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管理制度与规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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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血库的管理和技术工作。
3.要有备血计划,备有一定数量血液,保证临床需要。
遇到有急诊用血,血库存血不足时,及时与血站联系,进行急诊送血。
4.遇到疑难配血和稀有血型鉴定时,及时与市中心血站联系,请求技术帮助。
5.经常与临床联系,了解临床用血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
6.血液保存管理:
6.1.每天检查冰箱温度,做好记录。
6.2.不同血型血液分栏存放,有明显标示。
6.3.冰箱定期清洁消毒,每月做一次细菌培养监测。
7.工作室和储血室要保持清洁,每天要进行紫外线消毒。
8.配血和发血:
8.1.需输血的病员,由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取受血者自凝血2~5ml送交血库做血型和交叉配血试验.其标本试管应贴有标签。
如需大量用血或因科研需要用血,应提前两天通知血库准备(急症例外)。
收标本时要检查标签、血量、有无污染和溶血,凡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科室重新抽血。
8.2.接到输血处方后,要仔细逐项查对输血单与标本试管的姓名、科别、住院号、床号、血型是否相符,然后取同型库血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对小儿科或血型有疑问者,要复查病员与献血者双侧血型,再行交叉配血试验。
以确保无误。
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有任何差错。
输血单血型要填写清楚并签全名。
8.3.对已发出的血,一律不能退回血库。
如因特殊情况需输异型血者,必须经临床主治医师同意,输血量不得超过600毫升。
8.4.购买“A”型、“B”型标准血清时,应保证血清效价准确可靠,要经常检测标准血清有无污染、沉淀,以防影响血型鉴定结果。
8.5.发血后,病员与献血员的配血标本应保存一周(2-60C)以备查对。
9.做好出入库记录,每月按时与市中心血站对帐,核实准确无误后将记帐单报院财务科。
10.发血记录、申请单、帐目等材料保存10年。
2.血液出入库检查规程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
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3.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4.全血、血液成分出库前要认真检查,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明情况。
3.血液质量检查规程
1.全血质量检查,对血站送来的全血进行如下检查:
1.1.外观:
于光线明亮处,以肉眼检查:
塑料采血袋中的全血应无凝块、溶血、黄疸、气泡及重度乳糜,采血袋应无破损,袋上应保留至少20cm长分段热合注满全血的采血管。
1.2.标签:
于光线明亮处,以肉眼检查核对:
血袋上标签应洁净、无皱褶、无破损,字迹清楚,填写完整准确。
1.3.容量:
看容量是否够。
1.4.血型:
ABO血型应正反定型符合,稀有血型应符合血型标签标示。
1.5.其它:
其它血液规定指标根据需要进行检测。
2.(浓缩、悬浮、洗涤)红细胞检查,对血站送来的(浓缩、悬浮、洗涤)红细胞检查进行如下检查:
2.1.外观:
同1.1。
2.2.标签:
同1.2。
2.3.容量:
2.4.血型:
2.5.其它:
3.浓缩血小板质量检查:
3.1.外观:
于光线明亮处,以肉眼检查,应呈淡黄色雾状,无纤维蛋白析出,无黄疸、气泡及重度乳糜,采血袋应无破损。
3.2.标签:
3.3.红细胞混入量:
必要时进行红细胞计数检测。
(血球计数仪法)
3.4.血小板含量:
必要时进行血小板计数检测。
3.5.血型:
ABO血型应正反定型符合。
3.6.其它:
4.新鲜冰冻血浆质量检查:
4.1.30-370C融化后,应呈淡黄色澄清液体,纤维蛋白析出,无黄疸、气泡及重度乳糜,采血袋应无破损。
其他检查参照全血。
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协庄矿医院验科
4.临床输血操作规程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7.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时行输血。
7.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输用前将血袋内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7.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学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7.5.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7.6.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
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7.7.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
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科)。
7.8.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5.各项输血诊疗活动的操作规程
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1.浓缩红细胞
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
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A.血红蛋白>
100g/L,可以不输。
B.血红蛋白<
70g/L,应考虑输。
C.血红蛋白在70~100g/L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2.血小板
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
A.血小板计数>
100×
109/L,可以不输。
B.血小板计数<
50×
109/L,应考虑输。
C.血小板计数在50~100×
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D.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3.新鲜冰冻血浆(FFP)
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A.PT或APTT>
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B.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浓缩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C.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D.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FFP:
5-8ml/kg)。
4.全血
用于急生大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回输自体全血不受本指征限制,根据患者血容量决定。
注:
①红细胞的主要功能是携带氧到机体的组织细胞。
贫血及血容量不足都会影响机体氧输送,但这两者的生理影响是不一样的。
失血达总血容量30%才会有明显的低血容量表现,年轻体健的患者补充足够液体(晶体液或胶体液)就可以完全纠正其失血造成的血容量不足。
全血或血浆不宜用作扩容剂。
血容量补足之后,输血目的是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首选红细胞制品。
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扩容,结合红细胞输注,也适用于大量输血。
②无器官器质性病变的患者,只要血容量正常,红细胞压积达0.20(血红蛋白>
60g/L)的贫血不会影响组织氧合。
急性贫血患者,动脉血氧含量的降低可以被心输出量的增加及氧离曲线右移而代偿;
当然,心肺功能不全和代谢率增高的患者应保持血红蛋白浓度>
100g/L以保证足够的氧输送。
③手术患者在血小板>
109/L时,一般不会发生出血增多。
血小板功能低下(如继发于术前阿斯匹林治疗)对出血的影响比血小板计数更重要。
手术类型和范围、出血速率、控制出血的能力、出血所致后果的大小以及影响血小板功能的相关因素(如体外循环、肾衰、严重肝病用药)等,都是决定是否输血小板的指征。
分娩妇女血小板可能会低于50×
109/L(妊娠性血小板减少)而不一定输小板。
因输血小板后的峰值决定其效果,缓慢输入的效果较差,所以输血小板时应快速输注,并一次性足量使用。
④只要纤维蛋白原浓度大于0.8g/L,即使凝血因子只有正常的30%,凝血功能仍可维持正常。
即患者血液置换量达全身血液总量,实际上还会有三分之一自体成分(包括凝血因子)保留在体内,仍然有足够的凝血功能。
应当注意,休克没得到及时纠正,可导致消耗性凝血障碍。
FFP的使用,必须达到10~15ml/kg,才能有效。
禁止用FFP作为扩容剂,禁止用FFP促进伤口愈合。
内科输血指南
1.红细胞:
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
血红蛋白<
60g/L或红细胞压积<
0.2时可考虑输注。
2.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和临床出血症状结合决定是否输注血小板,血小板输注指征;
血小板计数>
109/L一般不需输注
血小板计数10-50×
109/L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
血小板计数<
5×
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
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
有出血表现时应一次足量输注并测CCI值。
CCI=(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1011)×
体表面积(M2)/输入血小板总数(1011)
输注后血小板计数为输注后一小时测定值。
CCI>
10者为输注有效。
3.新鲜冰冻血浆:
用于各种原因(先天性、后天获得性、输入大量陈旧库血等)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Ⅱ、Ⅴ、Ⅶ、Ⅸ、Ⅹ、Ⅺ或抗凝血酶Ⅲ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
一般需输入10~15ml/kg体重新鲜冰冻血浆。
4.新鲜液体血浆:
主要用于补充多种凝血因子(特别是Ⅷ因子)缺陷及严重肝病患者。
5.普通冰冻血浆:
主要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
6.洗涤红细胞:
用于避免引起同种异型白细胞抗体和避免输入血浆中某些成分(如补体、凝集素、蛋白质等),包括对血浆蛋白过敏、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和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的患者。
7.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
主要用于中性粒细胞缺乏(中性粒细胞<
0.5×
109/L)、并发细菌感染且抗菌素治疗难以
控制者,充分权衡利弊后输注。
8.冷沉淀:
主要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vWD),纤维蛋白原缺乏症及因子ⅫⅠ缺乏患者。
严重甲型血友病需加用Ⅷ因子浓缩剂。
9.全血:
用于内科急性出血引起的血红蛋白和血容量的迅速下降并伴有缺氧症状。
70g/L或红细胞压积<
0.22,或出现失血性休克时考虑输注,但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扩容仍是治疗失血性休克的主要输血方案。
术中控制性低血压技术指南
术中控制性低血压,是指在全身麻醉下手术期间,在保证重要脏器氧供情况下,人为地将平均坳脉压降低到一定水平,使手术野出血量随血压的降低而相应减少,避免输血或使输血需要量降低,并使术野清晰,有利手术操作,提高手术精确性,缩短手术时间。
1.术中控制性低血压主要应用于①血供丰富区域的手术,如头颈部、盆腔手术;
②血管手术,如主动脉瘤、动脉导管未闭、颅内血管畸形;
③创面较大且出血可能难以控制的手术,如癌症根治、髋关节断离成形、脊柱侧弯矫正、巨大脑膜瘤、颅颌面整形;
④区域狭小的精细手术,如中耳成形、腭咽成形。
2.术中控制性低血压技术的实施具有较大的难度,麻醉医师对该技术不熟悉时应视为绝对禁区忌。
对有明显机体、器官、组织氧运输降低的患者,或重要器官严重功能不全的患者,应仔细衡量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的利弊后再酌情使用。
3.实施术中控制性低血压应尽可能采用扩张血管的方法,避免抑制心肌功能、降低心输出量。
4.术中控制性低血压时,必须进行实时监测,内容包括:
动脉血压、心电图、呼气末CO2、脉搏、血氧饱和度、尿量。
对出血量较多的患者还应测定中心静脉压、血电解质、红细胞压积等。
5.术中控制性低血压水平的“安全限”在患者之间有较大的个体差异,应根据患者的术前基础血压、重要器官功能状况、手术创面出血渗血状况来确定该患者最适低血压水平及降压时间。
组织灌流量主要随血压和血管内径的变化而变化,血压降低,灌流量也降低。
如果组织血管内径增加,尽管灌注压下降,组织灌流量可以不变甚至增加。
理论上,只要保证毛细血管前血压大于临界面闭合压,就可保证组织的血流灌注。
器官对血流的自身调节能力在一定血压范围内发挥作用,不同的器官发挥自身调节血流作用的血压范围亦不同。
手术创面的血流灌注降低、出血量减少时,重要器官血管仍具有较强的自主调节器节能力,维持足够的组织血供。
另一方面,器官血压的自身调节低限并不是该器官缺血阈,器官组织丧失自身调节血流能力的最低压高于该组织缺血的临界血压。
所以,如果术中控制性低血压应用正确,则可以安全有效地发挥他减少出血、改善手术视野的优点。
6.人员培训和技术考核制度
1.制定培训计划
科室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提出培训需求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
2.组织培训
2.1.岗前培训
对新分配、新调入及转岗人员组织上岗培训。
培训内容为本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技术规范、有关的规章制度、拟上岗所需的应知应会知识等。
培训方式为科室组织专门人员授课,科室负责记录和考核。
2.2岗位培训
根据科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需要,所有技术人员的知识应更新、技能应提高,对其本专业的检测动态应及时了解。
科教秘书负责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会、座谈会、标准和规程应用研讨会,业务学习进修及短期外出学习,互传互授相关知识和技术。
2.3.适时培训
a.规程等技术规范的修订情况,科主任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b.原则上涉及我科开展检测业务的每个新标准和规程,科室将至少派一名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宣传会或技术交流会。
c.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人员,有义务负责对其他从事该项工作人员的培训;
d.凡送出参加培训的人员,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科教科登记,经分管院长批准(需出省的再报院长批准),培训结束后,被培训人需向科教科提交证明其参加培训达到预期效果的证明材料(如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
7.检验记录和核对制度
1.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保证工作质量,防止差错事故的一项重要制度,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制度。
2.送检交叉配血标本应新鲜、查对科别、姓名、性别、标本容器等;
检验单应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齐全;
如经查对不符,检验人员可将其退回重新采集。
3.血交叉试验后,要有第二人核对结果并签字,一人值班时,要自己进行核对结果。
核对无误后,认真、准确填写交叉试验单,结果要做好记录。
4.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等。
8.血液保存、发血、临床用血和血液报废制度
1.血液保存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
品种
保存温度
保存期
1.浓缩红细胞
(CRC)
4±
20C
ACD:
21天、CPD:
28天、CPDA:
35天
2.少白细胞红细胞(LPRC)
与受血者ABO血型相同
3.红细胞悬液(CRCs)
(同CRC)
4.洗涤红细胞(WRC)
24小时内输注
5.冰冻红细胞(FIRC)
解冻后24小时内输注
6.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PC-1)
22±
(轻振荡)
24小时(普通袋)或5天(专用袋制备)
7.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PC-2)
(同PC-1)
8.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GRANs)
9.新鲜液体血浆(FLP)
10,新鲜冰冻血浆(FFP)
-20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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