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电力线路部分新旧版变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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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kV(含接地线路的施工。
35kV~63kV极线路)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和及750kV架空电力线路的施10kV(含6kV)及以上电力电缆的工可参照执行施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术语和定义
三、(强制性条文)前后对照DL5009.2―20XX年无突出强制性条文
DL5009.2―20XX年突出强制性条文
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有强制性条文共43条
三、(强制性条文)目录DL5009.2―20XX年DL5009.2―20XX年3.1基本规定:
3.1.11条,3.2施工现场:
3.2.2条第4款第1项、第3项,第5款第2项、第7项,第6款第1项,第7款第2项、第3项,3.3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3.3.1条第5款,3.4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3.4.16条第3款,3.4.24条第5款,3.4.25条第6款,4.运输与装卸:
4.1.6条第4款,4.1.7条第2款,4.5.10条第7款,4.6.2条第2款、第4款,4.6.7条,4.6.11条,5基础工程:
5.1.13条第2款,5.3.10条第2款,5.3.12条,5.3.15条,5.3.16条,6杆塔工程:
6.1.15条,6.1.16条,6.2.13条,6.2.14条,6.2.15条,6.2.16条,6.3.5条,7架线工程:
7.3.1条第3款,7.3.6条,7.5.2条,7.7.6条,7.8.6条,7.9.
2条第4款,8不停电与停电:
8.2.7条(实8.2.条),8.3.3条,8.3.5条,8.3.6条,8.3.10条
共43条
四、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内容3.1基本规定3.1.11条:
林区、草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第1条)增加3.2施工现场3.2.2条第4款第1项:
存放处周围10m内严禁明火,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同间存放。
(第2条:
氧气存放,原4.0.4-1)3.2.2条第4款第3项:
严禁与乙炔气瓶混放在一起。
(第3条:
氧气存放,原4.0.4-3)
第5款第2项:
存放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点距离严禁小于10m.(第4条:
氧气存放,原4.0.5-2)第5款第7项:
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易爆物品同间存放。
(第5条:
乙炔存放,原4.0.5-7)
第6款第1项:
容器必须密封(第6条:
有毒有害,原4.0.6-1)
第7款第2项:
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第7条:
有毒有害,原4.0.7-2)
第7款第3项:
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曝晒(第8条:
有毒有害,原4.0.7-3)
3.3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3.3.1条第5款:
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第9条:
高处作业,原8.0.4、词句修改)3.4施工机械及工器具3.4.16条第3款:
严禁在废炮眼上钻孔和骑马式操作(第10条:
凿岩机,原10.2.3、词句修改)
3.4.24条第5款:
严禁用普通材料螺栓取代卸扣销轴(第11条:
卸扣)增加
3.4.25条第6款:
操作人员严禁站在葫芦正下方,严禁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严禁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起吊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留(第12条:
链条葫芦,原14.4.17-5、词句修改)增加
4运输与装卸:
4.1.6条第4款:
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或与有油脂或带有污物的物品同车运输,车上严禁烟火(第13条:
氧瓶、乙瓶运输,原9.1.8-4-5、合并)
4.1.7条第2款:
严禁自卸车、挂车、拖拉机等工程车或农用车载人(第14条:
载送人员,原9.1.12、)增加4.5.10条第7款:
货运索道严禁载人(第15条:
索道)增加4.6.2条第2款:
吊件和起重臂活动范围内的下方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第16条:
起重机,原9.5.2-1、词句修改)4.6.2条第4款:
严禁吊件从人上空越过(第17条:
起重机,原9.5.2-3、词句修改)
4.6.7条:
严禁起重臂跨越电力线路进行作业(第18条:
起重机,原9.5.6)
4.6.11条:
严禁起重机械超载作业,不得吊拔埋在地下、凝固在地面上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第19条:
起重机)增加
5基础工程5.1.13条第2款:
严禁人员进入挖斗内,严禁在伸臂及挖斗下面通过或逗留(第20条:
挖掘机)增加5.3.10条第2款:
严禁脚踩已点燃的导火索(第21条:
爆破,原10.2.
12-2)
5.3.12条:
火雷管的装药与点火、电雷管的接线与引爆必须由同一人担任,严禁两人操作(第22条:
爆破,原10.2.14)5.3.15条:
无盲炮时,必须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min后方可进入爆破区。
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对火雷管必须经15min后爆破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对电雷管必须将电源切断并短路、待5min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第23条:
爆破,原10.2.17、词句修改)
5.3.16条:
处理盲炮时,严禁从炮孔内掏取炸药和雷管。
重新打孔时,新孔必须与原孔平行;
新孔距盲炮孔严禁小于0.3m,距药壶边缘严禁小于0.5m。
(第24条:
爆破,原10.2.18、词句修改)
6杆塔工程6.1.15条:
严禁在杆塔上有人时,通过调整临时拉线来校正杆塔倾斜或弯曲(第25条:
杆塔规定,原11.1.14、词句修改)
6.1.16条:
组装杆塔的材料及工器具严禁浮搁在已立的杆塔和抱杆上(第26条:
杆塔组装,原11.1.18、词句修改)6.2.13条:
气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换用或替用(第27条:
焊接,原11.3.10)6.2.14条:
严禁敲击、碰撞乙炔气瓶(第28条:
焊接,原13.3.11)
6.2.15条:
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第29条:
焊接,原13.3.12)
6.2.16条:
乙炔气管堵塞或冻结时,严禁用氧气吹通或用火烘烤(第30条:
焊接,原13.3.13)6.3.5条:
构件连接对孔时,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找正(第31条:
杆塔组装,原11.4.7)
7架线工程7.3.1条第3款:
牵引过程中,各转向滑车围成的区或内侧严禁有人(第32条:
张力放线,原12.4.4-3)7.3.6条:
牵引过程中,牵引绳进入的主牵引机高速转向滑车与钢丝绳卷车的内角侧严禁有人(第33条:
张力放线,原12.4.16)
7.5.2条:
升空作业必须使用压线装置,严禁直接用人压线(第35条:
导地线升空,原12.6.2)7.7.6条:
在带电线路上方的导线上测量间隔棒距离时,应使用干燥绝缘绳,严禁使用带有金属丝的测绳、皮尺(第36条:
附件安装,原12.8.6、词句修改)
7.8.6条:
高空锚线必须有二道保护措施(第37条:
平衡挂线)增加
7.9.2条第4款:
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或地线端,拆除时的顺序相反(第38第:
预防电击,原12.10.2-5)
8不停电与停电8.2.8条:
跨越不停电线路时,施工人员严禁在跨越架内侧攀登、作业和从封顶架上通过(第39条:
跨越不停电,原13.2.4)
8.3.3条:
停电、送电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严禁采用口头约时停电、送电(第40条:
停电作业,原13.4.3)8.3.5条:
在未接到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前,严禁任何人接近带电体(第41条:
停电作业,原13.4.5)8.3.6条:
现
场施工负责人在接到已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后,必须首先安排人员进行验电。
验电必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合格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逐相进行,验电必须设专人监护。
同杆塔架设有多层电力线时,必须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第42条:
停电作业,原13.4.8)
8.3.10条:
工作接地线一经拆除,该线路即视为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进行任何工作(第43条:
停电作业,原13.4.、词句修改)
五、(目录变化内容)前后对照DL5009.2-20XX年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取消)前言1总侧2术语和定义(增加)3通则(合并)3.1基本规定(原3)3.2施工现场(原4、原6、原7)3.3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原8)3.4施工机具及工器具(原14)3.5特殊环境作业(原15)4运输与装卸(原9更改)4.1机动车运输(原9.1)4.2非机动车运输(原9.2)4.3船舶运输(原9.3)4.4人力运输和装卸(原9.4)4.5临时性货运索道运输(增加)
DL5009.2-20XX年
3基本规定(合并3)
4材料、设备的存放和保管(合并3)
5文明施工(取消)
5基础工程(原5)5.1土方开挖(原10.1)5.2石方开挖(原10.1)5.3爆破施工工(原10.2)5.4混凝土基础(原10.3)5.5桩锚基础(原10.4-5)5.6预制基础施工(原10.6)
6施工用电(合并3)
6杆塔工程(原6)6.1一般规定(原11.1)6.2钢筋混凝土电杆排杆与焊接(原11.2-3)6.3杆塔组装(原11.4)6.4整体组立杆塔(原11.6)6.5分解组立钢筋混凝土电杆(增加)6.6附着式外拉线抱杆分解组塔(增加)6.7内悬浮内(外)拉线抱杆分解组塔(原11.5)6.8座地摇臂抱杆分解组塔(原11.5)6.9起重机组塔(原11.8)7架线工程(原12)7.1跨越架搭设(原12.1-2)7.2人力及机械牵引放线(原12.3)7.3张力放1线(原12.4)7.4压接(原12.5)7.5导线、地线升空(原12.6)7.6紧线(原12.7)7.7附件(原12.8)7.8平衡持线(原12.9)7.9预防电击(原12.10)8不停电与停电作业8.1一般规定(原13.1)8.2不停电作业(原13.2-3)8.3停电作业(原13.4)9电缆线路(增加)9.1一般规定9.2施工准备9.3电缆敷设9.4电缆试验
7防火防爆(合并3)
8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合并3)
9工地起重和运输(改4运输与装卸)
10基础工程(5)、11杆塔工程(6)、12架线工程(7)13不停电与停电作业(8)、14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合并3)15其他(合并3)
无
DL5009.2-20XX年标准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XX年3基本规定:
3.0.13:
遇有雷雨、暴雨、浓雾、沙尘暴、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水上运输、露天吊装、杆塔组立和放紧线等作业
DL5
009.2-20XX年(变化重点)标准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
电力线路DL5009.2-20XX年3.1基本规定:
3.1.5条:
土石方开挖、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包括拆除或更换杆塔)、架线施工等作业应在施工前编写完整、有效的施工作业指导书。
(增加)3.1.15条:
遇有雷雨、暴雨、浓雾、沙尘暴、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水上运输、索道运输、电缆施工、露天吊装、杆塔组立和架线施工等作业。
DL5009.2-20XX年(变化重点)3.2施工现场(原4)3.2.1一般规定(增加)1施工现场应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现场的机械设备应完好、整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3施工便道应保持畅通、安全、可靠4遇悬崖险坡应设置安全可靠的临时围栏5应按规定配置和使用送电施工安全设施(附录A)3.2.2施工用电(原6)1强调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增加)8强调PE线规定:
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
电动机械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1/3且不得小于(2.5mm)、移动或手持电动机具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1/3且不得小于(1.5mm)(增加)13强调使用发电机供电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的规定(增加)
6施工用电
DL5009.2-20XX年(变化重点)3.4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细分5方面内容)Ⅰ一般规定(原14.1)3.4.3新购置机具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输电线路施工机具、设计、试验基本要求》DL/T875的规定。
并按出厂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标准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3.4.4自制、改造、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机具随按现行行业标准《输电线路施工机具、设计、试验基本要求》DL/T875的规定试验外,尚应经鉴定合格后方可用。
Ⅱ施工机械3.4.12牵张机张力机(原14.2)3.4.13流动起重机(增加)3.4.13-1流动式起重机的使用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的有关规定。
Ⅲ小型机具(原14.3)3.4.14机动绞磨和卷杨机3.4.14-4绞磨卷筒与牵引绳最近的转向滑车应保持5m以上的距离。
(增加)3.4.14-5机动绞磨和卷杨机不得载荷过夜(增加)3.4.15电焊机(增加)3.4.16凿岩机(增加)3.4.17混凝土搅拌机(增加)3.4.18插入式振动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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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 电力 建设 安全 工作 规程 部分 线路 旧版