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三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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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区环保部门报请区人民政府依法处置。
第十二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水上运动。
第十三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十四条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已有的污染源,有明确治理主体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
没有明确治理主体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治理规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分步实施。
第十五条因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当事人应立即切断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并立即报告区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检查机关有责任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区环保部门对全区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负责组织宣传和监督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
(三)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进行监控;
(四)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事故查处;
(五)负责污染源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水利、建设、卫生、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畜牧水产、煤炭、公安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监督管理经费从各部门业务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擅自改变或破坏饮用水源保护区设定的保护标志和界桩的,由区水利部门责令停止破坏,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处20XX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并予取缔;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予取缔;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处10000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并予取缔;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生产含磷洗涤用品的,责令停止生产,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销售含磷洗涤用品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责令停产,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并予取缔;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300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第七项规定,建设畜禽养殖场的,责令拆除,恢复原貌,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敞养、放养畜禽的,责令停止敞养、放养畜禽的行为,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第八项规定的,单位处50000元以上20XX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
(九)违反第九项规定的,责令停止排污,单位处50000元以上20XX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
(十)违反第十项规定的,责令停止开垦,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毁林开荒、烧山开荒、植被破坏的面积处以每平方米0.50-2.00元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违反第十一项规定的,由渔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对毒鱼、炸鱼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电鱼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十二)违反第十二项规定的,由水利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的罚款;
并报区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三)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第二十三条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水上运动的,处100000元以下罚款;
从事游泳、垂钓的,处3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既违反本办法同时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由有关行政执法主管机关依法处罚。
第二十五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保护饮用水源地的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中的用词含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国家为保护水源水质安全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水源保护区。
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保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二:
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节设计原则
本项目方案设计的原则为:
1、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
满足《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的规定要求。
2、提高全民意识、警示及保护地下水,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3、根据实际需求设计警示牌上的图形和文字。
4、根据现场情况设计绿化形式及植株选择。
第二节设计范围
本项目的内容包括:
(1)设计内容包括:
界标、警示牌图形文字;
隔离栅布设;
绿化。
(2)界标、警示牌的制作安装;
隔离栅的采购、安装;
绿化所需种植地整理、种植、浇水等。
第三节设计依据
本项目方案设计采用的主要规范及标准有: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XX)
3.《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保护指南(试行)》
4.《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XX)
5.《饮用水水源保护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XX)
6.《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政策》(HJ588-20XX)
第四节项目概况
在饮用水水源区域做好防护措施,设立界标、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采用隔离栅来进行物理防护,对水源地周边进行合理绿化,建立植被绿化,利用植物的吸附和分解作用,拦截农业污染物进入水源,构建植被绿化防护工程。
隔离栅建设
隔离栅的建设坚持以下原则:
根据地形及实际情况,避开较大面积耕地、居住区,有利于彻底保护水源地的生态及安全,所用材质为PVC浸塑护栏。
警示牌设置
在水源地区域显著位置设置警示牌,警示牌注明保护区范围及注意事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
界标正面的上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中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称,下方为监督管理电话等监督管理方面的信息,监督管理电话一般为当地村居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④植被绿化防护工程
对水源地周围进行植被绿化,改善土壤环境,提高植被蓄水能力,有效防止其他生物对水源地进行污染和破坏。
辖区内14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内容清单参照下表:
序号
工程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警示牌
个
25
2
界标
14
3
隔离栅
M
315
4
植被绿化
M2
800
采购项目分布如下:
名称
村
5
m
75
6
7
8
55
㎡
200
9
10
11
50
12
70
13
区
65
第五节设计方案
1、界标
1.1保护区标志设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界标、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
饮用水水源保护界标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边界设立的标志。
标示饮用水水源区的范围,并警示人们需谨慎行为。
1.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内容
执行《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XX)的规定,具体如下:
界标正面的上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
中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称,即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
最下方为监督管理电话,监督管理电话一般为当地村庄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正面内容的示意图如图1。
界标背面的上方用文字说明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的管理要求,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条款和内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背面内容的示意图如图2。
(图1,单位mm)
(图2,单位mm)
1.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颜色、材质、尺寸及设立方式具体论述
(1)颜色:
绿底,白边,图案背景和文字是白色(见图3)
(图3)
(2)材质:
1.2mm厚铝板,按标准图案贴反光膜;
(3)尺寸:
1600×
1200mm(具体尺寸详见图1,2)
(4)设立方式:
配铝槽码2块,立柱一根,固定墩一个。
(如示例图4,5)
(示例图5)(示例图6)
1.4数量:
14个
2、警示牌
2.1保护区标志设置
各类饮用水水源地均须设置警示标志。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以警示宣传牌代替交通警示牌,警示人们需谨慎行为。
2.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牌内容
执行《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XX)的规定,参照道路警示牌制作,具体如下:
界标左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右方为警示话语:
农村水源地,禁
止污染。
示意图如图7。
(图7,单位mm)
2.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牌颜色、材质、尺寸及设立方式具体论述
绿底,白边,图案背景和文字是白色(见图7)
1500×
600mm(具体尺寸详见图7)
根据现场情况分两种
水泵房墙面方便利用的贴墙设立
其他地方:
配铝槽码1块,立柱一根,固定墩一个;
树立安装。
(如示例图8)
(示例图8)
2.4数量:
25个
3、隔离栅
3.1隔离栅设置
为防止人类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按照HJ/T228-20XX划分的保护区和保护范围,依据水源地的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和环境管理需要,在必要的地下水源泵房周围设置隔离栅。
3.2隔离栅技术参数
绿色;
PVC浸塑;
隔离栅示意图
高H=1.7m
采用直径4mm优质低碳钢丝点焊而成;
网孔(mm):
75x150;
长×
宽(mm):
1700x3000;
边框(mm):
20x30x1.5;
浸塑厚度(mm):
0.7-0.8;
浸塑后网丝厚度(mm):
4.8;
立柱(mm)diameter:
48x2x2200;
预埋基础(mm):
500x300x300
3.3隔离栅产品特点:
(1)网格结构简练、网身轻巧、造型新颖、美观实用;
(2)便于运输,安装不受地形起伏限制;
(3)特别是对于水源地、山地、坡地、多弯地带、适应性极强;
(4)高效浸塑二十年防锈;
(5)拆装方便,重复使用性好,可根据需要对围网重新布局;
(6)价格中等偏低,适合大面积采用;
(7)环保产品,最终可回收利用用途:
主要用于铁路、高速公路、工业园区、开发区、示范工程、场区围网、场区围栏,耐用、美观、视野开阔,防护性能良好。
3.4隔离栅数量:
315m
4、植被绿化
结合各水源井周围环境,都处于村庄内,部分泵房周围杂草丛生、垃圾成堆,故我单位初步计划种植麦冬和棣棠花搭配。
4.1麦冬简介
XX百科:
麦冬(学名:
Ophiopogonjaponicus(Linn.f.)Ker-Gawl.)百合科沿阶草属多年生常绿草本植物,根较粗,中间或近末端常膨大成椭圆形或纺锤形的小块根,茎很短,叶基生成丛,禾叶状,苞片披针形,先端渐尖,种子球形,花期5-8月,果期8-9月。
麦冬原产中国,日本、越南、印度也有分布。
中国南方等地均有栽培。
生于海拔20XX米以下的山坡阴湿处、林下或溪旁。
麦冬的小块根是中药,有生津解渴、润肺止咳之效。
生长习性:
麦冬喜温暖湿润,降雨充沛的气候条件5-30℃能正常生长,最适生长气温15-25℃,低于0℃或高于35℃生长停止,生长过程中需水量大,要求光照充足,尤其是块根膨大期,光照充足才能促进块根的膨大。
麦冬对土壤条件有特殊要求,宜于土质疏松、肥沃湿润、排水良好的微碱性砂质壤土,种植土壤质地过重影响须根的发生与生长,块根生长不好,沙性过重,土壤保水保肥力弱,植株生长差,产量低,最适宜种植在河流冲积坝的一、二级阶地,河流冲积坝地势平坦,土壤多为新冲积土,土壤黏沙适中,能满足麦冬生长需要,河流一、二级阶地多能形成自流灌溉渠道网,其灌溉条件能提供麦冬生长的水分需求。
计划种植数量:
800m2,28800株
4.2棣棠花简介
棣棠花(学名:
Kerriajaponica(L.)DC.):
灌木,高1-2米;
小枝有棱,绿色,无毛。
叶卵形或三角形,先端渐尖,基部截形或近圆形,边缘有重锯齿,上面无毛或有稀疏短柔毛,下面微生短柔毛;
叶柄无毛;
有托叶。
花单生于侧枝顶端;
花直径3-5厘米;
萼筒扁平,裂片5,卵形,全缘;
花瓣黄色,宽椭圆形;
雄蕊多数,离生,长约花瓣之半;
心皮5-8,有柔毛,花柱约与雄蕊等到长。
瘦查黑色,无毛,萼裂片宿存。
花期4—5月,果期7—8月。
喜温暖湿润和半阴环境,耐寒性较差,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及日本都有分布。
棣棠花除供观赏外,入药有消肿、止痛、止咳、助消化等作用。
棣棠花原产中国华北至华南,喜温暖湿润和半阴环境,耐寒性较差,对土壤要求不严,以肥沃、疏松的沙壤土生长最好。
常用分株、扦插和播种法繁殖。
分株适用于重瓣品种。
扦插分春季硬枝扦插和梅雨季嫩枝扦插。
棣棠花可地栽,亦可盆栽。
移栽或换盆宜在春季发芽前(2月至3月)或10月间进行,需带宿土。
移植时要施入基肥,促使多发新枝,多产生花芽。
280株
第六节设计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
针对该工程的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我们将以质量为设计核心、经济为设计控制点,由公司项目负责人担任工程项目主持人,总工程师担任工程项目设计总设计师、总负责人、环保专业总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担任工程项目建筑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均配备工程师精心设计,以确保项目的设计质量,工程进度、投资效益、后续服务等各方面均能得到有效控制,达到较高的设计水平,充分满足发包人的要求。
一、设计控制目标
我公司将把工程设计作为本单位重点工程实施管理,具体陈述如下:
1、质量目标:
确保质量为合格设计;
2、质量标准:
整个设计阶段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进行设计。
3、质量控制:
整个设计阶段严格按照ISO9001的国际质量标准体系制定的YADI《质量保证手册》实施运行管理;
4、保证措施:
加强本工程设计项目组的全面管理,严格执行设计质量、设计进度、施工现场服务的奖罚制度。
5、我公司承诺在设计过程中会密切地与业主联系和合作,对本工程项目的各个单体设计与业主进行紧密的沟通和协商,特别是在方案优化调整阶段,充分体现与实际相结合、与实用性紧密挂钩的宗旨。
二、设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1、为使该工程资金的有效投入,确保该项目的设计质量,该项目从设计方案到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严格按照ISO9001的国际质量标准体系制定的YADI(质量保证手册)实施运行管理。
2、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进行设计。
3、所设计的项目合格率100%。
4、实施项目质量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
通过有计划地开展设计输入和输出的评审,设计过程中阶段性输出的评审和验证,以及设计确认,设计更改等活动,实施全过程的设计控制,确保设计输出,满足规定的要求,保证设计质量得到控制。
三、设计质量控制
1、设计评审
(1)设计评审是针对阶段性设计结果展开的控制活动,应按设计计划进行,并形成文件。
(2)设计评审的方式按评审内容和涉及的范围分为专业评审和综合评审。
因本项目相对简单单一,故只作综合评审,施工图阶段只作专业评审。
(3)设计评审的基本形式为会议评审。
综合评审会由设总组织、总共主持,参加者应包括有关各专业主任工程师、设计人员及有关的职能部门的代表,必要时还应包括其他方面的代表和专家。
(4)评审后,主持人应对评审内容作出明确结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应采取的措施。
2、设计验证
设计验证是在设计的适当阶段开展的,以确保设计阶段的输出满足该阶段设计输入的要求为目的的控制活动。
此时的验证记录为专题技术报告,试验记录等。
3、设计输出
(1)设计输出是以设计计划为指导,设计输入为依据,通过有计划地展开设计评审,设计验证等控制活动到产生的设计成品,即我公司按合同规定应提供用户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说明书等。
设计输出应:
a)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b)包含或引用验收准则(规程、规范等);
c)标出与产品安全和正常工作关系重大的设计特征(如操作、贮存、搬运、维修和处置的要求)
(2)设计输出文件在发放前应予评审,评审方式为个人评审,即产品的审核与审定,审批人除按校审制度审签设计文件外,还需填写《设计评审表》。
(3)未经审批的设计输出文件不得复制、归档,更不得交付给用户。
5、设计确认
设计确认是在成功的设计验证之后,通常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针对最终产品及构筑物成品所进行的设计控制活动,其目的是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使用者需要和/或要求。
我公司开展设计确认活动的意义在于:
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增加无形资产,提高社会信誉。
因此,我公司开展设计确认活动的具体做法是:
(1)根据我公司发展规划,由总工在不同类型和规模的项目中选择有典型意义的项目作为确认活动的对象。
(2)设总在设计计划阶段明确本项目的设计确认计划,并安排相应的控制措施。
(3)项目竣工2年后,结合设计创新活动,以会议形式进行项目的设计确认。
设计确认由公司负责人牵头,项目分管主持,邀请用户和有关方面专家参与,形成设计确认会议纪要。
6、设计更改
(1)导致设计更改的原因多种多样,除明显属于表达疏忽、错漏引起的设计修改外,设总应负责组织每一项更改的评审、实施、验证、记录和传递。
各部门应协助设总开展设计更改的控制,确保只进行批准的设计更改并形成相应的设计更改文件。
(2)设计更改的评审方式为综合评审。
(3)经批准的设计更改由设总组织实施,并按原设计的控制要求进行评审及/或验证。
紧急情况下的设计更改,可由设计人在现场处理后再补办手续。
(4)设计更改产生的文件和记录由设总统一汇编、签发,项目竣工后归档。
设计更改文件的发放范围和数量与原设计文件相同,同时应收回作废的文件或书面显示原文件的失效。
四、设计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方案设计优化阶段:
相应发包人提出的要求进行方案设计优化调整,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相关的项目审批手续。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
保证按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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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饮用水 水源地 保护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