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失管地环境提升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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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桂城辖区失管地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对桂城失管地环境进行绿化提升、人行道整治以及市政设施完善和修复等。
该项目概算约万元。
招标时不提供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按实际发生工程进行结算。
工程建设地点:
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围(桂城辖区失管地)。
计划工期:
资格使用期为从中标之日计起至年月日止。
从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桂城失管地环境提升(二期)项目总金额人民币万元之日止,则该合同立刻终止;
或者经发包人确定,无须进行提升工程,则该合同也立刻终止,工程量及结算款按有关规定进行。
本项目含多个零星项目,各个项目的工期视具体项目而定,具体以发包人发出的项目任务通知书为准。
承包方式:
采用固定费率;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或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招标围:
该项目主要为进一步改善桂城辖区失管地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对桂城失管地环境进行绿化提升、人行道整治以及市政设施完善和修复等。
(本项目可能开工前不提供施工图纸,承包人须在接通知后小时响应并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落实施工)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年度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库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投标人要求:
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可在桂城公众信息网上下载.
公告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确认截止时间:
年月日:
报名确认地点:
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报名确认时请递交《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一份、《投标承诺书》两份、《项目管理架构》一份、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招标人:
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
市南海区桂城
招标代理机构:
宏正工程咨询
市南海区海五路俊雅花园座二楼
联系:
传真:
:
联系人:
黄小姐
年月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
号
条款
号
容
说明与要求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围(桂城辖区失管地)
建设规模
承包方式
采用固定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
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并结合中标单位的投标费率结算。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合格。
招标围
工期要求
资金来源及工程款支付办法
工程建设资金:
财政划拨。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自合同签订后一个季度结算一次,承包人须在第一个季度结束后天向发包人提交结算申请;
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造价的;
待工程保养期满后付清余下%工程质保金。
收款时必须为有效发票,有效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招标人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招标人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年度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库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
投标承诺书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为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年度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库的单位,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文件,只需在报名时递交《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一份、《投标承诺书》两份、《项目管理架构》一份、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结算系数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元;
本次招标只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开标后两天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招标人对其开具收款回执;
如中标人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如中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故拖延不开工的,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后,到发包人处办理退回手续(无息退还)
投标承诺书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间:
年月日时分
地点:
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
开标时间:
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定标方法
在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二家作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在桂城公众信息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本项目要求的项目班子架构
项目负责人不少于名,施工员不少于名,专职安全员不少于名,造价员不少于名,专职资料员不少于名(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若需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向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人民币元。
、中标人必须凭招标代理机构开出的中标服务费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
由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担保,金额为元。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承包人在履行完毕相应的合同义务后,方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承包人凭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到发包人处办理撤保手续(无息退还)。
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履约担保,则招标人视其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册招标文件
第节投标须知
一、总则
、工程说明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项~第项;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工程或转换承包人,如经发现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做工程不予结算。
如因中标人的工程进度或质量未能达到本招标中的要求和其它不合理的地方受到招标人或监理公司三次以上警告仍不改正,招标人有权取消、清退该中标人,另请其它符合要求的承包人继续施工,中标人应将所有的原始材料无条件交回招标人,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招标围及工期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项。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项。
、资金来源及工程款支付办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工程款支付办法:
、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项。
本工程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如招标人认为需要对投标人作出一定补偿的除外。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容:
第节合同条款
第节合同文件格式
第节工程规
第节图纸
第节工程量清单
第节投标承诺书格式
除容外,在法定时间招标人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电子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在桂城公众信息网上予以澄清。
投标人应随时留意,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会在桂城公众信息网()招标公告或投标答疑栏目上发布。
招标文件的修改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容均以桂城公众信息网招标公告或投标答疑栏目()上发布的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容为准。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为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年度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库的单位,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文件,只须在报名时递交《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一份、《投标承诺书》两份、《项目管理架构》一份、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项目承包价
本工程的项目暂定承包价格以经桂城街道建设工程审价组审核确认的预算价下浮为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项。
10.1.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及施工期间可能增加的额外的费用。
结算时以经桂城街道建设工程审价组审核确认的招标预算备案报告中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及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计算建安费后下浮进行结算。
本工程的项目承包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的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承诺书均保持有效。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
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后,到发包人处办理退回手续(无息退还)。
履约担保:
由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担保。
四、投标承诺书的提交
、投标承诺书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承诺书。
如有同一个投标人递交两份不同的投标承诺书,则以先递交的投标承诺书作为有效的投标承诺书。
、迟交的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承诺书,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投标承诺书的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承诺书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承诺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承诺书。
撤回投标承诺书以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递交新的投标承诺书,将不能成为有效投标人。
五、开标
、开标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开标程序:
16.2.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中心、招投标监督组三方参加;
16.2.2根据报名,以不同的珠子代表不同的投标人;
16.2.3经招投标监督组确认无误后,随机摇珠抽取家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定标
.定标办法
以第次摇珠抽中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以第次摇珠抽中的投标人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中标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将中标结果提请桂城公众信息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七、合同的授予
.中标通知书
中标结果按本须知第条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经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确认。
.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应赔偿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八、奖罚
.质量奖罚要求
本工程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承包人须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工期奖罚要求
本招标工程要求承包人按招标文件约定工期完成。
除非招标人另有要求,否则,提前完成工程招标人不予以增加费用。
若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缴纳每天贰仟元的违约金。
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后延。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天经监理单位、发包人的签证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九、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小时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
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十一、工程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办法:
.本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结算办法详见合同条款。
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施工现场经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证确认的实际发生工程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报系数时充分考虑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结算系数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施工期间,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增加变更工程,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施工,并按合同及结算系数施工结算。
不得拒绝,否则视为违约。
本工程竣工后,结算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并由财政部门复核为准,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投标人应自行对施工场地进行考察,现场场地有垃圾及杂花草、树木,投标人应充分估计施工场地及施工过程中将会遇到的困难及限制影响工程施工的其他所有因素,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
十二、工程保修
.质量保养责任
属于保修围和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天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扣除。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承包人确保工程质量。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工程保修期(保养期):
市政工程年,绿化个月(乔木个月),园建设施半年。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价款的。
十三、其他事项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承包人雇请的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或因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工作有疏忽而导致其他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选用的材料及构件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应按照国家、地方有关建设部门的规定进行符合要求的检测检验,并按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由有资质和符合规定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及其它合格证明材料,承包人在订购各种材料、商品前必须提供样板给招标人确认后,凭招标人或监理人所发出的确认书进行订购,样板由招标人或监理人保存,以便核对,否则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并经财政部门复核为准,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本工程的中标人必须实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按市建设局《关于建立我市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佛建工()号)执行,中标人必须在市建设局通过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进行公布的劳务公司中选定分包队伍或选择队伍投标分包。
.本工程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规定设置工程部公示牌,在施工围蔽围外的显眼位置还须设立最少个公示牌,牌上必须注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期、工程容及监督投诉。
以上的公示牌由承包人负责设置,且必须把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发包人不作调整,投标人必须充分应综合考虑。
承包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发包人只负责协助。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监察审核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源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资料须与现场进度同步,并及时向监理单位报验。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须在个日历天把竣工资料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
若因承包方原因超过天仍未报审,视为工期延误。
【并提供竣工资料彩色扫描版】
计费程序按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计算。
承包人须提供有效的“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保险发票,“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相关规费进行计算,最终以南海区财政局审定的金额为准,如未按要求提供发票则不予计算该项费用。
承包人还必须为本项目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相关人员意外保险、工伤保险,且不设立免赔额,该费用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需提供有效的发票。
本项目工程在移交前,承包人须保证上述保险均处于有效保险期。
其它关于施工方的施工机具、人员等的相关保险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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