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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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公开力度
财政局、投融资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发展区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重点做好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街道(发展区)、村居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在本级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社会事务局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进一步做好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信息公开。
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
按月发布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持续推进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建立企事业单位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和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监督指导重点排污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公开有关环境信息
社会事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卫计局、城建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二)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4.优化涉企服务
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情况、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定期公布并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及时公布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事项,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情况。
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党政办(改革办)、经发局、财政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人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5.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和公开
深化简政放权,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
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运行。
全面推行镇(街)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
组织部(编办)牵头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发展区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6.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加大对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力度。
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帐,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
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废止、失效等清理情况
政法委(司法局)牵头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发展区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6月底前/全年
7.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网站、“信用潍坊”、“信用高新”网站等公开
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发展区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8.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全面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披露公示力度。
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及时公布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
信息数据管理局牵头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发展区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三)
做好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9.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10.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
组织部牵头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发展区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11.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经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时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持续做好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公开工作
经发局、建设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工局、质监站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继续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自动对接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动态信息,推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
12.推进财政信息细化公开
继续深化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上级规定,公开重点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
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
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公开采购公告、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公告、验收结果公告等内容。
结合高新区实际,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1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14.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等情况。
每半年公开一次区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
按规定推动区管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
及时公开区管企业业绩考核、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以及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等情况。
健全“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结果定期公示公告制度
财政局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四)
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15.推进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事项,全面公开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救助人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
围绕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事项,全面公开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及时公开慈善组织、公募资格、公募活动、慈善信托备案等信息
社会事务局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16.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
定期公开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及时发布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及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
及时公开调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重点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公开,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及实际效果
社保中心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17.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
重点公开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实施范围、各项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各项补贴的管理和审批情况。
主动发布岗位供求、创业、职业培训等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
科技局、人管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18.推进教育和医疗健康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教育局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继续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
市场监管局、卫计局、社保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19.推进征地信息公开
依托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公开,切实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
准确把握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规范有序,共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国土分局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20.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估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
公开管辖的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馆、游泳池等公共体育设施的相关信息。
集中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公共文化设施名录、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公开公共文化设施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
多渠道及时发布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等情况
宣传部、教育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21.推进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
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安监局、建设局、国土分局、社会事务局、卫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22.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
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继续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评估范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一)深入解读好重要政策措施
23.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围绕2019年高新区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政策,原则上要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的政策要跟进解读。
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
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二)及时回应好社会关切
24.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舆情回应意识,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
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要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地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建立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
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3)切切实增强回应实效
25.增强回应实效
积极运用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多种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
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
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政民互动
(一)推进决策公开
26.决策公开
出台和调整涉企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当地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主动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及公众参与方式。
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预公开栏目建设,做到醒目易找、定位准确、分类明确,区分征集状态、标注起止时间
(2)推推进会议公开
27.会议公开
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建立反馈机制,对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和会议议定结果,告知列席代表,并将会议相关内容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党工委会议和专题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创新公众参与模式
28.公众参与模式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住房保障、行政执法等社会关注热点,探索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
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据等。
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府热线、领导信箱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围绕公众普遍需求和重点民生事项,探索便民地图、政务公开体验区等公众参与新模式。
门户网站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建立健全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一)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
29.政府网站优质发展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
党政办牵头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鼓励各部门建设重点业务专栏,及时将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展示,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
完善政府网站搜索功能,根据用户真实需求调整搜索结果排序,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实现“搜索即服务”。
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建设水平。
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
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加快推动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
党政办(网络中心)、信息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二)推动新媒体有序发展
30.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
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和机制,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
做好“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和《政务公开》刊物信息报送工作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健全领导体制机制
31.健全领导体制机制
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指导协调职能。
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
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备至少1名工作人员
(二)提高依法公开能力
32.提高依法公开能力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和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修订完善后,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8月底前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突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业化办理制度,不断提升依申请办理水平
(三)加强考核督查培训
33.加强考核督查培训
要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分值权重不低于4%
党政办牵头落实,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通过制定台账、电话调度、重点督查等形式,定期进行调度检查,强化日常监督
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专职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培训力度
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发展区分别落实
(四)制定推进措施
34.制定推进措施
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
本任务分工印发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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