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R1阶段问题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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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皮(布)表面有油垢时应用中性肥皂水或规定的清洁剂清洗后,再用清水洗净;
有冰雪、霜时应用规定除冰设备和除冰剂清除,禁止用刮削、敲击的方法除冰或硬扯冻结在蒙皮上的布罩。
在飞机外部高处工作和在有冰、雪、霜的飞机表面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系上安全带,无安全带时,应通过其他手段加以保险,避免跌落受伤。
维修人员执行各种专业作业时,必须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如专用工作服、头盔、耳塞、护耳、防体、护目、手套、安全带、防毒面具等。
在工作前必须熟知有关专业操作安全规则和注意事项,严格按有关手册规定进行操作。
在执行维修工作过程中,应视需要使用红色警告牌以提醒有关工作人员,禁止在挂牌期间扳动有关电门、开关和手柄。
如在下列情况下均应使用红色警告牌:
—发动机未加滑油;
—液压系统未加液压油;
—飞机操纵面未安装好;
—设备、附件未安装好;
—管路、导线、钢索、拉杆未安装好;
—工作人员在某些运动部件附近作业;
—电气系统和设备正在进行维修工作等。
维修用的工作梯脚踏板必须有防滑设备,2米以上的台式工作梯必须设置扶手和栏杆。
动力或人工折叠式梯子必须有锁定和防滑装置,伸缩式高梯必须有安全带装置。
在喷漆、涂饰和油箱内部工作现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以消除有害气体和其它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在具有引起火灾的条件下工作时必须预先配置好规定的防火设备,防止冒险作业。
在维修工作区域内及距离飞机25米之内,严禁抽烟或有明火存在。
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点工具,以免遗失在飞机和发动机上。
如发现工具缺少,在未证实未遗失在飞机上之前,不得将飞机放行。
5.高压容器安全
高压和低压的区别8MPA,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滚,滑,碰。
储存场所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瓶内气体不要用尽,保留0.05MPA以上。
打开阀门是要缓慢,避免朝人,关阀门时轻而严,但不要关的太紧。
减震柱充气和放气时,应使工作梯离开飞机一定的安全距离
6.易燃性材料的使用、储存及处置安全要求
1
目的
易燃性材料的危险性就在于其“易燃”,所以,必须建立专门的使用和储存易燃材料的管理方法和程序,消除易燃的条件,以防止发生偶然事件,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安全要求。
2
引用文件
无。
3
定义
易燃性材料
指开杯燃点低于130F(54.4℃)的任何材料,称为易燃性材料。
4
程序和责任
4.1
易燃材料
指各种酮类材料和酮溶剂、酒精类、石脑油、各种漆类材料和稀释剂、汽油、煤油、干燥剂、涂布油、各种清洗液和其他挥发性溶剂等。
4.2
易燃材料的存放
4.2.1
易燃材料不得和其他材料混放,储存易燃材料的库房必须与其它建筑物隔开足够的安全距离,而且不妨碍防火设备和车辆的接近。
4.2.2
储存易燃性材料的容器,必须设立易燃警告标志,储存器应加盖并可靠接地,接地处应清除所有油脂、滑油、油漆、锈迹和其他非导电物质。
4.2.3
易燃材料存放地点应放置足够、适用的防火设备。
4.3
易燃材料的使用
4.3.1
在现场使用的易燃材料,只能存放在合格的,不渗漏的有盖容器内,除有专门规定外,不准使用易燃材料的混合液。
4.3.2
使用易燃材料应远离明火、火花、电器开关及其他火源。
使用易燃材料的房间或区域严禁吸烟,并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工作人员不得穿着化学纤维的衣服和使用化纤材料的抹布,衣袋中不要装打火机。
4.3.3
使用易燃性材料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必要时,工作人员应戴口罩或防毒面具。
使用有毒性材料应避免直接接触皮肤(戴防护手套或使用其他防护材料)。
4.3.4
由于接触易燃材料而引起病态反应后应立即脱去被沾污的衣服,沾污的地板设备应用水冲洗,受影响的人员要移到新鲜空气中去或立即请医生治疗。
标题:
有毒材料的使用及处置安全要求
有毒材料会对人的身体引起慢性或急性危害(中毒),不论长期或短期接触有毒材料,为遵守正确的方法,防止损害工作人员健康,特制定本安全工作要求。
程序
常用的有毒材料
飞机维修中经常接触的有毒材料包括:
含四乙基铅汽油、液压油、泰氟隆、水银、环氧树脂、聚脂树脂、氟里昂、镍铬电池、电解液、电镀液、玻璃纤维、各种类型的清晰液、二氧化碳、氮气、四氯化碳、农药和杀虫剂。
维修人员使用有毒材料的要求
1)
不得穿用被四乙基铅汽油浸透的衣服,避免身体直接接触汽油,当身体接触汽油后,应用肥皂水清洗,汽油进入眼内应用低压流水或橄榄油冲洗眼睛,严重时应请医生治疗。
不要用含四乙基铅的汽油做清洁和洗涤剂,需要检查油量和加油时,工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位置。
2)
液力油带有强烈的刺激性、腐蚀性,维修人员接触液力油时应在手上涂上油膏或戴上防护手套(特制),必要时应戴上工作眼镜,要避免身体直接暴露在油雾中,如果皮肤,眼睛接触了液力油应用清水彻底洗干净,必要时请医生处置,当误喝入人体内时应立即请医生处置。
3)
接触环氧树脂、酚醛树脂、氟里昂、电池液、电解液、电镀液、玻璃纤维等有毒物质时应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当工作场所(工作间)聚集有上述物质的雾气时,应打开通风设施。
4)
泰氟隆(聚四氟乙烯)加温超过240℃(464F)会产生有毒气体,所以,从事泰氟隆切割、切销、磨削以及其他加工的工作人员,应戴上口罩,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携带香烟、烟丝和食品等。
从事过上述工作的人员,在进食、抽烟前,必须将手洗净,并将衣服上沾有的泰氟隆粉粒清除掉。
4.3
水银及污染处置:
必须经航空运输部门专门批准并遵守对水银运输的专门要求才能装运水银,水银必须放在能承重的密闭容器内,在运输过程中运输部门必须做出明显标志并给予专门关注。
在飞机装运任何未经批准的水银时,任何人都有权予以干涉并立即报告运输部门。
水银接触到铝或铝合金,会造成广泛的腐蚀,直至把受影响的部位完全毁坏,水银很容易粘在多孔和粗糙的物体上,很容易从一个表面扩散到另一表面,另外,水银蒸汽对人体有害,所有工作人员应认识到水银的这些特点。
飞机上受到水银污染时应采用下列清除方法:
如果不能立即清除水银,用防锈油或发动机滑油涂在污染区,以降低腐蚀速度和减少扩散,不要使污染的部位与未被污染的部位沟通,也不应在清除表面之前拆除螺钉,铆钉、盖板等,以避免水银扩散到结构上,不要用诸如溶剂、酸剂或抛光剂之类的东西清洗。
用硬纸板、粘胶带或吸管吸净包括渗到缝隙中的水银,如果用吸尘器吸水银时,其排气口应从工作区域引至机外,并不准重复使用受过污染的过滤器和集尘袋,吸尘器的空气流向应不通过电动机的转子、定子部分,以免损坏电动机。
使用10倍放大镜,如果需要可用X射线探明所有水银是否确实清除。
对在污染区暴露的黄铜零件、电缆等进行仔细检查。
铜表面出现银色,即有水银污染的迹象,应将被污染的铜零件更换。
用蒸汽清洁从污染区拆下的所有不锈钢构件,并喷涂防锈油。
5)
维修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避免直接接触水银,接触水银后一定要洗净手和衣服,在洗手之前,不要吃东西、吸烟或擦鼻子。
在水银污染区工作,要有足够的通风,以避免吸入水银蒸汽。
所有在清除水银过程中用过的设备、工具,应用肥皂水、热水或蒸汽清洗。
6)
对于受过水银污染的设备、零部件和结构件必须进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换。
7.民用航空器的加油和放(抽)油MH3145.37—1996
在距离航空器15M的范围里禁止任何热作业。
距离加油场所90m的范围里禁止接通雷达开关,视区范围8KM的范围不得有雷电。
通气口3M的范围内不得停放加油设备。
在加、放(抽)燃油期间,在加、放(抽)燃油现场距飞机25米范围内:
应配备明显的“禁止烟火”的标志牌
应配备灭火设备
只允许使用无火花的电气设备、防爆灯或手电筒
不准有正在工作的加温机、内燃机、焊接机等涉及明火、加热或可产生火花的设备,
不准使用移动电话(包括手机和对讲机)
机上雷达及高频电台处于不工作状态;
发动机、APU处于关车状态;
不接通或断开电瓶开关,不拆装电瓶。
8:
防静电安全要求
所有维修人员应具有静电和防静电知识。
飞机和人体经常可能带有静电,例如尘粒、冰雪乃至于空气流过飞机金属表面,飞机滑行、加油、喷漆、抛光、擦试、清洁、除漆、铆接,工作人员在地毯或乙烯基树脂表面行走,以及静电感应等均可产生静电。
当静电达到一定的电位差和足够的能量时,就会产生火花,如遇到易燃的混合气就会爆炸或着火。
因此,在维修作业中必须遵守本程序诸项要求。
飞机应可靠接地,特别是在飞机加、放(抽)燃油时。
地线、连接线、弹簧夹子应粗大耐磨,连接牢靠并足以通过大电流。
必须将飞机、油车、加油管接头与接地点连接好,其他部位如系留环不能作为接地点。
保持飞机搭铁带和放电刷的完整和搭铁可靠。
严格控制使用强挥发性液体,不准用汽油清洗工作服和作为打火机的燃料,在靠近电器设备的地方,不要打开强挥发性液体容器。
由于人造丝、尼龙、丝绸、毛料和化纤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维修人员在有起火危险环境中工作时,不应穿着这些材料制作的衣服,在易燃体周围,或者在靠近油箱口工作时。
应穿戴纯棉织品工作衣、帽。
不准使用化纤材料制的纸巾或棉纱吸收残余燃油、而应使用棉质抹布或棉纱。
机舱内使用的地毯、窗帘、椅套、隔帘等不要使用容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并且还要经过防静电和阻燃处理。
对贴含有ESD标签的LRU必须小心处置,严格按机型维护手册(MM)有关章节规定程序执行。
拆卸、安装和移动带有ESD标识符的LRU的人员应具备静电与静电防护知识,并具有飞机维修技术员资格。
9.:
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要求
红色警告标记的目的是提醒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禁止扳动挂牌的电门、开关、手柄及使用挂牌的零部件、附件或设备(含地面设备),及时取下有关工具设备,以免损坏机件、增加工作困难或危及维修及维修人员人身安全。
红色警告飘带:
挂附于飞机起落架安全销、各种管套、专用工具等上面的红色标记,用于提醒维修人员在飞机起飞前取下,其规格通常为40mm×
300mm、80mm×
600mm、100mm×
1000mm或按制造厂家规定的规格。
红色警告牌:
用于规定禁止操作、禁止使用、缺件信息的红色警告标记,其规格通常为50mm×
100mm。
正常情况下红色警告牌的撤除应由挂牌的签署人;
如因工作安排等原因,挂牌人无法在现场撤除警告牌,挂牌人在离开工作现场前必须委托或指定现场其他工作人员代其撤除。
10.机坪防火
防火要求
4.1航空器加/放燃油过程中,防火措施应符合MH/T3145.37第5条的要求。
4.2机坪应设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4.3距航空器15m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明火。
4.4在机坪上进行明火作业之前,应获得作业许可证。
许可证应由机坪管辖权的单位逐日签发。
4.5地面电源向航空器供电时,应有专人对供电状况进行监护。
4.6废物不允许在机坪堆放,应装在竟批准的容器内。
4.7废弃的易燃液体作安全处理前应盛在经批准的容器内。
4.8不应将易燃液体倒入垃圾罐或排水沟内。
4.9机坪上工作的维修人员均应经过消防培训,包括对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瓶使用方法的训练
火的种类
A1.1A类火——有普通燃烧物,例如木材、布、纸、装饰材料等燃烧引起的火。
A1.2B类火——由于易燃石油或其他易燃液体、润滑油、溶剂、油漆等燃烧引起的火。
A1.3C类火——通电的电器设备燃烧引起的火。
A1.4D类火——由易燃金属燃烧引起的火。
A2各种火应使用的灭火剂
A2.1A类火最好用水或水类灭火器扑灭。
B、C类火的灭火器对A类伙有效,但其冷却作用不如A类火灭火器。
A2.2B类火宜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和化学干粉灭火剂。
大量使用泡沫灭火剂对B类火也有效。
水对B类火不但无效,反而易使火焰扩散。
A2.3C类火最好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灭火器的喇叭状喷管必须用非金属材料制成,以防在工作时产生静电,重新引燃。
卤代烷灭火器对C类火非常有效,宜用于精密电气设备火场。
化学干粉对C类火虽然有效,但易造成局部污染。
水、湿水或泡沫灭火剂不适用于C类火。
A2.4D类火宜用化学干粉或细纱灭火剂扑灭。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用水来扑灭D类火,因为水可助长D类火的燃烧亦可能引起爆炸。
灭火时应使用灭火剂对准火焰根部喷射
有些灭火剂遇热能分解出有毒气体,要注意不要吸进灭火时产生的气体,为此,进入火区时,要从上风方向或火头低的方向顺风进入。
灭火时,一开始就全开灭火机,火焰熄灭后,要继续喷射一些灭火剂,以防重新燃烧。
在发动机上只有紧急时才用泡沫灭火剂灭火,但在使用泡沫灭火剂后,要及时清洗发动机。
起落架区域着火
地面人员用化学干粉灭火剂从机轮的前后方向接近机轮灭火,不准站在机轮的侧面(防止轮毂破裂伤人)。
除非在不得已时才准使用水、二氧化碳和泡沫灭火剂(因为这些灭火剂可能使轮毂破裂,轮胎爆破)。
火焰熄灭后,要等机轮完全冷却后才能接近机轮和进行检查。
发动机着火
当发动机着火时,应迅速判断着火原因和区域。
发动机核心机(内部)着火,应采取以下措施:
具体现象:
尾喷管处冒出特别长的火焰(也就是常说的尾喷拉火)和发动机排气温度指示急剧升高,此时应立即停车,关断起动手柄和燃油开关,用起动机辅助动力装置(APU)、未着火发动机、外部气源车等的引气,对发动机进行干冷转,将火焰吹出或吹灭使发动机降至正常温度。
如果按相关机型《发动机试车手册》的规定对发动机进行干冷转后,火仍无法熄灭,则停止冷转发动机,从尾喷管处喷射二氧化碳或化学干粉灭火剂,若是风扇发动机,可将二氧化碳喷入进气道(注:
严禁从进气道喷入化学干粉灭火剂等,以防对发动机部件造成损伤或损坏)。
发动机整流罩内部失火,应采取以下措施:
(1)通知塔台,消防部门和地面人员:
(2)立即停车,并接通灭火电门,如火警仍不解除,应按住灭火瓶释放开关,30秒钟后接通另一灭火瓶开关。
(3)机上灭火瓶都已用光,火警仍未解除,通知地面人员,由地面人员继续灭火,必要时,打开发动机整流罩上的工作窗(若无此种窗口的,可打开一片整流罩),对准窗口喷射二氧化碳或化学干粉灭火剂。
人体着火时
受害人应尽快撤离火区,撤离时不要惊慌奔跑,并尽可能屏住呼吸。
可在地上打滚,裹以毡布,或用水喷灭火。
使用化学干粉,泡沫灭火瓶或高压水龙头灭火时,要离开受害人约10米远的地方,喷射受害人的身体中部,受害人用手捂住脸,以防受伤。
明火扑灭后应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12.飞机“三证”管理程序
三证”是指飞机的国籍登记证、适航证和电台执照,简称飞机“三证”。
飞机”三证”的管理
飞机“三证”的原件放置在飞机驾驶舱内,航线分部负责保证其在位及完好。
复印件保存维修工程部质量中心,质量中心适航联络员负责控制“三证”的有效性。
当发生“三证”丢失或破损时航线分部应立即报维修工程部质量中心经理,由质量中心适航联络员及时安排申请补办。
13.标题:
飞机记录本管理程序
技术记录本(TLB)
用于记录飞机在运营中机组报告故障及维修人员的处理措施,以及所有的计划维修作业,是真实记载飞机适航状况与维修状态的证明文件。
飞行记录本(FLB)
用以记录飞机飞行操纵数据资料等与飞行安全有关的使用信息,是公司营运状态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也是实施飞行前/过站和其它维修工作后提供适航性放行签证的文件。
放行人员在每次放行飞机时应检查随机记录本使用情况。
如果飞机使用中的飞机记录本有效空白页仅剩5页时,则放行人员应从MCC领取新的备用记录本,并放置在飞机上。
TLB、CLB使用完后,在飞机上存放3天。
3天后,由航后放行人员取下交回MCC,填写“交接记录”完成交接。
14.标题:
飞机航前工作程序
航前维修:
指飞机在基地或经停站当日执行首次飞行任务所进行的例行检查、勤务和排除故障工作。
航前的实施
维修人员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1小时30分准时到达工作现场,与机场警卫按照飞机监管交接本绕飞机逐条检查,如果飞机贴有封条,必须检查封条的完整性。
确认飞机状态完好后在交接本上签字接收飞机。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马上向车间主管及MCC汇报,等待车间主管进一步组织处理。
注:
任何人严禁不签字就接收飞机或者光签字不检查就接收飞机。
维修人员必须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1小时10分钟起动好APU(APU不可用除外)并完成航前通电检查项目,如果在航前检查中发现有故障或者有机组报告故障,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故障情况通报给车间主管、MCC(视情)、及时处理该故障并及时记录在飞机技术记录本上。
维修人员严格按照航前工作单逐条进行航前检查和逐项签署,严禁擅自省略和简化工作步骤。
签署完毕的工作单与飞机的技术记录本放在一起。
航前飞机的整机放行人员在放行飞机前做飞机环绕检查,复查起落架安全销和空速管套已拆下,放在飞机上指定位置。
对于DON328机型,维修人员拆下落架安全销和皮托管套后,应摆放在机头前面地上由飞行机组检查确认无误后再放到机上指定位置。
若发现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和处理。
整机放行人员检查飞行记录本(FLB)、飞机技术维修记录本(TLB)和客舱记录本(CLB)在位,检查故障已排除或正确处理并正确签署,检查航前工作单齐全且监督各工作者应及时完成正确签署,放行人员进行航前工作单完工签署,然后在飞机飞行记录本上进行放行签署,并将FLB和TLB放在飞机驾驶舱,CLB放在飞机客舱。
放行人员将所有工作单、卡收齐后交给当日车间值班员。
维修人员按本手册“飞机监护工作程序”对飞机实施安全监护。
15.标题:
飞机过站工作程序
过站维修:
指飞机在首次执行飞行任务和飞行任务结束的期间内在基地或经停站所进行的例行检查、勤务和排除故障工作。
接飞机人员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在飞机到港前15分钟到达工作现场。
如果在预计时间飞机没有到港应主动与MCC联系询问飞机到达时间或停机位是否有变更。
接飞机人员在飞机滑行到位,停稳且关车后负责挡好轮档。
放置轮档的数量和位置,应按该型航空器维修手册或技术服务中心下发的技术通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接机人员挡好轮档后,通过飞行内话询问机组关于飞机状况的有关信息,并视情及时通报MCC、放行人员、车间主管或技术支援。
执行过站维护的人员严格按照过站工作单逐条检查和逐项签署,严禁擅自省略和简化工作步骤,签署完毕的工卡应及时交给放行人员。
执行过站维护的人员要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在正确处理完后要向当班机组解释所做工作并提醒机组在飞行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维护人员在完成故障处理后,对所用的工具设备进行清点,发现工具丢失时立即报告MCC及放行人员组织进行查找。
放行人员在放行前应清点过站工卡,确认工卡上所有项目都已完成并正确签署;
检查技术记录本和客舱记录本上所反映的故障已正确处理并正确签署。
然后在过站工作单上进行完工签署并在FLB上进行放行签署。
放行人员负责将所放行飞机的过站工作单收齐交当日车间值班员。
在飞机出港前维修人员按本手册《飞机监护工作程序》对飞机实施安全监护。
16.标题:
飞机航后工作程序
航后维修:
指飞机在当日飞行任务结束或计划停场超过4小时,在基地或经停站所进行的例行检查、勤务和排除故障工作。
航后工作实施
维修人员在航班计划到达前15分钟到达指定位置,做好准备工作,检查灭火设备在位有效,并及时指挥飞机停放。
飞机停稳后,维修人员积极与机组交流,主动询问飞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了解故障现象及故障特点。
维修人员联系MCC,通知电源车到指定停机位。
维修人员带上航后工作单,按工作单逐条进行检查和逐项签署,完成航后例行维修工作,并将签署完毕的工作单与飞机的技术记录本放在一起。
维修人员根据机组反映以及查看飞机技术记录本和客舱记录本记载的故障,及时进行排故,并将排故措施及时记录在记录本上。
维修人员根据航后工作任务安排完成其它非例行维修工作并进行正确签署。
维修人员在执行航后例行维修工作以及其它非例行工作时发现故障要记录在飞机记录本上,采取并及时记录有效的排故措施。
放行人员检查飞机飞行记录本(FLB)、飞机技术维修记录本(TLB)和客舱记录本(CLB)在位,如果飞机使用中的飞机记录本有效空白页仅剩5页时,则应从MCC领取新的记录本放置在飞机上备用。
同时,如果有使用完毕的记录本在飞机上保存日期超过三天,放行人员必需及时拿下飞机并交给MCC。
4.2.9
航后整机放行人员清点各种工作单卡确认已正确签署、所有故障已排除或正确处理后签署航后工作单完工签署。
4.2.10
航后整机放行人员核对随机故障保留单与清单是否一致、与各个小组人员确认工具设备清点无误后放行飞机,在发现工具丢失或不能确认丢失工具是否遗留在飞机上时不得放行飞机。
4.2.11
整机放行人员负责关断APU或断开地面电源、对飞机进行断电,飞机断电后,整机放行人员方可在FLB上签字放行,并确认所有其它舱门都关闭好后,收上登机梯(如果使用)。
航后结束详见附录“结束飞机检查单”。
4.2.12
航后整机放行人员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将和CLB的副页撕下,将FLB和TLB放在飞机驾驶舱,将CLB放在飞机客舱。
收齐所有工作单卡和记录本副页交给当日车间的值班员。
4.2.13
整机放行人员将登机梯推离飞机并放在规定的地方,或者联系MCC通知相关部门撤离客梯车,将地面电源撤离飞机。
与警卫交接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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