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总结与劳动争议仲裁院学习考察材料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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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总结与劳动争议仲裁院学习考察材料汇编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总结与劳动争议仲裁院学习考察材料汇编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总结
一、以“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规范了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依据。
XX年针对我县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改制、改组和新建企业用工不规范,不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争议案件上升,甚至引发重大不安定因素问题,我们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预防劳动争议的源头入手,根据《劳动法》和省、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我县的实际,以规范整顿民营企业、改制改组和新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为重点,以理顺这些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为内容,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面上推进与典型引导相结合的方法,在去年集中开展“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活动全面加强了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依法理顺了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规范了用人单位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的全过程,为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缓解劳动争议案件上升的势头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结这项活动的特点,主要取得以下四个效果:
一是劳动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得到规范。
通过“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督促帮助103家用人单位依法订立了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10775人,补签劳动合同2300人。
规范了劳动合同管理。
为用人单位依法强化内部劳动管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促进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保证了鉴证终止、解除登记备案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是企业劳动合同关系得到进一步理顺。
通过“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对用人单位内部长期存在的“有劳动没关系,有关系没合同”以及停薪留职、挂名、内退、长期病休、长期放假、借调等错综复杂的劳动关系进行了认真的清理,通过逐人登记分类,逐人摸底核查,该续签的续签,该变更的变更,该保留的保留,该解除的依法解除,共理顺上述各类劳动关系1800人,其中,续签劳动合同1633人,变更合同300人,解除劳动合同1665人。
为防止和避免劳动关系不清晰引发的劳动争议,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产生了积极作用,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三是劳动合同管理的覆盖面得到进一步扩大,在原有用人单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基础上,重点抓了民营企业、改组、改制企业、破产重组企业、主辅分离企业和新建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通过“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广泛宣传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的指导和检查,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程序,XX年先后对27家民营、改组、改制和新建企业纳入了劳动合同管理,使全县实行劳动合同制的用人单位达105家,职工达到3.6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鉴证率分别达到90%、100%。
四是提高了集体劳动合同的审查备案率。
严格集体劳动合同的审查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从自身实际出发,合理确定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增强其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XX年审核集体合同二份,备案率达100%。
二、完善处理程序,拓宽处理渠道,保证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案质量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劳动争议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的原则,一年来,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拓宽处理渠道,灵活办案方式,提高了办案的效率,确保了办案的质量。
XX年共受理劳动争议109件,结案80件,裁决37件,调解10件,其他处理方式33件,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86余万元。
依法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良好形象。
一是实行“一步到庭制”,提高办案效率。
劳动争议立案后,我们把应诉通知书、答辩书及开庭通知书一并送达当事人,减少了程序,缩短了办案时间,节省了办案经费,同时为当事人维权赢得了时间,XX年实行“一步到庭”处理争议案件25起,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二是实行“独立审理,涉科合议制”,确保办案质量。
就是受理案件后,由一名仲裁员和一名书记员承办,经调查审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案件请求涉及哪个处室,向哪个处室通报并讨论,最后形成合议意见,由医保处指定分管业务的副主任和业务科长对医疗费进行核定报销数额,这种方法处理劳动争议既弥补了我们医疗保险业务知识的不足,同时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是劳动保障工作的前沿和窗口,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劳动关系双方的切身利益。
不论采取什么方式处理劳动争议,我们始终坚持三个不放过,即:
案情不清不放过,证据不实不放过,仲裁程序不到位不放过。
确保了案件仲裁的公正与公平。
三、发挥企业调解委员会在处理和预防劳动争议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XX年以来,我们在认真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企业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为进一步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设立了第一道防线。
一是指导企业调解委员会为企业管理建章立制。
先后指导企调委搞好企业内部劳动管理,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强化企业内部劳动管理和劳动纪律,起草了《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北派服饰在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的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劳动合同附录,为企业行政依法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企调委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为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奠定了基础。
二是发挥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职能。
各企业调解委员会自建立以来,积极开展工作,一年来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21余件。
调解达成协议的11件,经回访,双方都已按时履行了调解结果,通过企业调解处理,减轻了政府、企业和劳动仲裁部门的压力,真正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四、搞好法律咨询,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
近年来,我县一些企业相继进行了产权改制改组,有些企业在劳动关系、工资报酬、保险福利、遗属生活补助、工伤待遇等方面不断出现职工上访和寻求法律帮助的现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按《劳动保障信访条例》和创“三优”文明窗口的要求,本着“为政府解忧,为群众解难”的原则,对企业和职工的来信来访及法律咨询做到了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解答问题有依有据,并及时为寻求法律帮助的来访者提供文件资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人数达760余人次,通过我们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五、切实抓好仲裁基础业务工作
XX年我们很抓了仲裁基础业务工作,对已鉴证的10775份和解除终止的1655人全部输入微机,实行了微机化管理,并按国家档案一级管理标准对仲裁案件和业务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XX年共整理装订档案252卷。
仲裁基础业务工作做到了科学化和规范化,在XX年仲裁管理目标考核工作中受到市局和区县局的好评。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一年来,仲裁科工作人员始终把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放在第一位。
积极参加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按照“三比三看”活动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积极投身到创建“三比三看”示范岗竞赛活动中。
通过学习,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提高了认识,使工作人员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状态,以饱满的热情、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我县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按照《重点工作实行分工负责的通知》要求,对照年初工作目标,我们认真作好每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在全市仲裁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XX年再次被省劳动厅评为先进单位。
我们虽然做了一点工作,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部分用人单位存在用工不规范、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不和谐之处,劳资双方的劳动合同履约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为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对策加以解决。
劳动争议仲裁院学习考察材料
XX年11月,市在全国率先进行劳动仲裁机构改革,成立了市劳动仲裁院,将原先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格局,合并成劳动仲裁院的单一体制,使市劳动仲裁走上了实体化的轨道。
XX年5月市劳动仲裁院与社会保险仲裁办公室合并,更名为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该院为行政事务机构,按副局级建制,比照公务员管理,现设三庭一室:
立案调解庭、审理一庭、审理二庭、综合办公室,政府核定人员编制29名。
其中行政事务编制28名,工勤雇员编制1名。
现实有工作人员62人。
其中在编29人,聘用专职仲裁员9人、书记员7人,借用就业协理员6人(就业协理员为公益性岗位,不需要劳动争议仲裁院支付工资),此外还有11名实习的大学生协助办案。
该院设院长1人,副院长3人,副处级以上人员8人。
在一线直接审理案件的仲裁员26人,其中审理一庭、审理二庭共有21人,立案调解庭有5人。
在办公设施上,共有立案接待大厅1个,仲裁庭7个(配备先进多功能视频显示台和音响系统),调解室3个,车辆10台。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的二楼、五楼、六楼属于劳动争议仲裁院。
该院经费充足,全额财政保障。
经费主要分为人头经费和办案经费两大部分,人头经费按编制每人每年为8~9万元,办案经费比较灵活,每年大约200万元左右。
近几年来该院受理案件呈较快上升趋势。
仅XX年1~6月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3600件,立案2351件,案件量约为去年同期的3倍。
二、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承担的职责。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没有设置仲裁处,原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已经合并成劳动仲裁院的单一体制。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劳动争议规章、政策和劳动仲裁中长期规划;负责受理企业劳动争议;指导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劳动争议专、兼职仲裁员的培训。
(二)人员方面。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劳动仲裁工作列为XX年全局劳动工作重点。
为应对《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台可能出现劳动争议案件呈“井喷”的态势,年初便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名义向市政府打报告申请增加人员。
到目前为止,今年又新增书记员7人,新招大学生9人,以缓解由于案件量上升而带来的工作压力。
除此之外,他们还借用就业协理员,利用实习的大学生协助办案。
(三)案件调解方面。
案件调解率指标由政府下达,年立案前调解率要达到50%以内。
今年调解率为38%,其中立案前调解占30%,庭上调解占8%。
通过庭前和庭后的调解,减轻了仲裁员开庭审理案件的工作量。
(四)职责分段、分工。
在立案中强化调解,在审理中强化分工。
开庭之前的辅助工作均由书记员完成,仲裁员写好裁决书后,后期的工作全部交由就业协理员完成。
此外,他们还配有专人负责送达工作。
(五)多数案件实行独任制审理。
因为案件量较多,他们主要采取独任制审理案件。
院里规定,只有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才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余案件均实行独任制审理。
(六)劳动仲裁工作不参加行风评议,院长、庭长承担投诉、举报等接待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考虑到劳动仲裁工作的特殊性质,经市政府、市纠风办等相关部门同意,不参加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行风评议工作。
对仲裁院的监察、纪检、效能考核、信访等方面的工作,由院长、庭长承担。
除仲裁员有违纪行为之外,其余责任全部由院领导承担的做法,为仲裁员减轻了压力,可以让仲裁员专心办案。
(七)简化仲裁工作程序。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XX年6月12日下发了《关于加快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通过严格明确诉求,规范变更诉求或提起反诉程序,庭审程序简化,实行书面审理,简化仲裁裁决文书等办法,减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面临的巨大办案压力,解决了“两法”细则及新的《办案规则》、《组织规则》未出台,仲裁执法可操作依据短缺的问题,加快了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进度。
(八)运用软件进行网络化办案。
对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决等全部流程运用办案软件,实行网络化管理。
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增强了案件文书的规范性。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作为全国劳动仲裁工作的排头兵,有很多成功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是,全面加强劳动仲裁工作力度,统一全市各级仲裁部门思想,重新确立各级劳动仲裁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二是,投入大量资金改善办公条件,优化人员配备,使劳动仲裁事业迈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新阶段。
三是,对案件审理过程全程视频监控,以专业化的分工和现代化的监控体系,增强仲裁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是,大部分案件实行独任制审理,强化仲裁员的权威感和责任感,大幅度提高仲裁员和书记员队伍的专业素质。
五是,不断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提高了办案效率。
六是注重以温馨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
七是,开辟宽敞舒适的立案大厅,设计氛围和谐的调解室,安装大型电子显示屏,提供专门档案室,方便当事人查询,体现出便民、利民的思想,树立了以人为本的劳动仲裁新形象。
八是,建立快、简、廉的劳动争议处理新机制,推动劳动仲裁事业全面发展,为城市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三、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与市劳动仲裁院的比较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仲裁院
管辖范围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的企业三资企业、外地驻办事处、驻的中直、省直企业、驻军所属企业及在的森工系统企业
管辖范围内企业数量约1万多户约4000多户
机构规格副局级副局级
年办案经费200多万未明确
人头经费年8~9万/人未明确
硬件设施7个标准化仲裁庭3个调解室1个立案接待大厅1个标准化仲裁庭1个调解室1个立案接待室
编制数/实际工作人数29/6215/14
书记员数量100
四、学习考察后的收获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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