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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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实施意见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意见》(陕政发〔2016〕28号),现就深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努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间差距。
到2018年,全市所有区县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和复查。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9%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
主要任务: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法定要求,实施十三年免费教育。
大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全面实施“三通两平台”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和优质教育资源平台、教育管理平台)建设。
扩大城镇教育资源,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基本消除“大班额”。
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立德树人工作。
全面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四年行动计划,构建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强化体育美育教学。
深化课程改革和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
(一)优化学校布局结构。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适应城镇化发展的学校布局和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做好县城以上城区、新区、经济开发区和农村地区学校规划建设和布局调整工作。
坚持就近方便入学的原则,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由市政府牵头,市、区规划、教育部门负责,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保障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并投入使用。
市规划局在编制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时同步规划中小学、幼儿园,市教育局参与规划编制及审查工作。
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房管局要进一步完善西安市新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政策,明确教育配套设施投资及建设主体,教育配套设施建成后交由区级教育部门管理。
市国土局依据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和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设施建设任务,将教育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要研究出台将教育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商品住宅和商服用地出让底价及市区分担政策,保障学校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二)优化中小学教师编制资源配置。
依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确定教师基本编制和附加编制核定办法和标准。
考虑未来三年全市人口增长出现的教师短缺、规范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行为、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交流和配置校医等因素,按基本编制3%—4.5%核定附加编制。
对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工勤和辅助岗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城乡教职工编制,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盘活编制存量,调整郊区县教师编制,核定增加主城区教师编制。
赋予区县和学校教师调配权力。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各区县政府要加大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力度,杜绝长期“有编不补”现象。
创新招聘方式,加大引进力度,实施“千名硕士进中学”、“千名免费师范生到基层”计划。
实施“西安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农村义务教育。
规范政府购买基本教育服务行为。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教师短缺问题。
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步同标准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建立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调整挂钩的长效联动机制。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职称(职务)评聘向基层薄弱学校和乡村教师倾斜。
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
周至县政府要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临潼区、长安区、鄠邑区、蓝田县要认真落实我市沿秦岭北麓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并逐步提高。
省财政对周至县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给予综合奖补,市财政对我市沿秦岭北麓地区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区县给予补助。
(四)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创新校长教师交流方式;鼓励优秀教师向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流动;提高交流质量,加强服
务和考核管理,确保交流效果;探索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扩大实施教师“区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
(五)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
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有条件的学校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建设智慧校园,促进全市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高质量、大规模、普遍性应用。
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应用和考核机制,提高师生平台使用率。
到2021年,全面完成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任务,全市共创建100所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和智慧校园。
三、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有效解决“大班额”和“择校热”等问题
(一)严格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坚持按学区划分范围招生,公办学校以单校划片为主,为每一所中小学科学合理划定学区,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坚持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
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
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二)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将进城务工人员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
(三)实施中小学校建设计划。
编制《西安市基础教育学校三年提升计划》,按照“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的总体思路,重点提高学位供给能力,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建设举办学校。
未来五年,全市计划新建义务教育学校144所,新增学位13万个。
各开发区必须承担本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任务,落实教育经费投入规定。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担学校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大城市新区、开发区、新建居民小区和老旧城区配套学校建设力度,实施一批新建中小学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学校的政策。
强化教育资源整合,努力破解“上学难”问题,满足热点区、中心区的学位需求,切实消除教育“盲区”。
(四)深化学区制管理改革。
积极推进学区长学校品质提升工程五年行动计划,以“名校+”模式为抓手,推进紧凑型大学区组建,扩大跨行政区域大学区覆盖面,建立基础教育学校城乡合作、强弱合作等协同发展机制,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全市基础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
四、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大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
坚持把三爱”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
加强中华优秀文化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工作。
重视家庭教育,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推进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改革。
积极推进教育管、办、评制度改革,统筹指导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完善基础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标准和工具,选择部分区县积极探索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配合国家开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质量监测。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三)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引导教师主动学习新理念,转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率。
指导学校探索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方式创新,突出学生课堂主体地位,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开展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研究,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快乐健康成长,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开展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新常态大视导”活动,落实课堂教学改革责任。
(四)重视体育和美育。
开齐上好体育课。
小学、初中体育课为每周4节;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体育课为每周3节。
每年举办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
开展形式多样的阳光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田径运动会和各种体育项目竞赛。
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良好率分别达95%和40%以上。
进一步将艺术融入校园文化建设。
每个学生至少能掌握1项艺术特长。
(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高压态势,下大力气做好治乱工作,维护全市教育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
筑牢夯实“治乱”体系和责任。
做到早发现、早查处。
定期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进行约谈,推进“治乱”工作关口前移。
树牢“关键少数”红线意识。
进一步织密社会监督网络,做到有报必查、违规必究。
加大师德建设和宣传力度,严肃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严格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相关精神,进一步严格审批、年检、年度考核和等级评估制度,指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
(六)组织好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活动。
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主题性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广泛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支持将适合开展中小学生实践教育的资源开发为社会实践基地,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公益性教育活动。
五、坚持精准帮扶,做好特殊群体教育服务工作
(一)加强教育扶贫工作。
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户控辍保学工作,不能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辍学,确保建档立卡户义务教育阶段残障学生接受教育。
坚持涉贫区县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10%。
推进全市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计划,落实教育强区结对帮扶贫困县、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学校精准对口帮扶涉贫镇学校。
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进行生活费补助
(二)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西安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理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做好留守儿童台账信息统计工作,重点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强化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积极传播有益于儿童成长和发展的社会文化,为农村留守儿童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严格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
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力度,积极创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示范中心”,继续开展小葵花关爱留守儿童阳光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重视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
完成市县30万人口以上,至少有一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要求。
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少于6000元、特殊教育教职工津贴提高到其基本工资50%的政策。
加大推进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中心、资源教室的建成力度,补足配齐特殊教育教职工,强化教师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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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进一步 推进 义务教育 均衡 发展 全面 提升 基础教育 整体 水平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