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商务谈判实训基地北广场门头改造谈判文件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7737093
- 上传时间:2022-12-09
- 格式:DOCX
- 页数:23
- 大小:129.30KB
精编商务谈判实训基地北广场门头改造谈判文件文档格式.docx
《精编商务谈判实训基地北广场门头改造谈判文件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编商务谈判实训基地北广场门头改造谈判文件文档格式.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正本数量:
壹套
副本数量:
贰套
4.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现场;
联系人:
王磊;
联系方式:
-2016
5.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02日上午09:
00(北京时间)
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
6.
谈判报价有效期:
90天
7.
谈判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7000元整
支付方式:
银行本票、电汇、支票等非现金方式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
帐号:
319730003
注:
谈判保证金请于2017年11月01日下午15:
00前到帐。
8.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0万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9.
本项目为网上招标,请在开标前上传投标文件至上海政府采购网。
10.
本次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系统招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在网上投标系统中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供应商录入信息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最终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投标系统进行确认后生效。
11.
投标文件的纸质稿件应为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的打印件。
一旦投标文件纸质稿件与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有差异,以上传平台的电子版为准。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杨浦区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委托,为北广场及沿街面功能提升专项费用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合格的供应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方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SHXM-00-20171020-209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SQ179448)
3.预算编号:
11-7O010Y3917A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主要内容:
5.交付地址:
杨浦区国定东路200号
6.交付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
500000(国库资金:
500000;
自筹资金:
0;
)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0-24 15:
00:
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0-2716:
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传上述报名资料并同时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材料核查(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购买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2017-11-0209:
0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
2017-11-0209:
00:
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
2、谈判地点:
上海市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
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3G网卡(或4G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杨浦区国定东路200号
地址:
淞沪路98号1001室
邮编:
200093
邮编:
200433
联系人:
王磊
联系人:
电话:
-2016
电话:
55231987-8016
传真:
55135232
ﻬ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
17-0010Y3917A
预算金额:
500000元,超预算废标。
服务地点:
杨浦区国定东路200号
项目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背景:
按照《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行协调小组“双组长”会议纪要》(2016.1.22)的精神。
进一步配合实训基地围墙打开项目,提升创新创业环境氛围,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
二、项目要求
(1)实训基地北广场篮球场场地改造:
改造面积约为200平方米,更换原篮球场地面橡胶颗粒塑胶地板,要求美观平整。
篮球场北墙墙体翻新。
加造篮球场场地护栏,要求安全实用,高度不超过4米,并配备球场灯柱照明。
(2)实训基地地下停车库入口旁建立垃圾堆场:
建造面积200平方米左右,浇筑混凝土地坪并搭建四面砖墙,要求外形美观与基地内原有建筑物风格一致,高度不超过2米,入口能进出垃圾铲车,并改造原绿化与垃圾堆场相协调。
(3)实训基地二号门改造:
拆除原有石材墙面以及砼结构,新建门头要求造型与实训基地一号门相同,材料相似,包括石材墙面,不锈钢字,并配有车辆进出抬杆。
(4)实训基地展厅投影设施设备升级,达到高清要求。
(5)施工单位必须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与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施工过程不得损坏各种设备设施,及时清运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工程结束所产生的垃圾。
三、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总金额的80%;
项目结束通过验收考核后,支付剩余20%钱款。
五、标书制作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应规范整齐、不易散落,纸张、封面和装订应力求简洁,不宜追求豪华装订,投标书要求采用A4纸张。
电子(含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请投标供应商自行设计提供)装订及加盖公章【以下文件非提供原件的,须加盖相应的企业公章(不包含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谈判书
2.谈判报价表
3.分项报价表
4.服务方案
5.实施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及情况表(附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1.近几年(2014-2016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4.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已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的证明材料(网站证明页面的打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15.提供2016年财务报表
16.其他相关资料(谈判文件未提供,投标方认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三部分投标方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ﻩ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中所叙述的北广场及沿街面功能提升专项费用。
2.ﻩ定义
2.1“采购人”(甲方)系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及服务的单位:
上海市杨浦区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方”(乙方)系指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投标方在履行服务过程中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方
3.1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4.谈判费用
4.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B 谈判文件说明
5.谈判文件的构成
5.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谈判评判程序和合同条款。
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谈判公告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方须知
(4)项目合同文本
(5)谈判文件格式
5.2ﻩ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长白街道办事处大楼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ﻩ谈判文件的澄清
6.1投标方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谈判文件领取后二天内按谈判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谈判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7.ﻩ谈判文件的修改
7.1ﻩ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谈判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谈判文件的每一投标方,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7.2为使投标方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评判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领取谈判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7.3ﻩ谈判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递交文件对响应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文件可能被拒绝。
9.谈判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9.1ﻩ谈判文件及投标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就谈判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0.ﻩ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ﻩ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谈判书、谈判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及业绩一览表等。
(2)谈判资格证明文件及奖励证书。
(3)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方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
11.ﻩ响应文件格式
11.1投标方应按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资料。
12.谈判报价
12.1投标方应在谈判文件所附的谈判报价表上写明谈判总价。
如谈判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投标方对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2投标方按要求填写报价供采购代理机构评判方便,但不限制甲方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3.ﻩ报价货币
13.1谈判书、谈判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4.投标方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响应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方必须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及服务能力;
(2)投标方的资质、证明;
15.ﻩ保证金
15.1保证金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5.2投标方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元整。
(注:
谈判保证金请于2017年11月01下午15:
00前到帐。
15.3本次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系统招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在网上投标系统中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供应商录入信息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最终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投标系统进行确认后生效。
15.4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5保证金可以下列方式提交:
银行本票、电汇、支票等非现金方式。
(在谈判有效期满前,因票据即将到期,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暂时行使票据权力。
15.6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谈判无效。
15.7未选中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15.8选中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在选中方签订合同后,经银行扣除手续费,予以无息退还。
15.9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被没收:
(1)相片后投标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
(2)如果被选方未能做到:
a.按规定签订合同;
b.按规定交纳咨询服务费。
16.谈判有效期
16.1响应文件从递交之日起,文件有效期为90天(不满足为无效投标)。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方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投标方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方,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ﻩ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ﻩ投标方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投标文件纸质稿件与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有差异,以上传平台的电子版为准。
17.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
17.3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7.4ﻩ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谈判概不接受。
D响应文件的递交
18.ﻩ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ﻩ投标方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不包含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并标明谈判编号、谈判项目名称及正本和副本。
18.2ﻩ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之前(指谈判中规定的谈判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18.3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谈判方应将响应文件按18.1-18.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谈判注明的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18.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9.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ﻩ根据20条规定,所有响应文件的递交,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中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19.2ﻩ出现第7.2款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谈判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0.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ﻩ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谈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ﻩ投标方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
21.2ﻩ投标方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谈判”字样。
21.3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21.4投标方不得在谈判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前撤销响应文件。
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15.8款的规定没收其保证金。
E评判
22.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2.1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
如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若投标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谈判将被废除。
22.2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财务和服务的能力。
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将被拒绝。
22.3评审委员会将确定投标方是否对响应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是指响应符合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或限制了甲方的权力和投标方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
22.4采购代理机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5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2.6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谈判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2.7评审委员会确认,以下情况作为无效投标:
a.投标方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甲方不能支付的投标;
b.不响应标书要求,被评审委员会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c.不满足投标有效期(至少90天)要求。
23.响应文件的澄清
23.1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谈判内容。
投标方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3.2重要澄清的答复是书面的,但不得对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4.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4.2ﻩ评判时除考虑报价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组织结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2)管理理念、目标和优势;
(3)服务各分项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4)详细的谈判报价;
(5)其他特殊要求因素。
25.保密
25.1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方或与上述评判工作无关人员。
26.ﻩ咨询服务费
26.1中选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咨询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
7000元。
(2)咨询服务费的缴纳方式:
在合同签订完毕后向招标代理单位直接缴纳咨询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
(3)此次项目合同签订后,甲方若再次采购,采用续标方式的,成交方仍按26.1的规定缴纳咨询服务费。
第四部分 项目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
ﻫ地址:
ﻫ传真:
ﻫ联系人:
ﻫ
乙方:
ﻫ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ﻫ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ﻫ本合同价格为 元整。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
2.3服务期限: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 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ﻫ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ﻫ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
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
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ﻫ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
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ﻫ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ﻫ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ﻫ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精编 商务 谈判 基地 广场 改造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