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东南大学大学生英语竞赛暨全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7886922
- 上传时间:2022-12-11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3.98KB
关于举办东南大学大学生英语竞赛暨全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关于举办东南大学大学生英语竞赛暨全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举办东南大学大学生英语竞赛暨全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往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已经获得国家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本次竞赛。
三、竞赛安排
初赛将于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
00在全国各地同时进行。
东南大学初赛点考试地点为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具体地点将于考前一周另行通知)。
初赛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种方式。
初赛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进行。
将评审结果向参赛学生公布,选出国家一、二等奖和三等奖,校级一、二、三等奖,其中获得国家一等奖的同学进入决赛。
决赛笔试定于2016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
00举行。
全国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
四、竞赛组织管理
本竞赛项目由承办单位东南大学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工作,由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管理。
五、竞赛报名
2016年1月22日-2016年3月18日开放网上报名。
此期间登录以下两个网址,完成我校校园网和全国竞赛组委会官网报名:
1、东南大学校园网报名网址学生学科竞赛管理系统,或:
教务处—课外研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系统报名
2、全国竞赛官网报名网址:
注:
请参赛同学务必在指定的两个网站都进行报名,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完成报名流程,缺一不可(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请参赛同学查看外国语学院官网)。
六、竞赛奖励
本次竞赛按初赛人数6‰的比率录取决赛名额,参加决赛。
除国家一、二、三等奖外,再产生东南大学校级一等奖1%、二等奖3%、三等奖5%,在校本科生获奖后一并获得相应的课外研学学分(见《东南大学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和学校的竞赛单项奖奖励金(见《东南大学大学生手册》)。
七、竞赛组委会
主任:
陈美华
副主任:
沈孝兵、朱善华
成员:
徐春宏、郭锋萍、王婷
竞赛组委会地点:
九龙湖李文正图书馆4楼
竞赛组委会联系人:
郭锋萍老师
竞赛组委会电话:
025—或
全国竞赛章程另附
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简章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ationalEnglishCompetitionforCollegeStudents,简称NECCS)是经教育部有关部门批准举办的全国唯一的大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竞赛活动。
本届竞赛是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为了保证本届竞赛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简章,请各参赛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宗旨与目的
本竞赛旨在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水平评估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各类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
开展此项竞赛活动,有助于全面展示全国各高校各类英语教学水平和教学改革的成果,保证高校教学水平评估中有关大学各类英语教学的各项指标的落实,有助于学生夯实和扩展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推动全国大学各类英语教学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本竞赛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主办,天仁报业集团英语辅导报社、考试与评价杂志社承办。
成立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主要领导成员、资深专家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组成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附后)。
全国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赛务组织工作和一系列后续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和各高校外语系(部、室)应积极争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做好竞赛的各项工作。
三、参赛对象
本竞赛分A、B、C、阅、E五个类别,全国各高校的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
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
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
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E类考试适用于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和其他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参加。
本竞赛面向全国各高校各类学习英语的大学生,大学生可自愿报名参赛,提倡“重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
本竞赛坚持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避免仅仅选拔“尖子”参加竞赛,而把大多数学生排除在竞赛之外的做法。
四、竞赛时间和操作细则
1.初赛时间及形式:
初赛定于2015年4月12日(星期日)9:
00-11:
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
初赛赛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
初赛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
2.决赛时间及形式:
决赛笔试(含听力)定于2015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9:
决赛分两种方式,各地可任选一种:
第一种是只参加笔试(含听力),第二种是参加笔试(含听力)和口试。
只参加笔试(含听力)的学生的决赛成绩满分为150分;
既参加笔试(含听力)又参加口试的学生的决赛成绩满分是200分,其中笔试分数150分(含听力),口试分数为50分。
决赛赛题和口试方案、题目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命制。
各省级竞赛组委会选择是否统一参加口试,并决定口试地点、时间、形式等具体事宜。
3.赛场设置: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赛区,竞赛活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初赛由各参赛高校设赛点组织进行,决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考场。
所有赛点的标准赛场考生必须为30人;
非标准赛场考生必须低于30人。
凡是安排超过30人的赛场,视为违反赛规。
4.听力测试:
所有初、决赛赛点须提前安排和检查好听力设备和场地。
听力测试必须在规定时间统一播放,在规定时间结束,否则视为违反赛规。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决赛听力部分将采用光盘播放的形式,光盘配发比例为100:
1(参赛人数:
光盘数)。
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光盘播放听力的参赛单位,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委会提交的报名表中要特别标注使用听力磁带,磁带的配发比例仍为30:
磁带数),未特殊标注者将统一发放光盘,两种方式只能选其一。
若实际需要数量少于按比例配发数,可备注数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同时,为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听力泄题,听力光盘将设置打开密码,由全国竞赛组委会于考前一周电话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主要负责人,由该主要负责人通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参赛单位负责人。
5.初赛评卷:
参加初赛的各高校有初赛的评卷权。
初赛评卷工作需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集中评卷,成绩须在一周内评出,并务必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向参赛学生公布。
6.赛录取:
参加决赛的学生须从初赛学生中按初赛成绩择优选拔,按初赛人数6‰的比例录取决赛名额。
7.决赛评卷:
决赛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赛区统一进行决赛,统一评卷,以确保决赛成绩的权威性。
决赛成绩须在决赛结束后两周内评出,并在上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的同时,及时准确地通知各参赛学校和参赛师生。
8.获奖人数: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及各参赛单位严格按照成绩和比率确定获奖人数。
若出现同分并列情况,按实际并列人数计算,但总获奖人数保持不变,仍为51‰。
9.初、决赛成绩公布和查询:
淤初赛成绩在其所在的参赛学校查询。
于决赛成绩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查询;
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还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及英语辅导报社网()上公布荣获全国特等奖学生的名单。
10.赛区巡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须派特派员(巡视员)检查和巡视初赛赛场及评卷工作;
决赛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
五、命题范围、竞赛题型和辅导用书
1.命题范围:
各类考试的初赛和决赛赛题的命题将依据《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文件,并借鉴国内外最新的测试理论和命题技术、方法,既要参考现行各种大学英语主要教材,又不依据任何一种教材;
既要贴近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又要有利于检测出参赛大学生的实际英语水平。
本竞赛的初、决赛赛题注意信度和效度,内容上体现真实性、实用性、交流性和时代性。
2.竞赛题型:
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建构反应题型占90分,选择反应题型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
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
本赛题既考查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侧重考查大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
本次竞赛将借鉴国内外英语测试新题型及测试方法,在保持题型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竞赛内容将进一步加强英语“双基”考查力度,并加强考查“能力”的取向,完善初、决赛听力测试和决赛口试,加大语篇层次上语言运用能力的考查,同时将设计一些考查智力和综合运用英语能力的赛题,以增加赛题的区分度。
为使广大师生熟悉本竞赛的题型和内容,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于竞赛通知下发之日起将样题公布在《考试与评价》大学英语版、《英语辅导报》大学英语四级版上。
样题中的命题范围、题型、题量、分值安排、难易度及水平度与正式竞赛赛题基本一致,供广大参赛师生参考。
3.辅导用书:
为了方便各院校和大学生备考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充分了解本竞赛的特点和初、决赛试题命题思路及题型,把握竞赛试题的重点、难点和考点及应试策略,在本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各院校可在竞赛报名的同时预订《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官方考试指南》(2015年12月上市)及全国竞赛组委会指定辅导用书:
2015年新版大学《英语奥林匹克》丛书(总主编:
包天仁教授)和《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真题及解析》(总主编:
包天仁教授),竞赛辅导用书均按竞赛五个类别编写,分A、B、C、D、E五个分卷(册),供五个类别的参赛大学生使用,于2015年2月上市,全国统一时间发售。
六、竞赛程序
1.竞赛筹备阶段
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0月21日:
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高教处、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和各高校外语学院(系、部、室)寄发《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等文件。
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0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高教处汇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和各高校外语系(部、室)研究《通知》和《简章》,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本校的竞赛工作方案和收费标准,成立竞赛组织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向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作出正式书面报告。
2015年11月1日—12月5日:
各高校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及全国竞赛组委会报名。
各高校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交报名单和报名费。
2015年12月8日—12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向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呈交报名汇总表和报名费。
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2月30日:
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开始组织初、决赛赛题的命制工作。
2015年12月30日—2015年2月10日:
全国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审题。
2015年2月11日—3月4日:
全国竞赛组委会印制初、决赛赛卷和录制听力光盘磁带。
因客观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报名的省级组委会及参赛院校可由省级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提出申请延期报名。
2.竞赛实施阶段
2015年3月20日:
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开始向各参赛单位统一寄发初赛赛卷、答题纸和光盘(磁带)。
各接收单位务必严格做好赛卷和光盘(磁带)的保存与保密工作。
2015年4月9日:
各高校安排好初赛赛场和监考人员培训等工作。
2015年4月12日:
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初赛。
时间为120分钟(上午9:
00—11:
00)。
11:
00开始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答案发至各参赛高校负责老师处。
2015年4月12日—4月18日:
各高校初赛评卷,并评选出全国二等奖和三等奖。
2015年4月21日:
各高校将决赛汇总表及全国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名单用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
2015年4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向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上报决赛汇总表及全国二、三等奖获奖名单。
2015年4月25日:
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委会寄发决赛赛题、答题纸和听力光盘(磁带)。
2015年5月10日:
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决赛。
00—11:
00开始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答案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负责老师处。
2015年5月10日—5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决赛评卷。
评选出特等奖和一等奖,并将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及获奖人数呈报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3.颁奖表彰评估阶段
2015年5月下旬:
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寄发各类获奖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安排下发至各参赛学校。
2015年6月上旬: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向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呈报本届竞赛书面情况汇报、综合汇总表及试卷分析报告。
2015年7月:
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公布特等奖获奖师生和获奖单位名单。
2015年愿月初(暑假期间):
举办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全国总决赛暨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决赛暨夏令营采取特等奖获奖选手个人申请注册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委会推荐注册双轨制。
①根据全国竞赛工作的实际情况,此程序表中安排的时间可以做适当调整,初、决赛时间除外。
②以上程序可在各竞赛组织单位制定本单位竞赛计划时做局部调整和变动。
③以上程序各阶段中的时间应为该项活动的截止时间。
④各个程序的具体实施方法由各级竞赛组织单位决定。
七、奖励办法
1.奖励等级:
本次竞赛五个类别均设四个国家奖励等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分别依据各参赛高校初赛人数的15‰和30‰评选。
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
总获奖比例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特等奖获奖比例为1‰,一等奖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获奖比例为1‰,三等奖获奖比例为30‰,参赛人数不足167人,但不低于100人的学校可以有一名学生参加决赛。
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然后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评选。
另设优秀组
织奖,颁发给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各级竞赛组织单位和个人,评奖比例为1:
3,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评选和颁奖。
2.获奖证书:
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向所在学校颁发奖状,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向获优秀组织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向其所在的单位颁发奖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院校的颁奖形式自定。
3.宣传表彰:
获特等奖的师生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英语辅导报社网站()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
4.通报表彰:
全国竞赛组委员会办公室向教育部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通报各省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参赛及获奖情况,以示表彰。
5.参赛证书:
为了鼓励更多大学生参赛,全国竞赛组委会将在初赛期间向每一位参赛学生颁发统一制作的精美参赛证书。
6.其他奖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经全国竞赛组委员会同意,可根据各地参赛实际情况,设置适当比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市级以及校级奖励,颁发获奖证书。
各级竞赛组织单位还可以通过研究生免试、加学分、优先评优、优先评选奖学金、助学金、物质奖励等方式对竞赛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奖励。
7.系列活动:
2015年暑期举办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全国总决赛暨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资格和机会参加。
全国总决赛暨夏令营的部分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八、报名方法和竞赛经费
1.报名工作: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和各高校要根据上级竞赛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宣传竞赛的宗旨和意义,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竞赛。
全国竞赛组委会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和各高校积极宣传和组织本次竞赛。
报名院校要填写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报名单,一式两份,其中参赛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各留一份。
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报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汇总表一份,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按报名汇总表收取报名费,并按此制作、寄发赛题(含答题纸和光盘或磁带)、证书等。
2.报名时间:
本竞赛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宣传、发动。
报名时间从2015年11月1日起截至2015年12月31日。
3.下发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如需另起草通知或转发通知,须报请全国竞赛组委会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
4.竞赛经费:
经研究决定,本次竞赛全部收费每人不得超过元,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参赛的各院校自留元,用于组织、宣传、报名、初赛和初赛阅卷等;
参赛学校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上缴元,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自留元,用于初、决赛宣传、组织工作和决赛评卷、颁奖等工作,其余3郾50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委会上缴至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用于竞赛的组织、宣传、赛题命制及听力光盘(磁带)制
作及发放、表彰奖励和全国总决赛暨夏令营活动。
独立参赛的各高校自留元,其余元直接上交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决赛名额,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可向采取此种方式进行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提供决赛赛题,但增加的决赛参赛者(即6‰以外的决赛参加者)每人需向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交纳参赛费元,但总的获奖比例不变,仍为51‰。
各级竞赛组织机构除按文件规定,并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批准收取必要的考务费用外,不得加收任何不合理的费用,不提倡以本竞赛名义搞任何形式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辅导培训班。
全国竞赛组委会将对违规操作的参赛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纠正。
请各参赛单位将费用交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统一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费用汇至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汇款方式有两种:
1.邮局汇款:
收款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707,邮编:
100081,收款人:
天仁时代(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银行汇款: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开户名:
天仁时代(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帐号:
067。
请务必在附言或备注中注明“2015大学竞赛”,并写明汇款人的单位及姓名。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负责人严格按照以上两种汇款方式汇款,一切其他帐户均不属本竞赛收款帐户,谨防短信诈骗等情况发生。
九、竞赛赛题的命制和寄发
1.本届竞赛的初、决赛赛题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拟出赛题初稿,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审定。
2.初赛赛卷、答题纸和听力光盘(磁带)均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制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委会和各参赛高校须提供各赛点详细邮寄地址、收件人姓名和赛题数量,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赛题、答题纸和光盘(磁带)直接密封提前寄到指定地点。
3.初、决赛赛题和答题纸以及听力光盘(磁带)(光盘为100:
1的比例,磁带为30:
1的比例),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按每个标准赛场30份(另加2份备用卷和答题纸)密封邮寄。
请各参赛单位在呈交报名汇总表时详细注明参赛人数、考场数、所需光盘(磁带)数、收件人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电子邮箱等,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收到赛题、光盘(磁带)及初赛答案。
并请各参赛单位负责人收到赛题后立即检查,核对数量是否相符,如有误差请即刻与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4.考虑到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全国竞赛组委会只提供手工答题纸,各省或高校如需进行计算机统一阅卷,可以自制机读答题卡。
5.各级竞赛组织机构要严格做好本竞赛各环节的保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防止泄密和舞弊现象出现。
十、竞赛数据分析及评价
为了使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本竞赛实行电脑管理,设立“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信息库”。
各参赛学校须将竞赛各项数据和赛题分析结果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汇总报至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赛后赛题的分析、评价及全国竞赛结果汇总统计工作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完成。
1.竞赛答题纸和II卷上方均设有各题得分栏,由阅卷教师负责填写。
2.竞赛结束后,将召开“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举办 东南大学 大学生 英语 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