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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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的检验,构配件结构尺寸,焊缝检查以及传动构件,运动配合件的各项功能的检查,应按照工艺要求及检验规则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并有质量合格证、材质单等质量文件后,方可使用。
第10条附着升降脚手架主要架体结构:
折叠单元、附着构件、升降导向导轨、导轨立杆连接件、升降设备、倒链装置等构配件齐备且建筑结构符合设计要求的安装条件时,方可进行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
但在进行安装前,现场施工员必须熟悉主体结构图纸,对各种变化做到心中有数,并对班长及所有操作人员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与接受人均须签字,交底资料存档。
第11条附着升降脚手架地面拚装的场地要求:
不少于30米×
20米,可一次连续打开6~10个架体折叠单元,供多个架体折叠单元地面拼接;
场地必须在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
是硬化地面、地面要平。
第12条安装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
并准备好安装、升降、拆除时的必备工具、小型机具,如板手、2t手拉葫芦、13mm手电钻、锤子、拼接导向轴等。
第13条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安装宜采用现场地面将二到三个折叠单元打开、拚接、装配导轨、导轨立杆连接件、固定导向座、升降系统后整体吊装就位的安装法,其主要工艺程序和技术要求为:
13.1、预留穿墙螺栓孔洞:
在主体施工的同时,及时准确地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的要求做好预留工作,若无须另加三角铁件或其它异型构件,则每层每个机位预留2个Ф32的孔,三角铁件和加高件及其加固装置的预留孔洞根据设计另行预留,所有预留孔洞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30mm,确保预留孔洞准确、畅通。
13.2、架体折叠单元地面打开、拚接:
按平面布置图将确定待安装位置处的折叠架规格找齐、打开,打开时应将有防护钢丝网的一侧放在硬化地面上,装好斜撑杆,且将单个折叠单元的所有连接螺栓连接好并拧紧,然后根椐塔吊吊重情况确认将几个折叠单元拚接为整体,按要求将所有连接螺栓装齐全和拧紧。
13.3、根椐机位导轨待安装位置将导轨安装在折叠单元内侧的应安装位置处,同时按脚手板位置安装导轨立杆连接件,使导轨和架体折叠单元可靠连接,再将三个固定导向座穿在导轨上,移到待安装处,并在其上下各装一个扣件,使之不能再上下移动。
13.4、在导轨下部安装下吊点桁架和传感器,导轨上部安装倒链装置上安装座,然后将升降设备、倒链装置安装在下吊点桁架和倒链装置上安装座之间,然后去除升降设备和倒链装置的链条定位铁丝,并将其适当张紧。
13.5、在待吊装折叠单元架组两端立杆顶层脚手板上部约200mm处安装起吊吊钩,立杆底部内侧扎牢二根缆绳。
13.6、吊装前再次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口头技术交底;
检查待吊装平台架体地面打开、拼接是否正确,所有构件是否全部装到位,连接螺栓副是否拧紧;
并准备安装必须的垫管、对接导轴、标准件、工具、手拉葫芦、短钢丝绳套、附墙连接螺栓副、对讲机、卷尺等,并分别放到待安装的每层楼处;
检查待安装附着升降脚手架位置处的影响安装的障碍物是否拆除;
待安装处普通钢管脚手架是否已拆除到安装位置平台架体以下约1.5米处;
预留孔是否畅通;
确定吊装总指挥和塔吊指挥人员,调试对讲机,保证通讯畅通;
在吊装区域下方设置安全警戒区,设置警示标志或警示牌,并设专人巡视;
确定待吊装区域主体结构处的楼层及顶层工作面无其它工种操作工人在继续工作,或拉警戒线。
13.7、塔吊的吊钩钩挂在起吊吊钩上,慢慢起吊将折叠单元组吊到待安装位置,迅速将下部两个附墙固定导向座固定到建筑结构上,并在每个附墙固定导向座上方安装二个定位扣件,然后塔吊慢慢下放,松开吊钩准备进行下一次的吊装。
13.8、塔吊离开后安装人员应用手拉葫芦迅速将已吊装就位的架体折叠单元校水平。
13.9、重复2~7的步骤和方法依次吊装其余架体折叠单元架组,每次吊装都必须按地面折叠单元拚接方法与己吊装就位的折叠架组连接好。
13.10、每次折叠单元架组吊装就位,塔吊离开后应及时将各层翻板打开,使架体内侧和折叠单元连接处立杆之间的密封防护到位。
13.11、端部折叠单元架组吊装前,应在端部悬空端处安装钢丝防护封网。
连接板处在吊装就位后外侧安装防护钢丝网。
13.12、折叠单元架组在建筑结构转角、异形结构等位置处应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安装连接板,每层连接板与两侧所连接的折叠单元脚手板横杆每侧不少于二个螺栓组件连接牢固。
13.13、建筑结构异形结构、特殊结构处应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安装加长件、或附板式加长件、或三角铁件、或斜拉加固措施等,以便安装附墙固定导向座,实现高层施工升降平台架体的固定和升降。
第14条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拼接吊装要求:
14.1、附着升降脚手架吊装折叠单元组安装附墙固定导向座时,应将附墙固定导向座背板上下贴紧建筑结构,并校正导轨里外、左右二个方向的垂直度,否则当导轨框架受力时会出现倾斜和不垂直,从而在提升或下降时加大了其卡阻力,容易造成事故发生;
穿墙螺栓组件按要求拧紧,保证丝杆露出螺母外平面3扣丝或15毫米。
14.2、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底步架顶部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插接供提升设备使用的主电源线路和总控箱及分控箱,电源线路采用定型制作带电缆的专用防水插头插座,总控箱和控制分机应密封和防水且与架体可靠连接。
14.3、附着升降脚手架吊装后,应对每个升降装置和倒链装置进行检查调节,检查升降设备链条和倒链链条应无扭结,然后对倒链装置预以张紧,检查倒链装置出链端和进链端的同步性,并将上吊挂件倒到待安装处安装好。
14.4、附着升降脚手架吊装时,必须按地面拚接要求与已吊装就位的折叠架架体折叠单元连接牢固。
14.5、附着升降脚手架吊装前预留预埋必须严格按平面布置图要求的尺寸进行,安装时再测量预留预埋实际尺寸和到己安装好折叠单元间的尺寸,以确定机位的正确位置。
14.6、应根椐平面布置图要求的折叠单元规格和排列顺序依次在地面打开和拼接。
14.7、确定附着升降脚手架折叠单元组时,应考虑每次吊装有二个导轨框架与主体固定连接,当不能有二个导轨框架时,则不连接端悬挑长度应不大于一个最长架体折叠单元的长度。
14.8、待上层主体结构浇灌混凝土拆模后立即安装上部第三个附墙固定导向座,如结构有挑板处还需安装好加长件或三角铁件。
14.9、附着升降脚手架吊装一般在主体结构上可安装二个附墙固定导向座时才可进行。
第15条每段架组及每个机位的智能分机都应进行编号,以便于信息化管理、检查记录和信息跟踪反馈。
第16条附着升降脚手架吊装完毕后提升前应根椐《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按“附着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检查验收表”进行严格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第三章升降前准备工作
第17条升降前应对附着升降脚手架上吊挂件、附墙固定导向座的附墙螺栓、下吊点桁架与导轨和折叠架脚手板、升降设备与主体结构和架体结构、倒链装置与升降设备和架体结构的连接情况及附墙固定导向座内转轮式防坠器等进行详细检查观察,如有异常和问题,应进行处理或更换,否则,禁止升降。
第18条检查预留孔是否畅通,位移偏差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如有误差超过标准或错留、漏留等问题,应提前处理好。
第19条检查附着升降脚手架是否与其它物件有连接,附着升降脚手架上、下是否有阻碍升降的障碍物等,若有,必须予以清除。
第20条上层附着结构的砼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需加固加强的结构,其加固加强措施是否已满足设计要求。
第21条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中转角及特殊变化处采用连接板连接的部分,是否已可靠连接,其强度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必须确保连接可靠,承载满足要求。
第22条升降设备安装应连接可靠,检查是否已预张紧调试好;
上吊挂件附墙是否可靠,结构承载是否满足要求。
第23条智能控制系统的安装是否正确,电源系统、通信控制系统、智能分机系统是否通畅,能可靠工作。
第四章升降
第24条附着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前都必须按“附着升降脚手架提升、下降作业前检查验收表”的要求进行检查,签字齐全批准后方进行升降作业。
第25条附着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前应检查的具体内容:
25.1、支承结构与工程结构连接处混凝土强度:
达到专项方案计算值,且≥C10,混凝土结构无裂缝;
25.2、提升设备:
与建筑结构连接正确、可靠,与架体结构连接正确、可靠,采用电动葫芦整体升降,应启动灵敏,运转可靠,旋转方向正确,升降前应必须先预紧提升链条;
25.3、防坠、防倾情况:
防坠防倾附墙导座与建筑物连接牢靠,防坠防倾附墙导座每一机位不得少于两个;
25.4、建筑物的障碍物清除情况:
无障碍物阻碍外架的正常滑升,架体构架上的连墙杆应全部拆除;
25.5、塔吊或施工电梯附墙装置:
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规定;
25.6、操作人员:
经过安全技术交底并持证上岗;
25.7、运行指挥人员、通讯设备:
人员已到位,设备工作正常;
25.8、监督检查人员:
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已到场;
25.9、电缆线路及开关箱:
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中的对线路负荷的计算要求,设置专用的开关箱,控制柜工作正常,功能齐备。
第26条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时,必须卸除附着升降脚手架上非设计荷载,非操作人员必须撤离,操作人员也应尽量站在建筑物内进行操作或观察。
第27条在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区域下方设置安全警戒区,设置警示标志或警示牌,并设专人巡视;
确定待升降区域主体结构处的楼层及顶层工作面无其它工种操作工人在继续工作,或拉警戒线。
第28条每组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多个机住处的各提升点应具有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组平台架体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第29条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过程中,应有专人监视观察,并保持相互可靠联络。
第30条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过程中,如遇到刮卡或拉力突增、减等情况,升降控制面板柱状图内提升力突增或聚降当超过设定值时会立即自动停止升降,待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升降。
第31条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所需高度,并微调校正该组架的水平通直度后,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迅速将附着升降脚手架与建筑物结构可靠附着固定,每个附墙座上安装二个定位承载件,确保附着升降脚手架恢复到升降前的状态,所有翻板全部复位后,方能卸荷松掉提升设备,否则操作人员严禁离去。
第32条倒链工作能够在升降后立即进行也能够在升降前进行,启动倒挂电动葫芦倒链将上吊挂件带到下一次升降时待安装位置,并将上吊挂件按要求安装到主体结构上,再反转倒挂电动葫芦适当张紧链条。
第33条原则上晚上不能进行升降作业,若工程进度需要非晚上进行作业时,必须备有足够亮度和制定周密的夜间作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方可实施,否则不允许夜间进行高层施工升降平台的升降操作。
第34条附着支撑、附墙固定导向座与建筑结构之间的连接螺栓应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拧紧、螺栓露出螺母应不少于5扣丝和15mm。
垫板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按规定垫好。
第35条每次升降后都必须按“附着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后使用申请及准许使用证”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取得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第36条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操作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须遵守以下规定:
36.1、严格执行升降作业的程序规定和技术要求;
36.2、严格控制并确保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36.3、所有妨碍平台升降作业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36.4、所有升降作业要求解除的约束必须拆开;
36.5、严禁操作人员停留在平台上,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上人的,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36.6、应设置安全警戒线,正在升降的平台下部严禁有人进入,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36.7、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组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36.8、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
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36.9、采用倒挂电动葫芦作为升降动力,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出现的翻链、绞链和其它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36.10、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
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
未按“附着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后使用申请及准许使用证”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并取得准用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检查与验收
第37条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公司参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中表8.1.3和表8.1.4制定的“附着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检查验收表”、“附着升降脚手架提升、下降作业前检查验收表”和公司编制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后使用申请及准许使用证”进行各项检查验收。
第38条检查与验收工作应分三个层次进行,分别为:
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全面检查验收,每次升降前后检查验收和自检,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全面检查验收和每次升降前后检查验收由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租赁单位、安拆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
自检由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施工队队长负责进行。
第39条各项检查验收均应做好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检查负责人签字。
第40条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后、附着升降脚手架下降前应按“附着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检查验收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41条附着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前后,均应按“附着升降脚手架提升、下降作业前检查验收表”进行检查验收。
第42条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前后,应对附着升降脚手架特别是附着连接情况、提升装置、导向装置、转轮式防坠器、密封情况等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至合格为止。
第43条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架体固定后,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必须按“附着升降脚手架提升、下降作业前检查验收表”和“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后使用申请及准许使用证”的要求经过以下检查:
43.1、附着固定导向座和架体已按使用状况下的设计要求固定完毕;
43.2、定位扣件己可靠定位;
43.3、每层密封翻板(特别是底层密封翻板)巳恢复到位;
43.4、平台架体防护钢丝网,端部、电梯处、料台处封网必须完好无损;
43.5、倒挂葫芦必须卸荷,控制线路总电源必须关闭;
43.6、塔吊附臂处平台架体必须恢复到位。
43.7、所有螺栓连接处已拧紧;
各承力件固紧程度应一致;
43.8、平台折叠架架体折叠单元之间的连接无松动;
43.9、其它必要的检查项目。
第六章使用
第44条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
44.1、附着升降脚手架首次组装后应按“附着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检查验收表”的要求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4.2、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后应按“附着升降脚手架提升、下降作业前检查验收表”和“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后使用申请及准许使用证”的要求检查验收,合格并获得“准许使用证”后方能使用。
44.3、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时,一步架使用时荷载应小于3kN/m2,三步架同时使用时荷载小于2kN/m2,严禁超载使用,荷载应尽量分布均匀,避免过于集中。
44.4、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中如平台顶部晃动过大,可与建筑物进行临时拉接。
第45条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维护
45.1、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定期对倒挂电动葫芦进行维护保养,加注润滑油,检查其自锁装置,链条情况等。
45.2、维护和检查构件焊接情况,悬挂端下沉情况,连接螺栓松紧情况等。
45.3、维护和检查提升系统是否可靠、吊挂件、倒挂电动葫芦链条的张紧情况等。
45.4、维护和检查自动控制智能分机、重力传感器及自动控制线路,确保能正常使用。
第46条主体施工时,大模板安放和吊离时应缓慢平稳,避免冲撞到升降平台折叠架架体,严禁直接在平台上集中吊放和吊离材料。
第47条遇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升降和拆卸作业。
并应预先对架体采取加固措施。
第48条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48.1、严禁利用附着升降脚手架折叠架架体吊运物料;
48.2、严禁在折叠架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索);
48.3、严禁在在架体上推车;
48.4、严禁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结件;
48.5、严禁拆除或移动平台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48.6、严禁起吊物料碰撞或扯动平台架体;
48.7、严禁利用平台架体支撑模板;
48.8、使用中的物料平台严禁与平台架体连接在一起;
48.9、严禁进行其它影响平台架体安全的作业。
第49条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中,应按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应立即改正。
第50条当附着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一个月或遇六级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必须按“附着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检查验收表”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
第七章拆除
第51条附着升降脚手架根椐总承包方的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能够按以下方法进行拆除:
51.1、正常状况时是附着升降脚手架下降到组装位置时拆除;
51.2、当承包方要求附着升降脚手架只提升到顶不再下降时高空拆除;
51.3、施工现场有塔吊时的拆除;
51.4、施工现场无塔吊时的拆除;
第52条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拆除作业的准备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同地面拼装和吊装,拆除前必须将平台架体内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52.1、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拆除作业按拼装与吊装的反步骤操作即可。
52.2、在待拆除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下方划出安全区域,设立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把守,严禁一切非操作人员入内;
52.3、清除升降架上所有的杂物、建筑垃圾;
52.3、在待拆升降平台的内侧两端立杆上部各绑一根缆风绳,以防止升降平台与其它部分的连接全部拆除后突然往外摆引发事故。
52.4、视塔吊吊重情况确定2~4个折叠单元组为一吊,在待拆升降平台的两端立杆上部离顶层脚手板约200mm处各安装一个起吊吊钩,塔吊吊钩挂在起吊吊钩内,慢慢起吊到约张紧。
52.5、拆去待拆折叠单元与暂不拆折叠单元之间的连接螺栓组件,此时应注意固定折叠单元处的端部悬挑长度,若过长则必须临时斜拉加固。
52.6、将待拆折叠单元组内的附墙固定导向座用扣件固定在导轨上,然后拆去附墙固定导向座的连接螺栓并从墙内往外推,连接螺栓、螺母、垫板等可移到楼层内。
52.7、塔吊慢慢起吊并外移,将该折叠单元组吊到地面垂放,然后慢慢放倒平放,平放后松开塔吊吊钩和拆除起吊吊钩,以便继续进行下一次吊放拆除工作。
注意平放时钢丝防护网侧紧靠地面。
52.8、地面松开折叠单元间的拼接连接螺栓,且拆去每个折叠单元中立杆与脚手板间的斜撑杆,将脚手板与立杆的连接螺栓稍为松开,然后将折叠单元予以折叠,恢复到出厂状态以利运输。
52.9、重复52.3~52.8步骤拆除其余平台架体。
运输到仓库或加工厂进行维修翻新后转到下一个工程使用。
52.10、整个拆除过程,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严禁抛扔物料。
第53条附着升降脚手架拆除后应分别将各类构配件、标准件运至指定位置分类堆放,并及时进行检修、保养和防锈处理,折叠单元内脚手板间的距离按下一个待使用工程主体结构的层高确定。
第八章管理
第54条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过程中,应建立有效的实施和监督机构,必须设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施工管理员,并组织专门的作业小组,小组成员应基本固定,做到定员、定岗、定责。
第55条公司安全督察部、工程部、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应经常对现场的全体职工进行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再教育、考核。
第56条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实施过程中,使用单位和操作班组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其它措施,做为本规程未尽事宜的补充。
第57条在实施过程中,请注意积累、收积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及时反馈到公司技术部,以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第58条附着升降脚手架发生异常情况后,现场管理人员及操作班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立即向公司工程部和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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