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设工作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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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资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设运维工作,向出租屋主收取设备维护费的方式,能有效解决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的安装、运维、网络及日后升级换代的资金来源问题,有效解决维护点设置和维护人员24小时故障及时处理的问题,可达到持续运行的目标。
同时以公司投资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设为契机,逐步推动区城中村出租屋由单一管理向统一物业式管理模式转变,实现城中村出租屋管理“质”的进步,为进一步提升出租屋物业管理模式提供基础。
(二)统一标准。
区来穗局、区公安分局、区政务办共同制定《番禺区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技术规》(该居住证门禁系统支持居住证、身份证、番禺民生卡或CA-SIM、更多实名制IC卡刷卡等方式出入,根据需要可选择增加视频建设),规定设计原则、技术要求、门禁和视频设备选型、施工要求、检验与工程验收、人员信息采集、数据传输有线网络要求、门禁卡权限管理、服务点建设和运维标准等要求。
对投资我区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设运维的公司,明确应具备的经营资质和发票管理使用等要求。
(三)确保质量。
区来穗局采用公开招资格标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10家公司,负责投资全区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
中标公司须遵守《番禺区出租屋居住证门禁系统(视频)技术规》的标准和要求,同时明确居住证门禁系统设备选型和建设方案、数据传输有线网络要求和运维服务方案,至少保证提供5年以上维护服务(如5年公司单方面违约,设备业权归属出租屋主)。
经公司、出租屋主协商一致,可向出租屋主收取设备维护费用,根据屋主或公司提供网络及含视频或不含视频进行组合报价,招标时设置最高限价。
为便于建设和运维,各镇(街)或村(居)委应根据中标公司目录,协调辖区出租屋主根据有关规定集中选取1家公司负责辖区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
(四)把握原则。
在工程设计上,本着科学实用、精简节约、质量可靠的原则。
(五)推进方式。
加强宣传,采取党员干部带头,先易后难,分批开展,逐步完善的方式。
先在人居集中、租金收益较高、群众安全意识较高的城中村先行先试,再逐步向全区加快推进。
(六)试点门禁接入问题。
对于已建设的试点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要求采集的来穗人员基本信息及时上传省人口信息自助申报系统和区门禁管理系统的数据库。
三、奖励经费和合同签订
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设奖励经费以创建平安有序出租屋专项经费名义支出,对在中标公司目录中选取公司投资建设运维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的,经验收合格,向公司奖励每套1000元,向村治安联防队伍奖励每套100元,其中区财政奖励650元,镇(街)财政奖励450元。
(一)区财政奖励下拨。
区财政奖励经费根据各镇(街)工作任务和区奖励标准计算各镇(街)的区奖励经费总额,根据工作进度分期划拨给各镇(街)。
分三期划拨经费,在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设工作启动时,第一期区财政先预拨奖励资金的30%左右,根据区核定任务数确定;
在第一期任务完成后,2016年下半年区财政预拨奖励资金的30%左右,根据区核定任务数确定;
在第二期任务完成后,2017年上半年区财政按实际拨付剩余的区奖励资金,根据区核定任务数确定。
(二)镇(街)奖励。
1、根据中标目录,引进公司。
2、公司按相关协议合同完成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安装并使用,经验收合格后,镇(街)流管中心按1000元/套的奖励标准集中划拨给中标公司,向村治安联防队伍奖励每套100元。
验收工作以镇街为单位,由派出所牵头验收。
(三)合同签订。
1、区来穗局与各中标公司签订框架协议,主要明确番禺区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技术规和信息保密协议。
2、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居)与引进的中标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三方建设(运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验收流程、财政奖励资金和支付方式等。
3、出租屋主和中标公司签订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物业式管理协议,主要明确双方建设(运维)的权利和义务,设备维护费的收费标准和方式等。
出租屋主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前,负有向承租人解释、说明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管理服务容的合同义务,承租人统一到村居流管工作站办理居住登记,凭身份证和租赁合同办理与租赁时间一致的门禁卡授权,使用身份证、居住证、番禺区民生卡等实名制卡进门(手动出门),并签署同意接受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服务管理的确认书。
(四)资金拨付及使用。
区、镇(街)财政奖励经费拨付方案及操作流程另行制定。
(五)区、镇(街)财政不予奖励情形的。
1、验收不合格的;
2、公司不属于中标公司目录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来穗人员、出租屋管理有关规定的。
(六)试点门禁补贴问题。
对于已建成的试点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另行制定补贴方案。
四、运维保障
(一)服务点设置。
公司需在我区设置维修点对所负责区域的门禁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有固定办公场地,实现全天24小时值班、远程(视频)监控、警情定位及处置问题。
依托村居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站或治安视频监控室,至少建设1个展示平台,配备软件平台和大液晶显示屏。
(二)保障运维处理。
强化合同中管理公司关于运维保障的约束条款,明确故障维修响应、到达现场、处理完毕时间等,要求做到24小时保障,“8:
00-12:
00”时段报修的在“12:
00-18:
00”时段之前现场处理完毕,“12:
00”时段报修的在“18:
00-00:
00”时段之前现场处理完毕,“18:
00-8:
00”时段报修的在“8:
00”时段之前现场处理完毕。
(三)用者自付。
公司投资、提供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管理服务为出租屋主提供了安全保障服务,设备维护费支付以自愿协商为原则,由投资并提供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管理服务的公司与同意接受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管理服务的出租屋主签署支付设备维护费确认书,公司直接向出租屋主收取。
(四)评优奖励。
制定考核方案,对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运维评价为优秀的出租屋主给予奖励,评优奖励方案另行拟订后报区政府审批。
(五)加强考核。
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设任务及运行完好率要达到90%以上,列入镇(街)、村(居)委的有关工作考核中。
(六)加强检查。
对没有安装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的出租屋,派出所、流管中心等单位要继续加强检查,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注重创新。
公司可与村民委员会、村民协商增加服务项目,逐步实现真正的物业管理服务模式(指扩展到向社区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物业式服务管理之外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全方位的免费或协商付费的社区生活等服务。
五、推进计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
主要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1、拟订呈批《番禺区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2、制定《番禺区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技术规》;
3、开展项目招标;
4、制定区、镇(街)财政奖励经费拨付方案及操作流程;
5、拟订相关合同本;
6、制定门禁卡开销卡流程;
7、制定宣传推广方案,制作宣传所需视频、海报、网络材料。
(二)推广启动阶段(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
启动全面推广应用安装智能门禁视频系统,完成总任务量的30%左右。
1、加强宣传,召开出租屋主会议,利用省、市、区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宣传引导,提高出租屋主安装智能门禁视频系统的积极性;
2、组织出租屋主签订合同,推进项目施工。
(三)推广中期阶段(2017年1月至6月)
继续推广应用安装智能门禁视频系统,完成总任务量的30%左右,力争2017年上半年完成总任务量的60%。
(四)攻关冲刺阶段(2017年7月至12月)
1、力争2017年底前全区出租屋密集、来穗人员密集、人口结构复杂、治安秩序较乱等重点地区智能门禁视频系统100%全覆盖;
2、攻坚克难,及时总结经验。
(五)运维保障阶段(2017年及以后)
加强运维保障监督,提出优化方案,解决建设和运维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应用工作可持续发展。
六、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加强领导。
成立区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副区长麦洁萍任组长,区来穗局局长徐林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少怡任副组长;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来穗局),由区来穗局副局长余永良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大队长乔博毅任副主任;
成员包括区综治办、区财政局、区政务办有关领导,以及各派出所所长、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各镇街流管中心主任。
(二)明确职责。
有关职责分工如下:
区公安分局:
负责监督、指导各镇街使用智能门禁视频系统强化治安防工作,建立门禁系统建设进度考核排名通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门禁系统设备的完好率不低于90%。
会同区来穗局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利用上门宣传、召开屋主会议、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及、微信等多种形式,组织社区民警、治安辅助力量(辅警、治安联防队员、村居治保会成员、保安员)、出租屋管理员等大力宣传安装门禁系统对保障出租屋平安、屋主经济利益和治安责任的好处,争取群众的理解和配合。
指导派出所牵头开展门禁系统安装验收工作,成员包括镇(街)综治办、流管中心、村(居)委工作人员及出租屋主,验收标准根据《番禺区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技术规》执行,根据需要可聘请监理公司协助。
指导治安辅助力量(辅警、治安联防队员、村(居)治保会成员、保安员)、出租屋管理员对辖区门禁系统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巡检,督促各出租屋主加强使用管理,对不落实系统运行管理职责、系统故障不维修的公司或出租屋主,督促整改。
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出租屋主和来穗人员的处罚力度。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申请区财政奖励经费,监督全区建设进度。
指导各镇街流管中心利用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开展来穗人员信息采集和出租屋管理,牵头制定《番禺区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技术规》,制定奖励经费申请、门禁系统开销卡等相关操作指引,相关合同本。
完善出租屋安全星级管理,调整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安装、运维等容的评分标准,强化积分导向作用。
区财政局:
负责将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好区财政奖励经费划拨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采购工作。
区政务办:
负责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建设技术性指导,实现各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在区电子公务云平台划拨服务器资源部署全区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管理平台,配合组织项目专家论证。
区综治办:
负责将门禁系统建设、使用、维护、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是推进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负责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建设指导、督促监督、考核进度、安排本级财政奖励经费,组织门禁系统验收工作,将村(居)门禁系统建设、使用、维护、管理工作纳入村(居)年度绩效考核畴。
负责引进建设运维公司,并与村(居)做好公司进驻沟通工作,指导公司与出租屋主签订相关协议合同。
统筹做好门禁系统建设使用宣传工作,组织公司、派出所、流管中心、村(居)等单位着重抓好对屋主、承租人的宣传工作,注重统一宣传口径(主要是:
门禁系统由公司投资、物权属公司,租赁使用,公司提供门禁系统管理服务对出租屋主每月收取的设备维护费属提供服务管理应承担费用的行为)。
镇街流管中心:
负责摸查符合安装智能门禁(视频)系统的出租屋情况,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申请建设奖励经费划拨到相关中标公司,指导各公司服务点、村(居)流管工作站门禁开销卡和来穗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非工作时间出租屋主使用临时门禁卡解决),协助公司、村(居)委、出租屋主做好门禁系统安装、运维工作。
村(居)委:
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辖区出租屋安装智能门禁视频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集中选取1家中标公司承建和运维,协助派出所组织出租屋主会议,协助公司做好门禁系统安装和运维工作,保障辖区出租屋门禁系统在线率不低于90%。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推广应用是创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示区的重要举措,有关单位(机构)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牵头和协作职责,切实做好人财物保障,确保我区智能门禁(视频)系统推广应用的任务顺利完成,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番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二)加强风险防。
各镇街各部门不得直接向承租人收取出租屋门禁(视频)系统建设和后续运行维护费用,防止与承租人产生矛盾,杜绝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出租屋门禁应安装符合消防安全等要求的紧急开门装置,确保紧急情况时能及时疏散人群。
各镇街要建立出租屋门禁(视频)系统后续运行维护工作机制,避免建成后因后续运行维护问题影响门禁系统的正常使用。
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避免引起媒体负面炒作。
附件:
正文标注说明
物业管理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行政法规)、《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均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通过业主大会的形式)。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助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活动,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立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监督社区物业管理活动。
根据上述情况,招资格标引进承建商,只能明确其提供社区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物业式服务管理(这类承建商以下简称:
公司),不能由区职能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直接招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向社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结合《中华人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在我区注册并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上述公司以物业服务企业的形式出现,如果要向一个完整的社区(视作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指扩展到向社区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物业式服务管理之外的物业管理服务),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如果向部分业主(屋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指扩展到向社区出租屋智能门禁视频系统物业式服务管理之外的物业管理服务),可以由公司直接跟业主协商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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