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十一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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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准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
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并人社发[2010]24号)精神,结合太原市第十一中学校实际,经市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
其中:
五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是校长、党总支部书记;
六级职员2个,名称是副校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96个。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92个,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4人。
总体设置副高级岗位24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3个,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9个。
其中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4个。
(1)正高级岗位0个。
(2)副高级岗位24个。
五级岗位5个,六级岗位10个,七级岗位9个。
2、中级岗位43个。
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7个,十级岗位13个。
3、初级岗位29个。
十一级岗位15个,十二级岗位14个,十三级岗位0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9个。
技术工二级1个,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7个。
五、各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业技术考核合格。
(二)具体条件
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并人社发[2010]24号)精神,结合学校岗位和人员实际,确定岗位任职具体条件为:
1、管理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管理岗位聘任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1)五级岗位:
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聘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按照本方案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量化考评排序,按五级岗位职数择先聘用。
(2)六级岗位:
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聘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按照本方案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量化考评排序,按照六级岗位职数择先聘用。
(3)七级岗位:
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八级岗位:
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按照本方案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量化考评排序,按八级岗位职数择先聘用。
(5)九级岗位:
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按照本方案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量化考评排序,按九级岗位职数择先聘用。
(6)十级岗位:
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7)十一级岗位:
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按照本方案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量化考评排序,按十一级岗位职数择先聘用。
(8)十二级岗位:
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符合教师准入控制的要求。
3、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1)二级技术工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技术工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核;
(2)三级技术工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技术工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技术工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聘用办法
1、应聘者向学校提出竞聘申请,填写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和太原十一中《申聘人基本情况暨资格审查表》,并提供业绩荣誉证书原件或文件原件(取最高项)。
2、按照教代会通过,领导小组批准的方案,计算出每位竞聘者考评得分,并公示。
3、相同级别竞聘者,在满足本方案第五条“岗位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按本方案第八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排序,报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初步确定各类各层各级岗位拟聘名单。
4、公示各类各层各级岗位拟聘名单。
5、领导小组决定报批聘用名单。
6、上报核准,由单位法人或法委托代理人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
7、本方案解释权归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
七、实施的方法、步骤及完成时限
(一)宣传动员学习阶段
(二)确定具体的岗位、条件和编制《岗位说明书》阶段
(三)制定方案阶段
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充分讨化通过后,单位领导集体研究通过。
(四)方案上报核准阶段
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实施。
(五)组织实施阶段
人员聘用程序如下:
1、公布已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2、工作人员申请应聘。
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
3、聘用工作组织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5、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等,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6、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
7、公示受聘人员情况。
8、将相关聘用材料按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9、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总结认定阶段
对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聘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准备相关材料,按核准权限逐上报教育局、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确认。
八、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
按照《关于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并人社发[2010]24号)精神,根据本校首次聘任岗位及待聘人员实际情况,制订以下量化考评办法:
1、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
3分/年。
2、获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限:
1分/年。
3、从事本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教龄):
4、参加工作年限(工龄):
0.5分/年。
5、现任职务(只取最高一项,兼职不累计加分。
)
校级领导满分10分;
中层干部满分8分;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满分6分;
班主任满分5分,备课组长满分2分。
(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内,曾任以上职务的计一半分。
6、业绩荣誉。
任现职期内获得以下各类荣誉(以各级党政机关颁发的奖励证书原件或文件原件为准),只取一项最高分值,不累计加分):
(1)劳动模范:
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8分。
(2)名师、学科带头人:
国家级8分,省级7分,市级6分。
(3)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骨干教师:
国家级7分,省级5分,市级3分。
7、量化考评分运用及补充说明:
(1)初次聘任从本级岗位起始档聘任。
(2)符合竞聘资格条件者,在相应职务级内按量化考评分值由高到低入岗聘任。
(3)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高级、中级中,前二档(即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岗位人员满足的情况下,其他皆聘入基本档(即高级七档,中级十档)。
首次聘任不实行降级聘任。
(4)资历、职务、业绩荣誉计算时间为:
任现职至2010年12月31日。
(5)当年考核不称职者不得晋升,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者不聘用。
九、组织领导
(一)聘用工作组织情况
1、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并人社发[2010]24号)精神,成立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熊成宽(校长、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
马新生(党总支书记兼副校长)
于迎伟(副校长)
成员:
张海滨(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
马梅样(教务处主任)
陈秀萍(政教处主任)
王山林(教研室主任)
杨燕(工会主席)
王淑萍(办公室副主任)
陈玉洁(办公室副主任)
郭军红(教务处副主任)
张晔(政教处副主任)
程晋萍(教研室副主任)
张灵光(后勤副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设岗办”),挂靠校办公室。
主任:
张海滨成员:
陈玉洁杜保元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岗位设置工作的决策和审核。
“设岗办”负责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研究和方案制订,开展相关设置和管理事务,具体为:
(1)制订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将方案提交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
(2)资格审查。
对申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申聘打分人员名单。
(3)组织开展人员竞岗工作。
(4)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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