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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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双击可除20XX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篇一: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汇报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工作情况汇报小金县信访联席会议领导小组(20xx年12月日)尊敬的豫成局长及随行的各位领导:
值此寒冬时节,你们不畏严寒、不辞辛劳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
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及全县8.2万余干部群众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对你们长期以来给予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根据阿信联办20xx1号和阿信联办20xx131号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全面开展了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工作。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州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工作,始终把解决拖欠问题,保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检查督促业主和企业规范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及时协调解决矛盾,查处拖欠案件。
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采用教育为先,调解为主,矛盾分化为辅的工作方法,全力清理和解决当前存在的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积极预防产生新的拖欠,扎实开展元旦、春节前专项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确保民工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领导,确保体系健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和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公安、人力保障社会保障、城乡建设住房、工会、信访、财政、工商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小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我县的牧民定居、水电开发、公路建设等工程建设领域内存在的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清理,多次召开清欠工作专题会议,对清理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和部署。
二是精心制定方案。
为整顿和规范劳动用工市场,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现象,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我县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xx10号)精神,精心制定了开展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全县清欠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检查的内容、范围、步骤、方法等,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按照目标、任务、节点,落实了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使清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有力实施。
(二)强化措施,加大清欠力度。
为切实做好清欠工作,我县坚持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根本,依法对建筑领域、矿山开采、水电开发、宾馆饭店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了纵到底、横到边的排查,确保清欠工作不遗漏、不重复。
截至目前,共检查用人单位23家,查出并核实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232万元(不包括江西援建项目,援建项目的拖欠目前正在与江西指挥部积极协调,力争在年前兑现),其中,已协调解决董家沟金矿公司拖欠民工工资38万元。
经过专项检查,我县在水电开发、公路建设领域的工程项目建设基本不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问2题,主要是沃日土司官寨楼建设项目、小金县董家沟金矿公司和两河、沃日信用社工程及牧民定居项目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
对此,我县采取“一通知、二会议、三督促、四追责”的方法开展工作,即:
一是通知由业主单位监督施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二是由业主方自查并组织施工企业负责人召开会议通报拖欠情况,并召集欠薪方代表和民工代表共同协商,确定支付民工工资时间;三是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政策攻势、电话联系和督促,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已支付;四是明确责任认定,对于负有责任的业主和企业限期予以整改,对于事件性质特殊,影响较为广泛的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积极采取司法、监察等多种手段,协调相关部门合力解决。
两河、抚边等6个牧民定居工程因工程款无法按时拨付造成了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6个工程共计拖欠民工工资100余万元(包含在194万元中),正在积极协调处理,争取春节前解决民工工资问题。
(三)创新管理,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严格按照小金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小府发20xx26号)文件精神,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凡在我县境内中标的用人单位于中标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资质证明、项目建设标书、用工计划,并以项目为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5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工资保证金。
工程在建期间,若有农民工反映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行为,预存了工资保证金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劳动监察部门视情况动用工资保证金,用于先行支付(或部分支付)民工工资,用于支付民工工资的保证金,用人单位在10日内补足。
按照审查竣工项3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程序规定,对竣工项目验收和进行工程决算10日前,建设施工单位或用工主体必须以书面形式提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竣工项目处及公共场所(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民工反映拖欠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出具证明材料,竣工项目方能验收和进行工程决算。
工程完工后,经核实无拖欠民工工资现象,退还工资保证金。
今年,我县劳动保障部门共收取民工工资保证金6件,收取金额50万元,截至目前,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金额520.6万元;收取担保函24件,担保金额520余万元。
二是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我县建立了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积极采取督促各项目部定期自检的办法,检查农民工合同签定情况,要求各项目部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日期等内容足额发放工资,农民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每月780元。
另外各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领款人签字等工资支付情况。
三是强化施工许可制度,严格执行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实施意见(小府办发20xx18号)文件要求,要求县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在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劳动用工合同、工伤保险三份证明材料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是落实应急周转金的落实,根据我县具体财政情况和四川省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办法的相关规定,设立了专用的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项账户,由县财政拨付专款作为应急周转资金,在劳动部门核实确有以下情况的予以拨付:
因企业主逃逸造成民工临时生活困难,并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垫付民工临时的生活费或路途费;因企业确属短时间内资产4一时难以变现支付民工工资造成职工临时生活困难,并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垫付民工临时的生活费或路途费;经批准的其他应急垫付费用。
因企业一时难以支付民工工资而垫付的生活费,由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偿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的资金,由执行法院收回应急资金的垫付部分,直接偿还应急周转资金;因企业破产,应急周转资金从破产企业破产财产中清偿的民工工资和劳动保障费用中偿还。
(四)认真查处,严惩恶意拖欠。
一是对外地企业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并导致民工集体上访事件的,虽然采取了有关措施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但组织相关部门同样对该公司作出每报建一个工程项目均要按规定缴纳信誉保证金的处理决定。
二是对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并导致民工集体上访事件,而且处理不力的,对该公司作出每报建一个工程项目均要按规定缴纳信誉保证金的处理决定,另外,还对相关责任人作出暂停承接工程业务的处罚。
三是对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并导致民工集体上访事件,而且处理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在建设网上公示恶意拖欠和恶性讨款企业及包工头“黑名单”。
(五)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
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不仅加强对守法用人单位的宣传和鼓励,而且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也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教育和警示其他用人单位。
二是用媒体宣传、分发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律知识,提高民工的法律意识,正当维护合法权益。
(六)依法处臵,维护民工权益。
我县高度重视清欠过程中的信访投诉举报工作,本着“接到一件、处理一件、不拖拉、不积5篇二:
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大排查工作总结杭锦旗劳动监察大队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大排查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旗旗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摸底调查领导小组,按照杭锦旗深入开展社会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杭政办发20xx102号)文件精神,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大排查工作,现就我旗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大排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此次专项大排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分为三小组,对28家开发企业进行实地摸底调查,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通过此次专项排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14家,拖欠农民工工资6320万元,拖欠工资及滞留在工地上的农民工有952人。
二、主要做法
(一)为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贯彻落实工资支付制度及劳动合同法,准确掌握重点案件,逐步督查解决,以规范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控制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为目标任务,努力实现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元旦、春节前结案,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二)此次专项排查活动主要以拆迁改造开发企业及建筑施工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专项排查领导小组每到一处首先召集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查阅有关用工手续,了解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
并亲临施工现场向工人了解工资支付情况,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现象,当场能解决的,及时得到了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求用人单位拿出方案提出清偿计划,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限期处理;对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用人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严格监控、挂牌督办,限期不支付工资的通过有关部门进行配合处理,并引导农民工申请支付令。
为做好排查工作,一方面,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开通专线,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无阻。
另一方面,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将举报专查与专项执法检查紧密结合,主要对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情况依法逐户进行排查。
对涉及群众投诉举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及时依法处理,做到发现一起,及时调处一起,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问题
(一)由于建筑施工单位层层转包,包工头为拿到自己的保质金、工程款和材料款,以账务算不清为由讨要工资,工人以集体承包的工程为由讨要工资,但不知具体讨要数额,伪造工资表,加大民工工资数额,打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旗号带领民工到劳动监察大队讨要保质金、工程款和材料款现象愈演愈烈。
(二)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由于包工头带领民工群体投诉案件的不断增加,现已形成恶性循环,工程层层转包导致民工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
上级部门尽快要求建设主管部门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落到实处。
(三)在建筑施工单位存在大量建设单位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私自开工、工程层层转包到无资质的自然人手中,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时,无法找到用工主体,致使农民工工资无法保障的问题,引发纠纷,加大了劳动监察的工作量及处理难度。
(四)今年建筑领域的欠薪问题较为突出,现农民工讨薪现象已逐渐进入高峰期,其主要原因是金融部门无法贷款,开发商房屋市场不景气,融资链断裂,施工单位垫资现象较多,资金缺乏。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篇三:
农民工维权维稳工作总结计划20xx年上半年某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维稳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20xx年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维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抓早、抓好、抓实、抓细”的原则,积极主动预防,提前对全市范围内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进行监管摸排,及时协调处理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上半年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维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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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XX 清理 解决 拖欠 农民工 工资 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