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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
广东省各级教育教学研究室管理办法()
香洲区教育局在职干部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中心工作职能
一、依照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我区基础教育阶段课程实施的具体方案,编制教学计划,进行基础教育课程研究,组织编写地方教材。
二、提出我区教学用书的指导意见,组织和指导课程的实施,指导学校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
三、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负责各学科的专业研究,进行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价。
四、负责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决策咨询,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
五、制订全区教育科研发展规划,对各中小学科研课题进行立项审批、过程指导和管理评价。
六、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七、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业务考核、教学能力测评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各部室工作职能
办公室:
一、负责统筹、协调中心日常工作;
二、承办中心公文起草和各部室文稿的审核、印发;
三、负责文件、印章、档案管理及中心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保密、保卫、后勤工作,经办教职工的工资、评定职称、转正、升级和奖惩工作。
教研部:
一、制订我区基础教育阶段课程实施的具体方案,编制教学计划,开发地方课程,组织中小学开发校本课程。
二、提出我区教学用书的指导意见,组织和指导课程的实施,指导学校开发和利用各种课程资源。
三、参与基础教育信息网络的建设,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源。
四、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负责各学科的专业研究,进行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价。
五、负责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六、负责全区中小学科研课题的审批、立项、指导、管理。
培训部:
一、制订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课程的培训,做好班级管理与证书发放等工作;
二、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开展各级各类干部、教师岗位培训;
三、开展联合办学,组织教师学历提高培训;
四、协调、组织社会成人教育的有关培训工作。
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一、指导全区各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二、负责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
三、指导全区中小学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四、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工作。
一、中心主任职责
1、中心主任是法人代表,主持中心内一切行政工作,代表中心处理对外事务。
2、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全面推进我区素质教育,认真抓好各级各类学校课程标准的落实,抓好教学方法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我区青少年学生全面地、健康地发展,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人才。
3、抓好课程改革实验。
课程改革是基础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构建素质教育体系的机制和枢纽。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旨在与时俱进,从根本上更新课程观念,改革课程结构,调整课程内容。
改革课程评价,加快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让评价能真正地促进学生的发展和教师的发展。
4、抓好教育科研工作。
欲兴教育,必先兴教研,只有以教研为先导,走科研兴教之路,才能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的进程。
加强对学校开展教育科研的指导,加强对科研课题立项的审核。
树立正确的科研思想,立足于解决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结合学校优势和办学特色来进行科研,结合日常工作来开展科研。
5、抓好师资培训工作。
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为我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造就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6、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中心全体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相信依赖中心的全体员工,合理安排教职员工的工作,发挥教职员工的专长,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7、抓好财务管理工作,建立财务和财产管理制度,关心员工生活,逐渐改善员工福利。
8、副主任是主任助手,协助主任斤好分管的工作。
二、中心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落实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中心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总结。
2、负责对外接待及工作联系。
3、负责中心每周工作安排,建立“中心工作日志”,记录中心重要大事。
4、负责中心公章管理。
5、起草和签发中心各类文件和通知。
负责上级下发的各类公文收发批转,建立“收件登记册”,执行文件传阅制度。
6、负责中心人事管理、考勤管理;
负责个人业务档案和中心档案建立与管理。
7、负责中心财务管理、财物管理、车辆管理。
8、负责中心物品采购申请审核及招标,负责中心安全保卫及其他后勤工作。
三、教研部主任职责
1、主持教研部工作,制订教研计划和工作总结。
2、组织教研员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及进行业务进修。
3、组织检查落实各校执行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使用教材情况。
4、组织学校教师进行课改实验,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定期检查、正确评价教学质量。
5、组织管理全区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负责课题的立项、审核、评估、鉴定、验收。
负责教育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应用。
6、组织全区教师参与各类教学竞赛。
指导各校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各类学科竞赛。
7配合培训部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8、组织地方教材的编写,协同培训部组织我区教师培训教材。
9、教研部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所属任务。
四、培训部主任职责
1、制订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计划和继续教育工作总结,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2、按计划组织各类培训班,做好班级管理及培训考核工作。
3、建立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管理网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及发证,向人事部门通报培训情况。
4、结合我区实际,协调各部门组织培训教材的编写。
5、做好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证工作。
6、培训部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所属工作。
五、各部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中学教研员工作职责
1、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教育部及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指示、决定,调查了解执行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和教材使用情况。
2、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并熟练掌握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材,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组织本学科教师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辅导和帮助教师掌握教材,改进教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研究建立科学的检查、评估教学质量体系。
3、深入学校、课堂参加教学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本学科在不同时期、不同学段的教学基本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教学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组织实施课改实验,组织区内各种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教学理论和实践的专题学术研究,收集并撰写对教学有指导意义的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和有关材料,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广泛开展学科教学研究活动。
5、介绍国内外教学、教研动态和信息,帮助教师开阔视野,学习、借鉴成功经验,从教学实际出发,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能力。
6、接受学科业务咨询,解答教师教学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7、组织考试命题和学科竞赛试题。
8、协同培训部做好中学教师的培训工作。
(二)小学教研员工作职责
1、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教育部及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指示、决定,调查了解执行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和教材使用情况。
2、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并熟练掌握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材,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组织本学科教师进行教研、课改活动。
辅导和帮助教师掌握教材,改进教法,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
3、深入学校、课堂,参加教学实践,加强教学视导,了解本学科教学的基本情况。
4、组织实施课改实验,收集并撰写对教学有指导意义的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和有关材料,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广泛开展学科教学研究活动。
5、介绍国内外教学、教研动态和信息,帮助教师开阔视野。
7、采用科学的方法检查、评估教学质量。
建立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相适应的质量考核体系。
8、协同培训部做好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
(三)会计、报帐员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政策,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2、按照有关规定编造月、季、年的各种统计表,做好月、年度结算,准确及时将中心财务情况送主管领导审核。
3、管理中心财会项目的收入、支出帐目,做到记帐及时、日清月结,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按勤俭办事的原则,多提合理化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4、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各种报销单据,对不符合规定的各种单据有权拒绝报销。
5、整理、保管一切收支凭证及审批报告、报销手续等,建立完善的财务档案。
6、协助人事部门做好调资工作,负责办理中心员工调动的工资转移手续。
(四)出纳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法规和财务政策,反对贪污、挪用、浪费等违纪行为。
2、认真管好中心款项。
按国家规范使用和保管款项,按财务部门的规范程序处理与外单位的款项来往。
高质高效完成财务结算。
3、按时发放员工工资。
4、对不符合程序的单据有权拒绝报销。
(五)司机职责
1、按中心办公室安排,按时完成出车任务。
2、建立“出车记录”,填写每天车辆使用情况、发生的问题和各项故障。
3、负责中心车辆的保养、维护、清洁。
需进厂保养的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保证车辆平安行驶。
4、保证车辆安全,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驶,礼貌待人,全心全意为中心教研培训服务。
党支部工作条例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
中心党支部在本单位处于政治核心地位,把保证完成教育科研、师资培训任务、搞好课改实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教研培训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加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教育和培养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各项工作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抑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参与中心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行政开展各项工作。
3、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工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工会开展工作。
三、党支部党员大会
1、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本支部最高领导机关。
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有权并应参加。
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
2、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主要内容有: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计划、措施。
(2)、讨论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讨论和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代表,选举增补支部委员。
(4)、讨论通过支部对中心各项工作实行保证监督的重要措施。
(5)、讨论通过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6)、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奖励和处分。
(7)、讨论决定由支委会提交的其它重大问题。
3、支部党员大会议题,由支委会集体研究确定。
会前要将会议内容、时间等通知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4、支部党员大会作决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通过决议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和半数方为有效。
5、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支部委员和全体党员必须执行。
对大会作的有决议,如吸收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党员、换届选举结果等,还需报请上级党委审查批准。
6、支部党员大会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整理会议纪要、负责决定事项的落实。
四、党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日常工作。
对党员大会、全体党员和上级党组织负责,接受上一级党组织领导。
2、中心支部委员会由三人组成,设支部书记,组织、宣传委员。
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报区教育局党委批准后产生。
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应按时换届选举。
3、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党员大会决定的意见和措施;
(2)、讨论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重要活动安排,讨论修改支部工作总结和报告。
(3)、定期分析党员思想和发挥作用情况,制定教育、管理目标和措施及评议方案和考核办法等;
(4)、研究本单位干部理论学习和职工政治教育计划,分析职工思想工作动态,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意见;
(5)、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做好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6)、研究对党员表彰奖励和处分的意见,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7)、定期研究讨论本单位工会等群众组织工作,协调行政和群众组织的关系;
(8)、听取本中心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对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研究制定保证监督贯彻落实的措施;
(9)、定期检查本支部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情况,提出改进和防范意见或措施;
(10)、加强党费管理,要求党员按时缴纳党费并及时将党费上交区教育局党委。
4、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委员分工负责。
各委员按各自分工,积极负责开展工作。
支委会讨论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
若不超过半数,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5、支委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支部书记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开会时间。
支委会议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整理会议纪要,负责决定事项催办落实。
五、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委会领导下,负责领导和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负责组织、实施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及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3、支部书记要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和思想作风建设,发挥支委作用,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改进工作,提高班子战斗力;
4、搞好党员管理,组织党内活动,检查督促党内各项制度落实;
5、深入实际,了解掌握党员职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六、组织委员职责
在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的组织建设。
其主要职责是:
1、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
2、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发展对象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和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3、会同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和培训;
4、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负责召集一学期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及时上报生活会情况,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5、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搞好党员统计工作,负责收缴党费;
6、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支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宣传委员职责
在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宣传工作。
1、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定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尤其要学好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3、围绕支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
4、搞好每月一次的党日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5、负责对党员学习情况的考核及资料收集。
6、负责对党员、支部典型材料的上报和宣传工作。
7、完成上级宣传部门和支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廉政建设制度
一、自觉遵守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不懈地进行廉政教育。
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反腐保廉的自觉性。
二、建立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心主任负责反腐保廉工作,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行政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于律已,不谋求私利和特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实行“两公开一监督”,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加强对廉政建设的监督和检查。
每学期分析研究一次本中心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廉政方面的新问题。
对各种违法乱纪现象和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办公和考勤制度
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各部室要严格执行中心作息时间和上下班的规定,严肃劳动纪律,建立健全考勤制度;
对无故迟到和早退的要给予批评教育;
对无故旷工或经常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及从事第二职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班时间实行报告制度。
工作人员外出办事要报告部室负责人,各部室负责人将工作人员外出情况统一报办公室;
各部室负责人外出办事要报告办公室和中心主任;
中心领导外出要告知办公室。
办公室根据报告填写工作人员去向表进行考勤登记。
三、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工作人员在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因私事占用工作时间需要请假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审批单,经批准后执行。
上班后要即时销假。
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报各部室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
二天至十天(含十天),经部室负责人同意,报中心主任审批;
请假十天以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请病假必须有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请病假二十天以内(含二十天)由中心主任审批。
凡请病假超过二十天都,须逐级加意见,报区教育局人事服审批。
女工作人员产假,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所有请假审批单由办公室存档。
因病不能上班,必须当天先电话报告有关负责人,再持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四、中心公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需要在公休日工作的,原则上在办公时间内安排补休(如周一、周二)。
若无法安排补休,经部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中心主任审批,办公室登记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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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罚办法
1、凡在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或外办事不报告累计3次作旷工一天计。
2、学期旷工累计3天以上的,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连续旷工5天或一学期内累计10天者,该年度考核视为不称职;
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3、缺勤人员年终奖金发放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会议制度
中心会议主要包括:
中心行政会议、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中心全体人员会议和部室业务学习会议。
一、中心行政会议
1、每周召开一次(原则上每周三下午,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参加人员为中心正副主任,各部室正副主任,必要时请有关人员列席参加,中心主任主持会议。
2、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
(2)根据市、区教育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各阶段的工作计划。
(3)对业务问题进行讨论、决策。
(4)对各部室工作进行研究并布置工作。
(5)交流、检查、落实各项工作执行情况。
3、会议的讨论情况及决定事项,由办公室主任作会议记录,如有必要应写成纪要,并督促有关部室落实。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
1、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学习上级党委的各项文件精神。
(3)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4)对中心领导及中心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民主生活会议要做好纪录。
三、中心全体人员会议
1、每周召开一次(原则上星期四下午召开),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中心主任主持会议。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
(2)进行政治理论学习。
(3)布置各项工作任务。
(4)商讨中心重大事宜。
(5)学习辅导、交流经验、恳谈对话。
3、会议情况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会议纪录。
四、各部室会议
每周一次,各部室有关人员参加,各部室主任主持会议。
各部室总结本周工作,研究下周工作计划,学习有关文件及进行业务学习。
五、会议要求
1、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提高会议质量;
会议议题要安排紧凑,提高会议效率。
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集思广益。
2、研究工作的会议要议而有决,决而有果。
3、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专心开会,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其它事情,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
4、参加会议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保密制度。
公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中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办文质量,使公文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的公文处理工作。
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
其它部室由部室负责人做好文件处理把关工作。
二、上级机关的来文、交办件,同级机关的函件、会签件等,均由办公室进行登记,送有关领导批办。
各部室对交办的公文要认真按规定时间抓紧办理,处理结果应及时交给办公室。
中心办公室对公文处理要及时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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