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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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总包部:
李贺勇、王龙威、张修飞、张洪东;
C1标段:
王白山、廖建明、任全亮、杜仲荣、刘国梁、卢勇;
C2标段:
梁宏伟、汪斌、李刚、刘凡、朱利、钟培文
1.2各标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各标段在EPC总包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各自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各标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2.1C1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成立以本标段项目经理为责任人,项目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和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施工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见图1.2-1)。
C1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杨远
副组长:
王白山、王迎春、廖建明、任全亮
杨博、王志锋、卢勇、周燃燃、刘高峰、李军权、王仪红、张怀季、何文爱、魏生强、田远军、鲁广生、幸华斌
图1.2-1C1标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1.2.2C2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C2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及项目总工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及安全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负责C2标项目部安全管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隐患排查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C2标段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黄献新
朱利、汪斌
李小勇、梁宏伟、李晓东、钟培文、李玉新、黄宁宁、徐菊仙、刘凡、郭红
图1.2-1C2标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2总包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职责分工
2.1总包部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
为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EPC总承包项目部采用“四个责任体系”的形式落实责任主体,其组成如下:
1、安全行政管理体系
建立以总承包项目经理为EPC总承包部层次的主要责任人,各标段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行政管理体系。
负责保证安全生产资源配置,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质量、成本、效益的关系。
2、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建立以总承包分管技术的项目副经理为EPC总承包部层次的主要责任人,EPC总包部设计管理人员、各标段总工为组成成员的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负责强化技术策划、技术实施、工作流程、技术资源组织和安全生产技术保障,强化技术指导、技术研发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
3、安全生产实施体系
建立以总承包分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为EPC总承包部层次主要责任人,EPC总包部工程管理部人员、各标段现场生产负责人为组成成员的安全生产实施体系。
负责强化生产组织管理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项目制度组织生产,确保生产安全。
4、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以总承包安全总监为EPC总承包部层次主要责任人,EPC总包部安全环保部人员、各工区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为组成成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负责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根据生产组织架构建设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安全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部门、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表2.1-1总包部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名单
序号
责任体系
责任人
主要成员
1
安全行政管理体系
韦华
杨远(C1标)、黄献新(C2标)
2
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顾鑫杰
俞彬、廖建明(C1标)、汪斌(C2标)
3
安全生产实施体系
李贺勇、张修飞、王培、王白山(C1标)、钟培文(C2标)
4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陈伟、王迎春(C1标)、朱利(C2标)
2.2总承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2.1总承包部安委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及时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并督促项目各级人员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2)建立健全EPC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EPC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监督各标段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各标段制定科学合理的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各标段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3)监督各标段安全文明施工主体责任的落实。
落实项目部、各个标段四个责任体系以及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组织项目相应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考核工作。
(4)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按规定足额提取,专款专用。
监督各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足额投入和专款专用的实施。
(5)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督促各标段按“五同时”原则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6)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EPC项目部人员安全管理意识。
督促与协助各标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各标段各级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
督促各标段各级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7)督促、检查各标段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建立安全应急体系,并监督各标段制定并实施项目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
(9)定期召开安委会、安全分析会,总结、分析项目现场安全生产工作,通报项目现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并积极、妥善处理事故的各项善后事宜。
2.2.2总承包部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总承包部项目经理是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总承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总承包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总承包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总承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总承包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组织并主持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
(8)贯彻实施国家与当地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政策,执行上级各项安全规定、规程、标准以及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决议。
(9)必须将安全工作列入本工程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2.3总承包部常务副经理安全职责
常务副经理在总承包部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内,履行总承包部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协助总承包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总承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和落实EPC总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督促各标段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建立健全适应EPC总包部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督促各标段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质量、安全与成本的关系,督促安全部门及各标段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月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等有关工作。
(8)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9)负责督促落实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顺利推进。
2.2.4总承包部项目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施工技术安全管理、环保技术和安全科技创新工作,是项目施工技术的主要负责人,对项目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健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督促工程技术系统和工程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组织编制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组织编写、修订、适合本项目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推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化工作。
(4)主持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并督促交底。
审批施工组织方案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严格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对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进行重新审核、对因变更带来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组织重新交底。
(5)组织审核编制重大危险源、施工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并论证。
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安全科技项目,审批技术革新及新工艺、新技术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开展安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设施的技术鉴定和推广工作。
(7)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角度加以分析和论证并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参加项目安全大检查、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意见。
2.2.5总承包部分管生产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分管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是总承包部生产工作的主管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实施体系,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总承包部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2)领导和落实项目部各部门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
正确处理施工进度与生产安全的关系、施工作业与安全措施落实的关系。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组织实施安全投入项目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负责,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条件。
(4)督促分管部门及两个标段加强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施工安全技术问题和安全管理问题,及时进行隐患整改;
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5)组织或主持召开生产例会,听取安全管理工作汇报,掌握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问题,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充分发挥安全实施体系的作用,并经常听取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
(7)负责组织对新建、改建、扩建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
组织落实工程分包和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督促分包方加强施工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
(8)围绕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做到隐患整改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安全教育培训正常开展、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发放、安全活动有效进行、安全奖励及时兑现等。
(9)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意见。
2.2.6总承包部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分管工程安全工作并对工程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主持本项目安全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本项目总体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审核工程安全工作目标计划,部署工程安全工作。
(3)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工程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安全检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5)组织、协调有关安全教育、培训、竞赛、评比、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活动。
(6)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7)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负责审批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
(8)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9)主持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
2.2.7总承包部分管合同副经理(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1)督促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和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列入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并严格执行。
(3)在审核生产经营计划同时,审核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是否与生产经营目标同步。
(4)在经营决策中,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不随意削减安全费用。
(5)在制定经济政策时,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考核条件,将生产经营结果与安全生产效果挂钩。
(6)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
(7)组织开展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经济分析,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合同管理。
2.2总承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2.2.1安全环保部职责
安全环保部是EPC总包部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主体。
其安全职责如下:
(1)是本项目HSE管理归口部门,负责本项目HSE的监督管理。
负责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及上级HSE管理制度、文件和工作要求。
(2)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项目HSE相关的基本管理制度和HSE相关专项方案,检查督促各标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3)负责监督对施工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人身安全防护设施状况的检查,监督各标段工器具、起重机具、压力容器及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检查工作。
(4)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5)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按规定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6)负责监督各标段完成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
(7)负责组织总承包项目部的HSE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各分包方开展HSE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
(8)负责向外事、采访和参观人员介绍总承包项目部安全施工的情况,因工作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向来宾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9)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分析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安全施工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事故隐患、危险点,做到超前预防。
(10)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
并对完成的整改措施进行验证。
(11)及时应用通报、快报、简报等形式进行事故反馈,配合有关部门采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12)负责监督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总体计划,审核各分包方提交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建立总承包项目部和各分包方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汇总台账。
(13)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2.2.2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工程管理部是EPC总包部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中的安全生产实施体系的主体。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总承包项目部颁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制度,严格制止、纠正违章行为。
(3)监督各标段在落实安全生产任务的同时,落实安全安全措施,正确处理好进度与安全的关系。
(4)施工现场做到不违章指挥,并监督各标段在现场安全管理到位情况。
(5)协调解决各标段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6)重大危险分部分项作业应到现场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7)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安全例会,总结、交流、布置安全管理工作。
(8)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
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监督各标段严格依照批复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技术工作规程进行组织施工,杜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操作。
(10)在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合理调配资源,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及时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矛盾,在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
(11)协同计划合同部办理工程结算与安全施工奖扣。
(12)负责监督各标段在项目实施中间,对施工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人身安全防护设施状况的检查。
监督项目实施中间各标段工器具、起重机具、压力容器及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检查等日常工作。
2.2.3设计管理部安全职责
根据总承包部部门职责分工,设计管理部负责:
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安全监测、物探检测及信息化等工作,归口管理防洪度汛、自然及地灾防治、工程安全的设计技术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及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提供安全监测数据分析及预警信息。
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1)设计管理部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勘测工区和勘测设计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交通工程的勘察设计,保证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的需要,对勘测设计产品的质量承担管理责任。
在编制设计计划书时应识别设计适用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编制条文清单。
(2)建立健全总承包项目设计管理制度体系,并按制度流程开展设计文件审签工作;
监督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保障勘察区域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
(3)对本工程所在区域可能存在的自然、地质灾害及防洪度汛进行排查和风险识别,组织编制度汛报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报告,并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向业主单位提出灾害防治的方案建议。
(4)组织对本工程实施项目进行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并对现场实施项目的施工期工程安全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组织编制现场实施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评价报告,用于提导工程施工。
对基础开挖、洞室开挖、水下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的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5)对于涉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和特殊结构的工程部位,设计管理部应当组织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对不符合现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规定的,应当协调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送相应主管部门领导同意。
(6)在工程开工前,组织召开设计交底会,说明设计意图,对设计文件中涉及施工安全重要部位环节,要提出防范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意见;
施工过程中,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应当组织及时变更;
对因变更带来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提出评价意见。
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底,方案制定和交底100%。
(7)按勘测设计工作大纲编制勘测设计实施方案和科研试验实施方案,按勘测设计和科研试验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做好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8)负责设计管理部危险有害因素、环境因素辨识、评价与重大风险因素的控制,并实施动态监控,督促设代工区、安全监测处、信息中心负责人按要求告知所属员工和相关方。
(9)建立健全内部设计管理制度体系,并按制度流程开展设计文件审签工作;
检查督促设计管理部人员做好安全技术服务和自身安全工作。
组织现场安全自查,积极配合外部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隐患整改率100%。
(10)定期组织召开设计管理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协调解决设计管理部安全问题,落实工作措施。
(11)督促组织开展设计管理部安全教育培训,并按要求留下教育培训记录,安全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12)督促落实设计管理部现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应急管理和安全信息上报等工作。
(13)负责明确部门员工职责分工,并督促落实其主管业务范围安全职责。
2.2.4计划合同部安全职责
(1)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并做好预防的工作,在进行工程计划、概预算管理同时,必须列入施工安全措施经费。
(2)在编制工程施工计划时,做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时考核,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3)工程发包前,会同安监管理部门对分包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严禁发包。
(4)进行工程项目完工结算与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有安监管理部门的审核签字。
(5)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签订工程安全协议,对承包方必须按规定预留安全施工保证金。
(6)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7)负责监督各标段对爆破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和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8)确保劳动保护专项费用的开支,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制定,及时提供资金。
(9)由EPC总包部各部门通知的对各标段安全施工扣款,财务应建帐专款管理,用作本工程安全施工奖励基金,使用时须经本部门与总承包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
2.2.5综合部安全职责
(1)负责当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识别与获取,熟悉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规,熟悉本项目部制定的与安全施工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当发生影响施工安全事件时,应做好防止事态扩大工作,正确处理好外部周边关系.
(3)坚持原则,合理调配总承包项目部车辆的使用管理工作,制止公车私用,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具体负责总承包项目部车辆的维护与保养,保持车况良好,确保总承包项目部交通安全。
(4)负责总承包项目部食堂卫生,确保食品安全,防止群体中毒事件发生。
(5)负责总承包项目部营地保卫,处理好与地方和周边的关系。
(6)负责资料室防火措施的落实,定期检查灭火器的完整性、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资料的保密、防盗、防潮、防虫工作。
(7)负责总承包项目部的后勤保障及对外接待工作。
2.2.6总承包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责。
(2)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工区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督促工区加强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时进行隐患整改。
(4)正确梳理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工区的施工进度与生产安全的关系、施工作业与安全措施落实的关系。
(5)负责对各工区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3各标段总包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职责分工
3.1各标段项目部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
各标段项目部根据各标段特点建立各标段层次的“四个责任体系”。
建立以各标段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的,各标段层次安全行政管理体系;
建立以各标段分管技术的项目副经理(总工)为主要责任人,各标段技术质量部人员、技术人员为组成成员的,各标段层次的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建立以各标段分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为主要责任人,各标段施工部人员、现场生产负责人为组成员的,各标段层次的安全生产实施体系。
建立以各标段安全总监主要责任人,各标段安全环保部人员、各标段安专职安全员为组成成员的,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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