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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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职能定位 安全保卫部是公司总经理室领导下的,按照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组建,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和内部分工方法,全天候巡查、全方位控制和全过程监管场内安全事务的专职机构。
0.4组织宗旨 安全保卫部组织活动的宗旨、管理工作的意图和存在的价值,对内就是要为企业健康发展和持续繁荣提供适用、稳定和有序的日常支持和安全保障系统,对外就是要为企业创建和保持安全、稳定和有序的形象和声誉。
0.5方针任务 内部事务管理制度的建设是安全保卫部进行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执行力的重要保证,其基本任务是:
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岗位有责、作业有章、处置有序、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创建规范的防务和保持有序的工作,切实履行职能和实践企业安全发展战略。
0.6工作标准 内部事务管理活动的开展必须坚持以提高工作能力作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特别是要以增强在复杂与突变的环境条件下的应变工作能力为根本标准。
0.7工作原则 内部事务管理工作的运行必须坚持发挥组织的核心作用和运用纪律的规范作用,按照规章制度展开组织活动,严格管理成员行为,努力使员工在思想上、行动上与总经理室保持高度一致。
0.9行动准则 内部事务管理行为的准则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市场的发展和内部协调和合作的需要。
0.10实施要求 本办法的施行必须坚持分级负责制,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提高。
1.1职责定义 是部门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应承担的任务、责任和权限所作的具体规定,也是部门能否保证有效运行的关键性要素。
1.2职责内容
1.2.1负责场内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及经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的监督管理。
1.2.2负责场内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2.3负责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1.2.4参与场内治安事件、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0工作范围
2.1治安保卫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是:
2.1.1在管辖范围内进行安全防范巡查,建立警卫和巡查工作制度与记录。
2.1.2完成特定对象事件、特定业务时段和特定交通路段的安全保卫工作。
2.1.3制止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违规和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规和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或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专职机构和公安部门的处置、侦查工作。
2.1.4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展开作业活动,掌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重要部位的安全。
2.2治安保卫工作范围确认如下:
2.2.1对场内人员持可疑物出场时进行查验和询问。
2.2.2对进场交易或装缷货车辆进行查验和询问。
2.2.3制止场内打架斗殴、违禁物品、欺行覇市等不法行为。
2.2.4制止无证流动摊贩进入场内买卖或者在门口设点摆摊。
2.2.5制止在场内乱张贴、高音播放商业广告及饲养家禽家畜。
2.2.6制止无证运营客车及摩托车在门口或进入场内设点载客。
2.2.7适时开展治安保卫教育,掌握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
2.3生产安全 根据《****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工作要求是:
2.3.1检查并落实特种设备、机械设备和交通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2.3.2对场内交通进行管理。
2.3.3协助经营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
2.3.4开展并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3.5发生安全事故,如实上报,查明原因,照章办事。
2.3.6制定并演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4安全生产工作范围确认如下:
2.4.1对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备和避雷设施进行例行检查。
2.4.2制止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现象。
2.4.3制止私自装接违禁用电设备和输电线穿越门窗现象。
2.4.4配合有关部门查禁销售变质、污染、病死或未经检疫的家禽、家畜等食品,以及经化验检测鉴定为超标的农产品。
2.4.5发现燃气中毒事故及时抢救与警戒处理。
2.4.6发现中暑事故及时抢救处理。
2.5消防安全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是:
2.5.1建立消防组织,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2.5.2对所属消防设备进行维护和监督管理。
2.5.3对场内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消防安全监管。
2.5.4对场内石油液化器钢瓶等危险品进行安全监管。
2.5.5制定并演练火险应急处置预案。
2.6消防安全工作范围确认如下:
2.6.1及时有效配备消防器材。
2.6.2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6.3制止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燃料引火、取暖。
2.6.4制止有挥发油气的机动车周边使用明火。
2.6.5制止使用电炉或热得快等违禁电器。
2.6.6制止场内使用明火,必需使用明火时敦促办理动火申请。
3.1部门(正职)职责
3.1.1负责贯彻执行总经理室的工作决定。
3.1.2负责计划、组织和实施本部门的防务。
3.1.3负责配置带领部属完成工作任务。
3.1.4负责实施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要求。
3.1.5负责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2部门(副职)职责
3.2.1协助落实工作计划,适时提出报告和建议。
3.2.2组织协调内部资源力量,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3.2.3负责部门内部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3.2.4负责部门专业学习、训练和作风建设。
3.2.5负责监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3主管职责
3.3.1服从上级领导,营造团队精神。
3.3.2负责班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3.3.3负责落实阶段性工作任务。
3.3.4负责处理指定的事务。
3.3.5督促检查班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4领班职责:
3.4.1接受主管的领导,维护班组的团结协作。
3.4.2负责规定范围内的执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3安排督导班组成员做好警戒、护卫和巡查工作。
3.4.4做好当班执勤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3.4.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3.5员工职责
3.5.1听从指挥,服从工作安排。
3.5.2严守纪律,掌握操作规程。
3.5.3相互尊重,努力团结协作。
3.5.4克服困难,完成规定工作。
4.1例会制度 部门行政例会,每周一召开,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领班以上骨干参加。
会议通常总结、讲评、研究、布置阶段性工作;
收集与分析部门完成任务、制度执行、行政管理、专业训练和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提出并形成内部管理事务和奖惩事项的决定和决议。
4.1.1工作要求 会议前主要负责人
4.2部门员工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是向员工报告部门工作,传达和布置阶段性任务。
4.3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
请示通常采取书面形式,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
4.4下级应当主动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
通常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逐级、逐日报告工作情况。
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立即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执行重要任务时,及时报告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
4.5室内物品的放置应当利于工作,方便生活,整齐划一,符合环境卫生要求。
4.6值班日记应当每日、及时、准确地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记录。
值班日记的主要内容是:
当日执行工作任务、训练、教育、出勤人员、派班情况:
查岗督察、违纪事件、事故案件、上级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值班日记由主管或领班于当日交班前填写完毕,部门负责人应当逐日检查填写情况并签字。
4.7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在培训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4.8工作时间请假4小时以内的,员工由主管批准:
请假一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请假人员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9部门紧急防务或工作需要召回时,请假、休假的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4.10点验是对部门防务和安全状况的全面检查。
每季度应当进行一次,点验的内容是装备和物资的数量、质量、保管、维修、保养情况。
4.11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文件资料、配备的器材、工具、设备等进行移交。
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移交前,应当指定接管人。
交接时,双方在场认真清点,必要时由领导主持。
交接后,双方在交接表上签字。
4.12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严禁转借、复制、伪造、涂改,防止遗失和损坏。
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及时上交原证件。
遗失证件,应当及时报告,办理补发手续。
4.13印章应当指定专人保管。
使用印章必须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认真登记,严禁利用公章空白开具。
印章丢失必须及时上报,严加追究,并通报上级部门。
作废的印章,应当上缴。
4.14员工必须遵守部门的保密规定,保守防务秘密。
守则是:
不该说的秘密事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事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内容不看。
4.15班组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
交接时双方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内容认真交接,交接完毕后,双方在值班交接簿上签字。
4.16交接班时,如果发生意外情况,以交班人员为主进行处置,待处置完毕再交接班。
4.17部门或班组必须加强对门岗收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现金验收、账务交接等管理制度。
4.18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和操作规程,严禁虚报、截留、挪用和侵吞。
应当建立账目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安全保管。
4.19部属工作人员必须维护和捍卫国旗的尊严。
在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以及重大庆祝节日应当按规定升挂国旗。
5.1执勤规定:
5.1.1不得穿拖鞋、随地而坐、携带耳机收听广播。
5.1.2不得脱岗、睡觉和干私活。
5.1.3不得吃、拿、卡、要商品。
5.1.4不得在工作中或用对讲机开玩笑。
5.1.5不得侮辱顾客。
5.1.6不得泄露内部治安防务内容。
5.1.7不得拘禁和搜身。
5.1.8不得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5.2礼节规定:
5.2.1在进入经理室内前,应当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5.2.2在室内,部门上级来到时,应当自行起立。
5.2.3交接班时,应当互相问候。
5.2.4不论在室内室外,当公司上级来到时,由在场职务最高者报告或接待。
5.3形象规定:
5.3.1工作期间应按规定穿着识别服,佩带识别标志和统一的领带,识别服内穿毛衣、绒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
着统一衬衣时,佩统一的腰带,衬衣下摆扎于裤内。
5.3.2配套穿着不得混穿,不得穿布鞋、休闲鞋,不得在识别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5.3.3工作期间应当戴工作帽的,帽徽位于正前方,帽口下缘距眉一指。
头发应当整洁,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一点五厘米,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
5.3.4工作期间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裤袋,不得边走边吃东西和吸烟,不得脚翘桌椅、搭肩挽臂和蹲地。
5.3.5识别服限于工作期间穿着,应当勤换洗,保持整洁,不得穿出场外。
5.3.6参加接待、集会或会议,必须穿着识别服,按规定时间位置列队入场就位,不得迟到早退。
5.3.7识别服是治安工作服,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全数上缴,遗失或破损应自费购置或赔偿。
6.0作 息
6.1按照公司作息时间规定,依据季节、任务和环境等实际情况调整。
6.2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时,必须逐级请假。
6.3领班应每班检查有无缺勤,根据经营情况、营业时段、季节特点、气象条件、重点部位等合理配置人员及安排工作和休息。
6.4接班后,整理、清扫室内外卫生。
每班领班检查并督促当班的卫生。
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6.5涉外岗位工作期间不得看书报杂志,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闲聊、办私事。
6.6办公设施和用具摆放整齐,图表张贴悬挂在适当位置,保持室内清洁。
6.7文件资料应当放置有序,秘密载体按照要求妥善保管。
6.8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就餐,时间通常不超过三十分钟。
7.0值班制度
7.1为维护内部秩序和保障安全,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保持指挥不间断,值班职责是:
7.1.1掌握场内治安动向和防务状态。
7.1.2督促检查通信系统,使其处于规定的状态,保证不间断指挥。
7.1.3组织指挥所属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7.1.4维护部门的工作秩序,监督日常防务活动。
7.1.5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7.1.6检查下级执勤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7.1.7接待因公来访的人员。
7.1.8负责填写值班日记。
7.2特定值班受上级领导,按照防务方案,保持战斗准备,保证一声令下,立即行动。
特定值班职责是:
7.2.1了解上级领导和所属部门人员的位置以及活动情况。
7.2.2掌握防务态势和环境情况,及时准确地接收上级发出的警报。
7.2.3检查、督促所属部门人员按照规定行动,处理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7.2.4及时传达上级的命令、指示,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7.2.5负责填写特定值班日记。
8.0警卫巡察
8.1部门领导应当严密组织警卫,教育警卫人员提高警惕,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部门及其装备、物资、重要设施的安全,防止遭受不法侵害。
8.2组织警卫勤务时要求:
8.2.1根据上级指示和属地情况以及警卫目标的性质、数量,周密部署警卫任务。
8.2.2警卫任务通常由领班或主管实地勘察,规定哨位位置、警卫任务和联络信号,并提出要求。
8.2.3警卫岗位应当配备通信和报警设备。
8.2.4领班或主管应经常检查执行警卫任务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2.5室外每次执勤时间通常不超过两小时,严寒或者炎热时,适当缩短时间。
8.2.6单独担负重要场所和目标警卫任务的人员,必须配带头盔和警棍。
8.3担负警卫任务的班组成员,应当根据警卫勤务训练要求,严格履行职责。
根据规定的警卫任务和要求,明确以下事项:
8.3.1警卫目标、区域的性质、特点、范围和警卫要求。
8.3.2岗位的位置及其附近地形、环境情况。
8.3.4巡查内容和人员的派遣和交接程序。
8.3.5门卫守则和联络信号。
8.3.6发生意外情况时的处置、报告方法。
8.4警卫执勤时主管职责:
8.4.1熟悉岗位位置、任务和信号。
8.4.2督促做好执勤准备,检查着装、仪容。
8.4.3必要时带班,并监督交接班。
8.4.4检查执勤情况。
8.4.5发生意外情况,立即处置和报告。
8.5警卫人员一般守则:
8.5.1按照规定着装和配带装备。
8.5.2熟悉任务和警卫区域内的地貌、地物等情况,熟记并正确使用报警要求。
8.5.3坚守岗位,时刻保持警惕,严密监视警卫区域。
8.5.4精神饱满,姿态端正,不得有任何影响形象和警卫任务的行为。
8.5.5向接班人员交代执勤情况、上级的指示。
8.6对于妨碍执勤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
当警卫目标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置;
当判明警卫目标遭受袭击并将造成严重后果非使用防卫工具不足以制止时,可以使用防卫工具;
当自身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当进行正当防卫。
执勤中,对所遇情况以及处置结果应当及时报告。
8.7门卫人员应当按规定或工作需要检查出入门人员的证件,必要时还应当检查携带的物品;
维护门口秩序,调整指挥机动车辆出入门口;
发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领班。
8.8单独执行任务人员,领班应当根据任务性质和所处环境,明确责任、提出要求、交代注意事项,并掌握单独执行任务人员的态度和工作情况,及时予以帮助指导和解决实际问题。
8.9单独执行任务时,应当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按照工作意图,积极完成任务,并主动与上级领导保持联系,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9.1日常必须高度重视防备工作,紧密结合形势和任务,经常进行防务教育,增强防备观念,建立正规的防备秩序,保持良好的防备状态。
9.2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防备方案和保障措施,经常组织部属熟悉其内容,进行必要的演练。
9.3部门各类防备物资,应当区分放置,并做到定人、定物、定位。
不得随意动用,统一保管,并按照有关规定注记清楚。
10.0应急处置
10.1部门应当根据上级的紧急防备号令,或者在下列情况下实行紧急集合:
10.1.1发现和遭遇突发事件;
10.1.2受到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威胁和袭击;
10.1.3上级赋予紧急任务或者发生重大意外情况。
10.2部门应当预先制定紧急集合方案,通常规定下列事项:
10.2.1紧急集合场地的位置,进出道路及其区分;
10.2.2警报级别和通知的方法;
10.2.3全体人员到达集合场地的时限;
10.2.4着装要求和通信联络方法。
10.3部门或班组接到紧急集合指令,应当迅速而有秩序地按照紧急集合的有关规定,准时到达指定位置,完成防务或者机动的准备。
10.4为锻炼提高队伍紧急行动能力,检查应急防务准备状况,通常每半年进行一次紧急集合。
紧急集合的具体时间由部门根据任务和所处环境等情况确定。
11.1通常每季度进行一次演练,每次时间通常为三十分钟,主要进行队列、体能训练和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演练。
除休息的和担任勤务的人员都应当参加演练,并作为考核、考评的依据。
11.2听到演练信号后,各班迅速集合。
主管整理队伍,清查人数,检查着装,向上级领导报告,由部门领导或指定负责人带队演练。
11.3演练前,根据课目内容做好准备。
操课中,按照计划要求周密组织,认真听讲,精心操作,遵守课堂(训练场、作业场)纪律,严防事故。
操课结束后,检查装备,清理现场,进行讲评并应做好记录和签到。
11.4班组通常每月点评,于上下班前后进行,由领班或主管实施,每次点评不超过十五分钟。
点评前,应当商定内容,通常包括工作与生活讲评、宣布近阶段工作安排或者传达会议精神等。
11.5每次演练和点评应做好记录和签到。
12.0内部关系
12.1员工相互关系,依行政职务,构成上级和下级以及同级的关系,下级必须服从上级。
12.2工作指令通常按级下达,情况紧急时,也可以越级下达。
指令下达后,应当及时检查部属的执行情况;
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下达补充指令。
12.3部属对指令必须坚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直接上级。
如果认为指令有不符合实际情况之处,可以提出建议,但在上级未改变指令时,仍须坚决执行。
执行中如果情况发生急剧变化,原指令确实无法继续执行而又来不及或者无法请示报告时,应当根据上级总的意图,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地相机行事,完成任务,事后迅速向上级报告。
12.4部属接到越级下达的命令,必须坚决执行。
在执行的同时,应当向直接上级报告;
因故不能及时报告的,应当在情况允许时迅速补报。
12.5共同执行任务时,应当服从上级指定的部门负责人的领导和指挥。
12.6上级对下级应当做到:
12.6.1严格管理,关心部属。
12.6.2耐心说服,妥善解决矛盾。
12.6.3尊重部属的民主权利,不打击报复,不侮辱部属。
12.6.4不侵占部属的利益。
12.6.5对待部属一视同仁,公道正派,以身作则。
12.7下级对上级应当做到:
12.7.1尊重上级,服从领导和管理。
12.7.2忠诚老实,主动汇报工作情况和思想。
12.7.3犯有过失时,诚恳接受批评,勇于承认并坚决改正错误。
12.7.4不当面顶撞,不背后议论,不搞极端民主化。
12.7.5关心部门建设,爱护集体荣誉,积极协助上级做好各项工作。
12.8行政关系,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形成运行关系。
上级对部属或班组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提出要求,检查指导工作;
部属或班组应当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建设和完成业务工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12.9部门关系,没有隶属关系的部门,由于驻地、配置地域或者执行任务相邻时,构成友邻关系。
部门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团结,遇事协商解决。
共同作业时应当及时通报情况,积极配合,密切协同。
12.10部门之间,根据上级指示,构成支援与被支援关系时,应当从全局出发,严格执行协同计划,协调一致地行动。
13.0对外交往
13.1在对外交往中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坚决维护企业和集体的利益。
13.2不得与地方人员或客户进行不正当、不必要的交往,不得接受对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礼品馈赠。
参加客户组织的活动,必须由部门领导批准。
13.3不得从事对工作有影响的有偿中介活动,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为个人提供不正当的服务和保护。
14.1工作制度和纪律是队伍战斗力的表现,形象和声誉是部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体现。
在经常进行纪律和形象教育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检查制度。
14.2检查人员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令其立即改正,对不服从检查纠正和严重违反规定的,必要时予以停职检查或按《员工手册》规定处理。
14.3部门领导查岗和督察每周至少一次,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查岗和督察,并不定期地检查班组执行查岗和督察制度的情况,适时进行点评。
主管和领班应当组织查岗和督察,每班不少于一次形象检查,午夜必须进行一次查岗和督察。
14.4查岗和督察的内容
14.4.1人员在岗履行职责和违纪情况。
14.4.2着装、仪容举止、室内卫生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4.4.3使用设备和装备的配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4.4.4重要部位(目标)的安全情况。
14.4.5工作和巡查记录是否正确及时。
14.5查岗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
每次查岗、督察和处理的情况,应当进行点评并做好记录。
15.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努力工作的承诺,是部门承担职责和使命的保证。
15.2承诺的基本要求:
15.2.1承诺前应当对部属进行工作性质和宗旨、任务和使命等教育。
15.2.2承诺仪式由主管或领班组织实施。
15.2.3部属人员在参加工作之后20天内以书面签名形式。
15.2.4承诺名册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后存档。
16.0附则
16.1本办法与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有冲突的,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办理,没有明文规定的按本办法处理。
16.2毗邻单位之间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约定的处理;
没有协议约定的,按本办法处理。
16.3部门之间上级明确规定的,按明确规定的处理;
没有明确规定的,按本办法处理。
16.4在实践中若遇没有明文规定的事项,按法律或惯例及符合性、适用性、特殊性的原则处理。
16.5本办法每两年修订一次。
16.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7.0附录
1.现场安全管理办法
2.治安手册
3.安全手册
4.交接班记录
5.防火治安巡查记录
6.会议记录
7.督察记录
8.培训记录
9.安检记录
10演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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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务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