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济新论第六章国际贸易关系山东大学期末考试知识点复习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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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绝对优势说
(1)理论概述
绝对优势说是最早的主张自由贸易的理论,由英国古典经济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亚当·
斯密(AdamSmith,1723~1790)在其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原因的研究》(1776年)中提出。
该学说将一国内部不同职业之间、不同工种之间的分工原则推演到各国之间的分工,是国际贸易纯理论的开端。
(2)亚当·
斯密对重商主义的批判
亚当·
斯密有力地抨击了重商主义,主张自由经济,为自由贸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亚当·
斯密对重商主义的批判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斯密认为,财富并不由货币或金银构成,而由货币所购各物构成。
斯密指出,除了用来交换货币,货物还有其他许多用处;
但除了购买货物,货币就一无所用。
所以“货币必然追求货物,而货物却并不总是或无需追求货币”。
人们所以追求货币,不是为了货币本身,而是为了他们用货币所能购买的物品。
②斯密认为,重商主义所主张的奖出限人政策是错误的。
斯密认为,政府干预经济会带来决策风险。
另外,奖出限人政策还会扭曲资源配置,使“国家的劳动由较有利的用途改到较不利的用途”,造成福利损失。
因此,斯密主张各国之间根据各自的优势进行分工,通过国际贸易从而使各国都获利。
③斯密认为,一国从贸易中获得利益的大小不取决于贸易差额。
贸易差额论认为,如果贸易额平衡,则两地各无得失;
如果贸易额略有偏倚,就必一方损失、另一方得利,得失程度和偏倚程度相称,但这两种设想都是错误的。
斯密认为,国产商品占交换品最大部分而外国货物占交换品最小部分的国家,总是主要的利得者。
④斯密认为,国际贸易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双赢”。
斯密认为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可以使每个国家都增加财富,其原因在于:
国际贸易可以通过市场的拓展,将社会分工由国内延伸到国外,而国内分工变为国际分工,社会分工范围的扩大,意味着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最终将促进实际收入意义上的财富增长。
(3)绝对优势说的主要内容
绝对优势说认为,国际贸易使贸易双方都能得到利益;
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在于因自然禀赋或生产条件的不同而形成的商品成本的绝对差异。
绝对优势说的主要内容有:
①分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国民财富。
②分工的原则是成本的绝对优势或绝对利益。
③国际分工是各种形式分工中的最高阶段,在国际分工基础上开展国际贸易,对各国都会产生良好效果。
④国际分工的基础是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有利的生产条件。
(4)绝对优势说简评
绝对优势说深刻地指出了分工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巨大意义。
各国之间根据各自的优势进行分工,通过国际贸易使各国都能得利。
可以说,斯密把国际贸易理论纳入了市场经济的理论体系,开创了对国际贸易的经济分析。
该学说不足之处主要在于:
绝对优势说针对的只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特例,无法回答一个问题:
如果一个国家在各方面都处于绝对优势,而另一个国家在各方面都处于绝对劣势,这两个国家之间是否有必要开展国际贸易?
2.相对优势说
(1)理论概述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
李嘉图(DavidRicardo)在1817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继承和发展了绝对优势说,提出了相对优势说,从理论上证明即使在生产上没有任何绝对优势的国家,因为它与其他国家在生产各种产品上相对成本不同,仍可通过专门生产其相对成本较低的产品以换取它自己生产相对成本较高的产品,从而得到利益。
(2)相对优势说的主要内容
李嘉图继承和发展了亚当·
斯密的观点,他认为各国不一定专门生产劳动成本绝对低(即绝对有利)的商品,而只要专门生产劳动成本相对低(即利益较大或不利较小)的商品,便可进行对外贸易,并能从中获益和实现社会劳动的节约。
因此,他认为国家应该按照“两优取其重,两劣取其轻”的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分工。
如果一个国家在两种商品的生产上都处于绝对有利的地位,但有利的程度不同,而另一个国家在两种商品的生产上都处于绝对不利的地位,但不利的程度也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前者应专门生产最为有利(即有利程度最大)的商品,后者应专门生产其不利程度最小的商品,通过对外贸易,双方都能取得比自己以等量劳动所能生产的更多的商品,从而实现社会劳动的节约,给贸易双方都带来利益。
(3)相对优势说简评
相对于绝对优势说,相对优势说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论证了各国依据劳动成本的相对差异(比较优势)进行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可以改善各自的福利。
①该理论虽然解释了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如何引起国际贸易,但没有进一步解释造成各国劳动生产率差异的原因;
②该理论有一条重要的结论是:
各国根据比较优势原则,将进行完全的专业化生产,但这一点与现实有较大的出入,现实中,恐怕难以找到一个国家在国际贸易中进行完全专业化生产。
3.保护贸易理论
与古典经济学派的理论相反,汉密尔顿和李斯特提出了保护贸易的理论和政策主张。
(1)汉密尔顿的贸易保护论
美国独立后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A.Hamilton,1757~1840)代表独立发展美国经济的资产阶级的要求,根据美国需要发展制造业的实际,于1791年12月在其《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提出,为使美国经济自立,应当保护美国的幼稚工业,其主要的方式是提高进口商品的关税,采取关税壁垒方式保护民族工业。
(2)李斯特的贸易保护论
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F.List,1789~1846)在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国民体系》一书中详细阐述了幼稚工业保护的理论。
李斯特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程度,把国民经济的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即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和农工商业时期。
各国经济发展阶段不同,采取的政策也应不同,即不同时期应该采取不同的贸易政策。
其中,在前三个时期,为实现资本原始积累,应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在农工业时期,为保护本国民族工业的建立和发展,应采取保护贸易政策;
在进入农工商业时期之后,本国工业已经相当发达,可以转而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李斯特还认为,“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
个人如此,拿整个国家来说更加是如此。
”因此,李斯特认为,与其实行自由贸易而获得财富,还不如通过保护发展本国的工业,以获得财富的生产力。
为了保护国内幼稚工业,李斯特提出了对外贸易政策主张:
①贸易保护应以工业的发展为目的;
②主要通过速增关税的方式来建立和保护国内工业;
③保护对象是那些对国家经济独立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的幼稚工业;
④保护期限也不宜过长,一般以30年为限。
4.赫克歇尔—俄林资源禀赋说
(1)赫克歇尔—俄林资源禀赋说概述
赫克歇尔一俄林资源禀赋说也称为H—0学说,最早是由两位瑞典经济学家——伊·
菲·
赫克歇尔和贝·
戈·
俄林师生俩提出的,后经萨缪尔森等人不断加以完善。
资源禀赋说从要素禀赋相对差异出发,解释国际贸易的起因与贸易型态。
资源禀赋说无论是在理论分析上,还是在实际应用中,都取得了巨大成功。
从20世纪前半叶到20世纪70年代末这段时期内,资源禀赋说成为国际贸易理论的典范,几乎成为国际贸易理论的代名词。
(2)资源禀赋说与相对优势说研究视角的差异
资源禀赋说认为李嘉图的相对优势说只解释了商品的劳动支出的差异,是片面的。
他认为除了劳动以外还必须考虑资本和土地等生产要素。
资源禀赋说与相对优势说研究视角的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放松各国相对要素禀赋相同这一假设,从要素禀赋差异的角度探讨国际贸易的起因与影响。
②资源禀赋说在进行供给面分析时,除劳动之外,引入了另外一个生产要素——资本。
因此,资源禀赋说的基本模型又称为2×
2×
2模型(两个国家、两种产品和两种生产要素)。
③直观地看,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和历史发展等诸多因素,都可以成为各国要素禀赋差异的来源。
这样,资源禀赋说避免了古典贸易理论关于劳动生产率差异解释不清或过于含糊的窘境。
(3)资源禀赋说理论推导
资源禀赋说理论推导如下:
相对优势←价格差异←成本差异←生产要素价格差异←生产要素禀赋差异。
即H—O学说认为,正是由于各国所拥有的生产资源数量不同,同时也由于不同产品生产中所使用的要素投入比例不同,造成了各国生产相同产品的相对成本不同。
(4)资源禀赋说的结论
在国际分工中,一国应出口密集使用本国相对丰裕要素生产的产品,进口密集使用本国相对稀缺要素生产的产品。
即如果一个国家劳动丰裕,资本稀缺,则应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
相反,如果一个国家劳动稀缺,资本丰裕,则应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
(5)资源禀赋说简评
资源禀赋说进一步完善了李嘉图的相对优势说,生产要素禀赋的不同既决定了各国的相对优势和贸易格局,又是进行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因。
但是,资源禀赋说仍是一种静态分析。
事实上,从长期的动态观点来看,各国拥有的资源也是在不断变化的。
此外,对产品需求状况的忽视也掩藏了供求关系对价格变动的影响。
5.超保护贸易说
(1)超保护贸易说产生的时代背景
超保护贸易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盛行。
在该阶段,资本主义经济具有以下特点:
①垄断削弱了自由竞争;
②国际经济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
③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的经济大危机。
在大危机的冲击下,各国相继放弃了自由贸易政策,改变为奉行保护贸易政策,强化了国家政权对经济的干预作用。
(2)超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特点
超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特点是:
①保护对象从幼稚产业扩大到成熟产业;
②保护范围从国内转向国外市场;
③保护目的从防御转为进攻;
④保护的企业从一般企业转向大企业;
⑤保护的措施从关税延伸到非关税。
(3)超保护贸易说的主要观点
①对古典学派自由贸易理论提出批评,强调加强政府有效需求管理
超保护贸易说代表人物凯恩斯(JohnMaynardKeynes,1883~1946)认为,古典学派自由贸易理论不适用于现代社会,已经过时,其原因主要有:
a.20世纪30年代,大量失业存在,自由贸易理论“充分就业”的前提条件已不复存在。
b.古典学派自由贸易论者虽然以“国际收支自动调节说”说明了贸易顺、逆差最终均衡的过程,但忽略了在调节过程中对一国国民收入和就业所产生的影响。
凯恩斯认为严重失业和经济危机的起因在于有效需求的不足,即商品总需求价格与总供给价格相等时的社会总需求不足。
因此,凯恩斯认为救治资本主义的关键在于扩大有效需求,这就需要政府进行宏观控制,扩大消费和投资,以实现国民经济平衡。
②强调加强政府在对外贸易方面的干预
凯恩斯认为对外贸易将影响一国的有效需求,因此他推崇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思想,认为贸易顺差将扩大有效需求,从而刺激投资,达到扩大就业的目的。
相反,贸易逆差却会减少国民收入,加重失业。
因此,为了减少失业并缓和国内危机,凯恩斯主张加强国家在对外贸易中的干预作用,并保持贸易顺差,反对贸易逆差。
③提出对外贸易乘数理论
在投资乘数理论的基础上,凯恩斯的支持者认为,一国的出口和国内投资一样,有增加国民收入的作用;
一国的进口则与国内储蓄一样,有减少国民收入的作用。
因此,他们认为,只有当贸易为顺差或国际收支为顺差时,对外贸易才能增加一国的就业量,提高国民的收入。
此时,国民收入的增加量将为贸易顺差的若干倍。
这就为资本主义国家的超保护贸易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6.产品生命周期假说
(1)产品生命周期假说概述
赫克歇尔一俄林资源禀赋说隐含着各国生产同一产品所用技术相同的假设,事实上,技术进步对国际贸易也会发生影响。
由经济学家雷蒙德·
维农(RaymondVemon)首次提出的产品生命周期假说,是关于技术变化在国际贸易中作用的一个重要理论。
产品生命周期假说试图从技术变化的角度解释国际贸易形态的动态变化特征。
维农认为,随着技术扩散,产品生命周期可分为创新、成长、标准化和生命周期完结四个阶段。
(2)产品生命周期假说的内容(以美国的某种产品为例)
①产品创新阶段。
美国依靠技术优势,研制出了新产品,垄断着这一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
这一阶段产品以技术密集型为主。
②产品成长阶段。
该阶段又分前后两个时期。
其中,在第一个时期,该新产品开始进入与美国经济发展水平相似、消费嗜好也相近的其他发达国家,并占有了这些国家的市场。
但随着技术的扩散,出口市场逐步缩小;
在第二个时期,其他发达国家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并凭借工资相对于较低的优势,逐步取代美国,成为净出口国。
这一阶段产品以资本密集型为主。
③产品标准化阶段。
世界其他国家在进口该种产品后,也发生了产品的仿制,并且由于它们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而使产品成本大幅度下降。
而美国则因国内生产成本的高昂,逐步放弃该种产品的生产,改由从其他国家进口该种产品。
至此,该产品进入了成熟阶段,又称标准化阶段。
这一阶段产品以劳动密集型(或称资源密集型)为主。
④产品生命周期完结。
该种产品的进口逐渐占据了美国市场。
产品生命周期在美国完结。
当然,该种产品的生命周期还会继续在其他国家重复着。
二、不同类型国家的贸易关系
1.发达国家经济关系的演变
(1)战后各国经济力量对比的变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使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实力对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德、日是战败国,英、法两国遭到严重破坏,经济实力大大削弱,只有美国在战争中大发横财。
①战后美国
战后初期,美国确立了资本主义世界中的霸主地位,成为集政治、经济、军事优势于一身的超级大国。
但随着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所拥有的巨大的经济优势逐渐被削弱。
日本和西欧的崛起,使美国面临巨大的外部压力。
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经济实力大幅度下降。
②战后欧洲战后,欧洲各国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欧洲经济复兴。
通过马歇尔计划,在美国的大力支持下,英、法、德等国的经济迅速恢复。
另外,为推动欧洲走向统一与联合,欧洲各国开始了一体化进程,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和示范作用。
到2007年,欧盟成员已扩大到27个。
③战后日本
战后,在美国的扶持下,战败国日本经济恢复很快。
日本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工业生产总值分别于1954年和1956年恢复到战前最高水平,并于1967年国民生产总值超过联邦德国,居世界第二位。
(2)发达国家间贸易关系的发展
由于战后国际经济力量对比的重大变化,导致各国贸易关系发生相应的变化。
战后至今,发达国家间的贸易发展经历了以下三个时期,各个时期有着不同的特点:
①战后初期至20世纪70年代初
该时期是发达国家经济上升时期,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贸易关系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a.各国出口贸易增长十分迅速,年平均增长速度不仅超过战前各国出口贸易的年增长率,而且还超过同期各国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率。
b.发达国家间相互贸易在各国贸易额中所占比重迅速提高。
c.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错综复杂。
②20世纪70年代初至80年代末
该时期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缓慢增长、停滞与通胀加剧的“滞胀”时期,其贸易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a.滞胀对经济的威胁加剧了各国对世界市场的争夺,贸易保护主义加强。
b.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对外投资增长速度超过对外贸易增长速度,原因在于对外投资可以绕过贸易壁垒而获取高额利润。
c.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技术竞争成为发达国家贸易竞争的核心。
d.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加强。
⑧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
20世纪90年代,发达国家贸易关系的一个最重要特点就是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美国和泛美经济联合。
1992年,美国与加拿大、墨西哥共同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组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由最富裕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联合组成的贸易集团。
b.欧洲一体化进程加速,货币一体化最终形成。
1993年11月,欧共体正式改名为欧洲联盟。
随着1999年1月欧元的启动,2002年1月欧元正式流通,欧洲货币一体化正式形成。
c.日本的亚太计划。
为了寻求一个扎实的根基以集体的力量来对抗竞争,日本多次提出建立亚太经济圈的倡议和计划,但由于历史原因和美国的牵制,这一计划的实现条件还不成熟。
2.经互会的发展及其解体
(1)经互会的产生与发展
经互会的全称是经济互助委员会,是由苏联组织建立的一个由社会主义国家组成的政治经济合同组织。
在苏联的组织和领导下,经互会内部各国间加强了国际经济合作,促进了区域内贸易的发展。
为应对国际形势的重大变化,东欧各国都先后根据其自身情况在国内经济和对外经济关系方面采取了重大的变革,以寻求适合本国经济发展的道路。
另外,20世纪70年代初,经互会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随着东西方局势缓和而迅速发展。
(2)经互会的解体
经互会成员国在合作和一体化过程中出现不少问题和矛盾,表现在:
①利益不均的矛盾。
经互会形成的国际分工格局有利于苏联而不利于东欧国家,导致内部矛盾激化;
②存在严重缺陷的合作机制给大多数成员国造成很大负担,使经互会内部产生离心倾向,经互会的根基并不坚固。
1991年2月,经互会宣布解体,历时42年之久的经互会正式宣告结束。
3.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关系
(1)发展中国家的兴起
二战以后,殖民地半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发展,大多数国家取得民族独立。
在发展中国家的推动下,1964年第一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一些规定,并成立了“77国集团”,标志着发展中国家已成为世界经济的一个重要力量。
(2)南南经济合作
取得民族独立后的发展中国家认识到要加快民族经济发展,必须加强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
发展中国家间的相互贸易逐步成为对外贸易增长的重要动力,也使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依赖有所降低。
发展中国家还建立地区性的经济组织和行业性的经济组织,如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和共同市场等,创立成员国的内部优惠条件,同时加强对其他经济体的抵抗力,加强信息和技术的交流,促进成员国的发展。
(3)南北经济关系
南北贸易关系无论对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然,南北经济关系还存在不对称问题,即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市场依赖很大,出口的产品也还以初级产品为主,贸易产品的结构不对称,这些都对发展中国家的长期发展不利。
因此,发展中国家要努力完善民族工业体系,提高产业结构层次,加强教育和技术更新、创造,提高劳生严力。
三、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的国际协调
1.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成立及其作用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简称关贸总协定,是美、英、法等23个国家政府间于1947年缔结的旨在降低关税和减少贸易壁垒的有关关税和贸易政策的多边国际协定。
截止1994年,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1)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产生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意识到,要想避免战争惨祸的发生、让世界拥有和平,繁荣世界各国的经济、扩大就业、提高生产和生活水平,必须建立一系列国际性机构和协调组织,以维护国际金融和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促进世界经济的顺利发展。
在第二次日内瓦会议期间(1947年4~10月),美国邀请了23个与会国进行了减让关税的多边谈判,签订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该协定于1948年1月1日临时生效。
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建立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退出历史舞台。
(2)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作用
战后的半个世纪中,作为协调世界经济和贸易关系的关贸总协定,在国际经济生活中影响巨大,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①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大幅度降低了关税;
②消除了一些非关税壁垒;
③为各缔约方制定了一套处理国际贸易关系的原则和方法,有利于解决缔约方之间的贸易纠纷;
④增加了贸易透明度,促进各国经贸关系的发展;
⑤为各国在经济贸易上的谈判和对话提供场所;
⑥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投资的发展。
2.关贸总协定适用的基本法律原则、例外和“灰色区域"
措施
(1)关贸总协定适用的基本法律原则
①无歧视待遇原则。
无歧视待遇原则是关贸总协定最基本的原则之一。
它规定,一缔约国在实施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国实施歧视待遇。
②最惠国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也应给予所有其他缔约方。
③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是指缔约国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公民、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公民、法人和商船的同等待遇。
④互惠原则。
在国际贸易中,互惠是指两国互相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⑤透明度原则。
缔约方应在经贸方面有透明度,即各缔约国及时公布各种有关经济贸易的数据、法规、条例、决定等。
⑥关税减让原则。
关税减让原则要求各缔约方通过谈判逐渐降低关税,以实现贸易自由化。
⑦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要达到这一目标,关贸总协定强调要消除一切非关税壁垒,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和外汇管制等。
(2)关贸总协定的例外
关贸总协定在规定基本法律原则的同时,也允许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有例外。
关贸总协定的例外条款,体现了关贸总协定的灵活性,但同时也要加以适当的控制,防止某些缔约方逃避国际义务。
(3)关贸总协定的“灰色区域”措施
“灰色区域”措施是指成员国采取在关贸总协定法律原则的规定边缘之外的某些贸易政策措施,如自动出口限制、有秩序的销售安排等,这些措施处在关贸总协定实施过程中为监督措施所不及的漏洞之中,它既不是合法的,也不是非法的。
“灰色区域”措施常被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时予以采用,广大发展中国家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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