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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有这样一群女人
朱安(1878-1947)
朱安,鲁迅的妻子,1878年6月生于浙江绍兴。
祖上做过知县一类的官。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朱安,虽然识字不多,但懂得礼仪,性格温和,待人厚道。
因为鲁迅是长子,从鲁迅父亲去世以后,鲁迅的母亲就开始为鲁迅的婚事操心了。
老太太喜欢朱安听话顺从的品性,决定娶来给自己的大儿子鲁迅做媳妇。
1901年4月3日,鲁迅母亲在没有征得儿子同意的情况下,贸然去朱家“请庚”。
结果在两个年轻人根本都不认识的情况下,由双方父母作主,定下了决定朱安一生命运、并给鲁迅和朱安带来终生痛苦的婚姻大事。
1878年,绍兴城一户姓朱的商人家中添了个女孩,取名为“安”。
朱安和旧中国很多中上家庭的女子一样,从小被教养成一个切合传统要求的典型:
脾气和顺,会做针线,擅长烹饪,不识字,小脚。
朱安四五岁的时候,有一天被带进一个小房间,大人让她脱了鞋袜,把脚浸在一盆暖水中。
过了一会儿,她的妈妈和两个女佣人或亲戚把她按住,拿出特别编制的长棉布条,把她的四只脚趾向脚底屈折,用湿布条一层一层地裹起来,接着又把她的脚跟拼命往前拉,这样就裹成了“三寸金莲”的雏形。
朱安痛得尖叫起来,但随着她的哭声是母亲的训诲:
所有好人家的女孩都得缠足。
她只要看看妈妈和家中其他女人,就知道这是事实,没有一个是例外的。
这样的女性本来是不会引起公众注意的,但中年以后的朱安却曾是记者争相采访的对象,她1947年去世时报上也有报道。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呢?
原因很简单:
旧式女性在死后留名,十居其九是因为与她们有关联的男人,而在朱安来说,这个男人是她的丈夫——鲁迅。
1899年,通过亲戚的斡旋,朱安议婚的对象是一名周姓前任官员的长孙。
这位周老爷当过京官,后来因为科场贿赂而锒铛入狱,家道中落。
他的长孙十八岁,在南京一间新派学堂念书。
绍兴传统以妻子比丈夫大两三岁为佳,所以两人算是相当匹配,惟一的缺憾是周家经济颇为拮据。
但毕竟他们在绍兴还算是户体面人家,对“老姑娘”朱安来说,这可能是最理想的安排了。
1901年似乎是他们成亲的好时间,因为绍兴惯例婚礼多半在冬季举行,而朱安的未婚夫鲁迅又将在同年年底毕业,算得上双喜临门。
不料就在这个时候,鲁迅拿到赴日本留学的奖学金,因此朱家想看到女儿成家的希望又落空了。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当然也愿意未来女婿出洋留学,因为朱安的未婚夫身份提高了,对她也是一份光荣。
鲁迅在1902年3月离开中国,除了两次短暂回家外,在日本一直逗留到1909年。
鲁迅通过他母亲向朱家提出一项要求,更教他们增添了忧虑:
周树人要朱安放脚,然后进学堂读书。
对思想保守的朱家来说,这实在吓了他们一跳。
但这为朱安的婚事蒙上了一层阴影。
虽然周老太太对未来媳妇很满意,但谁也不能预料留学在外的激进青年会采取什么行动。
1903年鲁迅回家探亲,身穿西服,辫子已剪了,这似乎都不是好征兆。
不过他始终没有提出要退婚,虽然周家也没有安排把朱安迎娶过门。
1906年7月6日(光绪三十二年农历丙午六月初六)鲁迅在日本被母亲骗回老家完婚。
婚礼完全是按旧的繁琐仪式进行的。
鲁迅装了一条假辫子,从头到脚一身新礼服。
周家族人都知道鲁迅是新派人物,估计要发生一场争斗,或者还会酿成一种出人意料的奇观,于是便排开阵势,互相策应,七嘴八舌地劝诫他。
然而让他们想不到的是,一切都很正常,司仪让鲁迅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就连鲁迅的母亲也觉得很异常。
轿子来了,从轿帘的下方先是伸出一只中等大小的脚,这只脚试探着踩向地面,然而由于轿子高,一时没有踩在地面上,绣花鞋掉了。
这时,一只真正的裹得很小的脚露了出来。
原来,这位姑娘听说她的新郎喜欢大脚,因此穿了双大鞋,里面塞了很多棉花,想讨新郎的欢心,没想到刚上场就败露了。
这似乎预示着她以后一生的不幸。
一阵忙乱之后,鞋又重新穿上了。
姑娘终于从轿子里走了出来。
她身材不高,人显得瘦小,一套新装穿在身上显得有些不合身。
在族人的簇拥和司仪的叫喊声中,头盖被揭去了。
鲁迅这才第一次打量他的新娘。
姑娘的面色黄白,尖下颏,薄薄的嘴唇使嘴显得略大,宽宽的前额显得微秃。
新人朱安是鲁迅本家叔祖周玉田夫人的同族,平日似乎跟鲁迅的母亲谈得挺投机,亲戚们都称她为“安姑”,大鲁迅3岁。
完婚的第二天,鲁迅没有按老规矩去祠堂,晚上,他独自睡进了书房。
第三天,他就从家中出走,重新到日本去了。
原来,25岁的鲁迅其时正在日本东京开始他的文学活动,忽然家里接二连三地催促他归国,有时一天来两封信,说是他母亲病了。
待鲁迅焦灼不安地回到故乡,才知道这是一场骗局。
原来他家里听到一种谣言,说鲁迅跟日本女人结了婚,还领着孩子在东京散步,因此急着逼他回国完婚。
朱安在新房中独自做着各种各样的猜测,眼泪不停地流着,她不知所措,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
作为一个旧时代的女人,没有文化的女人,在这场婚姻中,她一开始就处于最被动的地位。
从这一天起,她的命运就和周家联系到了一起,然而她名义上的丈夫的一切又似乎与她无关。
鲁迅仅仅跟她维持着一种形式上的夫妻关系。
她在绍兴陪伴婆婆孤寂地度过了13个年头。
痛苦对双方都是重创。
鲁迅多次对友人说:
“她是我母亲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
这是母亲送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负有一种赡养的义务,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孤独地来孤独地走。
1947年6月29日,朱安孤独地去世了,身边没有一个人。
她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69个春秋,孤独地度过了四十多个漫长的岁月。
假如:
朱安不但懂得礼贤下士,而且又博览群书,具有反封建、反压迫的进步思想,是鲁迅先生的左膀右背,那么她的命运还会是这样吗?
鲁迅还会认识许广平吗?
要说朱安的婚姻是悲哀的,那是封建社会所造成的,怪不得别人。
1919年11月,绍兴老屋由新台门六房联合出卖给绍兴大地主朱阆仙,母亲、朱安和周建人一家需要北上,同时周作人一家也来到北京,于是鲁迅买了北京西直门内八道湾11号这一处院子,全家搬了进去,建立了一个大家庭。
这所宅院是那种老式的三进院,外院是鲁迅自己住以及门房和堆放书籍杂物的仓房,中院是母亲和朱安住,里院一排正房最好,是周作人和周建人两家分住。
全家虽然团聚了,然而鲁迅与朱安仍然形同路人。
鲁迅也考虑过离婚,但那个年代,被休的女人是备遭人们鄙夷和唾弃的,情形大都十分悲惨。
1923年夏,鲁迅和周作人兄弟二人反目。
在这种情况下,鲁迅决定搬家。
鲁迅征求朱安的意见:
是想回娘家还是跟着搬家?
朱安坚定地表示,愿意跟着鲁迅。
几个月后鲁迅买了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21号的住宅,搬了进去。
不久,周老太太也搬出八道湾同大儿子同住。
家庭经济开支交朱安掌管。
主持家务的朱安每天只有早午晚同鲁迅有三句日常的、每天一样的对话,此外,他们就很少有能够一起叙谈的可能了。
她爱丈夫,忠诚于丈夫,一切寄托于丈夫身上,但是她不懂得他的心,不懂得他的事业。
他们甚至将一只箱子和箱盖分两处摆放,一处放洗好的衣服,一处放要洗的脏衣服,为的是将接触减到最少。
虽然她的内心十分痛苦,但她对鲁迅,对许广平毫无怨恨之意,她对别人提起大先生,总是反复说,大先生对她不错。
鲁迅每次买回点心来,总是先送到母亲那里,请她老人家挑选,次即送朱安,由她挑选,然后拿回自己吃用。
朱安在感情上是十分孤独的。
有一次她向周老太太说她做了一个梦,梦见大先生领着一个孩子来了,她说梦时有些生气,但周老太太对朱安的生气不以为然。
因为周老太太对自己的大儿子和许广平的事还是很高兴的,并且早就盼望有一个小孩在跟前“走来走去”。
朱安不无悲凉地说,大先生一天连句话都不和她说,她又怎么会有自己的孩子呢?
后来听说许广平有了身孕,朱安绝望了,她认为即使大先生不喜欢她,她像蜗牛一样慢慢地爬,总会爬上去。
现在连这个机会也没有了,她只好侍奉娘娘(周老太太),给娘娘养老送终了。
但她毕竟是个善良单纯的女性,不久,她就释然,对人说,大先生的儿子也是她的儿子,等她百年后,她的儿子自然会给她斋水,不会让她做孤魂野鬼的。
1936年鲁迅先生去世后,朱安和周老太太的生活主要由许广平负担,周作人也按月给一些钱。
但周老太太病逝后,朱安就拒绝了周作人的钱,因为她知道大先生与二先生合不来。
由于社会动荡,物价飞涨,朱安的生活十分清苦,每天的食物主要是小米面窝头、菜汤和几样自制的腌菜,即使这样,也常常难以保证。
朱安生活困难的消息传到社会上后,各界进步人士纷纷捐资,但朱安始终一分钱也没有拿。
她宁愿受苦,也不肯轻易接受别人的馈赠。
一次,有个报馆的人愿赠她一笔钱,条件是只要交给他鲁迅的遗作。
她当场表示“逊谢不收”。
同时也拒绝提供鲁迅先生的任何遗作。
不久,又有个艺术团体的理事长要送她一笔钱,她“亦婉谢”。
她说自己的生活“虽感竭蹶,为顾念汝父名誉”,“故宁自苦,不愿苟取”。
这反映出,她是个有原则的人,是一个有骨气的女人。
正是由于朱安的悉心照料,鲁迅在北京的故居和遗物才得以完整保存。
朱安将许广平看做姐妹,视周海婴如己出。
周海婴在书中不无深情地回忆道,鲁迅先生逝世的当月,朱安就托人转告他们母子,欢迎他们搬去北平与其同住。
她说:
“许妹及海婴为堂上所钟爱,倘肯朝夕随侍,可上慰慈怀,亦即下安逝者。
”她“当扫住相迓,决不能使稍有委曲(屈)”,还愿意“同甘共苦扶持堂上,教养遗孤”,她不但将他们母子两人的住房都做了安排,甚至还说“倘许妹尚有踌躇,尽请提示条件”,她“无不接受”。
她的为人坦荡和对许广平母子二人的体贴,周海婴多年之后提起仍感怀不已。
对于周海婴,朱安表现出慈母般的关爱,当海婴十五六岁时,她开始直接给他写信。
有一次在信中提出:
“你同你母亲有没有最近的相片,给我寄一张来,我是很想你们的。
”直至病危临终前,她还念念不忘他们母子俩。
从心里她是把海婴当做了自己的香火继承人。
她爱她的大先生,她忠于她的大先生,她将大先生的亲人当做了自己的亲人。
临终前,她泪流满面地说,希望死后葬在大先生之旁。
她想念大先生,也想念许广平和海婴。
1947年6月29日凌晨,朱安孤独地去世了,身边没有一个人。
朱安的墓地设在西直门外保福寺处,没有墓碑。
她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69个春秋,孤独地度过了四十多年的漫漫岁月。
在她的人生悲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过错,错的是那个时代。
按照周作人的说法:
“鲁迅是在那一年里预备回家,就此完姻的。
”不过他也声明自己当时在外读书,对重修房屋与鲁迅结婚的事情并不十分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周冠五的回忆里也说:
“……后来把这情况又告诉鲁迅,结果鲁迅回信很干脆,一口答应了,说几时结婚几时到,于是定局结婚。
定了日子,鲁迅果然从日本回国,母亲很诧异,又是高兴又是怀疑,就叫我和鸣山两人当行郎,他穿套袍褂,跪拜非常听话。
”事情的进程当然不可能像周冠五说得那么简单,但他的说法和通常我们所知道的大相径庭,这也是值得注意的。
孙伏园是鲁迅的学生和好友,与鲁迅一家也有很深的交往,在1939年纪念鲁迅逝世三周年的会上他也说到这事:
“鲁迅先生最初是学医的。
他受的是很严格的科学训练,因而他不相信许多精神生活。
他常对人说:
‘我不知什么叫爱。
’但是家中屡次要他回国去结婚,他不愿放弃学业不肯回去。
后来家中打电报来了,说母病危,先生回国了,到家一瞧,房已修理好,家具全新,一切结婚的布置都已停当,只等他回来做新郎了。
鲁迅先生一生对事奋斗勇猛,待人则非常厚道。
他始终不忍对自己最亲切的人予以残酷的待遇,所以他屈服了。
”在清末的中国,包办婚姻是天经地义,悔婚是很严重的事。
鲁老太太把鲁迅骗回国,实为无奈之举。
其实,这一天是迟早的事,逃避终究不是办法,鲁迅既然不忍拂逆母亲的意思,那么就只能牺牲掉个人的意志,默默地接受这命运。
鲁迅和朱安婚后感情不和,形同陌路,这在新婚之夜就已经定局。
当晚,鲁迅像木偶一样任人摆布,进了洞房。
周冠五当时20岁,他回忆那天晚上的情形:
“结婚的那天晚上,是我和新台门衍太太的儿子明山二人扶新郎上楼的。
一座陈旧的楼梯上,一级一级都铺着袋皮。
楼上是二间低矮的房子,用木板隔开,新房就设在靠东首的一间,房内放置着一张红漆的木床和新媳妇的嫁妆。
当时,鲁迅一句话也没有讲,我们扶他也不推辞。
见了新媳妇,他照样一声不响,脸上有些阴郁,很沉闷。
”
王鹤照从13岁起就在周家当佣工,前后近30年。
1906年鲁迅结婚时,他已经18岁。
他是第一次看到这位周家大少爷。
鲁迅新婚第二天,表现得很决绝。
这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
像王鹤照这样一个佣工是不可能知道的,但他透露了一个不为人所知的细节:
鲁迅新婚后的第二天早上,印花被的靛青染青了他的脸,让人想到他那晚很可能把头埋在被子里哭了。
王鹤照的回忆提供了令人回味的细节,只是缺少旁证。
有人指出,当时是大夏天,在绍兴根本用不着盖被子。
对新婚夜的情景,周光义也曾有追述,似乎没有这么戏剧性。
据他说,当时新做阿婆的周伯宜夫人担心着新夫妇的动静,一到夜深,她亲自到新房隔壁去听。
发现他俩很少谈话,儿子总爱看书,迟迟才睡。
二三天以后,鲁迅住到母亲的房间里了,晚上先看书,然后睡在母亲的床边的一张床里。
王鹤照说因为鲁迅第二天早晨不高兴,“当时照老例新婚夫妇是要去老台门拜祠堂的,但鲁迅先生没有去”。
鲁迅即便没有拜老台门,依照老例,新婚第二天也还是有许多繁琐的仪式:
,首先是“送子”,天甫破晓,新娘盥洗完毕,吹手站在门外唱吉词,老嫚把一对木制的红衣绿裤的小人儿端进来,摆放在新娘床上,说:
“官官来了。
”一面向新娘道喜,讨赏封。
一起吃饭,自然也只是一个仪式而已。
之后要“上庙”,新夫妇坐着轿,老嫂、吹手跟在轿后,先到当坊“土谷祠”参拜,照例还要再到宗祠去参拜祖先。
当天上午要“拜三朝”,在大厅里供两桌十碗头的羹饭,家中男女老少拜完后,新郎新娘并肩而拜。
然后“行相见礼”,依次按辈分拜族中长辈,与平辈彼此行礼,最后接受小辈的拜礼。
新婚夫妇一般在第三天要“回门”,亦叫“转郎”,新夫妇往女家回门,在老嫂、吹手的簇拥下,坐轿来到女家,至大厅拜女家祖先,参拜岳父岳母等等。
之后,还要请新郎进入内房,坐在岳母身旁听她致照例的“八句头”,八句头说完后新夫妇才辞别上轿。
鲁迅“回门”一事,朱家房客陈文焕曾回忆道:
“我10岁光景,听一个名叫刘和尚的泥水作讲起,说:
‘朱家姑爷来回门,没有辫子的,大家很好奇,我也赶去看热闹。
’”刘和尚讲的“朱家姑爷”就是鲁迅,在当时剪掉辫子简直是特大号新闻,因此引来不少围观者看热闹。
虽然鲁迅像木偶似的走完了这一系列麻烦的仪式,可是新婚燕尔他却做得很决绝,搬出新房,睡到了母亲的房中。
我们不知道新婚之夜究竟发生了什么,鲁迅为什么会这么失望。
对此,周建人的解释是因为朱安既不识字,也没有放足:
“结婚以后,我大哥发现新娘子既不识字,也没有放足,他以前写来的信,统统都是白写,新娘名叫朱安,是玉田叔祖母的内侄女,媒人又是谦婶,她们婆媳俩和我母亲都是极要好的,总认为媒妁之言靠不住,自己人总是靠得住的,既然答应这样一个极起码的要求,也一定会去做的,而且也不难做到的,谁知会全盘落空呢?
”可是按照周冠五的回忆,朱安拒绝读书、放足,这都事先告知过远在日本的鲁迅,他不可能对此没有任何思想准备。
周作人则说“新人极为矮小,颇有发育不全的样子”。
从照片来看,朱安的身材确实偏于矮小,但鲁迅不喜欢她,肯定还有更深刻的原因。
这婚事是母亲安排的,他只能默默承受。
结婚后他很少向外人诉说自己的婚姻生活,仅对好友许寿裳说过这么一句沉痛的话:
:
“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鲁迅的这句表白很著名,曾被许多人引用,以证明他对朱安确实毫无感情,只有供养的义务。
因为“母亲”(其实是母亲所代表的社会和家族)的要求,鲁迅被迫成为“礼物”的接受者。
据孙伏园说,鲁迅虽然当新郎,穿靴,穿袍,戴红缨帽子,一切都照办。
但那时他心中已打好主意:
“结婚前一切我听你做主,结婚后一切我自己做主,那时你们可得听我的。
”很明显,鲁迅将朱安仅仅视为一件礼物,作为接受者,只要接受了礼物,那么就随便他怎么安置这件礼物了。
从这一点说,他还是个主动者。
可惜的是,作为“礼物”的朱安本人是无法意识到这一点的。
婚后第四天,鲁迅就携二弟周作人去了日本,离开了母亲强加给他的女人。
没有人提到,朱安在这新婚的三四天里是怎么熬过来的。
不知她是一动不动呆坐在新房里呢?
还是一边垂泪,一边听那些过来人现身说法,教她如何慢慢熬出头?
也许,就是在那一刻,她想到自己就像一只蜗牛,只要慢慢爬,慢慢熬,总能等到周家少爷回心转意的那一天。
自母亲去世后,当时已经附逆的周作人担负着长嫂的部分费用,最初是每月100元,随着物价的上升而涨到150元、200元。
对于收周作人的这笔钱,朱安内心并不情愿,而且这笔钱也很难维持起码的生活,她的生活贫困至极。
因此,她听从了周作人的建议,决定出售鲁迅的藏书。
周作人令北京图书馆开列了藏书目录,准备委托来薰阁出售。
1944年8月25日的《新中国报》刊登了这一信息,许广平闻悉,忧心如焚,立即给久未通音信的朱安写了信,加以阻止。
信中指出:
“……就望你千万不要卖书,好好保存他的东西,给大家留个纪念,也是我们对鲁迅先生死后应尽的责任。
请你收到此信,快快回音,详细告诉我你的意见和生活最低限度所需,我要尽我最大的力量照顾你,请你相信我的诚意。
”同时,许广平委托律师在9月10日的《申报》上发表申明:
“按鲁迅先生终身从事文化事业,死后举国哀悼,故其一切遗物,应由我全体家属妥为保存,以备国人纪念。
况就法律言,遗产在未分割前为公同共有物,不得单独处分,否则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规定。
如鲁迅先生在平家属确有私擅出售遗产事实,广平等决不承认。
”听闻朱安打算出售鲁迅藏书的消息,住在上海的鲁迅生前好友内山完造也感到自己有责任阻止此事,他给在北京的朱安写了信,但可能这封信没有保存下来,我们只能从朱安请人代笔的回信里体会到内山先生的一片苦心。
信中说:
“我侍候婆婆三十八年,送老归山,我今年也已经六十六岁了,生平但求布衣暖菜饭饱,一点不敢有其他的奢望,就是到了日暮途穷的现在,我也仍旧知道名誉和信用是很可宝贵的,无奈一天一天的生活压迫,比信用名誉更要严重,迫不得已,才急其所急,卖书还债,维持生命,倘有一筹可展,自然是求之不得,又何苦出这种下策呢!
”从信中可体会这位毫无谋生能力的老妇人凄凉的晚景。
得知鲁迅藏书有可能被出售,上海文化界进步人士都很焦急,不仅由许广平、内山完造出面写信阻止,该年10月,还推举唐弢、刘哲民二人去北京解释劝阻。
这事的经过在唐弢的《〈帝城十日〉解》及《关于周作人》中都有较为详细的记载。
10月10日他们从上海出发,到北平后,将书信一一投送,一面请赵万里把旧书出售的路子堵死,一面访问了宋紫佩,10月15日由宋紫佩陪同一起去西三条见到了朱安:
,那天宋紫佩陪着哲民和我到西三条二十一号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朱夫人和原来侍候鲁老太太的女工正在用膳,见到我们,两位老人都把手里的碗放了下来,里面是汤水似的稀粥,桌上碟子里有几块酱萝卜。
朱夫人身材矮小,狭长脸,裹着南方中年妇女常用的黑丝绒包头,看上比较精干。
听说我们来自上海,她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
宋紫佩说明来意,我将上海家属和友好对藏书的意见补说几句。
她听了一言不发。
过一会,却冲着宋紫佩说:
“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
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
”说着有点激动的样子。
长期窘迫的生活,又加上对上海方面的误会,在来客面前,朱安的情绪显得很激动。
在困顿的岁月里,哪怕是作为“鲁迅的遗物”,她也被世人长久地遗忘了。
万千辛酸,使她发出了这悲怆的呐喊。
其实,从她的内心来说,一定也不愿意卖掉鲁迅的藏书,她之所以同意这么做,恐怕也存着这样的心思——希望借此提醒人们她这个“遗物”的存在。
也正因为如此,当唐弢将日本宪兵逮捕许广平等的经过告诉她,并将海婴的情形说了一遍,她的态度立即发生了变化。
当她听到海婴病已痊愈,竟说:
大先生就这块肉了,为什么不将海婴带到北平,让她看看。
于是气氛一转,藏书出售问题便也迎刃而解了
张幼仪(1900-1988)
张幼仪(1900——1988),名嘉玢。
1900年出生原籍江苏宝山,比志摩小4岁,世居真如,后移嘉定。
祖父为清朝知县,父亲张润之,名祖泽,是当时上海宝山县巨富。
张祖泽有八子四女,张幼仪排行第八,为其次女。
她的二哥张君劢(音迈),是中国现代史上颇有影响的政治活动家和哲学家,民社党创立者。
1912年7月,江苏都督程德全在苏州创立“江苏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12岁的张幼仪在二哥张君劢(嘉森)和四哥张嘉璈的帮助下到该校读书。
该校首任杨达权,重视女子教育,张幼仪在此受到了先进教育。
但三年后,尚未结业的张幼仪就被接回家成亲了。
替她作媒的正是她的四哥张嘉璈,在当时任浙江都督朱瑞的秘书,在巡视学校时他发现杭州一中有一位才华横溢的学生,这就是徐志摩。
徐家当时已是江南富商,和有着庞大的政治经济地位的张家联姻,对徐志摩的父亲来说是求之不得的,于是徐父申如定下了二人
的婚约。
于是15岁的张幼仪就辍学嫁到浙江做了少奶奶。
徐志摩的态度:
“媒妁之命,受之于父母。
”
1918年生长子徐积锴(阿欢),不久徐志摩就留洋去了,1920年徐志摩收到张君劢的信,被迫不耐烦地把张幼仪接到他身边,张幼仪回忆当时徐志摩的态度“我斜倚着尾甲板,不耐烦地等着上岸,然后看到徐志摩站在东张西望的人群里。
就在这时候,我的心凉了一大截。
他穿着一件瘦长的黑色毛大衣,脖子上围了条白丝巾。
虽然我从没看过他穿西装的样子。
可是我晓得那是他。
他的态度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不会搞错的,因为他是那堆接船的人当中唯一露出不想到那儿表情的人。
”此时的徐志摩与林徽因坠入情网,不久徐志摩就提出离婚,已有二个月身孕的张幼仪毅然同意。
1922年生次子彼得,遂与徐志摩在柏林签字离婚。
这是中国史上依据《民法》的第一桩西式文明离婚案。
签好离婚协议后,徐志摩跟着她去医院看了小彼得,“把脸贴在窗玻璃上,看得神魂颠倒”,“他始终没问我要怎么养他,他要怎么活下去。
”离婚后,张幼仪到巴黎投靠二哥张君劢,并随其去了德国,入裴斯塔洛齐学院攻读幼儿教育。
1925年痛失爱子彼得,1926年夏被八弟张禹九接回上海,不久她又带长子阿欢去北京读书,直到张母去世,她携子回沪。
经时张嘉璈已经是中国银行副总裁,并主持上海各国银行事务,而徐申如也把海格路125号(华山路范园)送给张幼仪,使她在上海衣食无忧。
张幼仪先是在东吴大学教德语,后来在张嘉璈的支持下出任上海女子商业银行副总裁,与此同时,八弟张禹九与徐志摩等四人在静安寺路开了一家云裳服装公司,张幼仪又出任该公司总经理。
这使她的经营能力得到了极大发挥。
1934年,二哥张君劢主持成立了国家社会党,她又应邀管理该党财务,一时威风八面。
抗战爆发后她又屯积军用染料,大发了一笔横财。
1953年,张幼仪在香港与邻居中医苏纪之结婚。
婚前,她写信到美国征求儿子(大儿子徐积锴)意见:
“因为我是个寡妇,理应听我儿子的话。
”儿子的回信情真意切:
“母孀居守节,逾三十年,生我抚我,鞠我育我……综母生平,殊少欢愉,母职已尽,母心宜慰,谁慰母氏?
谁伴母氏?
母如得人,儿请父事。
”阿欢在美做的是土木工程师,这封信颇得其父风韵。
时过境迁的张幼仪为这一段沉重生活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
“我是秋天的一把扇子,只用来驱赶吸血的蚊子。
当蚊子咬伤月亮的时候,主人将扇子撕碎了。
”
解放前夕,张幼仪赴香港,1954年与与医生苏某成婚。
苏医生曾留学日本,在上海行医,也是离异有子女。
1967年,张幼仪67岁的时候,曾和苏医生一起,到英国康桥、德国柏林故地重游。
她站在当年和徐志摩居住过的小屋外,没办法相信自己曾那么年轻过。
第二任丈夫过世后,张幼仪到纽约居住。
在共同生活了18年后,1972年苏医生病死,张幼仪赴美,1988年病死于纽约,是诗人情感生活中,活得最长的人在英国伦敦、沙士顿,以及后来在德国柏林的那一段生活,徐志摩对待张幼仪并不友好,甚至有些残酷。
两人在沙士顿住下后,不久张幼仪就怀孕了。
此时徐志摩正在追求林徽因,无暇顾及张幼仪,一听便说:
“把孩子打掉。
”那年月打胎是危险的,张幼仪说:
“我听说有人因为打胎死掉的耶。
”徐志摩冷冰冰地说:
“还有人因为坐火车死掉的呢,难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车了吗?
”徐志摩要马上离婚,见张幼仪不答应,便一走了之,将张幼仪一人撇在沙士顿。
产期临近,无奈之际,张幼仪给二哥张君劢写信求救,来到巴黎,后来又去了柏林,生下孩子。
徐志摩明知张幼仪的去向,却没有理睬。
只是在要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才找到柏林,逼着她签下了离婚协议。
产后,张幼仪很快从悲痛中振作起来,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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