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件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7789732
- 上传时间:2022-12-10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9.97KB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件下载.docx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件下载.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3信息共享和处理
4.4指挥和协调
4.5信息发布
5.应急处置
5.1信息引导
5.2保障市场供应
5.3应急结束
6.应急保障
6.1物资保障
6.2经费保障
6.3交通运输保障
6.4法制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7.2监督检查
7.3奖励与责任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管理和更新
8.3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8.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X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治安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县生活必需品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4.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
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工作。
1.5市场异常波动的确定主体
I、II级市场异常波动,由省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确认;
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市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确认;
Ⅳ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县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确认。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XX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简称县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分管商务工作的副主任、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县宣传、发改(物价)、财政、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卫生、统计、工商、质监、食药监、粮食、人民银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2县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主要职责是: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研究决定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3)部署和总结年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4)具体实施本应急预案,处置IV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事件;
(5)指导IV级以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办理县应急委委托的有关事项。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新闻审核发布工作,维护市场稳定,组织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
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做好肉类、食糖等关系国计民生商品和有关救灾应急物资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会同质监等部门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进口。
负责及时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组织、综合运输。
县发改:
负责生活必需品和有关救灾应急物资生产及储备计划的编制。
负责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县公安:
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县财政:
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事件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
县交通:
根据县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的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商品的公路、水路运输。
县农业: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进行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
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开展产地环境评价与禁止生产区域划分及调整;
组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规范农产品标识与标签管理。
县卫生:
负责协调组织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
县工商:
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县质监:
负责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对食品生产环节的卫生及质量监督管理,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认证监督管理以及流通环节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无证销售、计量违法活动,发布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质量检测信息。
县食药监:
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县粮食:
负责粮情监控预测,及时组织储备粮,负责商品粮源的组织、加工、调运和销售。
人行XX县支行等相关部门:
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2.4应急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2.4.1应急日常工作机构
县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生活必需品应急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县商务,由县商务分管生活必需品流通工作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4.2日常工作机构职责
县生活必需品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
执行县应急委和县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的决定;
组织编制、实施应急工作计划,修订本应急预案;
利用市场运行监测网络,及时、准确收集、综合、发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信息;
受理、处理市场异常波动的报警;
协调应急工作的指挥、保障、解除等环节有关问题。
3.预警预防机制
3.1预警信息监测
县商务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测体系,对城乡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报送信息,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
3.2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各乡镇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
各乡镇除做好重点企业信息监测工作外,还要深入当地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它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供应、价格变化情况。
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必须依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县商务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向县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3.3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导致生活必需品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商务部门报告;
公民、社会组织发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现象,可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县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商务部门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和确认,并在确认后2小时内向县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向县政府和市商务部门报告。
经核实确认为市场异常波动的,确认单位应在核实确认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商务报告。
县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启动应急预案,通报有关情况。
经核实确认为IV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所在地发布蓝色预警警报,并向县政府、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4.1应急响应级别
4.1.1级别的划分
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程度及可能发展趋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级别分为一般(IV)、较大(III)、重大(II)、特别重大(I)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V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县城区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多个乡镇(城县社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V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4.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II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市级中心城区发生异常波动;
(2)在市辖区内2个以上区县(市)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I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4.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I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市辖区内6个以上区县(市)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4.1.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全市范围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8个区县(市)内呈多发态势的市场异常波动;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4.2分级响应程序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属于I、II、III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由省、市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
属于IV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由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协调。
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商务主管部门必须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向县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发生I、II、III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时,由省、市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发生IV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时,县应急指挥部启动本应急预案。
4.3.1建立快速应急系统
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网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
4.3.2信息采集和处理
县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接到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分析事件发生原因,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并向县政府和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4.3.3信息报送
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包括:
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内容。
4.4指挥和协调
现场指挥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商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机制。
4.5信息发布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县商务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应急处理
5.1信息引导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从正面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及时消除城乡居民恐慌心理,正确引导消费。
5.2保障市场供应
(1)商务部门应当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品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2)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稳定市场。
(3)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首先动用地方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地方储备物资不足时,再按规定权限向上级申请动用上级储备物资,并可争取中央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此外,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保障市场供应:
(1)当县内物资不足时,迅速组织从县外调进;
(2)按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或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3)在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扬时,采取必要的价格干预措施,包括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4)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
5.3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启动响应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县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6.应急保障
6.1物资保障
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与突发事件应急相适应的粮食、食用油、食糖、食盐、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6.2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将应急工作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应急工作资金主要用于应急商品的储备、调运、投放等所需的经费及合理差价补贴等。
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6.3交通运输保障
工信、交通部门应加大交通运输方面的协调,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快速通道”,不得乱设关卡进行检查,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6.4法制保障
公安、农业、商务、工商、卫生、质监、物价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农业、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商务应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对处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预案演练,提高处置人员素质,增强实践能力。
7.2监督检查
县商务、县政府应急办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7.3奖励与责任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对于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指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商品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态。
8.2预案管理和更新
应急预案根据客观情况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由县生活必需品应急办负责。
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政府办印发,XX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生活必需品 市场 供应 突发事件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