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的规章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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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医护密切配合,认真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人,观察病情,抢救及时,认真交接班,准确记录,切实做好病员护理。
六、慎言守密,取信病人;
加强病室管理,为病人创造良好身心医疗康复环境。
“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树医疗行业新风”十条要求
一、医院一切工作要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医务语言文明,服务热,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努力减轻患者的负担;
三、采取有效措施,基本消除门诊服务中的“三长一短”现象(即患者挂号、划价、取药排队时间过长,医师为患者诊察的时间过短);
四、认真搞好门诊的分诊、导诊服务,并配备适量的便民设施;
五、急诊抢救病人到院后,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
六、三级医院急诊科,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的医师;
二级医院急诊科,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主治医师;
一级医院也必须安排本院作风好,技术过硬的技术骨干,负责急诊工作;
七、院内急会诊,要在20分钟内到位;
八、不发生乱收费的现象;
九、不购进、使用伪劣、过期药品;
根据患者的需求,不断改进服务,群众对医院服务的满意率,要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员
时。
二、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自制药品
首次投入临床使用。
三、党政机关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知名人士和外宾住院、手术及特殊检查。
四、紧急手术而病员家属、单位领导均不在场。
五、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含行政、后勤部门的事故和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
重器材,发现贵重药品丢失或成批药品变质。
六、收治涉及法律或犯罪嫌疑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
七、报批数额较大的经济开支,签订重要的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
八、严重违反医德医风和严重违反法纪的人和事。
九、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
十、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请院外会诊。
十一、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收来院进修人员。
十二、新闻机构来院采访或摄录音像资料等。
十三、涉外事项。
十四、本院职工因病住院。
医疗安全制度
一、各科室主任为科室医疗安全的责任人。
二、认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尤其是岗位责任制、查房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值班、交班制度、急诊首诊负责制度、手术审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放射防护制度、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医嘱及处方制度、机器维修保养制度、医疗保护性制度等。
各科要害部门要有专门的防护及安全措施。
三、注意防火、防盗、防爆及其它重大事件发生,对危险品、易燃品、毒品必须加强管理,严防滥用、偷盗、中毒、燃烧及污染环境的事件发生。
四、注意安全用电,禁止任何非专业人员动用医疗器具及设施。
五、凡发生病员人身伤害及医务人员人身伤害和公共安全缺陷,必须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并书面报告安全委员会。
六、安全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必须对所属部门及管辖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危害安全的事件发生。
七、如违反制度及操作规程,出现危害安全的事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八、医疗制度执行由医务科进行监督和考核,水、电设备及设施安全、治安安全由总务科、设备科及保卫科监督考核。
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住院病人、陪伴及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病人及陪伴、探视人员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三、病人入院带有大量现金时,应交住院收费处暂收,出院时结清帐目,取回余款。
四、用现金交付费用时,由病人或家属、陪伴亲自办理,不要随意让他人代办,以防上当受骗。
五、陪伴及探视人员不得在病区内吸烟、大声喧哗、乱扔污物或发生有碍病人治疗和休息的行为。
六、爱护病区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禁止在病房内用明火、电炉煮食或取暖。
七、发生纠纷或有疑问时,应找有关部门解决,不得在病区内吵闹、滋事,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八、病人死亡,应按规定将尸体停放太平间,不得无理取闹,轻者说服教育,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病区医护人员要对病人、陪伴、探视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做好防范工作。
急诊科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对全科医疗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科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三、负责组织全面医疗质量检查和调查。
四、负责组织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质量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组织推行急诊科医疗标准化工作。
全面完成考核指标。
六、负责汇总科室的医疗,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信息,资料,控制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图,并具体执行管理措施。
七、负责监督检查各医疗、护理小组的质量管理工作,并给予具体指导。
八、负责提出有关要素质量计划管理资料,并参与要素质量的计划管理。
九、随时向科主任汇报科室医疗质量信息,定期汇报质量管理资料和工作情况。
保护性医疗制度
一、对病人态度和蔼,礼貌用语,避免恶性刺激。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
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
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查房时对病情的分析讨论应避开病人及家属。
有关病情诊断、处理、预后等情
况,由负责医师或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医师向病人或病人授权委托人交待清楚,
对无行为能力的患者及有可能对病人造成不良刺激和不良后果的,应向病人授
权委托人交待。
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或其他医护人员在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以免
造成不良影响。
对危重、痛苦呻吟、病情恶化的病人,有条件者应分别安置,以免影响其他病
人,增加恶性刺激。
除相关医护人员以外的人不得查阅病历记录等医疗文书。
病人做检查或会诊需
要病历资料时,应由医护人员携带。
病人死亡后,应向病人授权委托人交待是否同意尸解等有关事项,进行尸体料
理并尽快送太平间,不得在病房停留过久。
二、三、四、五、六、
首诊责任制度
一、凡危急症患者就诊,尤其是科间“临界”危重者,均应由首诊科室进行有关检
查、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
被邀科室会诊人员应
随喊随到,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并写好会诊记录。
对诊断治疗有困难者,应
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及协助,不得对病员未作任何处理就推向他科。
对诊断一时不明的危重患者,应先收急诊观察室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初步抢救,
不得因等待检查而停留诊断室内,以致贻误抢救时机。
凡需入院的病人,按主要疾病以第一诊断为准收入院,如因门诊诊断不清而误二、三、
四、
五、
六、
七、
八、收它科者,该科应先作必要的处理,作好记录,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应邀科接到会诊通知后,应立即前往协助诊疗,如需转科者,须待病情稳定后,才能转科。
在收治病人中,如发生意见分歧时,双方应先报告本科上级医师,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汇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医务科及总值班根据病情有权确定收治科室。
凡诊断明确的传染病需转院时,由门诊内、儿科医师直接与医务科联系,如诊断不明确者,可请传染病医院会诊。
对当时未带现金或经费手续的急症抢救病员,应先抢救后补办经费手续。
药房、放射科、检验科、收费室、入院处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收住急诊观察室的病员,由收住科负责处理,对非急诊科收住的观察病员,在行政下班时间后由急诊医师负责观察处理,但收住医师必须向急诊医师交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急诊医师处理如有困难者,可通知主管医师共同处理。
对下班前半小时就诊的普诊病员开出了各种检查单,不能返回时,医师应据病
情给病员开一些必要的药物,并解释清楚必要时再诊。
如病情较重者,要向急
诊医师交班。
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各级医师必须按时查房,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
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不含参加上级医师查房)。
二、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对新入院病人,科主任或医生组长应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
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时必须严肃认真、全面详细,保持病房安静整洁,分析讨论病情应避开病人及家属。
五、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六、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是否正确、及时、恰当,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和安全隐患缺陷,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
检查病历及安全隐患缺陷,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手术、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
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
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
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休息时(如中午、夜间、假日等)应主动对病房的所有病员逐一进行查房或巡视。
篇二: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
一、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二、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三、急诊首诊负责制
四、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
五、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六、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七、急诊会诊制度
八、急诊抢救制度
九、急诊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急诊交接班制度
十一、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十二、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十三、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十四、急诊收住院制度
十五、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十六、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十八、医患沟通制度
十九、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一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
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第三条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
第四条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停留区域,保证抢救室危重病人生命体征稳定后能及时转出,使其保持足够空间便于应对突来的其他危重病人急救。
第五条急诊科内常备的抢救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对抢救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合理摆放,有序管理。
第七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进行隔离。
第九条急诊科在实施重大抢救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
第十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急诊科管理,帮助协调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作,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分流问题。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
各类辅助检查部门应当按规定时间出具急诊检查报告,药学等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优先向急诊患者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
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的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病房。
第十五条医院应重视对急诊科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急诊科的安全巡视,保证急诊科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急诊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急诊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分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二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1.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制度、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和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2.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
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理(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
值班医师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3.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有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5.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准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6.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1周。
7.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
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
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医师负责抢救。
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
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
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
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首诊医师要到场处理。
若涉及他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
严禁相互推诿。
篇三:
急诊科规章制度执行细则20XX0720
百分制考核
总则
急诊科医护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医德修养、业务素质,仪表整齐,具有一定的语言艺术,能出色地与病人交流。
必须是具有三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医生及两年以上临床的经验的护士。
具有高度责任心,思路清晰,行动敏捷,技术精湛。
认真积累经验,虚心好学,及时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外语水平,逐渐与国际接轨。
急诊科实行半军事化管理,言出必行。
1.严格遵守医疗核心制度,按规定认真、及时地书写各种医疗文件,表格、化
验单、处方、各种登记本、协议书、病历、病程记录抢救记录及各种护理记录等。
没有记载就视为没有做。
对书写不规范者每发现一例扣1分。
医生口头医嘱不及时补记者每次扣5分。
门诊处方不合格每张扣0.5分。
门诊登记必须认真填写缺登1人扣0.1分(包括缺项)。
死亡登记卡、传染病卡漏报漏登记每例扣3分。
发热、腹泻病人必须同时登记在门诊登记本和发热、肠道登记本上。
发热病人应登记体温,大于38°
应采样登记。
肠道病人和发热病人必须详细登记地址(城市:
区、街、楼、单元、号。
农村:
县、乡(镇)村、组。
)否则扣5分。
2.全体医护应及时了解科室内的重点病人,重点交班,重点处理并通知到当班
医生组长和科主任。
与患者谈话时严禁谈及别的医生、护士、医疗机构、科室医疗活动的不足、不妥之处。
(重点病人包括:
本院职工、有医疗纠纷倾向的、诊断不清楚和危重患者)。
3.医护人员进行医疗活动中,不得随意接听手机电话,接听科室电话需征得正
在应诊病人的同意。
对来访者实施首问负责制,说话要和气,文明用语,不得对患者、来访者说服务忌语。
若病人及家属上告至医院医德医风办者,经调查核实后,扣10分。
科室人员不允许私自收现金。
违者按所收现金十倍罚款并待岗或者交院纪检会处理。
禁止在大厅和其它工作岗位大声喧哗,禁止谈论“收入、生意、”等对患者及家属有恶性刺激的言论,违者按服务忌语处理。
4.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不准电话请假。
迟到
半小时以内者扣1分,半小时以上者视其情节扣5分或按旷工报人事科。
一个月连续迟到2次者扣5分,三次者扣20分。
科室医护人员要严格按照班次上班,不准私自换班,换班必须有正当的理由,必须经科主任或护士长批准,否则对换班者和被动替班者各扣5分。
正常上班时间非工作原因不得脱岗、串岗,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5.晨会是交接病人病情、安排全天工作的工作会,科室每位医护人员都要按时
参加。
无故不参加晨会者,每次扣1分。
对上班铃声落以后再到办公室交班者视为迟到。
晨会期间手机必须关机或放置震动位置,不准有手机铃声响和接打手机。
对接打手机者扣5分。
科室组织的会议和业务学习必须积极按时参加,否则一次不参加扣5分,迟到按上述规定第四条处理。
6.医护人员在做治疗时,必须带口罩、帽子,内、外科各种有创操作不准未取得
处方权的本院医师和实习进修医师实施。
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上班不带胸卡每次扣0.5分。
棉签、电极片、吸氧导管、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用过物品不按规定处置者,每次扣1分。
7.急诊出车超过3分钟者,扣直接责任人20分,拒绝调度出诊扣50分。
上班
时间必须坚守岗位,特殊情况离开科室要通知当班组长。
不准互相请假。
院内会诊要通知到调度。
否则按脱岗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8.严格执行病人交接班制度,急诊抢救室、观察室的病人必须床边交接班,如
果出诊未回时由医生组长、护士组长代为交接,否则发现一例未交接者扣1分。
严格执行物品交接制度,物品丢失,由直接责任人按原价赔偿。
9.无主病人来院时,主管值班医师要及时书写留观病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至
下一班。
保证无主病人的基本医疗,否则扣1分。
分诊护士要及时通知保卫科及当班的医护组长。
并及时做好登记。
无主病人死亡后由医护组长负责协调并通知保卫科做好尸体料理工作。
各班拉回的无主病人当班要将病人清洗干净否则扣10分。
(当班护士、医护组长)。
无主病人的处方和检查化验单上必须写明门诊号按来院日期编写(年月日)。
否则按处方规定扣0.5分。
10.对危重病人实行“三先三后”不准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治疗。
经医务科或总
值班签字的检查、治疗及药品费用,当班医生护士应积极催款由导医将追回
的签字单据及处方晨会时上交至护士长处。
年底统一交至医务科。
11.对留观、入住患者要及时用药,及时观察病情变化。
按照岗位说明各负其责,
医生组长负责全科的危重病人,并负责每天晨会书面交班。
如出现差错将按岗位追责,组长将对全科的病人负有责任。
12.为造就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做好医院窗口科室的工作,科室内部卫生区均
分配给个人,各自的卫生区必须认真打扫。
每周六上午为检查卫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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