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店镇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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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期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全镇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镇,建设“法治赫店”,努力促进全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跨越、富民强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按照我镇“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从群众实际法律需求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
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对新颁布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五)坚持与时具进,改革创新。
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理念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评估体系创新,使法制宣传教育体现出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切实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法律。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
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的管理干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同志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
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道路交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学习宣传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国防教育、军事实施保护、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念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
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整合资源、统筹规划,鼓励各部门、各行业大力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法治文化建设。
注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村(社区)等基层群众的自发性法治文化活动。
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
加强法治文化的品牌化的有效结合,充分利用当地优秀文化传统,形成地方法治文化品牌。
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能力;
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
立足培养青少年法律素质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
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江淮普法行”活动,集中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按照《“法治赫店”建设纲要(2011-2015年)》要求,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
深化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学习,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
完善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
加强通用法律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
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
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和形式。
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加强对留守儿童、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群体法制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人员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加强对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五)深入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
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
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进村入户,不断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全镇各村普遍建成“农民普法活动室”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使用效果。
(六)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
进一步引导进城务工人员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守法从业、依法维权、依章办事、依法办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企业和单位,同时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加强流动人口和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努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村(社区)本单位本行业五年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
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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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店镇 关于 公民 开展 法制宣传 教育 第六 个五年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