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 业 实 习 报 告15p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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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评语:
综合考察同学毕业实习表现、毕业实习效果及毕业实习报告内容,评定该生毕业实习成绩为。
实习指导教师:
2015年08月31日
一、实习地点: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矿业分公司
二、实习单位基本情况:
唐山矿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井田范围由市中心经西南郊延至唐山丰南区。
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得唐山矿水、陆交通便利。
唐山矿自1878年开凿1号竖井至今已有130多年的开采历史,是中国大陆上第一个用机械开凿、西法开采的矿井,天津的杂志《益闻录》曾这样记载唐山矿一号井的情况:
“唐山向有煤井一所,井口在街前,井深60余丈。
井上设有货轮机器,按此井之坚牢,出煤之多,速而省工,诚中国第一佳矿也”。
唐山矿位于开平煤田西北翼的西南端,地层走向为北东、南西。
井田内由北向南排列的FⅠ和FⅤ号等主断层的走向基本与地层走向平行。
此外除东部发育的FⅢ号断层以南的主向、背斜外,向西部还发育有岭子倾伏背斜等一系列褶曲构造。
这些主断层和主要褶曲构造直接影响着唐山矿井田内的区域划分,使井田很自然地形成了若干个构造块。
地层自上而下有:
第四系、二叠系、石炭系、奥陶系。
基岩最新地层为二迭系上统的古冶组。
与华北地区同时期沉积类型相一致,本地区地层缺失奥陶系上统、志留系、泥盆系和石炭系下统,使石炭系中统的唐山组地层直接覆于奥陶系中统的马家沟石灰岩之上。
唐山矿为高瓦斯矿井,通风系统复杂,局部生产区域风量小、通风压力低,系统相对抗灾能力较弱,采空区瓦斯涌出受大气压力影响的问题相当突出。
3、实习的主要内容:
1、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
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
(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水平,保障矿工;
一、井下避难所设置的基本要求:
;
1、煤矿井下避难所目前主要有固定式避难室和可移动;
2、井下有人工作的地点均应有避难所为其服务;
3、避难所的额定人数,应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
4、避难所应设置在无异常应力、顶板完整、支护完好;
5、避难所应有清晰、醒目的标示;
6、避难所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在充分借鉴美国、澳大利亚、南非等国家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提出我国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
一、井下避难所设置的基本要求:
1、煤矿井下避难所目前主要有固定式避难室和可移动式救生舱两种类型。
矿井可根据自身的特点自主选择,并以满足矿井灾变条件下矿工应急避险需要,安全、实用、救生为基本原则。
2、井下有人工作的地点均应有避难所为其服务。
避难所距工作地点的距离,以矿工在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或矿井火灾等事故应急情况下,佩戴随身携带的自救器能够安全到达为确定原则,一般不超过1000米。
井下避难所的设置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
突出矿井的井底车场应设置固定式避难所,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应设置采区避难所,掘进距离超过500米的巷道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
3、避难所的额定人数,应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并考虑不低于5%的富裕系数。
4、避难所应设置在无异常应力、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的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存放在巷道中的可移动式救生舱,应保证巷道畅通,
安全间距、风速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有预防爆炸冲击破坏的相关措施。
5、避难所应有清晰、醒目的标示。
矿井避灾路线图中应明确标注避难所位置和规格、种类,井巷中应有避难所方位的明显标示,以方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能够迅速到达避难所。
6、避难所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步骤,指导遇险矿工正确使用避难设施,安全避险。
7、建立相应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避难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8、将正确、安全使用避难所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和定期应急救援演练的重要内容,提高矿工应急救援能力。
二、井下避难所的通用技术要求
1、井下避难所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通讯、照明及指示、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保证在无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维持所内额定避险人员生存(即避难所额定防护时间)96h以上。
2.井下避难所应配备矿井灾变期间的空气供给装置或设施,在额定防护时间内提供避险人员人均供风量不低于0.3m3/min,氧气浓度在18.5%-22.0%之间,并保证避难所内部与外部巷道相比始终处于不低于200Pa的正压状态,以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渗入。
同时,应接入矿井压风管路,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如果避难所具备直通地面的大直径钻孔,可不接入)。
为使避难所防护失效后避难人员能够逃生,避难所内应配备隔绝式氧气自救器,自救器使用时间不低于45min,配备数量不低于额定人数的1.2倍。
3.井下避难所应具备对有毒有害气体的处理能力和空气调节控制能力,对CO2的吸收(排除)能力不低于每人0.5L/min,对CO的吸收(排除)能力不低于400ppm/h,保证在额定防护时间内,舱内CO2低于1.0%、CO低于24ppm,空气温度不高于35℃、湿度不高于85%。
所使用的各种化学药剂应做真空包装。
4.井下避难所应具备所内外环境参数检测仪器,至少应对避难所内的CO、O2、CH4、CO2,避难所外的CO、O2、CH4、CO2、温度等进行检测或监测。
5.井下避难所应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并有通讯方式失效情况下的信息交流方法,宜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证灾变期间的通讯安全可靠。
6.井下避难所应配备在额定防护时间内额定人员生存所需要的食品和饮用水,食品配备不少于2000KJ/人*天,食用水0.5L/人*天(如果避难所具备直通地面的大直径钻孔,可以通过钻孔输送空气、食品和饮用水,可不配备)。
7.井下避难所外应有清晰、醒目的标示。
避难所内应有必要的照明,并有急救箱、工具箱、灭火器、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设施设备。
8.避难所用电气设备、高压容器、仪器仪表、化学药剂等,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和国家有关管理要求,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三、固定式避难硐室的基本要求
固定式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是在井下适当位置开凿的硐室,配备维持人员生存所必须的相关设备设施和食物,用于煤矿灾害遇险人员无法撤离灾区或矿井时的应急避难空间。
避难硐室除应满足井下避难所的通用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避难硐室应设置在地质构造简单、围岩稳定的进风巷道。
尽可能设置在岩层中,必须设置在煤层中时,应有防瓦斯涌出、煤层自然发火的安全技术措施。
2、避难硐室应采用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的材料支护,净高不低于2m,深度满足无灾害状态下扩散通风的要求(如果避难硐室具备直通地面的大直径钻孔或有其它通风措施,可不按此要求),长度根据额定避难人数确定,且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
3、避难硐室应采用向外开启的2道隔离门结构,以形成风障。
隔离门不低于反向风门的标准;
隔离门墙不低于火药库防爆墙的标准,且具备足够的气密性。
四、可移动式救生舱的基本要求可移动式救生舱(以下简称救生舱)一般为舱体式结构,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食物,用于煤矿灾害事故遇险人员无法撤离灾区或矿井时的应急避难空间,既可固定设置,也可随采掘工程而移动。
救生舱除应满足井下避难所的通用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救生舱应有明确具体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包括适用的灾情、灾区及海拔高度、环境条件、井巷空间尺寸等,并在产品标准、使用说明书、产品的永久性安全使用须知中注明。
2、救生舱提供的生存空间不应低于每人0.8m3,且总有效容积不低于8m3。
3、救生舱舱体应有足够的气密性和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侵入的能力。
救生舱的泄压速率不超过350Pa/h;
舱内大气压力应始终保持高于外界大气压力200-1000Pa;
同时,应设置过渡舱,不设过渡舱时应有防止避险人员进入救生稚嫩内时有害气体侵入的技术措施。
4、救生舱应有足够的强度和防护能力。
适用于在火区及其影响内使用的救生舱,应能在环境温度55℃条件下安全使用;
适用于存在较大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煤尘危险的环境中使用的救生舱,应能承受不小于2MPa的爆炸压力;
适用于在水灾环境中使用的救生舱,应明确能够承受的最大水压力。
5、救生舱应选用搞高温老化、无腐蚀性、无公害的确环保材料。
救生舱外体颜色在煤矿井下照明条件下应醒目,宜采用黄色或红色。
同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荧光条码。
2、采区供电设计之采区高、低压电网保护整定计算
对保护的整定计算必须满足四方面要求:
选择性、可靠性、迅速性、灵敏性。
选择性:
当线路故障时,只切断故障部分线路,并不越级跳闸。
可靠性:
保护装置不应出现误动或拒动。
迅速性:
当保护范围内出现故障时,保护装置应迅速切断被保护线路。
灵敏性:
当保护范围内发生最小短路电流时,保护装置应可靠动作。
灵敏性高低是以灵敏度来衡量,其意义是指被保护范围内发生的最小短路电流与整定值的比值,数值越大灵敏性越高。
如采区低压电网用熔断器保护时,当熔件额定电流在100A以上时取4,100A及以下时取7;
对电磁式过流继电器取1.5。
一、高压电网保护整定(变压器一次侧高爆开关)
1、过载保护:
作为变压器外部短路及内部故障时的后备保护,动作电流应躲开变压器最大工作电流来整定。
其高压侧动作电流按下式计算:
Idz=KkKjIgmax/KBKfnL=KkKj(Iq+∑Ie)/KBKfnL
式中:
Kk可靠系数,取1.2~1.4;
Kj接线系数,取1;
KB变压器变比,6000/400=15,6000/690=8.7;
Igmax最大工作电流,Igmax=(Iq+∑Ie);
Kf返回系数,取0.9;
如是DL型取0.85,GL型取0.8;
nL电流互感器变比
Iq功率最大一台设备(或同时起动的几台设备)的起动电流;
∑Ie除功率最大一台设备(或同时起动的几台设备)外的所有设备额定电流之和。
灵敏度按变压器低压侧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应大于1.5,时间延时0.5秒。
灵敏度校验:
①对Y/Y接线变压器按下式校验:
Klm=Idmin
(2)/KBnLIdZ≥1.5式中:
Idmin
(2)变压器二次侧最小两相短路电流。
2、短路保护:
按过载保护整定值的3~8倍整定。
二、低压电网保护整定
㈠熔断器熔体的选择
1、保护单台鼠笼电机,按躲过起动电流计算
IRe≈IQe/1.8~2.5
IRe熔体的额定电流,安;
IQe鼠笼电机起动电流,一般为额定电流的5~7倍;
1.8~2.5保证熔体不熔化的系数,起动时间小于10秒者取2.5,大于10秒者取1.8~2。
2、保护多台电机的干线熔体选择
按躲过最大一台鼠笼电机起动电流及其余用电设备额定电流之
和来选择:
IRe=IDQ/1.8~2.5+∑Ie
IDQ最大一台鼠笼电机起动电流,安。
3、保护照明设备(照明变压器)
变压器二次熔体额定电流为:
IRe≈Ie
Ie照明设备额定电流,安。
一次熔体额定电流:
IRe=(1.2~1.4/kB)Ie
kB变压器变比,380/133=2.86;
660/133=4.96。
熔体额定电流规格有:
6、10、15、20、35、60、80、100、125、160、200、225安等。
4、电钻变压器保护
IRe=(1.2~1.4/kB)(IDQ/1.8~2.5+∑Ie)
对于电钻电机保护与1相同。
5、灵敏度校验
用保护范围内线路未端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
Idmin
(2)/IRe≥4或7
对于127V的电压,不分熔体额定电流大小,一律取4。
5、为了不使电缆在短路时过热损坏,要求熔体的额定电流与其保护的电缆截面相配合。
当熔体额定电流超过160A时,最好选用电流继电器来保护短路故障。
熔体额定电流与两相短路电流以及电缆最小截面配合表。
额定电压(V)熔体额定电流(A)
3、高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
一、一般规定
1、高低压维修电工(以下简称维修电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规程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非维修电工严禁擅自检修电气设备。
2、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3、具备电工基本知识,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及设备的分布情况。
4、了解所负责维修的设备的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工作。
5、必须熟悉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
熟悉出现事故的停电顺序和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火方面和触电急救知识。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饮酒,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高压电器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并严格按照工作票执行。
3、检修、安装、挪动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4、在电气设备上作业时,严禁带电作业。
在检查、检修、移动电电气设备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
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在放电、挂接地线、设置遮拦,操作手吧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
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的绝缘必须良好。
6、维修电工在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维修设备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监测仪。
7、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⑴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⑵测量时,1人操作,1人监护。
⑶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0%以下。
⑷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⑸测试电器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1、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验电笔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用具并检查是否保存良好状态。
2、供电线路如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办理计划检修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将停送电时间及影响范围书面通知有关单位。
三、操作顺序
1、办理当班工作所需的停、送电手续或工作票。
2、停电后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
3、开始检修或处理故障。
4、检修完毕拆除检修时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
5、按照停送电程序恢复供电。
四、正常操作
1、维修电工必须对维护辖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失爆是,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
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3、井下中央变电所、盘区变电所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由熟悉供电系统的专职电工根据工作票、倒闸操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并由检修负责人监护。
4、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5、各类保护装置应按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负载的有关参数正确整定和定期校验。
6、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开路,二次侧接地线不准断路。
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进行通电试验室,应采取措施防止二次向一次反送电。
7、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不得任意修改整定值。
8、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9、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
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并用防松垫圈加以紧固。
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细则规定。
10、铠装电缆芯线连接必须采用冷压连接方式,禁止采用绑扎方式。
11、在井下检查、检修电气设备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⑴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0%的风流中,方可停电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或使用相应的电工仪表或仪器测试。
⑵检修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设接地线及警示牌,设置遮拦等停电检修程序后方可开始检修工作。
⑶在有瓦斯突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前级电源开关再进行检查。
12、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4、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
1、凡参加本次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做到人人熟悉措施,人人掌握措施,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确保措施在现场实施。
2、拆装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施工,加强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观测。
3、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严禁作业。
4、所有运输区域声光、信号齐全灵敏,阻车设施、防跑车装置须牢固可靠。
5、司机、电工、道工、把钩工、班长等须执行好现场交接班签字制度,所有设备、设施都安全可靠后方可组织施工。
6、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严禁超载提运。
7、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措施,熟悉图纸。
8、施工须有专人指挥,其它人员听从指挥,服从命令。
9、参加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工种的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施工措施,按章作业,杜绝违章现象。
10、工作人员、上岗人员必须做到先检查后工作,先排除隐患后开工,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11、工区值班人员安排工作时同时交待安全,跟班人员和班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做好现场指挥和监督。
12、跟班区长是当班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验收员是当班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者,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13、工作中出现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一事故一分析,做到小事故不过班,大事故不过天,分清责任,接受教训,订出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14、各类司机必须由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无证不得操作。
15、上下山行走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不准在车场内休息逗留,做到绳动人不动。
16、所有井下拆装使用的设备、工具、起吊所用的各种锁具材料必须在地面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把所需要的零部件准备齐全,小件、易损件要存放在容器中运输。
17、提升、起吊、连车、拖拉用的设备、工具,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完好,保证在完好状态下使用,不超负荷使用。
18、设备起吊拖运时,所起运设备不得超过规定的载荷,身体任何部位禁止进入设备下方或倒链三角区域,起吊点必须牢固,否则必须进行加固。
19、起吊设备时,首先确认设备的重量,然后选择合理的手拉葫芦,要求安全系数不小于3,葫芦是单链的按葫芦额定承载能力的1/2计算。
20、使用倒链起吊设备重物时,必须对手拉葫芦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灵活、可靠,做到小护罩等齐全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使用。
严禁倒链带病起吊设备、重物,严禁使用不能自锁的倒链。
21、起吊设备、重物的重量必须符合手拉葫芦的铭牌规定,严禁过负荷起吊。
22、吊装时,必须由二人以上进行,一人检查,一人操作。
严禁一人吊装
,重物下严禁站人,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防止重物下落砸伤人员,负责指挥、检查人员必须密切注视吊装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及时提醒指挥、操作人员一旦发现情况,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险情后再进行吊装。
23、起吊过程中,如发现如下问题之一,必须停止起吊并放下起重设备进行处理。
(1)起吊时,支架变形,顶板掉石,钢丝绳断丝。
(2)起重链打滑,松脱手链等。
(3)起吊异常沉重,起吊手拉葫芦工作声音异常。
(4)起吊设备、重物不稳、旋转、摇摆。
24、在运输起吊过程中钢丝绳与设备接触,必须加以保护,防止设备表面划伤或割断起吊绳,发生意外。
25、重物起吊后严禁将手或身体伸到重物下,重物下及左右两侧严禁站人。
斜巷时,应严禁在重物万一脱落滑到的地方站人。
26、设备运输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运输线的巷道、轨道、沿线的管道、电缆进行检查,保证要求的高度和宽度,对斜巷提升绞车的完好及斜巷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保证齐全,完好可靠。
27、连接车盘时,平插销子,必须带口锁,防止销子窜出。
28、绞车司机开车前要检查绞车的完好、固定,特别是闸、离合器及钢丝绳,正式提升前,试绞车的运行及信号是否正常,检查有无余绳,绞车运行过程中操作要精力集中。
29、斜巷运输,把钩工上岗后要检查斜巷的安全设施,轨道钩头和信号,检查提升车辆的装、封车,装封车不牢固,不准行车,对于不易封装的设备采取大拦方式,封车后提升,确保提升过程的安全。
30、保证绞车的额定牵引力小于钢丝绳的破断拉力,拉移设备,有割、挤钢丝绳处,必须用40T链子或马蹬子代替。
31、绞车提空钩头时,各道岔和阻车器处必须有人看守,防止拉坏阻车器和钩头。
32、在上车场及变道处推车时,人要躲开钢丝绳波及的范围,防止跳绳打人,松车时不准有余绳,车过变坡点后立即恢复上车场的安全设施。
33、斜巷处理故障时,司机必须将绞车的闸刹紧,从上头下人用链子或绳套子将车锁到轨道上,然后处理故障,人员不准在车下方作业,车两侧作业必须有防歪措施,以防伤人。
34、处理掉道车时,先检查载车情况及载车的稳定情况,掩牢车,在下方打好戗柱,绞车绳拉紧,如果封车有问题,必须重新装封车,如封车无问题,方可从下方开始上道,该项工作必须由专人指挥、监护。
35、运输每次不得超过两车。
36、运行中绞车司机不得用手抬绳或用脚蹬绳,听准信号,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7、松车时,绞车至载车间不得有余绳,曲绳,绞车开动时所有人员必须闪开绳道。
38、每件设备的配件必须同时装车,封车与车轮不得相磨。
39、5吨以上的设备车,主绳联设备,尾绳联车盘,并应有专门的封车工具。
40、平巷人力推车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1次只准推1辆车。
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30m。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
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贫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严禁放飞车
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41、斜巷一坡三挡安全齐全可靠,拉放车时斜巷内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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