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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辖区内“4050”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低保人员、农村贫困户劳动力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的调查、登记、建档、统计和跟踪服务管理等工作,掌握动态变化情况;
承办就业援助具体工作。
(二)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负责接收、管理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劳动人事档案,建立基本信息库和工作台帐。
2.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和发放工作;
跟踪了解退休人员健康和生活等状况;
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
(三)开展劳动保障宣传咨询、协助信访和劳动监察工作
1.负责宣传国家、省和地方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服务。
2.承办辖区内劳动保障方面的来信、来访登记处理和上报工作。
3.协助示范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督检查,参与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协助推荐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并协助日常管理工作;
协助开展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协助监督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逐步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制度;
助开展辖区内劳资纠纷的调解,排查跟踪劳动保障不稳定因素。
(四)完成示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业务流程
一、就业服务管理
(一)调查发布劳动力供求情况
1.调查。
一是全面调查。
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城乡劳动力基本状况和就业岗位需求状况调查表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开展调查,全面摸清辖区劳动力供求具体情况,重点掌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情况,确定重点援助对象。
二是定期调查。
每季度要有针对性地了解辖区内劳动力供、求动态情况,重点是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和新办(扩办)用人单位的变动情况。
三是挂钩调查。
建立与重点援助对象和主要用人单位挂钩联系制度,随时掌握其变动情况。
2.建档。
按台帐资料相关表格要求,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情况工作台帐,每季度对变动情况要更新一次。
3.统计上报。
要按照要求,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和逐级上报工作。
4.信息发布。
及时将收集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和用人单位空岗信息录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并通过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发布。
(二)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
1.就业与失业登记业务流程。
原则上按照《湖南省就业失业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湘政办发〔2009〕34号)文件精神执行,农村居民就业与失业登记的业务流程可参照执行。
2.建立台帐和统计上报。
按台帐资料相关表格要求,建立城乡劳动力就业与失业工作台帐,每季度更新一次;
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和逐级上报工作。
3.灵活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
(1)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主要形式可分为:
临时、短期、季节性就业;
非全日制就业;
派遣就业;
自营(个体户)就业;
自由就业;
家庭就业;
承包(发包)就业;
兼职就业;
独立服务就业;
其他灵活就业形式。
(2)结合劳动力资源情况调查,了解掌握辖区内劳动力从事灵活就业情况,指导并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登记,建立灵活就业工作台帐。
(3)宣传国家和省对灵活就业的政策,引导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三)就业援助
1.确定就业再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
城镇“4050”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各地确定的其他城镇特困就业人员;
农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以及各地确定需要援助的劳动力,包括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刑释解教人员。
2.建立台帐。
调查掌握辖区就业再就业援助对象数量和基本情况,对自愿申请登记的援助对象,分类登记,逐人逐户建档立册,并建立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台帐。
3.发放联系卡。
向每位登记的援助对象发放《就业优待联系卡》,并告知援助对象有关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援助内容。
4.落实援助责任。
与援助对象签订就业援助双向承诺书,将援助任务分解下达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服务中心,确保每名援助对象都有工作人员挂钩帮扶。
5.分类提供援助。
根据援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制订具体的援助计划。
对“零就业家庭”和农村贫困户的劳动力等生活特困的就业再就业援助对象,要确保其在登记后1个月内实现就业再就业。
其他非生活特困援助对象,承诺在登记后3个月内帮助其实现就业再就业。
对在承诺时间未实现就业再就业的援助对象,要为其专门制定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就业计划,加大援助力度。
6.实行回访制度。
对已实现就业再就业的援助对象,在其就业后的半年内每月应进行一次上门或电话回访,掌握其就业后的情况,帮助其稳定就业。
(四)《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
1.《再就业优惠证》的受理、审核和发放程序,原则上《湖南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湘政办发〔2009〕34号)的文件精神办理。
2.做到每季度应跟踪掌握持证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再就业等情况,及时登记和更新相关台帐资料,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和逐级上报工作。
3.督促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优惠证》年审。
(五)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指导等业务流程,按示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操作。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1、移交与接收:
接收辖区内企业移交管理的退休人员资料,按照《云龙示范区×
×
(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和《云龙示范区×
(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增(减)表》的格式要求,建立工作台帐,并及时归档。
协助退休党员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建立定向服务联系制度:
制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定期联系,及时了解其健康、生活状况,并提供相关社会化管理服务。
3.建立重点帮扶制度:
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重点帮扶名册》,对辖区内退休人员重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统计。
三、劳动保障宣传和协助信访监察工作
1.及时发布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障的法规、政策和制度;
编印并免费发放宣传资料。
2.对来信、来访、投诉要及时记录《劳动保障部门来信、来访、投诉登记处理情况表》,并建立工作台帐;
能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职权范围内无法处理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呈报示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或监察机构处理,对重大或突发事件要迅速介入并立即上报。
3.在辖内中推荐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组织参加培训、考核、聘请并进行日常管理。
4.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保障诚信情况,以及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劳动年审。
建立劳动关系调解机制,对辖区内发生的劳资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并向示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情况。
第三章服务规范
镇办事处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要以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为已任,坚持人本服务宗旨,努力规范服务行为,具体要求是:
一、树立统一的人本服务理念。
在示范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推行统一的人本服务理念,即“诚心服务,真情相助”,创立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品牌。
“诚心服务”主要是做到“六心”,即接待群众热心、解答问题耐心、办事处事细心、帮助群众诚心、提供援助贴心、服务充满爱心;
“真情相助”主要是做到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真情投入,帮其所需,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
二、落实八项服务要求
(一)文明服务:
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语言文明、热情周到、诚信可靠;
工作场所舒适便利,体现人性化宗旨。
(二)公开服务:
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服务准则、规章制度、收费标准、投诉电话在服务场所上墙公开,使服务对象一目了然。
(三)主动服务:
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定期、不定期主动上门或主动联系了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需求,并想方设法满足需求。
(四)承诺服务:
实行“首问负责制”,结合实际提出服务质量、服务时限等承诺。
(五)配套服务:
有机整合各项服务项目,使各项服务相互衔接,相互配套,提供“一揽子”、“一条龙”、“一站式”服务。
(六)重点服务: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及特困退休人员实行“一对一”重点跟踪帮扶务。
(七)个性服务:
针对不同的服务群体和个人提供专项和个性化服务。
(八)高效服务:
组织开展服务质量管理活动,统一服务标准,简化办事程序,提供高质、高效服务。
三、推广服务文明用语,培养良好的服务言行。
在各镇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自觉维护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第四章管理制度
各镇办事处劳动保障站工作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
规范运作,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一)建立岗位职责制度。
根据机构的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情况,科学设置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基本职责。
每年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切实做到机构工作人员分工合理、任务饱满、职责明确、便于考核。
(二)建立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
可从“德、勤、绩、效”四个方面设置具体考核标准,其中“德”主要是反映职业道德水平和遵守服务准则情况;
“勤”主要反映出勤和走访服务对象情况;
“绩”主要反映完成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
“效”主要反映工作效率和创造性工作、合理化建议等情况。
以上四个方面分别占总评分的20%、20%、40%和20%,年终进行考评,评定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对考核优秀的人员,适当给予奖励。
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人员应予辞退。
(三)建立业务培训和学习制度。
工作人员应掌握的知识、技能标准按照省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各镇办事处劳动保障部门每半个月应安排一天的业务学习,并对培训学习情况应做好记录,每年组织一次综合考试,考试成绩列入年终考核评分的内容。
(四)建立资料台帐管理制度。
各镇办事处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本规范要求,明确资料台帐的设置、记录、责任、管理等,做到资料台帐齐全。
(五)建立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度。
对工作人员的操作规程、计算机操作和网络管理、服务行为规范等方面作详细、明确的规定。
(六)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对各类业务经费的收支行为和管理要作详细规定,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设帐,按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督查。
二、健全社会监督制度
(一)建立社会监督投诉处理制度。
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
对群众的意见和投诉,应做到当日先有回音,并提出处理或整改时限,按时限告知或公布处理结果。
对工作人员的个人投诉,要责令限时改正。
对每年被投诉并查实3次以上,情节严重的工作人员当年考核应评为“不称职”。
(二)建立定期征求意见制度。
要每季度发放一次问卷调查,召开一次面向社会各层面的改进服务工作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断改进工作。
第五章信息系统
按照省、市、示范区、镇(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五级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联网的建设要求,各镇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
平台应实现信息联网,具体要求是:
一、使用全省统一软件
各镇办事处劳动保障部门应全部安装使用全省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软件”、“再就业扶持管理软件”、“劳动保障基层平台业务软件”、“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软件”及省要求使用的其他统一软件。
全省“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软件”投入使用后应改装使用该软件。
二、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各镇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常用办公设备齐全,其中,微机应按编制人数人均1台,应配备证件打印机。
三、实现信息联网
要保证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能实时联接,做到在示范区劳动保障平台“一点登录,全区共享,自动匹配”,并保持网络畅通。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章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劳动保障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规范相关工作职责、业务流程、服务水平、信息管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龙示范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应按规定承担辖区劳动保障工作,指导管理所辖区域内的劳动保障工作,承办示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所属镇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劳动保障工作任务,业务上受示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筹管理和指导。
(一)政策宣传和咨询。
负责宣传国家、省和地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并提供咨询服务。
(二)协助进行就业与失业管理。
负责协助镇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开展对本辖区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动态管理,建立各类人员动态管理台帐,定期调查、反馈各类人员动态信息,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三)就业援助。
负责本辖区内“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低保人员、农村贫困户劳动力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入户家访,建立动态信息台帐,定期了解、登记、反馈援助对象就业、培训、家庭等方面的信息;
(四)就业岗位收集。
负责调查、收集本辖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信息。
(五)协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协助镇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好本辖区退休人员生活状况调查;
建立社区退休人员及其供养直系亲属动态信息台帐,每月上报退休人员增减变化情况。
(六)完成示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镇办事处劳动保障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
2.建立台帐和统计上报。
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3.灵活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
(二)就业援助
按照镇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要求,做好每名援助对象帮扶工作。
(四)《再就业优惠证》的管理
1.社区工作人员每季度应跟踪掌握持证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再就业等情况,及时登记和更新相关台帐资料,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和逐级上报工作。
2.督促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优惠证》年审。
能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职权范围内无法处理的应于马上内呈报示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或监察机构处理,对重大或突发事件要迅速介入并立即上报。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以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
服务为已任,坚持人本服务宗旨,努力规范服务行为,具体要求是:
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
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
行规范运作,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应每月组织一天的业务学习。
对培训学习情况应做好记录,每年组织一次综合考试,考试成绩列入年终考核评分的内容。
社区劳动保障部门都应根据本规范要求,明确资料台帐的设置、记录、责任、管理等,做到资料台帐齐全。
每季度发放一次问卷调查,召开一次面向社会各层面的改进服务工作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断改进工作。
按照省、市、示范区、镇(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五级劳动
保障信息系统联网的建设要求,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应实现信息联网,具体要求是:
社区劳动保障部门应全部安装使用全省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软件”、“再就业扶持管理软件”、“劳动保障基层平台业务软件”、“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软件”及省要求使用的其他统一软件。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常用办公设备齐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服务网点)应配备1台以上微机。
三、实现信息联网
社区服务中心应实现与镇办事处、示范区三级联网,并保证能实时联接,做到在示范区所有社区“一点登录,全区共享,自动匹配”,并保持网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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