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计划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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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推动大数据创新应用为导向,充分发挥武汉光通信、地理空间信息、北斗导航、数据库、数控系统工程和汽车等技术、产业领先优势,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和制约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
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商业模式创新,探索行业发展的新型驱动模式,推动大数据技术与城市经济社会各领域相关应用的深度融合,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扶持龙头,带动产业。
以企业作为创新发展的主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政、产、学、研、用联合推进的良好机制。
鼓励并扶持龙头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加快大数据产业相关核心技术、关键软硬件和商务模式的突破,健全和完善大数据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引领产业高端化发展。
开放融合,安全高效。
坚持开放发展,营造和完善大数据技术和产业发展所需的政策环境、融资环境、创业环境以及公共服务体系。
瞄准美国、欧洲等在该领域领先的国家和地区,建立全球创新链接,打通人才、资金、技术的流动通道,汇聚国内外优势企业资源。
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整合管控,坚持应用与管理同步、开放与管控同步,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规则体系,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
(二)发展目标
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和新的宽带接入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挖掘我市现有的信息技术优势和数据资源价值,从基地、技术、企业以及应用平台四个环节入手,构建既有全国领先水平,又有武汉特色的大数据产业体系。
重点建设“光谷云村”、左岭大数据产业园等大数据产业基地和市政务云数据中心、国家地理空间信息云数据中心、国家数控工程系统云数据中心、国家教育云数据中心、国家音视频多媒体云数据中心、全国质量监测与评价云数据中心、中国•武汉车联网云数据中心等七个云数据中心,并选择若干条件成熟、具有大数据市场前景的领域,建立多个大数据应用和交易平台,形成“2+7+N”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格局。
到2018年,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水平的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
建成一批能够集聚全国乃至世界数据资源的大数据产业平台和示范项目;
开发一批发展模式领先、服务体系完善、集聚效应明显、支柱地位显著的大数据应用领域;
聚集一批国际知名的大数据研发、产品制造、服务运营公司总部和龙头企业,形成丰富的大数据资源聚集地和完善的产业链,培育年营业额过100亿元的大数据企业5家,50-100亿元的10家,10-50亿元的20家以上,新上市公司10家,全市大数据产业实现产值规模20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新增销售收入过万亿元,支撑创建中国软件名城、武汉智慧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
二、加强大数据产业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
以东湖高新区“中国•武汉光谷”为核心,合理规划全市大数据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建设“光谷云村”、左岭大数据产业园等多个产业基地,形成网络基础设施完善、大数据企业和研发机构集群聚集发展的产业载体。
光谷云村:
以引进“宽带资本”为重要依托,在外环线以东,未来一路以西、高新大道以南,科技三路以北规划约1平方公里的地块,采取“基地+基金”方式,建设大数据基础设施、研究院、实验室、交易平台和云计算、大数据企业入驻专业孵化器。
推动实现物联网、云计算等管理平台的统一,网络、存储、计算、系统等软硬件资源平台的统一和“一站办理、一网连通、一号服务、一卡通行”等服务资源平台的统一,引导大数据产业上下游优势企业落户基地聚集发展,打造覆盖云计算、大数据全产业链的产业集群。
在数据标准化、数据获取、数据存储、数据挖掘、数据交易、数据消费等方面,构建我市大数据产业创新生态体系,力争成为全国技术创新能力领先的云计算基地和全球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链的重要创新源。
左岭大数据产业园:
发挥左岭地区濒临长江的天然水资源优势,规划用地1000亩,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区。
引进和建设高端数据中心、绿色存储中心项目。
其中,规划用地150亩,建设国家级大数据存储资源中心。
分为千架级热数据处理区,万P级在线冷数据存储区、仓储式冰数据存储区、仓储式纸质电子化存储区、监控和运营管理区五大功能区。
300亩,建设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
通过大数据存储资源中心建设,发展云计算服务业、大数据软件、数据服务外包等大数据应用产业,逐步完善大数据产业链。
300亩,建设大数据智能装备制造基地。
重点引进磁光混合存储制造业,生产光盘库,离线柜、光学头、光盘驱动器等产品,争取引进国内外重点存储类制造企业。
200亩,建设大数据产业配套区。
通过引入互联网金融产业、电子商务产业、物流信息服务产业,以及酒店、住宅配套,为大数据产业园区提供配套。
2014年,光谷云村和左岭大数据产业园完成规划设计及主要招商引资工作,启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2015年基本完成核心区建设。
吸引一批云计算、大数据企业入驻专业孵化器,组建产业技术联盟,建立面向中小科技企业的云计算服务平台,建成至少1家覆盖中部、面向全国的国家级大数据研究院、实验室和数据交易中心。
2016-2018年,培育和引进大数据企业500家,培养和引进大数据高端技术人员2000人,构建多个面向重点领域的大数据交易子平台,形成产后规模1000亿元以上。
同时,其他各区、开发区、功能区根据本地信息产业基础和需求,建设各具特色的大数据产业园区和楼宇基地,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
不断深化“宽带武汉”建设。
实现汉口王家墩商务区、汉阳四新新城、武昌滨江商务带等城市新兴文化商业中心的光网与新区同步建设,分批对老城区网络实现技术改造,加快向光纤到户(FTTH)模式演进,大幅提高终端用户带宽速率。
积极推动武汉“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和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化商用。
2、加快无线宽带网络建设。
继续推进“无线城市”建设,改善市民信息消费体验。
优化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结构,提升网络质量。
加快推进时分双工模式移动通信长期演进技术(TD-LTE)网络建设,支持频分双工模式移动通信长期演进技术(FDD-LTE)网络试验网建设,支持将移动通信长期演进技术(LTE)应用于应急通信、交通、能源、环保、医疗、公安等领域,带动LTE产业发展。
进一步提升无线局域网(WLAN)在城市重要公共区域的覆盖率。
3.全面推进光纤到户和三网融合。
加快城市有线电视接入网光纤化和双向改造进程,提升多业务承载能力。
推动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大力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建设多业务融合平台。
推进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公共信息管网效能。
三、创立大数据中心
以市政务云数据中心建设为先导,建立多个大数据中心,构建覆盖全国、技术领先、服务一流的大数据产业支撑体系。
(一)市政务云数据中心
充分利用已部署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计算存储资源和市级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按照“逻辑集中、物理分布”原则,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市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化系统,统一资源目录、交换目录,构建政务服务云平台、市民融合服务云平台、企业综合服务云平台和市政府信息资源公开服务云平台,形成完整的市政务云数据中心。
并根据实际需要,在市政务云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平台的框架下,适时建设多个与企业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应用信息服务窗口,形成全市政府各部门以及政府与企业、市民、社会各方面信息交互共享、一体化的大数据服务模式,促进大数据技术成果惠及民众,引导社会各方重视挖掘、利用数据,创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2014年,以建设市财源信息共享平台应用为突破口,整合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共享与适时交换,建立满足全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和公共服务等工作需要的政务云平台。
同时,融合云计算、海量数据库、新一代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整合与为市民服务密切相关的如教育、医疗、交通、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数据资源,形成市民融合服务资源池,探索“数据、平台、应用、终端”四位一体的政务及商务应用服务模式,为市民量身打造专属个人的网络空间,实现市民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随时、随地、随需获得服务,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初步形成市民信息消费的大数据产业链。
2015年,着手依托市政务云,及其地理空间数据库,叠加全市法人库、宏观经济库、诚信(信用)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库资源,搭建为企业服务的企业综合服务云平台。
整合全市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消除信息孤岛,汇集政府数据、公共服务行业数据以及商业金融数据。
按照信息安全等级管理,分级、分内容向社会公众开放,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不宜公布的公共信息,一律及时向社会公开。
年底实现为企业和市民提供数据查询、数据下载和各类App下载等服务功能。
在建设市政务云数据中心和四个服务云平台的同时,按照《武汉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设计》,启动多个领域的信息服务窗口建设。
窗口建设采取政府引导、大数据交易平台支撑、商业化运营方式,优先选择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城市管理、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终身教育、科技服务、商品零售等领域向社会开放,鼓励大数据企业参与窗口建设,直接为社会大众、企业提供各类专业领域的信息服务。
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引进企业投资,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偿还,其余资金由政府投入。
(二)地理空间信息云数据中心
整合现聚集在东湖高新区的地理空间信息和北斗导航企业、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结合市土地规划部门城市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建设的实践优势,建立国家级地理空间信息云数据中心。
形成统一的公共基础数据库、行业专题数据库等,拓展地理空间信息大数据应用挖掘技术,开展各类地理空间大数据服务。
2014年,在对国内外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及其应用服务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立得空间、武大吉奥、中地数码、湖北地信、光庭科技等重点地理空间信息企业,编制完成国家地理空间信息云数据中心顶层设计方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实施主体。
2015年-2016年,运用互联网、移动通信、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高精度低空遥感、三维移动测量、激光扫描测量、多模定位(北斗定位、GPS定位、WIFI定位、基站定位)、实景地图监控、车载智能终端等,向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实景地图和实景搜索、环境导航、模拟驾驶(逛街)、虚拟旅游等位置服务。
通过为全国其他城市、地区的企业和政府机构等各类用户提供地理空间信息技术支持,广泛攫取数据资源,建成国内最具权威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平台。
开发各种移动终端应用,逐步实现用户覆盖全国各地政府、企业和个人,满足各级政府部门业务办公需求和社会大众衣、食、住、行、游等方面的需求。
到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促进我市地理空间信息产业产值迈上千亿元台阶。
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1.5亿元,其中云数据中心5000万元,平台和数据资源采集8000万元,各类终端产品和软件研发2000万元。
主要由企业自筹滚动投入,政府给予启动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
(三)数控工程系统信息云数据中心
以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数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基础,联合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及多家企业建立国家数控云数据中心,开展云数控平台及智能化加工技术研究。
突破数控装备虚拟化等关键技术,解决异构装备数据采集问题。
通过采集装备信息、加工过程信息、设备状况信息、空间位置信息等大数据,提供市场分析、交易平台、资源利用、使用率分析等服务,实现云制造、云交易、云服务、云管家等应用。
2014年底,对华中数控自主品牌设备实施数据采集,数据量达10TB,开展云服务和云管家应用,争取到年底实现1万台套数控加工设备采集。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00万元左右,以企业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资助。
到2018年,实现年交易额达40亿。
(四)国家教育云服务中心
依托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天喻信息公司等企业,利用中国教育云的优质教育资源,建设覆盖全国、分布合理、开放开源的教育基础云环境,汇聚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创建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服务互补的国家教育云服务模式。
在区域内提供同步课堂、名师讲堂等资源,提供人人可享有优质资源的条件。
在职业教育中推广网络课程及虚拟仿真实训系统,为高等教育提供公开课和共享课。
针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不同需求,整合师生需要的生成性资源,建成与各学科门类相配套、动态更新的教育资源体系。
构建稳定可靠的规模化运行机制,形成资源配置与服务集约化,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新环境和新机制。
到2018年,建成覆盖全国1万所学校、20个以上示范性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和200个示范性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的国家教育云服务平台,超过30万名教师和600万名学生直接享受云环境和云服务。
建设经费估算约2亿元,由企业和相关科研机构投资,国家及地方教育经费资金购买服务。
分三年投入,2014年8000万元,2015年6000万元,2016年6000万元。
到2018年,实现年经济效益过10亿元。
(五)质量监测云数据中心
依托武汉大学质量院的“武汉(国家)质量监测云数据中心”及其科研成果转化平台“深度网”建立的“大数据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以互联网为依托,应用垂直搜索引擎、语义识别、专业语料库、知识挖掘和智能分析等大数据技术,建立以全国各区域、行业和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和以质量安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为主要业务内容的大数据应用平台。
具体功能包括:
通过互联网,收集和汇聚与质量安全有关的各类数据;
通过网络质量语料库,识别质量数据的语义和类型;
通过语义识别,分析质量安全的现状;
通过现状分析,提供质量安全风险的趋势和预警;
通过风险预警,提供质量安全治理的方法和对策等。
2014年,主要面向广东、浙江、湖北等区域,提供综合性的质量监测大数据服务。
同时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食品、家用电器等方面的大型企业提供质量监测大数据服务。
开发建成武汉市工业产品质量监测数据中心等6个质量监测数据中心,初步形成以武汉为中心,逐步覆盖珠三角、长三角的“武汉•国家质量监测云数据中心”雏形,数据规模达到10TB(文本数据),用户数达1千家。
到2018年,用户总数达到8万家以上,收入突破20亿元。
(六)音视频多媒体分析服务云数据中心
以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国家多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联合瑞典环境研究院(IVL)、武汉大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迪米克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研究机构和企业,建立武汉•国家音视频信息智能分析服务云数据中心,开展音视频关键性技术研究和应用、城市安防大数据研究和应用、环保大数据等研究和应用。
突破音视频监控数据、社会网络数据、空间信息数据、大气污染监测数据、污染源监测数据等多源异构大数据的表达、时空计算、事件理解的方法和关键技术,开发相关大数据的存储、处理模型和算法。
为我国城市安防领域、大气环保领域中每天产生的PB级大数据处理提供分析工具和平台服务。
2014年,研究成果首先在我市城市安防、环保、交通等领域试点。
与公安部合作,在武汉建立全国首家音视频智能分析云平台,为全国公安部门提供音视频数据资源加工服务。
通过空间媒体大数据的新概念、新理论、新技术,开展视频侦查、嫌疑目标视频行为关联分析等空间媒体大数据服务。
通过覆盖全市的平安城市视频监控、交通监控、机动车尾气检测采集的每天达10TB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并提供覆盖大众的应用平台,在相关领域提供综合性的大数据服务。
2015-2018年,形成以武汉为中心,辐射全国公安领域的视频侦查、嫌疑目标视频行为关联分析等空间媒体大数据服务,城市机动车尾气采集、存储、管理、分析联动监管服务等。
通过销售公安部论证的音视频转码平台和为社会提供基于手机的区域空气质量查询服务以及其他衍生服务等,到2018年实现年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
项目投资估算约5000万元,其中项目团队自筹2000万元,银行贷款
2000万元,政府补助1000万元。
(七)车联网云数据中心
结合打造武汉百万辆车都,充分发挥我市汽车制造车型全国最多优势,以北斗导航、4G移动互联网为载体,创新汽车后服务模式,建立“中国•武汉车联网云数据中心”,开展“一车一档案、一车一节点”的信息数据消费服务。
数据中心由市政府或委托有关开发区组织相关汽车生产和经营企业,按照市场的方式共同出资发起,形成独具武汉特色的汽车后服务第三方平台。
逐步实现为武汉地区出厂的每辆车建立服务档案,同北斗导航系统、ETC系统、交管系统、4S店等与车辆相关系统互联互通,适时采集车辆动态信息,建立车辆运行数据库,聚集汽车全产业链的PB级数据,为个人和企业提供车联网信息数据消费服务。
2014年,在对国内外汽车行业智能化建设及其运行模式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完成车联网云数据中心组建方案设计,组织有关汽车生产及经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争取实现我市生产的各类车型全覆盖。
2015年,由第三方运营的车联网云数据中心正式成立,完成数据标准制定和智能终端选型,开发各类手机互联网终端(APP)软件,为注册用户提供各类软件下载业务,为汽车生产厂家物流公司提供车辆定位、路况指导、维修服务,为汽车驾驶员提供位置、车辆运行状况信息服务。
选择第一批汽车上网注册,开始试运行。
2016年-2018年,对每一辆新售出的汽车建立服务档案,系统正式运行。
为车辆拥有者提供基于庞大案例的车辆诊断计算和车险业务、位置计算、维护建议、远程诊断等个性化信息服务。
同时,实时采集车辆质量、维修、节能、事故等数据,为整车及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厂商提供数据服务,为汽车质量反馈、汽车召回、交通规则制定等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大众提供车辆质量、车型选择、车辆驾驶、车辆保养等信息,为自动(无人)驾驶车辆提供数据支撑,开展车联网深层数据消费服务。
项目投资初步估算4.5亿元左右,其中,控股运营的企业或投资机构出资2亿元,其他参股的汽车生产经营企业共同出资和政府资助2.5亿。
到2018年,实现为1000万辆车提供覆盖全国的车联网信息数据及有关增值服务,年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左右。
四、打造大数据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坚持应用需求导向、改革创新引领和“应用、数据、技术”三位一体协同发展,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创新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管理机制和商业模式。
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云计算、大数据和数据应用服务企业落户武汉,大力支持和鼓励一批从事大数据技术研发的企业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数据软件产品,有效引导一批已经拥有或可能拥有海量数据的企业和机构深度挖掘和创新应用数据,努力催生一批具有大数据创新思维的机构、人才和项目,形成“龙头企业引领、其他企业跟进”的大数据产业竞相发展态势,不断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云计算、大数据和数据应用服务企业落户武汉
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国内外知名的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服务企业在汉设立大数据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生产基地,力争引进一批国内外大数据服务供应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硬件设备制造商,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关键技术、创新集成产品落户武汉。
支持本地科研机构、信息技术和服务骨干企业联合国内外知名大数据企业或研究机构,成立“产学研用”一体的大数据专业研究院或实验室,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解决方案等相关研究,共同推进研究成果市场化应用。
积极争取全国性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大型企业和国家部委在汉建设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
成立全国性的大数据产业和应用联盟,汇聚政产学研用各界资源,共同推进面向应用的大数据相关理论研究、技术研发、数据共享、应用推广,形成大项目带小项目、主体项目带配套项目、上游项目带下游项目的大数据产业和应用生态体系。
2014年,出台有关优惠政策。
对来我市投资建立生产(研发)基地、建设数据中心项目、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将企业总部迁移至我市的大数据企业以及注册独立法人的大数据应用企业,依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返还、落户奖励资金、用电资金补贴、宽带租赁费补贴和办公场所租金补贴等优惠待遇。
至2018年,全市每年新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云计算、大数据设备生产和大数据应用服务企业、研发机构不少于50家。
(二)大力支持和鼓励一批从事大数据技术研发的企业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数据软硬件和终端产品
从2014年开始,组织发动,制定配套政策。
加大对烽火科技、华工科技、天喻信息、达梦数据库、立得空间、武大吉奥、开目软件、中地数码、光庭科技等企业开发大数据产品的扶持力度,提升企业消化、吸收和转化国家在汉研究机构和实验室科研成果的能力。
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支持华为、腾讯、联想等国内IT巨头在汉开发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大数据应用项目。
大力发展传感器、音视频采集、条形码、RFID等数据采集设备产品,重点发展高性能低功耗服务器、存储设备等云端设备,加快智能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系统、非结构化数据处理软件等的开发及产业化,构建产业配套体系。
力争在电子信息制造产品、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以及云计算、云存储等领域实现重点突破。
2015年,形成一批核心产品并推向市场。
2016—2018年,实现全市至少20家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大数据技术设备研发生产企业及品牌。
(三)有效引导一批已经拥有或可能拥有海量数据的企业和机构深度挖掘和创新利用数据
2014年,着手支持和引导已经拥有海量数据的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网络运营商,燃气、供电、水务等基础设施运营商和武商、中百、中商等大型商业连锁企业、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等组建企业大数据研究团队,开展海量数据挖掘,利用数据资源创新商业模式,抢占大数据资源和产业制高点。
同时,广泛宣传和加强对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重要对象的培训力度,提升全社会对大数据及其价值的认识,营造大数据发展氛围。
2015年,促进上述已拥有海量数据的平台企业由“大数据运营”向“运营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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