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标准学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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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标准学习
一、火腿肠GB/T20712-2006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火腿肠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
2、火腿肠、高温蒸煮肠定义:
以畜、禽肉、鱼肉为主要原料,经腌制、搅拌、斩拌(或乳化),灌入塑料肠衣,经高温杀菌制成的肉类灌肠制品。
3、感官指标
4、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特级
优级
普通
无淀粉
水分/(%)≤
70
67
64
70
食盐(以Nacl计)/(%)≤
3.5
蛋白质/(%)≥
12
11
10
14
脂肪/(%)≤
6~16
淀粉/(%)≤
6
8
10
1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30
5、污染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2726规定。
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9303的规定。
二、熏煮火腿GB/T20712-2006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火腿肠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
2、定义:
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精选、切块、盐水注射(或盐水浸渍)腌制后,加入辅料,再经滚揉、填充(或不填充)、蒸煮、烟熏(或不烟熏)、冷却、包装等工艺制作的火腿类熟肉制品。
3、感官指标
4、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特级
优级
普通级
水分/(%)≤
75
食盐(以Nacl计)/(%)≤
3.5
蛋白质/(%)≥
18
15
12
脂肪/(%)≤
10
淀粉/(%)≤
2
4
6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70
5、污染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2726规定。
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9303的规定。
三、熏煮香肠SB/T10279-2008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熏煮香肠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2、定义:
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修整、腌制(或不腌制)、绞碎后,再经搅拌(或斩拌)、乳化(或不乳化)、滚揉(或不滚揉)、充填、烘烤(或不烘烤)、蒸煮、烟熏(或不烟熏)、冷却等工艺制作的香肠类熟肉制品。
3、感官指标
4、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特级
优级
普通级
水分/(%)≤
70
食盐(以Nacl计)/(%)≤
4
蛋白质/(%)≥
16
14
10
脂肪/(%)≤
25
淀粉/(%)≤
3
4
10
5、污染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2726规定。
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9303的规定。
四、酱卤肉制品GB/T23586-2009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熏煮香肠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2、术语
酱卤肉制品:
以鲜(冻)畜禽肉和可食副产品放在加有食盐、酱油(或不加酱油)、香辛料的水中,经预煮、浸泡、烧煮、酱制(或卤制)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酱卤类肉制品。
酱制品类:
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清洗、修选后,配以香辛料等,去骨(或不去骨)、成型(或不成型),经烧煮、酱制等工序制作的熟肉制品。
卤制品类:
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清洗、修选后,配以香辛料等,去骨(或不去骨)、成型(或不成型),经烧煮、酱制等工序制作的熟肉制品。
3、感官指标
4、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畜肉
禽肉
禽畜内脏、杂类
蛋白质/(g/100g)≥
20
15
8
水分/(g/100g)≤
70
75
食盐(以Nacl计)/(g/100g≤
4
脂肪/(%)≤
25
淀粉/(%)≤
3
4
10
亚硝酸盐/(以NaNO,计)/(mg/kg)
应符合GB2726规定
铅/(Pb)/(mg/kg)
元机硝/(mg/kg)
镉/(mg/kg)
总汞/(以Hg计)/(mg/kg)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2760规定
包括畜、禽类头颈、爪、蹄、尾等部分的制成品
5、污染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2726规定。
罐头工艺生产的酱卤肉制品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五、广式腊肠SB/T10003-92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猪肉制成的广式腊肠。
2、定义:
广式腊肠以鲜(冻)肉为原料,加入辅料,经腌制、灌肠、晾晒、烘烤等工序加工而成,具有广式特色的生干肉肠。
3、技术要求
3.1原、辅料要求:
猪肉:
使用符合GB/"I'9959.1-9959.4规定的以下部位肉:
a)无软骨及结缔组织的猪腿部瘦肉;
b)猪脊部皮下脂肪及腿部硬脂肪。
肠衣:
使用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猪小肠衣或其他肠衣,应质地薄韧、厚薄均匀,无臭味,哈喇味无霉斑及破损。
3.2内容物:
不得含有淀粉、血粉、豆粉、色素及外来杂质
六、中国火腿SB/T10004-92
1、术语
1.1中国火腿:
带皮、骨、爪的鲜猪肉后腿,经腌制、洗晒或风干、发醉加工而成的具有中国火腿特有风
味的肉制品。
1.2腿心:
是指火腿的股骨部位。
1.3油头:
是火腿分档的一个部位,在近荐骨处。
1.4签香:
竹签插人火腿肌肉内拔出后散发的香气。
2、感官指标
项目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香气
三签香
三签香
上签香,中、下签无异味
肉质
腿芯饱满,瘦肉比例65%
腿芯饱满,瘦肉比例60%
腿芯稍薄,瘦肉比例55%
外形
皮薄,腿脚细,油头小,无损伤、无虫,肉面无裂缝,皮与肉不脱离
同优级
无损伤、无虫蛀
3、理化指标
项目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三甲胺氮(mg/kg)≤
13
20
20
过氧化值(meg/kg)≤
20
20
32
亚硝酸盐(mg/kg,以NaNO,计)≤
20
七、肉丸SB/T10610-2011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肉丸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术语
2.1肉丸:
以畜肉、禽肉、动物性水产品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水、淀粉等食品辅料,经绞碎、腌制(或不腌制)、乳化(斩拌或搅拌)、成型、熟制(或不熟制)、冷却、速冻或不速冻制成的产品。
2.2速冻:
在低温环境下,使产品迅速通过最大冰晶区域,当其平均温度达到-18℃时,完成冻结加工的冻结方法。
3、分级
按含肉量分为:
特级,含肉量不低于65%;优级,含肉量不低于55%;普通级,含肉量不低于45%。
4、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特级
优级
普通级
水分/(g/100g)≤
70
蛋白质/(g/100g)≥
12
10
8
脂肪/(g/100g)≤
18
淀粉/(g/100g)≤
2
4
6
八、冷冻鱼丸DB35/T926—2009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鱼肉或冷冻鱼糜、淀粉、畜禽肉为原料,经斩拌、成型、加热、冷冻等工艺制成的并在冻结状态下储存、运输、销售的冻鱼丸。
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包馅鱼丸
鱼丸
失水率/(%)≤
6
水分/(%)≤
80
蛋白质/(%)≥
7
淀粉/(%)≤
15
酸价(以脂肪计)a/(mgKOH/g)≤
3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b/(%)≤
0.2
--
注:
a.b取包馅鱼丸的
3、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GB10132的规定,微生物指标按非即食类的规定,铝限量应不大于100mg/kg。
2、净含量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九、冻鱼糜制品SC/T3701-2003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冷冻鱼糜、鱼肉、虾肉、墨鱼肉、贝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并在小于等于一18℃低温条件下贮藏和流通的鱼糜制品,包括冻鱼丸、鱼糕、虾丸、虾饼、墨鱼丸、墨鱼饼、贝肉丸、模拟扇贝柱和模拟蟹肉等。
2、要求
2.1原料要求:
用鲜度和弹性良好的冷冻鱼糜,采用的原料要求鲜度良好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海水鱼类应符合GB2733,GB/T18108,GB/T18109的规定;淡水鱼类应符合GB2736的规定;头足鱼类应符合GB2735的规定;河虾和海虾应分别符合GB2740和GB2741的规定;海水贝类应符合GB2744的规定。
3、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失水率/(%)
≤6
淀粉/(%)
≤10(模拟蟹肉)
≤15(其他产品)
水分/(%)
≤82
净含量负偏差/(%)
≤3
4、安全卫士指标
汞、砷、无机砷、铅、锡的限量按NY5073的规定,安全卫生指标的规定见表3
项目
指标
汞(以Hg计)/(mg/kg)
≤1.0(贝类及肉食性鱼类)
≤O.5(其他水产品)
砷(以As计)/(mg/kg)
≤O.5(淡水鱼)
无机砷(以A。
计)/(mg/kg)
≤1.0(贝类、甲壳类、其他侮产品)
≤O.5(海水鱼)
铅(以Pb计)/(mg/kg)
(1.0(软体动物)
G0.5(其他水产品)
镉(以Cd计)/(mg/kg)
≤1以软体动物)
≤0.5(甲壳类)
≤0.1(鱼类)
菌落总数/(ofu/g)
≤50000
大肠菌群/(MPN/100g)
≤30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十、片装火腿罐头QB1352-91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猪腿肉为原料,加工成火腿,经切片、装罐(底、面及片与片之间隔以硫酸纸一张)、密封、杀菌制成的片装火腿罐头。
2、术语
2.1、肥肉夹花:
因原料修整不净,存在于成品中大于2cm的肥肉夹花。
2.2、片装火腿罐头:
猪腿肉经腌制、预煮、烟熏并切成圆形肉片制成的罐头。
3、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氯化物(以Nacl计),%≤
2.5-4
苯并(a)芘a/(mg/kg)≤
0.001
铅(Pb)/(mg/Kg)≤
1
无机砷/(mg/Kg)≤
0.5
铜(Cu)/(mg/Kg)≤
5
锡(Sn)/(mg/Kg)≤
200
总汞(以Hg计)/(mg/Kg)≤
0.1
亚硝酸钠/(mg/Kg)≤
50
4、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十一、猪肉香肠罐头QB/T3602-1999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猪肉为原料,经加工成灌肠、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猪肉香肠罐头。
2、术语
猪肉香肠罐头按有、无肠衣及形态分为带肠衣整根装、不带肠衣整根装和段装三类.
3、净重和固形物含量
罐号
净重
固形物
标明重量g
允许公差%
含量
规定重量g
允许公差%
7116
425
士3.0
55
234
士11.0
7127
454
士3.0
55
250
士9.0
10124
950
士2.0
55
523
士9.0
500ml罐头瓶
500
士5.0
55
275
士9.0
4、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氯化物(以Nacl计),%≤
1.5-2.5
淀粉≤
2
苯并(a)芘a/(mg/kg)≤
0.001
铅(Pb)/(mg/Kg)≤
1
无机砷/(mg/Kg)≤
0.5
铜(Cu)/(mg/Kg)≤
5
锡(Sn)/(mg/Kg)≤
200
总汞(以Hg计)/(mg/Kg)≤
0.1
亚硝酸钠/(mg/Kg)≤
30
5、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十二、猪肉腊肠罐头QB/T3603-1999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或冻猪肉为原料的广式腊肠经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猪肉腊肠罐头
2、术语
条装猪肉腊肠罐头:
用完整的长条形猪肉腊肠制成的罐头。
片装猪肉腊肠罐头:
用斜切成椭圆形片状猪肉腊肠制成的罐头。
3、净重和固形物含量
罐号
净重
标明重量g
允许公差%
7110
227(条装)
士3.0
854
142(片装)
士4.5
4、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氯化物(以Nacl计),%≤
3.5-5
铅(Pb)/(mg/Kg)≤
1
无机砷/(mg/Kg)≤
0.5
铜(Cu)/(mg/Kg)≤
5
锡(Sn)/(mg/Kg)≤
200
总汞(以Hg计)/(mg/Kg)≤
0.1
亚硝酸钠/(mg/Kg)≤
50
5、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十三、火腿罐头GB/T13515-2008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火腿罐头的生产、销售和监督检查。
2、术语
火腿罐头:
以分割猪肉为原料,经预处理、注射盐水(嫩化)、滚揉腌制、装罐、密封、高温杀菌制成的罐头产品。
3、理化要求
项目
一级品
优级品
净含量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固形物含量(质量分数)/%
75
蛋白质含量(质量分数)/%
13
11
脂肪含量(质量分数)/%
9
氯化钠含量(质量分数)/%
1.5-2.5
4、锡、无机砷、铅、总汞、镉、锌、亚硝酸盐含量
产品的锡、无机砷、铅、总汞、镉、锌、亚硝酸盐含量应符合GB13100的规定。
5、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十四、猪肉糜类罐头GB/T13213-2006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火腿猪肉罐头、火腿午餐肉罐头、午餐肉罐头的生产、市场规范和监督。
2、术语
午餐肉罐头:
以畜肉为原料,不添加各类蔬菜、动物内脏,经腌制、斩拌、搅拌等工艺制成的罐头类制品。
3、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午餐肉罐头
火腿猪肉罐头
火腿午餐肉罐头
优级
普通级
优级
普通级
优级
普通级
淀粉含量/%≤
6
7
3.5
5
6
7
脂肪含量/%≤
24
26
18
22
20
24
蛋白质含量/%≥
12
10
14
12
13
11
氯化钠含量/%≤
1.0-2.5
1.5-2.5
1.0-2.5
含水量/%≤
60
十五、肉干GB/T23969-2009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2中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术语和定义
1.1、肉干:
以禽畜瘦肉为原料,经修割、预煮、切丁(或片、条)、调味、复煮、收汤、干燥制成的熟肉制品。
1.2、肉糜干、以畜禽瘦肉为主要原料,经修割、预煮、切丁(或片、条)、调味、复煮、收汤、干燥、斩碎、拌料、成型、烘干制成的熟肉制品。
1.3、将调味后的物料在复煮过程中,不断翻炒是汤汁吸收蒸发的过程。
3、技术要求
2.1、原料:
原料肉应分别符合GB2707、GB/T17238,GB9959.1、GB9959.2、GB16869的要求,并是经去皮、骨、肥膘、筋膜、肌膜的纯瘦肉。
4、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肉干
肉糜
牛肉干
猪肉干
其他肉干
牛肉干
猪肉干
其他肉干
水分/(g/100g)≤
20
脂肪/(g/100g)≤
10
12
12
10
10
蛋白质/(g/100g)≥
30
28
26
23
20
氯化物(以Nacl计)/(g/100g)≤
5
总糖(以蔗糖计)/(g/100g)≤
35
铅(Pb)/(mg/Kg)≤
符合GB2726规定
无机砷/(mg/Kg)≤
镉(Cd)/(mg/Kg)≤
总汞(以Hg计)/(mg/Kg)≤
5、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菌落总数/(CFU/g)
符合GB2726规定
大肠菌群/(MPN/100g)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十六、腌猪肉SB/T10294-2012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2中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术语
腌猪肉:
以鲜或冻猪肉为原料,配以食盐和(或)其他辅料,经腌制工艺,速冻(或不速冻)制成的生肉制品。
3、理化指标
项目
限量
一级品
二级品
水分/(mg/100g)≤
58
63
食盐(以Nacl计)/(%)≤
8~18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20
45
4、卫生指标
4.1过氧化值、酸价、铅、镉、总汞、无机砷应符合GB2726规定。
4.2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规定。
十七、风干牛肉DB15/432-2006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牛肉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作的风干牛肉。
2、术语和定义
2.1风干牛肉:
用符合卫生要求的瘦牛肉为主要原料,经修割、切块、腌制、风干、炸制或烤制等工艺制成的具有民族传统特点的肉制品。
2.2风干:
在阴凉处晾晒的过程。
3、技术性要求
3.1、牛肉应符合GB2707规定。
4、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烘烤风干牛肉
油炸风干牛肉
烧烤风干牛肉
水分,%≤
38
30
25
脂肪,%≤
8.5
11
10
蛋白质,%≥
35
37
40
氯化物(以Nacl计),%≤
7
注:
水分、蛋白质两项指标为强制性指标。
5、卫生指标
项目
指标
苯并(a)芘a/(μg/kg)
5
铅(Pb)/(mg/Kg)≤
0.5
无机砷/(mg/Kg)≤
0.05
镉(Cd)/(mg/Kg)≤
0.1
总汞(以Hg计)/(mg/Kg)≤
0.05
亚硝酸钠/(g/kg)≤
0.03
N-亚硝胺/(μg/kg)≤
N-二甲基亚硝胺/
N-二乙基亚硝胺/
35
菌落总数/(CFU/g)≤
10000
大肠菌群/(MPN/100g)≤
30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不得检出
a限于烧烤风干牛肉
十八、牦牛肉干GB/T25734-20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牦牛肉干的生产和销售。
2、术语
牦牛肉干:
以牦牛肉为原料,经选料、修割、预煮、调味、干燥等工艺制成的肉干制品。
3、技术要求
原料:
牦牛肉应符合SB/T10399的要求、并经去皮、骨、筋腱、脂肪的瘦肉。
4、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g/100g)≤
20
脂肪/(g/100g)≤
8
蛋白质/(g/100g)≥
38
氯化物(以Nacl计)/(g/100g)≤
5
总糖(以蔗糖计)/(g/100g)≤
32
铅(Pb)/(mg/Kg)≤
符合GB2726规定
无机砷/(mg/Kg)≤
镉(Cd)/(mg/Kg)≤
总汞(以Hg计)/(mg/Kg)≤
5、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菌落总数/(CFU/g)
符合GB2726规定
大肠菌群/(MPN/100g)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十九、肉松SB/T10281-2007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1.1、1.2、1.3定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术语
2.1、肉松:
用禽、畜瘦肉为主要原料,经煮制、切块、撇油、配料、收汤、炒松、搓松制成的肌肉纤维蓬松成絮状的肉制品。
2.2、油酥肉松:
用禽、畜瘦肉为主要原料,经煮制、切块、撇油、压松、配料、收汤、炒松,再加入食用油脂炒制成颗粒状或短纤维状的肉制品。
2.3、肉粉松:
用禽、畜瘦肉为主要原料,经煮制、切块、撇油、压松、配料、收汤、炒松,再加入食用油脂和适量豆粉炒制成絮状或颗粒状的肉制品。
2.4、焦头:
炒制过程中,受热不均匀,成黄褐色焦糊状态的碎块(粒)。
2.5、结头:
肌肉纤维未松散部分及肌腱碎块。
2.6、搓松:
用搓松机或搓松板将熟透的瘦肉在调味炒制前搓擦成蓬松的肉纤维。
2.7、收汤:
在煮透的熟肉和肉汤中加入辅料加热,不断翻炒至汤汁基本收干。
3、技术要求
原料:
原料肉应分别符合GB2707、GB2710、GB16869、GB9959.1、GB9959.2、GB/T17238和GB9961标准的畜禽肉,经过去皮、骨、肥膘、筋腱的纯瘦肉。
4、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肉松
油酥肉松
肉松粉
水分/(g/100g)≤
20
6
18
脂肪/(g/100g)≤
10
30
20
蛋白质/(g/100g)≥
28
25
20
氯化物(以Nacl计)/(g/100g)≤
7
总糖(以蔗糖计)/(g/100g)≤
30
35
35
淀粉/(g/100g)
-
-
30
铅(Pb)/(mg/Kg)≤
符合GB2726规定
无机砷/(mg/Kg)≤
镉(Cd)/(mg/Kg)≤
总汞(以Hg计)/(mg/Kg)≤
5、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肉松
油酥肉松
肉松粉
菌落总数/(CFU/g)≤
30000
30000
30000
大肠菌群/(MPN/100g)≤
40
40
40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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