠性、稳定性和制动距离应满足GB7258-2012中7.1、7.2、7.3、7.4、7.6、7.10和7.11的规定。
1.2.6.3设计速度不超过50km/h,并具有限速装置,保证实际运行速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1.2.6.4驻车制动应满足1.5倍额定载荷情况下在规定的最大坡道上保持静止不产生位移。
1.2.7照明信号
1.2.7.1照明灯、各种信号灯(除牌照灯外)应参照GB7258-2012中8的规定。
1.2.7.2宜配备远光灯。
1.2.8其他电气设备和仪表
宜满足GB7258-2012中8.6的规定。
1.2.9行驶系
1.2.9.1底盘应参照GB7258-2012、《特种设备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相关试验。
1.2.9.2宜具有防侧翻功能。
1.2.9.3应具有悬挂系统,满足GB7258-2012中9.3的规定。
1.2.10安全防护装置
1.2.10.1每个司乘人员座位均应设有安全带。
1.2.10.2应配备水基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1.2.11驾驶室及车厢
1.2.11.1应具有封闭驾驶室,且保证驾驶人的前方视野和侧方视野。
1.2.11.2驾驶室中应具有手动异常断电功能,并具有防误操作的措施。
宜具有碰撞断电功能。
1.2.11.3驾驶室仪表盘应具有温度、电参数、速度、行驶里程、电量、刹车状态、故障状态、车门开闭状态等显示功能,最高温度、速度、电量、刹车状态、故障状态、车门开闭状态重要参数应同屏显示。
应根据故障不同实现分级报警(断电)。
1.2.11.4应具有机动雨刷。
1.2.11.5人车应设置车厢,车厢顶部满足GB17578-1993《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规定》的要求。
1.2.11.6门窗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并满足GB7258-2012的要求。
1.2.12锂离子蓄电池
1.2.12.1应满足《矿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要求》。
1.2.12.2结构应具有防短路措施。
1.2.12.3应针对矿用无轨胶轮车的应用需求进行专门设计,除满足现行规定外,还应参照UL1642的规定补充相关要求。
1.2.13锂离子蓄电池电源
1.2.13.1应满足《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
1.2.13.2单体电池成组连接应具有高强度、高可靠性及防松动措施,并进行低连接电阻设计,不宜采用螺丝固定方式。
振动试验前后电源内部整个电池组变化率不超过5%。
1.2.13.3内部电池组之间可采用熔断器或继电器分成若干低压小电池组供电方式。
1.2.13.4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在整车上的布置位置应考虑避免碰撞。
1.2.13.5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5(或安装在整车上后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1.2.13.6宜具有单体电池参数试验、检测专用接口,并布设在BMS之前。
充电接口宜具有通用性。
1.2.14其他
1.2.14.1整车应具有漏电检测功能。
1.2.14.2电气设备宜满足EMS、EMI要求。
1.2.14.3每个电源箱的最大输出电压不超过320V,整车电气设备的最高电压等级宜不超过640V。
1.2.14.4应配备甲烷检测报警仪及瓦斯断电仪。
2检验方法
2.1样车检查
整车铭牌、安全带、灭火器等检查。
2.2技术参数测量
参照GB/T12673-1990等进行车辆的后悬、接近角、离去角、长、宽、高、轮距、轴距、前悬等参数的测量;
参照GB1589-2004、GB/T12538-2003、GB/T12674-1990等进行车辆的轴荷和质量参数的测量;
参照GB1589-2004等进行车辆的质量参数核定;
参照GB/T12673-1990、GB/T12674-1990等进行人数核定。
2.3最高车速试验
参照GB/T12544-2012进行车辆的最高车速试验。
2.4操纵性能试验
参照GB7258-2012进行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测定及方向盘力测定。
2.5通过性能试验
参照GB/T12540-2009进行车辆的最小转弯半径测定。
2.6制动性能试验
参照GB7258-2012进行车辆的行车制动性能检验及应急制动性能检验
4.9使用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35℃—+40℃;
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米;
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RH(+25℃);
有甲烷、煤尘爆炸性混合物的煤矿井下;
★4.10柴油车通用技术要求
4.10.1爬坡能力:
纵向不小于14°
4.10.2满载时在14°
坡度上应保证平稳起步、运行、停车。
4.10.3采用专门设计的整体底盘防爆车应为非普通汽车改装型
4.10.4排放指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防爆柴油机在MT220规定的工况条件下,未经稀释的排气中,其有害气体成分的体积浓度不应超过下列许可值:
一氧化碳(CO):
≤0.1%
氮氧化物(NOX):
≤0.08%
4.10.5安全保护装置能监控并显示发动机水温、排气温度、发动机表面温度、油压、水位、转速、工作时间、实时速度和里程,具有存储功能(存储信息包括:
车辆运行时间、运行里程、故障时间、故障名称、故障等类型,至少存储400条信息),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能报警、自动停机,并显示故障信息;
1排气温度达到70℃时;
2发动机表面温度达到150℃时;
3冷却水温度达到95℃或设计值时;
4冷却净化水箱水位低至设定最低水位时;
5机油压力低至设定最低压力时;
6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配置车载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当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1.0%时(可设定),能准确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其声光信号应使驾驶员能够清晰辨别,报警后1min内(时间可设定)自动停止防爆柴油机工作;
7胶轮车安全监控保护仪的显示单元和各种监测仪表应安装在驾驶室的醒目位置,不影响驾驶员的操作。
保护系统具有传感器断线报警或停机功能(可根据需要设定),具有保护系统主机故障报警停机功能(可设定是否停机);
启车前具有保护系统自检闭锁功能(检查到超标项时不能启动),安全监控具有RS485数据接口并开放通讯协议,与我矿井胶轮车监控系统的数据传输系统相匹配。
4.10.6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人车配置CO检测报警器;
4.10.7保护系统采用双电池供电,
4.10.8停车保护要实现发动机进气和燃油同时切断功能;
4.10.9具有行车、驻车、紧急停车制动功能;
工作制动系统必须采用双回路液压湿式制动系统。
驻车制动及紧急制动系统应安全、可靠、灵活,当发动机停机时制动系统应可靠有效。
驻车制动采用失效安全型式(即弹簧制动,液压释放);
停车制动装置应保证车辆在1.5倍额定载荷和规定的最大坡道上保持静止状态;
事故停车后应具备可控的解除制动功能,解除制动要方便;
4.10.10车辆在额定载荷、20km/h时平道制动距离小于8m。
4.10.11燃油油箱最大容积不超过8小时的用油量;
4.10.12具有倒车声光报警功能,倒车报警装置具有防爆功能;
4.10.13照明及信号灯:
防爆车装有前、后照灯和机尾信号灯、刹车指示灯、独立转向灯;
车灯选用LED型,前灯在怠速状态下前方20m处应有5lx的照明度,至少不低于4lx的照明度;
后灯选用散光型照明灯,保证倒车时车尾亮度。
尾部装有2个红色信号灯,能见距离至少60m;
远近灯光变换,远近光均为双灯,发动机运行时灯的状态必须为两前灯与两红尾灯同时亮(常亮),电压24v。
4.10.14装设电(气)喇叭,喇叭的声压值在距离无轨胶轮车40m处,应不小于75dB(A);
4.10.15装设2具4kg便携式干粉灭火器;
固定在司机便于拿放的位置;
4.10.16驾驶室有挡风玻璃,并配置气动/手动雨刷器和配倒车镜。
挡风玻璃必须符合车辆专用玻璃规范要求;
4.10.17无轨胶轮车在运行和维修期间,可能受到撞击的零部件,均不允许使用轻金属制造。
其它非金属材料的零部件,应采用表面电阻值小于1×
109Ω的阻燃性材料;
4.10.18启动方式:
防爆气启动或防爆电启动;
4.10.19噪音:
封闭式驾驶室内噪声应小于90dB(A);
其它形式不大于95dB(A);
4.10.20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本安型电气设备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5,所有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煤矿电气防爆标准;
隔爆等级不低于EXdI;
4.10.21制造、选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通用技术条件》、《矿用防爆柴油机通用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人车料车 招标 技术 文件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